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用户使用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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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用户使用说明书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用户使用说明书
第一章系统概述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是国家科技成果管理系统(NAST)的子系统,也是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国家科技成果信息服务平台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技成果登记是成果转化、推广、统计、奖励等科技成果管理的基础,采用计算机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管理,能使我国的各级科技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本系统对于各级成果管理机构和成果完成单位而言,又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系统,全国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和各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使用本系统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生成上报数据文件,再通过文件的传输,实现科技成果数据的层层上报,最后通过数据导入,形成各级成果管理部门的成果数据库。
本系统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现有科技成果管理模式,将成果管理工作层层分解,以期达到最佳管理效果。
各级成果管理机构在进行成果登记时一定要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系统运行环境
2.1硬件环境
IBMPC或兼容机,至少256MB内存,1024*768分辩率的监视器,至少剩余200M的硬盘空间。
2.2软件环境
Windows操作系统(如windows98,windowsXP,windows2000,windows2003,windows2008等),32位、64位均可。
第三章系统的安装与运行
3.1系统软件的获得途径
3.1.1免费向各级科技成果管理部门或科技部"NAST"项目组索要光盘;
3.1.2从网站或下载应用软件。
3.2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的安装
运行系统的安装程序"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exe",系统即自动安装,缺省安装目录为C:
\kjcg7.0,用户可自行选择安装路径。
注意:
如果操作系统是windows7或windws2008
系统安装时,一定要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安装文件;
自行选择安装路径时,不要选择c:
\programfiles下。
系统安装后自动在系统"程序"菜单下形成"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子菜单。
3.3系统运行
点击"开始"菜单,在"程序"菜单下点击"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即进入本系统,屏幕上出现"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主窗口。
注意:
登记系统7.0版将不再分管理版和简易版,过去简易版的用户在主界面选择成果完成单位,过去管理版的用户则要选择成果管理机构。
3.4系统功能
1.用户注册:
根据具体的使用对象,对成果管理机构和下属机构、成果完成单位进行注册,确定用户相应的管理功能;
2.数据处理:
对本软件使用单位管理的成果进行日常的录入、修改、删除、打印等操作;
3.数据导出:
将本单位管理的成果数据和单位信息,生成上报文件,并将上报文件通过传输上报给上级管理机构;
4.数据导入:
将下级管理机构或成果完成单位上报的成果和单位信息,经过排重等处理后装载进本地数据库中。
5.数据查询:
实现对本部门管理的成果进行随机查询、随机汇总、随机导出(生成上报文件或数据库文件)、批量归并、批量赋地方成果登记号等功能。
6.年度统计:
对本部门管理的成果按照成果统计年报的要求进行年度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上报给上级成果管理部门。
7.系统维护:
进行系统初始化、生成初始单位库、数据备份、数据恢复、数据整理、清理数据库日志、更新代码表等功能。
3.5重要说明
3.5.1必填项和非必填项
系统中的数据项分为必填项和非必填项(又称选填项),用不同颜色的字体区分,其中红色字体为必填项,黑色字体为非必填项。
录入时必填项的输入框中必须填入相应内容,否则点击"存贮"按钮时会出现系统提示信息,提示用户必须录入相应内容。
3.5.2屏蔽项
屏蔽项的内容为灰色字体,不得修改,表示此数据项用户不得录入或修改。
3.5.3数据的复制与粘贴
如需对本系统中录入的内容进行复制和粘贴时,首先将光标移到要复制内容上,按下并拖动鼠标,使要复制的内容字体变黑,然后用组合键Ctrl+C对选定的内容进行复制,将光标移到要粘贴位置用组合键Ctrl+V进行粘贴。
