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墙施工工艺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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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墙施工工艺标准
5.3砖墙砌体工程
5.3.1施工准备
5.3.1.1技术准备
(1)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及标准规范编制砖墙砌体专项的施工方案,并经相关单位批准通过。
(2)编制工程材料、机具、劳动力的需求计划。
(3)根据现场条件,完成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定位、移交、复核工作。
(4)完成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及砌筑砂浆的试配工作。
(5)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境交底
5.3.1.2材料要求
(1)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砖墙砌筑宜用混合砂浆。
1)水泥:
一般采用32.5级或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各强度等级水泥的强度数值见表5.3.1.2-1。
2)砂:
一般宜用中砂并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勾缝宜用细砂。
3)水:
使用自来水或天然洁净可供饮用的水。
4)塑化材料:
有石灰膏、磨细石灰粉、电石膏和粉煤灰等,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少于7d,严禁使用冻结和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2)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场合格证及试验单;用于砖墙常有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具体材料要求见2.1.1.2中相关表格规定。
5.3.1.3主要机具
同5.2.1.3。
5.3.1.4作业条件
(1)完成室外及房心回填土,安装好沟盖板。
(2)办完地基、基础工程隐检手续。
(3)按标高抹好水泥砂浆防潮层。
(4)弹好轴线墙身线,根据进场砖的实际规格尺寸,弹出门窗洞口位置线,经验线符合设计要求,办完预检手续。
(5)按设计标高要求立好皮数杆,皮数杆的间距以15~20m为宜。
(6)砂浆由实验室做好试配,准备好砂浆试模(6块为一组)。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已完成,并通过了质安员的验收。
(8)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运输通道通畅,各类机具应准备就绪。
5.3.1.5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健全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并进行了技术、安全交底。
(2)班组砌筑工人要求中,高级工不少于70%,并应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5.3.2质量控制要点
5.3.2.1材料的关键要求
(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严格检验手续,对不合格品坚决退场。
(2)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害物质及草根等杂物,配制M5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M5以下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10%,并应通过5mm筛孔进行筛选。
(3)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试;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应少于7d,严禁使用脱水硬化和冻结的石灰膏。
(5)预埋木砖、金属件必须防腐处理。
5.3.2.2技术的关键要求
(1)砂浆
1)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并由试验室确定。
水泥计量精度为±2%,砂、掺合料为±5%。
2)宜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一般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须在拌成后3~4h内使用完,不允许使用过夜砂浆。
4)每一施工段或每250m3砌体,各种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抽检一次,做一组试块(一组6块);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2)墙体组砌方式
实心墙体:
一般采用一顺一丁、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砌法。
其中代号M型的多孔砖的组砌方式只有全顺;代号P型的多孔砖的组砌方式有一顺一丁及梅花丁两种,不采用五顺一丁砌法。
一顺一丁、梅花丁、三顺一丁组砌的方式见图5.3.2.2-1。
(3)墙体组砌方法
组砌形式确定后,组砌方法也随之而定。
采用一顺一丁形式砌筑的砖墙的组砌方法见图5.3.2.2-2,其余组砌法方法依次类推。
图5.3.2.2-1砖墙组砌方式
(a)一顺一丁;(b)梅花丁;(c)三顺一丁
图5.3.2.2-2一顺一丁砖墙组砌方法
(a)T字交接处组砌平面;(b)十字交接处组砌平面
5.3.2.3质量关键要求
(1)原材料必须逐车过磅,计量准确,搅拌时间要达到规定的要求,砂浆试块应由专人负责制作与养护。
(2)排砖时必须把立缝排匀,砌完一步架高度,每隔两皮砖在丁砖立楞处用托线板吊直弹线,二步架往上继续吊直弹粉线,由底往上所有七分头的长度应保持一致,留设上层窗口必须同下层窗口保持垂直。
(3)立皮数杆要保持标高一致,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砌砖时准线要拉紧,防止一层线松,一层线紧。
