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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技术建议书

二、技术建议书

 

第一章、工程概述…………………………………………………185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187

第三章、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进退场时间安排……………189

第四章、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置…………………………191

第五章、监理工作程序……………………………………………192

第六章、监理大纲和措施…………………………………………211

监理大纲

6.1、质量监理……………………………………………………211

6.2、工程进度监理………………………………………………222

6.3、工程费用监理………………………………………………224

6.4、合同管理……………………………………………………226

6.5、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理……………………………………228

6.6、生态与环境保护管理监理…………………………………233

监理工作措施

6.7、监理组织保证措施…………………………………………237

6.8、总监办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和纪律………………………238

6.9、监理月报制度………………………………………………238

6.10、工地会议制度………………………………………………240

6.11、收发文制度…………………………………………………241

6.12、监理人员考勤及交接班制度………………………………241

6.13、监理人员违纪处分规定……………………………………242

6.14、首件工程认可制……………………………………………243

6.15、各项事故应急预案………………………………………244

第七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253

第八章、对本工程建议…………………………………………263

 

技术建议书

第一章、工程概述

1.1项目概况

1.1.1、工程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所在地

工程区间

工程量

建设性质

1

灯岫线(原姑小线)改建工程

弓长岭区

小漩桥引线至高崖村

5.1km

改建

2

灯岫线中修工程

弓长岭区

高崖至姑嫂城

12.8km

中修

3

沈环线中修工程

——

北营至弹簧厂

46.2km

中修

4

十灯线中修工程

灯塔市

高铁至邵二台

6.6km

中修

5

十灯线中修工程

灯塔市

黑沟台至黄腊坨

7.6km

中修

6

小灯线中修工程

灯塔市

铧子至高铁

9.1km

中修

7

辽庄线中修工程

宏伟区

新华街道至东喻

7.3km

中修

8

沈海线中修工程

辽阳县

沈阳界至鞍山界

6.7km

中修

9

鸡高线中修工程

辽阳县

吉洞至新开岭

6.5km

中修

10

灯岫线改建工程

辽阳县

寒岭至西黄泥

10.1km

改建

11

辽庄线隆昌桥险桥改造工程

辽阳县

K59+821

104.4m

全桥改建

12

鸡高线吉洞桥险桥改造工程

辽阳县

K0+145

56.4m

全桥改建

1.1.2、监理合同段

本项目施工监理为二个合同段。

一标段:

沈环线中修工程、十灯线6.6公里中修工程、十灯线7.6公里中修工程、小灯线中修工程、辽庄线中修工程、沈海线中修工程、鸡高线中修工程、灯岫线改建工程(含兰河桥及引线工程、黄泥岗桥及引线工程);二标段:

灯岫线(原姑小线)改建工程、灯岫线中修工程、辽庄线隆昌桥险桥改造工程、鸡高线吉洞桥险桥改造工程。

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总监办包含一个监理实验室

监理内容: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安保防护工程、交通工程等施工监理。

本技术建议书为针对第二标段。

1.2、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

1.2.1、路基、桥涵、棚洞及防护工程

开工时间:

2016年5月5日

交工时间:

2016年10月31日

共计180日历天

1.2.2、监理服务期

进场时间:

2016年5月5日

完工时间:

2016年10月31日

共计:

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

2.1、监理工作范围

2.1.1、监理工作总目标、原则和指导思想

本总监办的监理工作总目标是将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在合同规定的标准,达到合同、信息管理及协调工作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同时做好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各项建设目标的实现。

本总监办将以独立、公正、科学的立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监理工作职责,维护项目办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以良好的技术、严格的合同管理以及有效的协调手段,达到对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工期、投资的有效控制,将本工程建设成一段技术标准高、经济合理、质量优良的环保、绿色公路,锻炼和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公路建设施工监理人才。

全体监理人员将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监理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严格、严密、科学、公正地进行施工监理工作。

2.1.2、监理工作的依据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本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为:

2.2.1、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2.2.2、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2.2.3、监理合同;

2.2.4、施工合同;

2.2.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2.2.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2.2.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2.1.3、监理工作的形式、范围

2.1.3.1、监理工作的形式

本工程的监理机构按一级监理机构方式组建,本项目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1个试验室)。

2.1.3.2、服务工作的范围

监理工作的工程范围:

