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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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章程
灌南县宏远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确立和规范中心组织和行为准则,保障中心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中心是经主管局批准由原灌南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从灌南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剥离成独立法人,并将原“灌南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变更成“灌南县宏远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中心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
第三条中心注册名称为:
灌南县宏远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第四条中心依据在:
灌南县新园北路2号。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金由“灌南县质监站”提供。
现有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均为“质监站”财产。
第六条中心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调整结构,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
第二章中心宗旨、方针经营范围
第七条本中心的服务宗旨为:
公正、诚实、准确、及时、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争创一流的经济效益、为本县的建筑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八条质量方针
科学准确—科学的工作态度、先进的技术手段;
公正严明—良好的职业道德,公正诚实地开展检测工作;
实事求是—有效的质量控制,可靠的检测数据;
服务及时—掌握市场信息、高效规范服务。
第九条本中心的经营范围为:
建筑工程质量材料检测、施工技术咨询。
第三章中心注册资本
第十条本中心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伍万元。
第四章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中心员工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在经营范围内认真贯彻质量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检验标准或有关技术标准。
2、有权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判定样品合格与否。
3、对无见证取样的送检样品,有权拒绝接收。
第十二条中心的权利
1、检测事故,有权追查产生的原因,找出责任者,视其情节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2、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不合格有权如实进行统计与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责任部门提出改进措施。
3、无论是室内检测还是现场检测、如发现以次充好、弄虚作假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中心责任
1、对由于未认真贯彻执行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技术标准或中心规定不认真不严格、致使检测中出现误差和出现的质量事故负责。
2、在检测过程中对由于错检、漏检或误检而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负责。
3、对由于组织管理不善在工作中造成压检、影响检测工作进度负责。
4、对统计上报有关质量方面的停息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第十四条中心员工责任
1、检测人员对不合格品管理不善,废品未按要求及时隔离存放,给检测工作造成混乱和影响产品质量负责。
2、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不重视质量的行为或质量事故、不反映、不上报、甚至参与弄虚作假、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
3、对经检测明知样品质量不合格,还签发检验合格报告负责。
第十五条中心员工应承担的义务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中心的章程
2、有维护中心利益的义务
3、在检测活动有尊重客户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章中心的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职权
第十六条本检测中心是经灌南县建设局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中心主任为最高管理者和法定代表人,行政上隶属于灌南县建设局,可以独立对外开展检测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中心的技术管理层由中心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组织本中心技术工作、及时提供保证工作质量所需资源的信息,从而确保本中心最高管理层,能及时为技术工作提供资源保证。
第十八条中心独立法人为最高管理者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组织制定本中心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长远发展计划,批准《质量管理手册》。
2、审批内部审核计划、主持管理评审。
3、确定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设置,分配部门和岗位售货员及职责,任命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任命关键岗位人员,指定关键管理岗位的代理人。
4、不定期召开全中心的业务,技术工作会议、组织协调中心工作,解决业务、技术工作难题、不断改进检测质量提高中心员工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5、负责审批新建项目、技术改选项目、设备的购置计划和降级、报废。
6、制订和审批中心的经费及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7、制订中心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8、制订本中心的基本管理制度;
9、拟订中心章程修改方案;
第六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十九条中心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中心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按照《会计法》的规定,本中心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日,中心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依法审查验证。
第二十一第中心的财务由财务部门负责,设现金,总账各一名。
第七章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中心员工的工资福利按企业标准结合经营收入情况每年核定一次。
第二十四条中心应每年按时为员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
第八章中心的诚信宣告
第二十五条服务客户是本中心的宗旨和房屋的工作主题、其中诚信是行业管理的至高境界,从上到下共同营造一个诚信的环境,做到公平、公正、尽责、及时,对我们检测机构而言,诚信是根本,是一种精神、是无形资产,未来的竞争是质量和服务的竞争、信用的竞争。
因此、检测中心要始终如一恪守职业道德,要用一流的态度和技术水平,倍加爱护自身的信用,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这是我们宏远检测中心向社会公开的承诺。
第九章其它事项
第二十六条中心根据需要或某事项需要变更的,可修改中心章程,修改章程由中心的管理层研究通过。
修改后的中心章程应送原来中心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向中心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中心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法人代表。
第二十八条中心登记事项以中心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于二零零五年二月十五日经中心管理层研究制定,自中心成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