(4)排砖时,为了使窗间墙、垛排成好活,把破活排在中间或不明显位置,在砌过梁上第一行砖时,不得随意变活。
(5)舌头灰刮尽,保持墙面整洁;正确排砖,半头砖分开使用,避免造成通缝;准确标高及平直度,防止墙背面偏差过大,水平灰缝不平直、不均匀。
(6)构造柱砖墙应砌成大马牙槎。
设置好拉结筋,从柱脚开始两侧都应先退后进,当凿深12cm时,宜上口一皮进6cm,再上一皮进12cm,以保证混凝土浇筑时上角密实,构造柱内的落地灰、砖渣杂物必须清理干净,防止混凝土内夹渣。
5.3.3施工工艺
5.3.3.1工艺流程
详见图5.3.3.1。
基础验收、墙体放线
不合格
合格
材料见证取样、配制砂浆
不合格
合格
排砖撂底、墙体盘角
不合格
合格
立杆挂线、砌墙
不合格
合格办理验收记录
图5.3.3.1砖墙砌体施工工艺流程图
5.3.3.2操作工艺
(1)组砌方法:
砌体一般采用一顺一丁、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砌法。
(2)排砖撂底:
一般外墙第一层砖撂底时,两山墙排丁砖,前后檐纵墙排条砖。
根据弹好的门窗洞口位置线,认真核对窗间墙、垛尺寸,其长度是否符合排砖模数;如不符合模数时,可将门窗口的位置左右移动。
若有破活,七分头或丁砖应排在窗口中间,附墙垛或其他不明显的部位。
移动门窗口位置时,应注意暖卫立管安装及门窗开启时不受影响。
另外,在排砖时还要考虑在门窗口上边的砖墙合拢时也不出现破活。
所以排砖时必须作全盘考虑,前后檐墙排第一皮砖时,要考虑甩窗口后砌条砖,窗角上必须是七分头才是好活。
(3)选砖:
砌清水墙应选择棱角整齐,无弯曲、裂纹、颜色均匀,规格基本一致的砖。
敲击时声音响亮,焙烧过火变色,变形的砖可用在基础及不影响外观的内墙上。
(4)盘角:
砌砖前应先盘角,每次盘角不要超过五层,新盘的大角,及时进行吊、靠。
如有偏差要及时修整。
盘角时要仔细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和标高,控制好灰缝大小,使水平灰缝均匀一致。
大角盘好后再复查一次,平整和垂直完全符合要求后,再挂线砌墙。
(5)挂线:
砌筑一砖半墙必须双面挂线,如果长墙几个人均使用一根通线,中间应设几个支线点,小线要拉紧,每层砖都要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砌一砖厚混水墙时宜采用外守挂线,可照顾砖墙两面平整,为下道工序控制抹灰厚度奠定基础。
(6)砌砖:
砌砖宜采用一铁锹、一块砖、一挤揉的“三一”砌砖法,即满铺、满挤操作法。
砌砖时砖要放平。
里手高,墙面就要张;里手低,墙面就要背。
砌砖一定要跟线,“上跟线,下根棱,左右相邻要对平。
”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为保证清水墙面主缝垂直,不游丁走缝,当砌完一步架高时,宜每隔2m水平距离,在丁砖立楞位置弹两道垂直立线,可以分段控制游丁走缝。
在操作过程中,要认真进行自检,如出现有偏差,应随时纠正,严禁事后砸墙。
清水墙不允许有三分头,不得在上部任意变活、乱缝。
砌筑沙浆应随搅拌随使用,一般水泥砂浆必须在3h内用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4h内用完,不得使用过夜砂浆。
砌清水墙应随砌、随划缝,划缝深度为8-10mm深浅一致,墙面清扫干净。
混水墙应随砌随将舌头灰刮尽。
(7)留槎:
外墙转角处应同时砌筑。
内外墙交界处必须留斜槎,槎子长度不应小于墙体高度的2/3(图5.3.3.2-1),槎子必须平直、通顺。
分段位置应在变形缝或门窗口角处,隔墙与墙或柱不同时砌筑时,可留阳槎加预埋拉结筋。
沿墙高按设计要求每50cm预埋¢6钢筋2根,其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槎处算起,一般每边均不小于50cm,末端应加90℃弯钩(图5.3.3.2-2)。
施工洞口也应按以上要求留水平拉结筋。
隔墙顶应用立砖斜砌挤紧。
图5.3.2.2-1斜槎
图5.3.2.2-2直槎
(8)木砖预留孔洞和墙体拉结筋:
木砖预埋时应小头在外,大头在内,数量按洞口高度决定。
洞口高在1.2m以内,每边放2块;高1.2~2m,每边放3块;高2~3m,每边放4块,预埋木砖的部位一般在洞口上边或下边四皮砖,中间均匀分布。
木砖要提前做好防腐处理。
钢门窗安装的预留孔、硬架支模、暖卫管道,均应按设计要求预留,不得事后剔凿。
墙体拉结筋的位置、规格、数量、间距均应按设计要求留置,不应错放、漏放。
(9)安装过梁、梁垫:
安装过梁、梁垫时,其标高、位置及型号必须准确,坐浆饱满。
如坐浆厚度超过2cm时,要用细石混凝土铺垫,过梁安装时,两端支撑点的长度应一致。
(10)构造柱做法:
凡设有构造柱的工程,在砌砖前,现根据设计图纸将构造柱位置进行弹线,并把构造柱插筋处理顺直。
砌砖墙时,与构造柱连接处砌成马牙槎。
每一个马牙槎眼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过30cm。
马牙槎应先退后进。
拉结筋按设计要求放置,设计无要求时,一般沿墙高50cm设置2根¢6水平拉结筋,每边深入墙内不应小于1m。
做法见图5.3.3.2-3。
图5.3.2.2-3构造柱做法
5.3.4质量标准
5.3.4.1一般规定
(1)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不得用于长期受热200℃以上、受急冷急热和有酸性介质侵蚀的部位。
(2)砌筑砖砌体时,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
烧结普通砖含水率宜为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5%~8%。
(3)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4)砖墙中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宽度超过300mm的,应砌筑平拱或设置过梁。
(5)施砌的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6)竖向灰缝不应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7)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8)砖砌平拱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
灰缝的宽度,在过梁底面不应小于5mm;在过梁顶面不应大于15mm。
拱脚应伸入墙内不少于20mm,拱底应由1%的起拱。
