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请求书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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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请求书样本
发 明 专 利 请 求 书
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此框内容由专利局填写
⑥
发名
明称
全自动垃圾桶
①
申请号 (发明)
②分案
提交日
⑦
发
明
人
李永芳董超
孙东罗浩
③
申请日
④
费减
审批
⑤挂号号码
⑧
申
请
人
第一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
单位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
国籍或居所地国家或地区
电话
地址
邮政
编码
省、自治区、
直辖市名称
市(县)
名称
城区(乡)、
街道、门牌号
第
二
申
请
人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居所地国家或地区
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第
三
申
请
人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居所地国家或地区
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⑨联
系
人
人
姓名
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⑩确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声明特声明第申请人为申请人的代表人
代
理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代码
邮政编码
电话
地址
代理人
1
姓名
代理人
2
姓名
工作证号
工作证号
电话
电话
分案申请
原案申请号
原案申请日年月日
11101(第1页)2002.4
发名
明称
生物材料样品保藏
保藏单位
地址
保藏日期年月日
保藏编号
分类命名
15
要
求
优
先
权
声
明
在先申请
国别或地区
在先申请日
在先申请号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
不丧失新颖
性
宽
限
期
声
明
17
保
密
请
求
本专利申请可能涉及国家重大利益,请求保密处理
是否已提交保密证明材料
18申请文件清单
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
份每份
页
费用减缓请求书
2.说明书摘要
份每份
页
费用减缓请求证明
3.摘要附图
份每份
页
提前公开声明
4.权利要求书
份每份
页
实质审查请求书
5.说明书
份每份
页
实审参考资料
6.说明书附图
份每份
页
转让证明
专利代理委托书
权利要求的项数项
经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原案申请文件副本
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光盘软盘
其他证明文件(注明文件名称)
20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年月日
21专利局对文件清单的审核
年月日
11101(第2页)2002.4
填表注意事项
一、申请发明专利,应当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有附图的应同时提交附图及摘要附图。
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两份。
二、本表应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外国人姓名、名称、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同时在请求书英文信息表中注明原文。
三、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四、本表中所有地址栏,国内地址应写明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特别行政区)、市(县)、区(乡)、街道、门牌号码及邮政编码。
外国人地址应写明国别、州(市、县)。
五、申请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必须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六、填表说明
1.本表第1、2、3、4、5、21栏由专利局填写。
2.本表第6、13栏发明名称应简单明确,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
3.本表第7栏发明人应当是自然人。
发明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先自左向右、再自上而下依次填写。
4.本表第8栏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并与公章中单位名称一致。
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写笔名或其他非正式的姓名。
申请人为多个,又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除在请求书中另有声明以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第一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代码;第一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5.本表第9栏,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指定的联系人是专利局送交各种通知书的收件人;请求书中未指明联系人的,第一申请人为收件人;申请人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时,请求书中另有声明指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的,收件人为该代表人。
6.申请人指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时,应在第10栏指明被确定的代表人。
代表人的权利:
除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外,代表人有权办理在专利局的各种事务。
7.本表第11栏,应填写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代码。
专利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同时注明《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证书号码。
8.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时,还应填写本表第12栏。
9.申请涉及生物材料的发明专利,还应当填写本表第14栏,并提交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10.申请人要求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的,还应填写本表第15栏。
11.申请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还应填写本表第16栏,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12.申请人要求保密处理的,应填写本表第17栏。
13.申请人应当按实际提交的文件名称、份数、页数及权利要求项数正确填写本表第18、19栏。
请求书按A4纸型计算页数。
专利局将按实收的文件数量逐项核实。
14.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本表第20栏应盖代理机构公章。
申请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本表第20栏应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盖单位公章。
二份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盖章不得为复印件。
15.发明人、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声明的内容本表填写不下时,应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附页续写。
缴费须知
1、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最迟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申请附加费。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数量超过十项的,从第十一项权利要求起,每项权利要求增收附加费150元;一件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页数(包括附图页数)超过三十页的,从第三十一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50元,超过三百页的,从三百零一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100元。
3、各种专利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
4、通过邮局汇付的,请寄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费用管理处;并应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
5、通过银行汇付的,请寄交户名: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支行北太平庄分理处,帐号020*********;并应在银行汇款单中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
6、对于只能采用电子联行汇付的,应向银行付电报费,正确填写并要求银行至少将申请号及费用名称两项列入汇款单事由栏中同时发至专利局。
7、应正确填写申请号9位阿拉伯数字,小数点不需填写。
8、每一申请案的费用应单独汇款,不得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的费用在一个单据中汇出。
9、费用名称可以使用下列简称:
申请费——申
