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设备招投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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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设备招投标文件
*************地块
***************项目
人防设备工程
招
标
文
件
*****************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
1、投标须知2
2、工程招标范围和要求6
3、投标报价7
4、评标8
5、授予合同9
6、承包人责任9
7、其他10
8、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合同12
1.
投标须知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
**********************项目
1.1.2、工程地点:
********************
1.1.3、建设单位:
*********************
1.1.4、设计单位(人防):
**********************
1.1.5、监理单位:
*********************有限公司
1.1.6、三通一平:
已完成
1.1.7、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1.8、工程建设性质:
新建
1.1.9、工程概况: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万m2(含地下车库),地下三层,地上层数为28层,地下车库面积约4万平方米,地上有4层裙楼和一栋28层的办公塔楼。
本项目人防设计面积9411.9平方米,共4个防护单元。
1.1.10、工期要求:
1.2、招标范围与工程、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人防防护设备的定购、安装,战时通风系统,战时电气系统和战时给排水系统安装,具体型号、数量、规格等详见附件《人防工程清单》及相关专业图纸。
1.2.2、工程及工作内容
工程内容包括上述工程范围内的人防设备定购、安装;本工程施工及结构施工配合。
须特别说明的:
本工程招标的工程内容仅包括人防设备部分(含人防给排水、人防预埋等等),人防设备以外土建部分由土建总包单位负责。
1.3、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招议结合的方式,由招标单位组织开标,第一次开标后与各投标单位直接议标,议标后各投标单位当场进行二次报价,报价作为最终承诺报价。
1.4、招投标日程安排
1.4.1、标前会:
不召开。
1.4.2、资料费:
不收取。
1.4.3、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拾伍万元(¥350000元),该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2014年1月3日前由投标单位公帐汇入招标单位指定帐号,招标单位在收到该保证金后向投标单位开具收据。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在定标后五天内,由招标单位退回该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双方合同签定后,招标单位按照合同支付第一笔工程款时退回中标单位(无息退还)。
1.4.4、招标人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账号:
******************
1.4.5、招标文件发放地点:
********************************。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2013年12月24日。
1.4.6、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月5日14:
00前
1.4.7、标书送达地点:
***********************。
1.4.8、评(议)标时间:
2014年1月5日开始,商务标评(议)时间:
2014年1月5日15:
00。
各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法人代表须亲自递交标书及参加议标。
1.4.9、评(议)标地点:
*******************************
1.4.10、定标:
2014年1月5日
1.5、投标说明
1.5.1本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前,须对本招标文件认真研究,按本文件有关条款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忽略、导致中标后发生的任何风险责任自负。
任何对招标文件的理解、推断或猜测,均由投标单位自行决断。
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被视为废标。
1.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1.5.3、招标单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日期的约束。
1.6、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6.1、投标单位必须为接到本公司投标邀请函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以下施工企业:
1.6.1.1、持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签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书》,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可进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及安装的企业。
1.6.1.2、不少于两年的施工业绩。
1.6.1.3、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1.7、投标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与条例。
1.8、投标委托:
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1.9、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全过程的所有费用。
1.10、招标文件
1.10.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标前会上的答疑资料及可能存在对投标单位提出疑问的书面答复等组成。
1.10.2、招标文件的澄清
1.10.2.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对方,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3天使招标单位收到。
1.10.2.2、招标单位将视情况确定采用何种交流形式、同时或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答复对方。
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分发给所有投标单位。
1.10.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1.10.3.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单位提出问题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1.10.3.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将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每一投标单位,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文件为准。
1.10.3.3、为使投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改投标单位文件,招标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单位。