3.5.4字体颜色
在数据处理模块,在"请选择表单项"区,凡是已录入的部分在表单栏目中,系统会在颜色上加以区分,其中黑色代表已录,蓝色代表未录。
3.5.5文件的另存
在数据导出、查询、随机汇总、年报管理中,都有文件的另存功能,在对数据文件的存储时,存储格式一般分为三种数据格式:
Excel(MicrosoftExcel表格式)、Text(文本格式、用TAB键分隔值)、DBF(dBase数据库格式),
在选择Excel格式存储时,如果选择了长文本字段(成果公报内容、项目简介),当长文本字段内容超过254个字符时会发生截断。
第四章用户注册
点击"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主窗口上方菜单栏中的"用户注册",屏幕上出现"用户注册"窗口。
初次使用本系统的用户(包括各级成果管理机构和所有成果完成单位)必须在此窗口先进行"用户注册"。
4.1成果管理机构注册
在"用户注册"窗口"单位类型"一栏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成果管理机构"填入。
除"单位代码"一栏外,其他内容据实录入或选项填入。
4.2成果完成单位注册
在"用户注册"窗口"单位类型"一栏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成果完成单位"填入,其他内容据实录入或选项填入。
4.3"单位代码"及下属单位代码生成规则
1."单位代码"字长为只能为3个字符,可以是数字,也可以是字符。
2.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委,国务院各部委科技厅、局的"单位代码"由科技部"NAST"系统管理员给定唯一"单位代码";注册必须填入给定的单位代码;
3.各级成果管理机构均可按照上述方法对下一级的成果管理机构给定"单位代码";
4.各级成果管理机构均可对直属或重点科研单位给定"单位代码",对这些单位视同下级成果管理机构;
5.注册后,"单位代码"就成为该单位在本系统中的唯一识别码,不能更改。
6.对注册为"成果完成单位"的用户,系统自动屏蔽单位代码,用户无需录入。
4.4用户在本窗口填写完成后,点击"存贮"按钮则完成用户注册;
4.5已注册的用户,重新进入本系统时,不再进行注册,除非其注册的内容有变动或有新的下属机构需要定义。
第五章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功能一方面完成日常的成果管理,即对成果完成单位或成果管理机构所管辖的所有成果进行录入、修改、存储、删除、打印等操作;另一方面还可以完成对成果完成单位信息的维护。
5.1科技成果数据处理
点击菜单"数据处理"下的"科技成果"即可进入科技成果数据处理。
窗口由成果条目数据窗口、8个表单窗口按钮("成果概况"、"知识产权、成果应用情况"、"成果立项、评价情况"、"第一完成单位情况"、"合作完成单位情况"、"评价委员会名单"、"主要研制人员名单"、"评价证书内容")和若干功能按钮组成。
5.1.1新成果的录入(增加一条新记录)
5.1.1.1录入成果目录
1.单击"增加"按钮,系统弹出"请选择成果类型及年份"窗口,用户可从"请选择成果类型"对话框下拉菜单中选择填入成果类型;从"请选择年份"下拉框中选择年份,如果菜单中没有要填入的年份用户应直接录入;按"确定"按钮返回科技成果数据处理主窗口。
此时主窗口自动新增一条成果目录,用户可针对屏幕提示据实录入。
首先选择单位码,在此单位码列表中只显示本单位代码和在用户注册功能中已定义的并且有录入标志的下属单位代码,用户只需选择相应的单位即可。
如果是成果完成单位,其单位码项是屏蔽的。
2.单击"存贮"按钮,系统首先自动按成果名称与库中已有成果进行排重,如有重复,系统会提示用户对该成果进行处理,直到没有重复为止。
当确认无重复后系统自动将该成果目录存储进库。
3.录入完目录后,依次点击"成果概况"、"知识产权、成果应用情况"、"成果立项、评价情况"、"第一完成单位情况"、"合作完成单位情况"、"评价委员会名单"、"主要研制人员名单"、"鉴定证书内容"按钮,打开相对应表单,完成对成果具体内容的录入。
注意:
每个表单内容录完后必须点击"存贮"按钮,如果有新更新的内容而没有存储就退出,系统会自动提醒用户存储。
5.1.1.2"成果概况"的录入
"学科分类"、"中图分类号"最多可选两个值。
"成果公报内容"栏目专为各级成果管理机构设置,用户可将成果简要技术说明及应用前景中的内容剪贴到"成果公报内容"输入框中进行编辑。
指标项详细说明如下:
成果名称:
课题在批准立项时的名称,根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
也可按照鉴定(评价)报告上的名称填写。
批准登记号:
成果登记时由成果登记批准单位赋予并填写,按如下格式填写:
XXX(地方、部门代码,三位)+XXXX(年份,四位)+Y(应用技术类成果标志,1位)+XXXX(流水号,四位),共12位。
推荐单位:
将该项成果推荐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的单位。
需加盖单位公章。
批准登记日期:
成果登记批准单位赋予该成果批准登记号时的日期。
研究起始日期:
是指该项成果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与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立项日期相同,只填写年份和月份。
研究终止日期:
是指该项成果完成研究的时间,只填写年份和月份。
成果密级:
是指该项成果的保密级别。
成果属性:
原始性创新:
系指前人尚未发明或尚未公开的、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的、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并在国民经济建设中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类成果。