发明申请公布印刷费——文
优先权要求费——优
申请附加费——附加
实质审查费——实审
申请维持费——维
专利登记费——登
印花税——印
年费——年
滞纳金——滞
复审费——复审
中止程序请求费——中止
实用新型检索费——实检
延长期限请求费——延
恢复权利请求费——恢
无效宣告请求费——无效
著录事项变更费——变更
强制许可请求费——强许
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强裁
10、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缴费手续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汇款人承担。
实 用 新型专 利 请 求 书
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此框内容由专利局填写
⑥
实名
用
新
型称
①
申请号 (实用新型)
②分案
提交日
③
⑦
设
计
人
申请日
④
费减
审批
⑤挂号号码
⑧
申
请
人
第一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
单位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
国籍或居所地国家或地区
电话
地址
邮政
编码
省、自治区、
直辖市名称
市(县)
名称
城区(乡)、
街道、门牌号
第
二
申
请
人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居所地国家或地区
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第
三
申
请
人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居所地国家或地区
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⑨联
系
人
姓名
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⑩确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声明特声明第申请人为申请人的代表人
代
理
代
理
机
构
名称
代码
邮政编码
电话
地址
代理人
1
姓名
代理人
2
姓名
工作证号
工作证号
电话
电话
分案申请
原案申请号
原案申请日年月日
12101(第1页)2002.4
实名
用
新
型称
14
要
求
优
先
权
声
明
在先申请
国别或地区
在先申请日
在先申请号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不
丧
失
新
颖
性
宽
限
期
声
明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
露其内容
申请文件清单
17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
份每份
页
费用减缓请求书
2.说明书摘要
份每份
页
费用减缓请求证明
3.摘要附图
份每份
页
转让证明
4.权利要求书
份每份
页
专利代理委托书
5.说明书
份每份
页
经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6.说明书附图
份每份
页
原案申请文件副本
其他证明文件(注明文件名称)
权利要求的项数项
18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年月日
19专利局对文件清单的审核
年月日
12101(第2页)2002.4
填表注意事项
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两份。
二、本表应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外国人姓名、名称、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同时在请求书英文信息表中注明原文。
三、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四、本表中所有地址栏,国内地址应写明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特别行政区)、市(县)、区(乡)、街道、门牌号码及邮政编码。
外国人地址应写明国别、州(市、县)。
五、申请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必须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六、填表说明
1.本表第1、2、3、4、5、19栏由专利局填写。
2.本表第6、13栏发明名称应简单明确,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
3.本表第7栏设计人应当是自然人。
设计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先自左向右、再自上而下依次填写。
4.本表第8栏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并与公章中单位名称一致。
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写笔名或其他非正式的姓名。
申请人为多个,又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除在请求书中另有声明以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第一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代码;第一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5.本表第9栏,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指定的联系人是专利局送交各种通知书的收件人;请求书中未指明联系人的,第一申请人为收件人;申请人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时,请求书中另有声明指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的,收件人为该代表人。
6.申请人指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时,应在第10栏指明被确定的代表人。
代表人的权利:
除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外,代表人有权办理在专利局的各种事务。
7.本表第11栏,应填写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代码。
专利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同时注明《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证书号码。
8.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时,还应填写本表第12栏。
9.申请人要求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的,还应填写本表第14栏。
10.申请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还应填写本表第15栏。
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11.申请人应当按实际提交的文件名称、份数、页数及权利要求项数正确填写本表第16、17栏。
请求书按A4纸型计算页数。
专利局将按实收的文件数量逐项核实。
12.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本表第18栏应盖代理机构公章。
申请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本表第18栏应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盖单位公章。
二份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盖章不得为复印件。
13.设计人、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声明的内容本表填写不下时,应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附页续写。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
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此框内容由专利局填写
⑥
使观产
用设品
该计名
外的称
①
申请号 (外观设计)
②分案
提交日
③
⑦
设
计
人
申请日
④
费减
审批
⑤挂号号码
⑧
申
请
人
第
一
申
请
人
姓名或名称
单位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
国籍或居所地国家或地区
电话
地址
邮政
编码
省、自治区、
直辖市名称
市(县)
名称
城区(乡)、街道、门牌号
第
二
申
请
人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居所地国家或地区
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第
三
申
请
人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居所地国家或地区
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⑨联
系
人
姓名
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⑩确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声明特声明第申请人为申请人的代表人
代
理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代码
邮政编码
电话
地 址
代理人
1
姓名
代理人
2
姓名
工作证号
工作证号
电话
电话
分案申请
原案申请号
原案申请日年月日
13101(第1页)2002.4
使观产
用设品
该计名
外的称
产
品
所
属
类
别
要
求
优
先
权
声
明
在先申请
国别或地区
在先申请日
在先申请号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不
丧
失
新
颖
性
宽
限
期
声
明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
17申请文件清单
18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
份每份
页
费用减缓请求书
2.图片或照片
份每份
页
费用减缓请求证明
3.简要说明
份每份
页
转让证明
专利代理委托书
