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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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1:

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汉语言文学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和就业渠道,适应用人单位对能力与素质的高要求,增强毕业生的竞争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培养具备系统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办事能力,能从事文字、秘书、管理、宣传策划等实际工作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学习中国语言、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文学理论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中文写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培养良好的人文素质和职业素养,初步具备关于本专业系统知识的学习能力、初步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完善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知识迁移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关于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

2.掌握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与方法,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

3.具有较高的文学修养和鉴赏能力以及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具备从事管理、文秘、宣传策划等实际工作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4.能够逐步学会在文理渗透、学科交叉的前提下,强化自己的知识迁移能力,能适应与汉语言文学相关的工作。

5.能阅读古典文献,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三、学制:

标准学制二年

四、学分要求:

汉语言文学辅修专业毕业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

汉语言文学辅修专业学位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修满课程35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

五、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序号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数

计划开课学期和周学时

考核方式

(周数)

计划学时数

其中

考试

考查

讲授

实验或实践

其它

15周

15周

15周

15周

1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鉴赏

90

6

80

10

2

2

2

2

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鉴赏

60

4

50

10

2

2

3

语言文字应用

60

4

50

10

4

4

实用文体写作

45

3

36

9

3

5

文学创作

30

2

20

10

2

6

古代语言与文化

60

4

50

10

4

7

文学概论

45

3

39

6

3

8

秘书实务

45

3

36

9

3

9

世界文学作品鉴赏

30

2

30

2

10

申论

30

2

20

10

2

11

国学概论

30

2

30

2

12

学位论文

(6)

总计

525

35+(6)

441

84

11

10

8

6

六、其他说明:

学位论文主要安排在第三学期后的寒假和第四学期前四周。

法学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是为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培养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适应用人单位对知识与能力多样化的要求,拓宽就业渠道,增强毕业生的竞争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掌握基本的法学知识和法律技能,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知识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㈠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㈡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方法、实践性能力和职业道德;

㈢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㈣了解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㈤掌握法学专业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三、学制:

标准学制两年。

四、学分要求:

法学辅修专业毕业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

法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修满课程35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

五、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序号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数

计划开课学期和周学时

考核方式

(周数)

计划学时数

其中

考试

考查

讲授

实验或实践

其它

15周

15周

15周

15周

1

法理学

45

3

45

3

考试

2

宪法学

30

2

30

2

考试

3

刑法学

60

4

56

4

4

考试

4

民法学

60

4

56

4

4

考试

5

刑事诉讼法学

45

3

42

3

3

考试

6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45

3

42

3

3

考试

7

民事诉讼法学

45

3

42

3

3

考试

8

合同法学

30

2

28

2

2

考试

9

经济法学

60

4

56

4

4

考试

10

知识产权法学

30

2

28

2

2

考试

11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30

2

28

2

2

考试

12

国际经济法学

45

3

42

3

3

考试

13

学位论文

(5)

总计

525

35

495

30

9

10

9

7

六、其他说明:

学位论文主要安排在第三学期后的寒假和第四学期前四周。

经济学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2年3月)

一、专业培养目标

经济学辅修专业培养适合社会需求,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备基本的现代经济分析手段,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适应政府、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相关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业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2、掌握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和分析方法;

3、了解经济学的理论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

4、掌握学术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信息的处理能力;

5、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和管理协调能力。

三、学制

学制两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

四、学分要求

毕业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五、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序号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数

计划开课学期和周学时

考核方式

(周数)

计划学时数

其中

考试

考查

讲授

实验或实践

其它

15周

15周

15周

15周

1

经济应用数学

45

3

3

2

政治经济学

30

2

2

3

微观经济学

45

3

3

4

宏观经济学

45

3

3

5

经济学说史

30

2

2

6

会计学原理

42+6

3

3

7

管理学原理

30

2

2

8

财政学

45

3

3

9

金融学

45

3

3

10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45

3

3

11

国际金融

45

3

3

12

计量经济学

40+10

3

3

13

市场营销

30

2

2

14

毕业论文设计

5

5

总计

517+16+15(周)

40

10

8

12

5+5

注:

已修《高等数学》、《微积分》的学生免修《经济应用数学》。

六、其他说明

财务管理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2年3月)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财务管理原理,具备财务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规划技能,熟悉会计与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能够从事纳税筹划、资本运作和资产运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在工商、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机构专门从事财务、金融管理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务管理、会计、工商管理、法律、金融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受财务管理思想、会计、经济分析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财务学和金融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财务、金融和管理的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和对一般经济问题的分析方法;

3、熟悉我国有关财务会计、金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经济法规以及国际惯例。

4、掌握信息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5、掌握和运用外语、数学和计算机工具,能够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财务管理。

6、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以及分析和解决财务、金融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学制

学制两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

四、学分要求

毕业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五、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序号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数

计划开课学期和周学时

考核方式

(周数)

计划学时数

其中

考试

考查

讲授

实验或实践

其它

15周

15周

15周

15周

1

西方经济学

60

4

4

2

会计学原理

42+6

3

3

3

经济应用数学

45

3

3

4

财务管理

60

4

4

5

管理学原理

30

2

2

6

中级财务会计

45

3

3

7

计算机财务管理

15+30

2

2

8

财务分析

45

3

3

9

成本管理会计

45

3

3

10

经济法

30

2

2

11

税法

45

3

3

12

金融市场学

45

3

3

13

毕业论文设计

5

5

总计

507+

36+15(周)