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安保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的工作范围: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将按照合同要求和发包人的授权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及约定的正常监理服务期内,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理、施工安全监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其他事项和文件资料管理等,确保各项建设目标的实现。

同时良好完成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附加和额外监理服务的相关监理工作。

2.1.4、监理工作目标

2.1.4.1、监理工作的履约目标: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将按照合同规定保证进场的监理人员资质、数量和所需设备,并良好的开展监理工作。

为项目办提供满足合同约定的优质的监理服务。

2.1.4.2、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

通过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工期、节省投资,保证安全,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标准。

2.1.5、监理工作的内容

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办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专业监理组;

监理工作的内容:

质量、进度、费用监理、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

监理试验室的检查项目和抽验频率:

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重点对工程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砂砾、碎石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不低于规定频率。

总监办将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及项目办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规定执行,超出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有关规定之外的权限,将及时报告项目办并按照项目办的授权权限开展工作。

总监办将按照自己服务范围进行工作,将坚决服从和接受项目办在合同和规范范围内的管理,做好现场监理工作。

 

第三章、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进退场时间安排

3.1、总监办组织、设置方案及人员进退场时间安排

总监办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为了能更好地履行监理服务合同中的各项承诺,确保监理目标的实现。

针对本工程特点,结合招标文件对监理工作范围的规定,本项目监理机构按照一级设置,即设立2016年辽阳市干线公路新改建改造中修工程、桥梁工程及险桥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总监办组织方案

总监办采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领导下的直线职能制的组织机构形式,总监办按照组织形式对监理人员细致分工、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组织机构详见下页附表)

总监办将选择在靠近施工段中部,交通便利,同时尽量接近重点控制工程位置,便于对工程施工整体协调和控制,加强对重点、节点工程的监督,以保证各项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各项建设目标的实现。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的本项目总监办组织机构框图见下页:

监理人员进退场时间安排

见于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等特点,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及时开展,结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总监办的全体人员将于2016年5月15日前进场展开工作。

在整个监理合同期间,总监办将保持现场监理人员的数量、资历及技术水平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状况。

监理人员将在完成监理任务、取得项目办管理机构批准后撤场,按照招标文件初步确定的撤场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

第四章、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

总监办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我们的承诺,结合本工程监理工作实际配备监理办公、生活及试验检测工作等所需的仪器、设备、设施,将以完全满足监理工作需要进行配备。

生活设施配备以创造一个生活舒适、整洁的环境为原则进行配备,同时还将购买有关的文化、体育、娱乐设施设备以调节监理人员的精神生活。

主要配置情况如下: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将配备试验仪器、设备32台(套)(详见附件C-3表试验、检测仪器);

配备监理办公及生活用车1辆、电脑2台、打印机1台及其他办公设备5台(套)(详见附件C-3表及设施、设备)。

全部的监理设备、仪器将在2016年5月15日前进场,3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标定等工作,保证满足各项监理工作需要。

所有设施、设备、仪器将在工程完成并取得项目办同意后撤场,初步确定的撤场日期不早于2016年10月31日。

缺陷责任期内总监办将配备一定的

公生活设施以满足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五章、监理工作程序

本项目按照公路工程标准建设实施,远景规划为城市市政道路。

为此,项目的质量及环境保护、综合排水、排污系统的设置、与周围景观的协调统一等均为本工程建设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阶段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就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施工安全控制、施工环境保护、费用控制、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工程内业即文件资料等提出如下监理工作程序:

5.1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5.1.1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5.1.2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理

熟悉合同文件、参加设计交底,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了解工地现场,审批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总设计;审查施工单位质量自检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复核定线数据,落实施工单位的材料来源;审查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参加设计交底;施工监理的内部交底和内部学习培训;开好第一次工地会议;检查开工条件和签发开工令。

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或在特殊季节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要求承包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批准后实施。

5.1.3施工实施阶段的质量监理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是由施工单位按施工技术规范中的施工方法要求以及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进度来实施工程,以达到规范及设计的要求和质量标准。

这个阶段的主要监理内容有:

审批主要工程项目或工序的施工工艺、项目施工方案,审批试验结果;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按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检查、检验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标准和混合料配比;对每道工序成活后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批准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