国外引进、消化吸收创新:
系指在国家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技术创新,取得的新技术、新设备等类成果。
国内技术二次开发:
系指在国内已经研发取得的、并在经济建设中应用的技术、设备、材料的基础上,再次开发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类成果。
关键词:
最多填写5个。
成果体现形式:
根据成果体现形式分别在两栏中填写,标准形式按最高级填写,填写"其他"时,请写明具体体现形式。
成果所处阶段:
按评价时成果实际所处阶段择一填写。
初期阶段:
指实验室、小试等初期阶段的研究成果。
中期阶段:
指新产品、新工艺、新生产过程直接用于生产前,为从技术上进一步改进产品、工艺或生产过程而进行的中间试验(中试);为进行产品定型设计,获取生产所需技术参数而制备的样机、试样;为广泛推广而作的示范;为达到成熟应用阶段、广泛推广而进行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成熟应用阶段:
指已经工业化生产、正式投入应用的成果,包括农业技术大面积推广,医疗卫生的临床应用,公安、军工的正样、定型等成果。
成果水平:
根据评审结论择一填写。
对其它评价方式(例如:
验收、结题)未做结论的可填写"未评价"。
学科分类:
按《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填写,最多填写2个。
中图分类:
按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第四版)填写,最多填写2个。
战略性新兴产业:
此项指标为单选,不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成果不填此项。
所属高新技术领域:
单选。
具体参见附件三《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不属于高新技术领域的成果不填此项。
成果应用行业:
此项指标为单选。
成果简介:
需填写以下内容①课题来源与背景;②技术原理及性能指标;③技术的创造性与先进性;④技术的成熟程度,适用范围和安全性;⑤应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⑥历年获奖情况;⑦成果简介要向社会公开,请不要填写商业秘密内容。
成果公报内容:
概括介绍成果的基本情况,用以在国家科技成果网或成果公报上展示。
5.1.1.3"知识产权"、"成果应用情况"的录入
在此表单中,"未应用或停用原因"只有当"应用状态"为"应用后停用"或"未应用"时,才让选择输入,且为单选项。
"知识产权形式"为多选项。
知识产权形式指标项详细说明如下:
知识产权形式:
该项登记的成果表现的知识产权形式,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其他。
其中: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系指科技成果获得专利授权并已实施;软件著作权登记系指软件经过正式依法办理著作权登记。
专利状况:
按专利受理和授权情况填写。
已受理专利情况:
左栏逐一填写专利受理申请号,右栏填写对应的专利名称;
已授权专利情况:
左栏逐一填写专利授权公告号,右栏填写对应的专利名称;
已受理专利项数:
按登记时已受理专利的项数填写。
已授权专利项数:
按登记时获得授权专利的项数填写。
软件著作权登记号:
指软件著作权行政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上的登记号。
软件著作权名称:
指软件著作权行政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上的名称。
成果应用情况指标项详细说明如下:
应用状态:
"产业化应用"指成果已经正式投入应用或生产,能够保持连续使用,处于稳定应用状态,达到设计产能,成为所在单位主要产业;"小批量或小范围应用"指成果正式投入应用或生产后小批量、小范围间歇使用;"试用"指成果在正式投入应用或生产之前进行试验性或检验性使用;"应用后停用"指成果投入生产应用后,被扬弃不再使用;"未应用"指成果完成后,既未进行自我转化,也未进行转让生产,处于闲置状态。
转化方式:
按自我转化、合作转化和技术转让与许可等选项择一填写,其中合作转化方式分为技术服务、合作开发和技术入股等。
自我转化效益:
指截止到登记时自我转化成果在生产或应用中产生的经济效益。
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总收入:
指自我转化成果形成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净利润:
指自我转化成果应用后累计所获得的净利润;
实交税金:
指自我转化成果应用后累计向税务部门实际交纳的各种税金;
出口创汇:
指自我转化成果应用后累计出口创汇(折成人民币填报);
节约资金:
指自我转化成果应用后,直接带来减少投资,原材料、动力和燃料消耗降低等所节约的资金总和。
合作转化收入:
指非自我转化成果,通过技术服务、合作开发、技术入股等方式形成直接和间接收入(包括技术服务费,合作开发费,股权折价等)的总和。
其中,技术入股股权折价指技术入股股权按照登记时股权的市场价值折成的现金量。
技术转让与许可收入:
受让单位支付的全部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费用。
其中,知识产权转让收入系指受让单位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为专利、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等的转让而支付的费用。