(9)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50%时,方可拆除。
5.3.4.2主控项目
(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
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一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试块应不少于3组。
检验方法:
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抽查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抽查数量:
每检验批抽检20%接槎,且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4.2的规定。
5.3.4.3一般项目
(1)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
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抽检数量:
每步脚手架施工的砌体,每20m抽查1处。
检验方法:
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2)砖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4.4.3的规定。
(3)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
抽检数量:
外墙每20m抽查一处,每处3-5m,且不应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合格标准:
除符合本条要求外,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长度大于或等于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
5.3.4.4资料核查项目
(1)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出场合格证,要求为按批量出场的原件。
(2)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进场按批量的见证取样单及复检试验报告单。
(3)砂浆配合比报告单及砂浆试块强度检验报告单。
(4)施工隐蔽记录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5.3.4.5观感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砖的组砌方法、留槎、接槎、构造柱、拉结筋、上下错缝、预埋件等是否按规范及标准施工。
5.3.5成品保护
(1)墙体拉结筋、抗震构造柱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器管线等,均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拆改或损坏。
(2)砂浆稠度应适宜,砌墙时应防止砂浆溅脏墙面。
(3)在吊放平台脚手架或安装模板时,指挥人员和吊车司机要认真指挥和操作,防止碰撞已砌好的砖墙。
(4)在高层平台进料口周围,应用塑料薄膜或木板等遮盖,保持墙面洁净。
(5)尚未安装楼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以保证施工中墙体的稳定性。
5.3.6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1)脚手架的荷栽不得超过270/m²。
搭设好的脚手架应经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
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2)禁止采用运料的吊篮、吊盘上下人。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安装可靠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
严禁外用电梯、吊笼超载、超宽、朝高、超重、超偏运行。
(3)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可擅自拆动、确需拆动应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4)在架子上砍砖时,操作人员应向里把碎砖打在架板上,严禁把砖头打向架外。
挂线用的坠砖,应绑扎牢固,以免坠落伤人。
(5)脚手架上堆砖不得超过3层(侧放)。
采用砖笼吊砖时,砖在架子或楼板上要均匀分布,不应集中堆放。
灰桶、灰斗应放置有序,使架子上保持畅通。
(6)采用内脚手架砌墙时,不得站在墙上勾缝或在墙顶上行走。
(7)其它同砖基础砌体工程5.2.6中的有关规定。
5.3.7季节性施工措施
(1)砂浆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石灰膏等掺合料应有防冻措施,如遇冻,必须融化后方可施工。
砂中不得含有大于10mm的冻块。
(2)砖应清除冰霜,冬期不浇水,应适当增大砂浆的稠度。
(3)一般采用掺盐砂浆,其掺盐量、材料加热温度均按冬期施工方案规定执行。
砂浆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
(4)雨期施工时,应防止雨水冲刷砂浆;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
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
5.3.8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水泥检验报告单;
(4)各类型砖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5.4砖柱砌体工程
5.4.1施工准备
5.4.1.1技术准备
(1)根据施工图纸及标准规范编制砖柱砌体专项的施工方案,并经相关单位批准通过。
(2)编制工程材料、机具、劳动力的需求计划。
(3)根据现场条件,完成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定位、移交、复核工作。
(4)完成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复检及砌筑砂浆的试配工作。