3.1质量监理程序控制

⑴我们将重点把好开工申请、中间检验、工序验收三关,在实际工作中,各级监理人员将对重点项目、重点工序、重点环节严防死守,不留缺口,坚决做到“四不准”。

⑵根据项目办提供的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拟定本监理合同段的各分项工程的工序检查质量监理控制程序,并严格按此实施。

3.2监理工程师指令文件

监理人员的各种指令都必须有签字确认,而且以文字为准,其指令性文件包括:

⑴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原材料、混合料配合比、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机械配备等方面的批复文件;

⑵当工程师发现和确认发生了工程质量事故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的质量事故通知、现场指令、工地指示等;

⑶设计变更指令,补充技术标准、要求以及一些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情况通报等。

 

5.1.4工序质量监理程序框图

质量监理程序(非关键工序)

 

质量监理程序(完工后无法检验的关键工序)

 

5.2.工程进度监理工作程序

5.2.1.进度控制监理程序

 

2.进度计划的审批

总监办组建后将第一时间通知施工单位书面提交工程总进度计划(应用网络图的形式)和各项特殊工程的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年度进度及与此相关的流动计划、施工方案、工料机进场计划等。

总监办将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种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和批准实施。

3.进度统计

当工程开展以后,监理工程师将按规定的时间记录工程进展情况,每月统计和记录标记一次进度情况,并向项目办提交一份每月工程进度报告。

4.进度计划的调整

4.1调整工程进度计划

主要是调整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造成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不必要求施工单位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4.2加快工程进度

在施工单位没有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加快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

5.3施工安全监理控制程序

5.3.1.安全监理控制目标

督促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有效地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5.3.2.安全施工的内容及保证体系

在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将重点审查承包人编制的分项、分部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检查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消防和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安全事故报告、工艺、设备、材料淘汰等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和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检测情况,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该分项、分部工程开工。

安全监理工程师将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承包人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将检查承包人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并督促其良好运转。

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安全事故处理未结束的,暂不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5.3.3.施工安全监理程序

5.3.4、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出现了技术规范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坍、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致使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影响结构安全和降低使用能力,都属于质量事故。

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可由监理机构处理的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仅包括“质量缺陷、质量隐患”。

当发生时可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发生后,驻地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同时向总监书面报告质量缺陷、质量隐患的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已采取的措施。

驻地工程师要与承包人协商进一步的处理方案,并上报总监办。

二、总监办对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后,报项目办批准。

三、承包人在接到批准的处理方案后,应立即执行,监理旁站处理方案的实施,并予以验收。

处理合格,隐患消除的,可由总监办发出复工指令。

四、质量问题处理完成后,总监办要对原因的责任认定提出意见,报项目办批准。

当发生不属于监理机构处理的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速报有关部门。

监理机构应和施工等单位一起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积极配合调查。

对加固、返工或重建的工程,除特殊规定外,应视同正常施工工程进行监理。

总监办必须建立专门台帐,记录质量事故发生、处理和返工验收的过程和结果。

5.4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控制程序

5.4.1.环境保护控制目标

本工程的环境保护控制目标是: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沿线生态环境、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自然景观、主要河流水资源等的保护;做好施工场地、驻地、施工便道、砂石料场、取弃土(碴)场等大型临时工程的环境保护备案登记工作。

使环保水保工作满足国家和沈阳市关于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的相关要求。

5.4.2.环境保护监理应遵循的原则要求

从事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活动,总监办将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确立环境保护监理是“第三方”的原则,应当将环境监理和项目办的环境管理、政府部门的环境监督执法严格区分开来,并为项目办的环境管理和政府部门的环境监督服务。

5.4.3.总监办的环保控制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设立环保保证体系小组,由总监担任组长,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办专职环保工程师为副组长,总监办设置专职环保工程师和环保监理员。

环保工程师和环保监理员在公司及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并受项目办的监督与指导,开展工程环保工作,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环保工作的实施情况,对严重违反环保有关规定与做法,提出整改要求直至发停工令,责令其认真整改。

检查施工单位对环保处理的实施效果,并将环保处理效果与工程计量挂勾,未达到环保处理效果的相关项目中暂不予以计量。

要求施工单位成立相应的环保小组,齐抓共管,使本工程成为现代生态优质工程。

5.4.3.环境保护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5.4.3.1总监办、总监办将分别成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5.4.3.2总监办、总监办将编制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制定工作制度和奖罚制度,签订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状;保证施工环境保护符合相关要求。