图片或照片每份页共幅
经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原案申请文件副本
其他证明文件(注明文件名称)
19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年月日
20专利局对文件清单的审核
年月日
13101(第2页)2002.4
填表注意事项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有简要说明的,应当同时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两份。
二、本表应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外国人姓名、名称、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同时在请求书英文信息表中注明原文。
三、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四、本表中所有地址栏,国内地址应写明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特别行政区)、市(县)、区(乡)、街道、门牌号码及邮政编码。
外国人地址应写明国别、州(市、县)。
五、申请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必须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六、填表说明
1.本表第1、2、3、4、5、20栏由专利局填写。
2.本表第6、13栏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应简单明确,一般不得超过15字。
第14栏应按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上的分类号填写。
3.本表第7栏设计人应当是自然人。
设计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先自左向右、再自上而下依次填写。
4.本表第8栏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并与公章中单位名称一致。
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填写笔名或其他非正式的姓名。
申请人为多个,又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除在请求书中另有声明以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第一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代码;第一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5.本表第9栏,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指定的联系人是专利局送交各种通知书的收件人;请求书中未指明联系人的,第一申请人为收件人;申请人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时,请求书中另有声明指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的,收件人为该代表人。
6.申请人指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时,应在第10栏指明被确定的代表人。
代表人的权利:
除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外,代表人有权办理在专利局的各种专利事务。
7.本表第11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改革的,应填写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代码。
专利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同时注明《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证书号码。
8.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时,还应填写本表第12栏。
9.申请人要求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的,还应填写本表第15栏。
10.申请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还应填写本表第16栏。
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11.申请人应当按实际提交的文件名称、份数、页数等正确填写本表第17、18栏。
请求书按A4纸型计算页数。
专利局将按实收的文件数量逐项核实。
12.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本表第19栏应盖代理机构公章。
申请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本表第19栏应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盖单位公章。
二份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盖章不得为复印件。
13.设计人、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声明的内容本表填写不下时,应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附页续写。
权利要求 书
100022002.4
填表注意事项
一、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提交权利要求书,一式两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权利要求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应当整齐清晰,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在0.35厘米至0.45厘米之间,行距在0.25厘米至0.35厘米之间,权利要求书首页用此页、续页可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
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空白:
左侧和顶部各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1.5厘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和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
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权利要求时,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权利要求书在两页或两页以上的,应当在每页下框线居中位置顺序编写页码。
五、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数学式,必要时可以有表格,但不得有插图。
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用语。
说明 书
100032002.4
填表注意事项
一、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提交说明书,一式两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说明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应该整齐清晰,黑色,符合制版要求,字高在0.35厘米至0.45厘米之间,行距在0.25厘米至0.35厘米之间。
说明书首页用此页,续页可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
纸张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空白:
左侧和顶部各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1.5厘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说明书第一页第一行应当写明发明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一致,并左右居中。
发明名称与说明书正文之间应空一行。
说明书格式上应包括下列五个部分,并且在每一部分第一行第一字起写明小标题,小标题后空两格起正文。
例:
技术领域(正文内容)
背景技术(正文内容)
发明内容(正文内容)
附图说明(正文内容)
具体实施方式(正文内容)
说明书如无附图,说明书文字部分就不包括附图说明及其与其相应的小标题。
五、说明书文字部分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和表格,但不得有插图,也不得有宣传用语。
六、涉及核苷酸或氨基酸的申请,应当将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的同时,提交与该序列表相一致的光盘或软盘,该光盘或软盘应符合专利局的有关规定。
七、说明书在两页以上的应当在每页下框线居中顺序编写页码。
说明 书附图
100042002.4
填表注意事项
一、申请发明专利(如有附图)或实用新型专利时必须提交说明书附图,一式两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附图首页用此页,续页可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绘制。
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空白:
左侧和顶部各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1.5厘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图的布局
1.图应尽量竖向布置,必要时(例如宽度大于高度,而且宽度在17cm以内布置不下),允许横向布置。
此时应把图的上部置于纸的左边。
同一页上还有其它图时也应按横向布置。
2.一幅图无法绘在一张纸上时,可以绘在几张图纸上,但应另外绘制一幅缩小比例的整图,并在此整图上标明各分图的位置。
五、图的编号
附图中的图在两幅以上时,应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此编号与图的编页无关),在编号前冠以“图”字,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