1.10.3.4、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明确登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以便联系,如由于投标单位登记的以上内容出现错误而导致相关文件接收不到,其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11、投标文件
1.11.1、投标文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
1.11.2、投标文件中所有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3.1、投标书
1.11.3.2、技术标
1.11.3.3、商务标
1.11.3.4、公司简介、法人代表授权书与法人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登记备案证书、主要业绩等有关资料。
1.11.3.5、投标文件附录(投标单位视需要自行编写)
1.12、技术标基本格式要求
1.12.1、综合说明
1.12.2、施工组织设计
1.12.3、投标单位简况
1.12.4、类似本工程施工项目
1.13、商务标基本格式要求
1.13.1、综合说明:
对本招标文件的不同意见、承诺、态度等,参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提纲编写。
1.13.2、投标报价书:
要求附报价书的电子文件(EXCEL表格,用光盘装载)。
1.14、资格证明材料:
招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进一步完善已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来证明有足够和充分的资产完成将要授予的工程任务合同,资格业绩证明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14.1、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书(复印并盖公司印章);
1.1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并盖公司印章);
1.14.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并盖公司印章);
1.14.4、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并盖公司印章)
1.14.5、法人代表委托书(复印并盖公司印章);
1.14.6、项目经理证书(复印并盖公司印章);
1.14.7、近两年内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奖证书(复印并盖公司印章);
1.14.8、有关投标单位质量、信誉等方面的其他资料(复印并盖公司印章);
1.14.9、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1.14.1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并盖公司印章)。
1.15、投标文件附录的编制
1.15.1、投标文件附录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1.15.1.1、投标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以及对此建议的承诺。
1.15.1.2、投标单位使用的施工技术及管理方法、不同一般常规做法的特点及对本工程的贡献。
1.16、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16.1、中标后,中标单位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更换投标时确定的项目经理。
如发现更换现象,招标单位有权令其停工直至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1.16.2、投标单位不得私自将中标的工程进行转包或私自分包。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转包或私自分包,招标单位有权令其停工直至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1.16.3、投标单位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应得到招标单位的认可,否则视为违约。
1.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7.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款
1.17.2、投标单位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17.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17.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注明“正本”字样。
副本可以用复印件,正本与副本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
1.17.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17.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1.18、投标文件的密封
1.18.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18.1.1、投标文件技术标正副本各一式二份,装袋密封。
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技术标”字样。
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单位法定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
1.18.1.2、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各一式二份,装袋密封。
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商务标”字样。
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单位法定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
1.18.1.3、资格证明文件袋内装资格证明文件一份。
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
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单位法定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
1.18.2、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文件的误送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19、投标截止时间
1.19.1、投标文件必须按1.4项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前派人送到指定的投标地点,不接受邮寄送达。
1.19.2、招标单位若因特殊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或传真)等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在这种情况下,招、投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日期约束。
1.20、投标文件的查验、修改和撤回
1.20.1、在投标单位在场的情况下,接标验封。
1.20.2、投标以后,如果投标单位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单位者,招标单位可予以接受,但不退还原投标文件。
1.20.3、投标单位修改投标文件的材料,按1.19规定的文件份数且须密封送达招标单位,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
1.20.4、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单位。
如采取传真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交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
撤回投标文件的时间以送达招标单位或邮电到达时间为准。
1.20.5、开标后投标单位不得撤回投标。
1.21、有下列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2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1.21.2、投标文件报价书未盖单位公章的。