5.4.3.3督促承包人建立施工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保证体系,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及有关管理规章和操作规程,签订安全责任状,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督促承包人组织环保方面的学习。

5.4.3.4、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定报告有关要求制定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审查合格后报总监办、项目法人审批。

5.4.3.5施工阶段,按照环保工作的要求开展施工中的环境保护监理,按照机构设置的职责开展工作,保证环保体系的正常运转,发现、制止、纠正、督促整改施工中的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做法。

随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4.3.6竣工验收阶段,检查完成工程的各项环保效果,督促整改,保证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实现环保工作目标。

5.5、费用控制监理控制程序

5.5.1.费用监理的目标和任务

以质量、安全和环保符合要求为前提,实现以施工合同文件中载明的合同价作为费用控制的目标。

投资控制的任务主要包括:

工程量清单的管理、工程计量、工程支付等内容。

5.5.2.工程费用监理程序

工程费用监理程序,见图5-4。

 

5.5.3.工程计量

5.5.3.1计量条件

已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合格工程,且已取得中间交工证书;工程变更(如有)手续齐全;技术资料齐全。

5.3.3.2计量原则

不符合合同文件规定及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且仅对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计量一律是按净值计量;合同中凡末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其价格都将被认为已经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细目的单价总额中,不进行计量。

5.5.3.3计量管理

建立计量台帐;建立计量形象图。

合同、计量工程师将认真、全面、细致熟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计量规则等,将严格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工程计量和费用支付,保证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将坚绝按照工程计量准确、费用计算精确、支付计划明确的原则做好费用监理工作。

5.5.3.4工程计量的程序和主要文件

(1)计量通知或申请

工程需要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单或向承包人发出通知。

(2)审查有关文件资料

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有不全,应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

(3)填写中间计量表

《中间计量表》必须清楚真实的填写计量结果,对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异议,监理工程师应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将复议后的结果通知承包人。

(4)主要文件

a.《中间计量表》;

b.《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

c.《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的自检资料;

d.工程质量检验表及

f.《中间交工证书》。

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

e.《工程变更令》;

5.5.3.5工程支付

5.5.3.5.1前期支付

在收到并确认承包人与项目办签订的合同协议履约保函之后,按合同规定由总监签发动员预付款的支付证明和保险凭证,单据或承诺书。

5.5.3.5.2中期支付

(1)工程款

必须对《中间计量表》审查无误后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2)暂定金

根据实际需要动用暂定金,必须在下列手续完备之后才能签发暂定金支付证明。

a.审批承包人提交的相应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

b.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对应其施工组织计划所需要的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及计算说明;

c.审核有关动用暂定金的凭证;

d.经项目办批准。

(3)材料预付款

签发材料预付款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材料将被用于永久性工程;

b.材料已运抵工地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承包人的生产场地;

c.材料的质量和存放均满足合同要求;

d.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购买材料的收据。

同时应特别注意,签发了预付款证明,不是对该材料的质量批准。

签发材料预付款时还应注意,累计支付材料预付款不应超过合同剩余工作量,不应超过工程所需的实际总数量,预付款的材料品种应与工程进度计划相符合,已支付的材料预付款所有权归项目办。

材料用于永久性工程后,监理工程师必须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将材料预付款予以扣回。

(4)工程变更

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工程支付证明,必须以工程变更令及其修改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收到《中间计量单》并审查无误后,应依照工程变更令所确定的支付原则,参照其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办理支付。

(5)保留金

保留金按一定比例从每月支付的工程价款中扣留。

缺陷责任期间及期满后,扣除缺陷修复费用,将剩余款额返还给承包人。

(6)对指定分包人支付

a.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出示指定分包人得到承包人所付工程价款的证明。

b.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向指定分包人付款,监理工程师必须帮助项目办从《中期支付证书》中扣留指定分包人应得款项,直接向指定分包人支付。

(7)合同中止后支付

工程遇到战争、判乱、骚乱等合同规定的特殊风险,监理工程师应帮项目办澄清下列内容,同项目办、承包人协商后,签发合同中止证书。

a.合同中止之日前,承包人已按合同完成的工程的全部费用,以及业已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与细目;

b.承包人依照合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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