40

10

9

10

11

注:

已修《高等数学》、《微积分》的学生免修《经济应用数学》。

六、其他说明

安徽师范大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应具有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的基础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等从事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等实际工作,也可在相关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从事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

二、专业培养要求

培养的学生要求学习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与社会保障的专业知识,掌握国家有关劳动与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国内外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动态;掌握社会调查、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熟练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政策制定能力,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学制

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校教字〔2011〕18号《关于制定辅修专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规定,辅修专业标准学制二年。

四、学分要求

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校教字〔2011〕18号《关于制定辅修专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规定:

(1)修完辅修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辅修毕业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

(2)修完辅修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完成该专业的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五、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序号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数

计划开课学期和周学时

考核方式

(周数)

计划学时数

其中

考试

考查

讲授

实验或实践

其它

15周

15周

15周

15周

1

公共管理学

60(15)

4

52

8

4

2

西方经济学

60(15)

4

52

8

4

3

社会保障学

60(15)

4

50

10

4

4

社会学概论

60(15)

4

52

8

4

5

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

60(15)

4

44

16

4

6

社会统计学

45(15)

3

36

9

3

7

社会保险学

45(15)

3

36

9

3

8

救济与福利

45(15)

3

36

9

3

9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45(15)

3

33

12

3

10

人口学

45(15)

3

33

12

3

毕业论文

5

总计

525

40

496

119

12

11

9

9

六、其他说明

学前教育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前教育培训机构等从事学前教育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学前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和把握国内外学前教育研究动态,掌握进行学前教育科研的基本方法。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职业理想、敬业精神、健康心理和强健体魄,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富有爱心、尊重儿童,热爱学前教育事业。

2.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系统掌握学前教育的目标、特点、过程,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研究动态。

3.掌握进行学前教育研究所需的基本方法及进行学前教育管理所需的基本能力。

三、学制

本专业标准学制二年。

四、学分要求

总学分为42学分(含毕业论文)。

1.修完专业课程37学分授予学前教育辅修专业毕业证书。

2.修完专业课程37学分且完成学前教育专业学位论文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证书。

3.未修满规定37学分,发给学前教育辅修专业学习证明书。

五、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序号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数

计划开课学期和周学时

考核方式

(周数)

计划学时数

其中

考试

考查

讲授

实验或实践

其它

15周

15周

15周

15周

1

普通心理学

45

3

45

3

2

教育原理

45

3

45

3

3

中外学前教育史

45

3

45

3

4

学前心理学

45

3

45

3

5

学前教育概论

45

3

45

3

6

学前卫生学

45

3

45

3

7

幼儿游戏理论

45

3

45

3

8

幼儿园课程论

45

3

45

3

9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

45

3

45

3

10

儿童文学

45

3

45

3

11

幼儿园活动与设计

45

3

40

5

3

12

家庭教育学

30

2

30

2

13

幼儿行为观察与矫正

30

2

30

2

总计

560

37

550

5

9

9

9

10

六、其他说明

需要获取学士学位证书者需完成本专业学位论文,合格者可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位论文安排在第五学期。

心理学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的心理学基础理论知识,扎实的心理学专业技能,以及较强的心理科学研究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部门等机构从事心理学教学、科研、管理及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心理学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基本训练,以形成基本的科学素养和从事心理学研究与应用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素质: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和心理素质。

2.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了解心理科学的理论前沿。

3.掌握心理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掌握资料查询、文件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4.具有从事各级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部门心理学的教学、科研、管理及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

三、学制

学制:

本专业标准学制为2年,实行弹性学制为2-4年。

四、学分要求

1、修完本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辅修毕业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发给毕业证书;

2、修完辅修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完成该专业的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发给学位证书。

五、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序号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数

计划开课学期和周学时

考核方式

(周数)

计划学时数

其中

考试

考查

讲授

实验或实践

其它

15周

15周

15周

15周

1

普通心理学

75

5

60

15

3

3

2

发展心理学

45

3

35

10

3

3

实验心理学

45

3

45

3

4

教育心理学

45

3

45

3

5

社会心理学

45

3

35

10

3

6

认知心理学

45

3

35

10

3

7

西方心理学史

45

3

35

10

3

8

人格心理学

45

3

35

10

3

9

变态心理学

30

2

23

7

2

10

管理心理学

45

3

35

10

3

11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45

3

35

10

3

12

咨询心理学

45

3

35

10

3

13

学习心理辅导

30

2

23

7

2

14

人际交往心理学

30

2

23

7

3

15

心理学研究方法

45

3

35

10

3

3

总计

44

六、其他说明

安徽师范大学英语专业辅修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培养目标

英语辅修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较广的知识面,具有较强的英语语言应用能力,能够从事英语基础教育以及涉外事务和文化交流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英语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主要学习英语语言基础知识,接受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基本技能训练。

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和毕业论文的撰写等途径获得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修完辅修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知识,较熟练掌握听、说、读、写、译的基本技能:

掌握正确的英语语音、语调和规范的词法、句法与篇章构造,听力、阅读、口头与书面表达自如得体,翻译技能熟练,形成较强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

2.具有较广的知识面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高级英语和文化方面的课程学习,了解其基本内容,并能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3.基本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方法,形成初步的科研能力。

4.具有初步的第二外国语知识和运用能力。

5.能够胜任英语基础教育和涉外事务及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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