1.21.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辩认的。
1.21.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21.5、提供虚假材料的。
1.21.6、投标文件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
1.22、中标通知:
招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
2.工程招标范围和要求
2.1、总则:
2.1.1、投标单位提供的必须是国家人防设备定点生产厂家生产的高质量的施工产品及优质的技术服务。
2.1.2、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全新、安全、可靠,其性能、品种、型号规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1.3、投标单位必须根据资质范围及综合实力选择投标,超出资质范围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同时投标单位必须是获得在佛山禅城区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准入单位。
2.1.4、投标单位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作出响应。
2.1.5、投标单位必须能够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定,自觉交纳有关费用。
投标单位在招标项目建设整个过程中,若发生任何经济、民事纠纷、安全事故等侵权行为责任由其自负,与招标单位无关。
2.1.6、投标单位完成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实施时必须不影响业主现有的生产设施及正常生产,确需招标单位协调的,应遵循业主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
2.1.7、投标单位应有能力及应当为所投标的工程购买建设工程一切保险,一旦中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保险手续,若不办理,风险责任自负。
2.1.8、投标单位必须对本招标文件未提及,但规范和当地人防主管部门规定及行业规定有要求的全部内容列入报价,若有遗漏,将被视为投标单位在本次报价中中已充分考虑,其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2.1.9、投标单位必须按规定格式及条款提交投标承诺书。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本次工程招标范围:
见1.2.1条。
2.2.2、本次招标范围不分标段。
2.2.3、指定分包范围:
2.2.3.1、招标单位不对各中标单位标段内专业性强的工程指定分包。
2.2.3.2、招标单位不对各中标单位标段内辅助工程指定分包。
3.投标报价
3.1、总则
3.1.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综合总价包干的形式进行报价。
3.1.2、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设备生产、包装、运输、装卸、搬运、预埋件、安装施工、检验检测、成品保护、保修所需的全部材料、人工、施工设备、施工措施、施工管理、完工清场、水电费、保险(含人身意外伤害险、材料机械设备险)、土建总包配合费、利润、政府规费、高温补贴等全部费用及其税金。
同时双方确认本合同包干造价已包含合同履行期内物价、人工工资上涨等政策性因素对合同总价的影响风险,中标单位不得因物价、人工工资上涨等因素提出对合同价款进行变更。
由于投标单位报价失误,造成少报、错报视为投标单位已在综合总价中进行充分考虑,不另行增加费用。
工程竣工结算时,未有因招标单位提出修改增加费用的,按中标的综合包干总价结算。
3.1.2、以上各项内容均作为签订合同及工程结算的依据,除出现第3.3.1条调整的条件外不再增补任何额外费用及项目。
3.2、物资供应方式:
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说明外,所有设备材料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供应。
3.3、合同价款调整与报价要求:
3.3.1、合同价款中的调整条件:
3.3.1.1、招标书中各种奖罚条款规定的计算方法。
3.3.1.2、不可抗力的破坏按施工承包合同办理。
3.3.1.3、因招标单位提出修改增加工程费用的设计变更按中标单位报价的单价计算工程费用。
3.3.1.4、因招标单位提出修改减少工程费用的设计变更按中标单位报价的单价计算工程费用。
3.3.1.5、因招标单位提出修改增加或减少工程费用,如中标单位原报价中未有单价,则双方套用相近定额或协商解决。
3.3.2、报价要求
3.3.2.1、招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报价;有优化方案的须另行提供优化方案报价。
投标单位对报出的报价表完整性负责。
3.3.2.2、投标单位须按附件《********************项目人防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填写各综合包干单价、合价与总价。
4.评标
4.1、对投标文件的审查
4.1.1、审查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4.1.2、审查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4.1.2.1、当数字与文字不相符时,以文字为准。
4.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和(或)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1.4、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据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4.2、投标文件的澄清
4.2.1、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4.2.2、招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书面作出的澄清回答,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印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4.2.3、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4.3、评标
4.3.1、招标单位将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4.3.2、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各单位的标价、质量保证措施、优惠条件、企业信誉等综合评比,采用在技术标满足要求、合理低价的原则评标、定标,但不保证报价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标单位中标,且招标单位无义务作出任何解释。
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企业综合素质
2)、投标报价组成是否合理
3)、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
4)、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5)、投标单位对质量及工期的保证程度的可靠性
6)、投标单位近期同类型项目合同执行情况
7)、优化设计方案的合理性
8)、承诺服务
9)、经营信誉
4.3.3、中标条件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报价合理
3)、有执行合同能力
4)、综合评价优胜者
4.3.4、评标过程保密
4.3.4.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单位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活动,均不得向投标单位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4.3.4.2、在评标期间,投标单位企图影响招标单位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5.授予合同
5.1、最终审查
5.1.1、如有必要招标单位将采用最终审查方式确定授予合同的投标单位。