已转让单位数:
指非自我转化性质的技术转让单位数,以签订成果转让协议(合同)的受让单位数为准。
未应用的主要原因、停用的主要原因:
单选。
应用状态为"未应用"的填写"未应用的主要原因",应用状态为"应用后停用"的填写"停用的主要原因"。
主要有:
资金问题:
由于资金(包括拨款、贷款、自筹和横向经费)不落实、未到位或短缺的原因而对成果的研究、开发、应用和推广过程产生影响,造成成果未用于生产或应用后停用。
技术问题:
由于国内外技术取得进展及技术趋势发生变化导致该成果技术的落后或不经济,设备、材料等配套要求高难以解决,技术成套性差,技术不成熟,技术对环境、劳动安全产生危害,其他技术方面的原因,造成成果未用于生产或应用后停用。
市场问题:
由于市场的供求状况发生变化、推广渠道不畅、信息不灵等原因,造成成果未用于生产或应用后停用。
管理问题:
在应用和推广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上的原因造成成果未用于生产或应用后停用。
政策因素:
产业政策的调整、计划的改变等政策性因素影响成果未用于生产或应用后停用。
转让意向与范围:
有转让意向的填写具体转让范围,按"可国(境)内外转让、仅限国(境)外转让、仅限国内转让"择一填写,无转让意向的选择"不转让"。
5.1.1.4"成果立项"、"评价情况"的录入
在此表单中,课题来源是单选项。
可以在"系统维护"-》"定义课题来源二级分类"中定义自己的地方部门计划的二级分类。
成果立项指标项详细说明如下:
课题来源:
单选。
如列入多项计划,按最高级别计划填写。
国家科技计划:
指正式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包括:
科技重大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包括"对俄科技合作专项"、"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国家重点实验室(含"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国家野外科学研究观测台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计划专项、其他等。
选择"其他"时请写明具体计划名称。
部门计划:
指国家科技计划以外,列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科技计划。
地方计划:
指国家科技计划以外,列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的科技计划。
部门基金:
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自然科学基金等的科技计划。
地方基金:
指地方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风险基金、智力引进基金等的科技计划。
民间基金:
指利用非官方的组织或个人设立的基金研究开发的科技项目。
国际合作:
指除国家科技计划中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外通过官方和民间以及多边的科技合作,共同研究、开发、培训的科技项目。
横向委托:
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委托研究开发的计划外科技项目。
自选:
指自立课题并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研究开发的科技项目。
其他:
凡不属上述分类的科技项目均列入本栏,并请写明具体课题来源。
课题立项名称:
成果完成单位必须根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填写课题批准立项时的名称。
课题立项编号:
严格按照科技计划课题立项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编号填写。
经费实际投入额:
指在研究起止期间,该项目在研究、开发、应用和推广过程中实际投入的全部资金,按照实际经费来源方式,逐项填写国家投入、部门投入、地方投入、基金投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国外资金资助、其他。
其中"自有资金"指成果完成单位用于该课题的自有资金,集资和借款应包括在"其他"中。
评价情况指标项详细说明如下:
评价方式:
指科技成果评价采用的形式,包括:
鉴定、验收、行业准入、评估和机构评价。
鉴定:
指通过地方、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管理机构或经其指定的中介服务机构组织的鉴定。
验收:
指由主管部门、下达计划部门或委托单位按照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的测试、评价,并做出了正式的评价结论。
行业准入:
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审批内容,以新产品或新技术为体现形式的科技成果。
如,肥料、农药、农机、种子、饲料添加剂、转基因产品、医疗器械的市场准入。
评估:
指以项目评估的方式通过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的评价。
机构评价:
通过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应用技术成果的技术水平及应用价值进行的评议和审定。
评价单位:
对成果做出评价结论的单位,包括:
鉴定机构、验收、行业准入批准单位和科技成果评价单位等。
评价日期:
组织评价单位签署评价意见的日期。
评价报告编号:
按评价报告上的编号填写。
5.1.1.5"第一完成单位情况"的录入:
输入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情况,在选择单位属性时,特别要注意的是:
如果单位属性为企业,请输入该企业的所有制属性及是否为科研机构转制型企业。
指标项详细说明如下:
单位名称:
按《单位法人证书》内容填写。
组织机构代码:
以《单位法人证书》上的法人代码为准。
通讯地址:
按《单位法人证书》内容填写。
邮政编码:
单位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网址:
指单位正式注册的因特网址。
传真:
指法人单位的传真(含区号)。
单位联系人:
指法人单位联系人,或者本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的联系人。
电话:
指所填的单位联系人电话(含区号)。
电子邮箱:
指所填的单位联系人注册的E-mail。
单位属性:
按以下分类择一填写。
独立科研机构:
指有明确的任务和研究方向,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业务骨干和一定数量的研究人员,具有研究、开发、开展学术工作的基本条件,主要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并且在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财务上独立核算盈亏,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在银行有单独户头的单位。
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科学院和地方、部门所属的国有独立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或民办科研机构。
大专院校:
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大专院校或民办高校。
隶属于大专院校的非独立科研机构列入此栏。
医疗机构:
包括医院、疗养院、专科防治所(站)、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站)、药品检验所等。
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办的医疗机构列入此栏。
企业:
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
隶属于企业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列入此栏。
科研机构转制型企业:
指1999年1月1日以后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
其他:
不属上述四种类型的单位或个人均列入其他,并请写明具体单位属性。
所在省市、单位名称、通讯地址:
按《单位法人证书》内容填写。
上级主管单位:
按成果完成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填写。
成果转让联系人、成果转让联系人电话、成果转让联系人电子信箱:
填写具体从事本成果的推广、转化、招商、合作等工作的联系人情况。
5.1.1.6"成果完成人员情况"、"成果合作完成单位情况"、"评价委员会名单"的录入
输入成果完成人员情况时,需顺序填写完成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技术职称、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对成果创造性贡献七项。
输入合作完成单位情况时,需顺序填写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五项。
输入评价委员会名单时,需顺序填写评价委员会职务、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所学专业、从事专业、技术职称七项。
以上指标项的填写,请严格遵照程序提示进行。
注意:
"成果完成人员"和"成果合作完成单位"的序号可以更改;"评价委员会情况"的人员系统自动按评价委员会的职务顺序进行排列,即: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5.1.2成果(记录)的查询、修改、删除
5.1.2.1定位
是指对进入数据库的成果进行查找定位,以便对指定的成果进行查询、修改、删除、改数据年、改成果类型等操作。
点击"数据处理"主窗口功能按钮中的"定位"按钮,出现"定位查找"窗口。
在"检索列"中,从下拉菜单"地方登记号、成果名称、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名称"选择条件,在检索内容对话框中录入与检索条件相对应的部分关键词或完整词条,如果手型指针没有指向要找的记录,可点击"定位查找"对话框中"找下一个按钮,直到找到所要的记录。
当然也可通过移动手型指针定位要找的记录。
5.1.2.2成果(记录)的修改、删除
用定位功能,找到要修改、删除的记录,然后就可对该成果信息进行修改、删除。
5.1.3存储
存储是将录入的成果存到本地数据库中。
成果入库前,系统首先按"成果名称"进行查重,当确定没发生重复时,系统才将此项成果存储进库。
5.1.4改数据年
定位要更改年份的成果,点击"改数据年"按钮,系统即进入修改成果年份窗口。
用户只需输入要更改的年份,按"确定"按钮后系统自动将该成果的年份改为用户指定的年份。
5.1.5改成果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