5.1.2、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期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成果及其他问题作进一步考查。
5.1.3、接受最终审查的预期中标的投标单位,须接受招标单位的询问和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5.1.4、如审查的预期中标的投标单位不符合中标条件,则应考察下一个经综合评价优秀的投标单位。
5.2、招标单位可根据评标情况放弃最终审查,并根据评标结果授标。
5.3、招标单位也可在授标时有变更项目下具体发包内容范围和数量的权力。
5.4、尽管有第4.3.3款规定,为维护业主利益,招标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单位中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予说明原因。
5.5、中标通知
5.5.1、标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
通知也可以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但需要以书面确认。
5.5.2、当中标单位按第5.6条规定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招标单位将向其他投标单位发出落标通知。
5.5.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5.6、签订合同
5.6.1、中标单位应按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派人与招标人商谈合同签订事宜,并按照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5.6.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资料(参考性资料除外)、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依据(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6.承包人责任
6.1、本招标文件各单项工程的施工活动遵循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6.1.1、应符合最新的有效的国家标准和佛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及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及施工图技术要求及业主管理要求。
要求工程质量为优良。
6.1.2、投标单位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这些体系应符合IS0系列最新的要求。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对质量保证体系作出说明。
6.1.3、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应是符合业主要求和(或)施工图设计要求且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的安全无危险的材料。
6.1.4、中标的投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及时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除工程评定质保资料外,还应包括在验收过程中应形成的报告和文件。
6.2、投标单位须对中标的工程范围负施工质量及相关的管理责任,否则若因质量存在缺陷,招标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停工整顿并拒付工程费用,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相关的工程总价款的20%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6.3保证工期。
7.其他
7.1、有关事项说明
7.1.1、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要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并认真踏勘现场,投标文件一经提交,即视为全部承诺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说明,提出的建议可以协商,但不得限制招标单位的权利和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条款。
7.1.2、投标单位要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不按要求编写或投标文件前后矛盾者,由评标小组研究分析原因,决定该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7.2、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2.1、标书为无效标书。
7.3、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同时永久取消投标资格。
7.3.1、中标单位不按时或拒签施工承包合同。
7.3.2、采取不正当手段在评标、定标过程中对业主和招标单位聘请的专家施加影响的。
7.3.3、提交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3.4、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满前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
7.4、现场考察:
7.4.1、招标单位不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若投标单位自愿去现场考察要事先告知招标单位,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一切费用支出,无论在什么条件下,均由投标单位负责,招标单位都不负任何责任。
7.4.2、对于投标单位在现场考察期间得到的信息,投标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自己的判断和解释,招标单位对这些信息不负任何责任。
7.4.3、编制要求说明
7.4.3.1、本次报价按招标文件附件界定的范围进行。
7.4.3.2、各投标单位按工程项目列清单报价,根据经验并按招标文件自行填写有关内容,各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及相关的附件,对报出的报价表的完整性负责。
7.4.3.2各投标单位在报价中须充分考虑本工程的土建总包配合费,该配合费为本项目人防设备工程费用的2%。
7.5、中标单位的合理化建议或工程优化设计招标方与中标方确认,作为工程正式施工图纸的优化依据。
7.6、本工程的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支付包干造价的10%。
2、预埋件及门框全部安装完成后,支付包干造价的20﹪。
3、门扇及主要设备运抵工地现场后,支付包干造价的25﹪。
4、人防防护设备及人防平战转换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后,支付包干造价的30﹪。
5、本工程通过甲方、监理单位、工程土建总承包单位、人防办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以出具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支付至结算造价的97﹪。
6、3%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合格满壹年后一次性结清
7.7、联系人
*********************项目部
*******电话:
***************传真:
***************
电子邮箱:
*******************
7.8、本招标文件附带资料:
7.8.1**********************(附电子版)
7.8.2*********************人防工程设计图电子版
7.9本招标文件所有资料及附带资料均为保密资料,非用于本工程项目所需不得另作他用。
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
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合同
工程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