(5)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境交底
5.4.1.2材料要求
(1)砂浆强度等级: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宜用水泥或混合砂浆。
1)水泥:
一般采用32.5级或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各强度等级水泥的强度数值见表2.1.1.2-1。
2)砂:
一般宜用中砂,并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勾缝宜用细砂。
3)水:
使用自来水或天然洁净可供饮用的水。
4)塑化材料:
有石灰膏、磨细石灰粉、电石膏和粉煤灰等,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少于7d,严禁使用冻结和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2)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场合格证及试验单;用于砖柱常有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具体材料要求见2.1.1.2条。
5.4.1.3主要机具
同5.2.1.3。
5.4.1.4作业条件
(1)基础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办完隐检手续。
(2)已设置龙门板或龙门柱,标出建筑物的主要轴线,标出砖柱轴线及标高;并弹出砖柱轴线和边线;立好皮数杆,办完预检手续。
(3)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标高,拉线检查基层表面标高是否合适,如第一层砖的水平灰缝大于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或在砂浆中掺细砖或碎石处理。
(4)常温施工时,砌石前一天应将砖浇水湿润,砖以水浸入表面下10-20mm深为宜;雨天作业不得使用含水率饱和和状态的砖。
(5)砌筑部位的灰渣、杂物应清除干净,基层浇水湿润。
(6)砂浆配合比,已经试验室根据实际材料确定。
准备好砂浆试模。
应按试验确定的砂浆配合比拌制砂浆,并搅拌均匀。
常温下拌好的砂浆应在拌合后3-4h内用完;当气温超过30℃时,应在2-3h内用完。
严禁使用过夜砂浆。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已完成,并通过了质安员的验收。
(8)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运输通道通畅,各类机具应准备就绪。
5.4.1.5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健全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2)班组已进场到位并进行了质量技术安全交底,砌筑工人要求中,高级工不少于70%,并应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5.4.2质量控制要点
5.4.2.1材料的关键要求
(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严格检验手续,对不合格品坚决退场。
(2)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害物质及草根等杂物,配制M5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M5以下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10%,并应通过5mm筛孔进行筛选。
(3)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掺合料:
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应少于7d,严禁使用脱水硬化和冻结的石灰膏。
(5)预埋木砖、金属件必须防腐处理。
5.4.2.2技术的关键要求
(1)砂浆
1)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并由试验室确定。
水泥计量精度为±2%,砂、掺合料为±5%。
2)宜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一般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须在拌成后3-4h内使用完,不允许使用过夜砂浆。
4)每一施工段或每250m3砌体,各种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做一组试块(一组6块;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2)砖柱的构造形式
砖柱主要断面形式有方形、矩形、多角形、圆形等。
方柱最小断面尺寸为365mmX365mm,矩形柱为240mmX365mm;多角形、圆柱形最小直径为365mm。
(3)确定组砌方法
1)组砌方法应正确,一般采用满丁满条。
2)里外咬搓,上下层错缝,采用“三一”砖砌法(即一铁锹灰,一块砖,一起揉),严禁用水冲砂浆灌缝的方法。
(4)排砖撂底
常见的矩形柱砌筑方法见图5.4.2.2-1,圆形柱砌筑方法见图5.4.2.2-2。
图5.4.2.2-1矩形柱砌筑方法
图5.4.2.2-2圆形柱砌筑方法
(a)第一皮;(b)第二皮
5.4.2.3质量关键要求
(1)原材料必须逐车过磅,计量准确,搅拌时间要达到规定的要求,砂浆试块应由专人负责制作与养护。
(2)要拉线找正确的轴线和边线,砌筑时保持墙身垂直。
(3)必须双面挂线,舌头灰随砌随刮平。
(4)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每层砖都要与皮数杆对齐,通线要绷紧。
(5)抄平放线时,要细致认真;钉皮数杆的木桩要牢固,防止碰撞松动。
皮数杆立完后,要复验,确保皮数杆高度一致。
(6)砖柱上不得留脚手眼。
(7)砌筑过程中用坠线或托线板随检查控制砖柱垂直度。
5.4.3施工工艺
5.4.3.1工艺流程
详见图5.4.3.1。
墙基验收、柱体放线
不合格
合格
材料见证取样、配制砂浆
不合格
合格
组砌方法、排砖撂底
不合格
合格
立杆挂线、砌柱
不合格
合格办理质量记录
图5.4.3.1砖柱砌体施工工艺流程图
5.4.3.2操作工艺
(1)砖柱砌筑前,基层表面应清扫干净,洒水湿润。
基础面有高低不平时,要进行找平,小于3cm的要用1:
3水泥砂浆,大于3cm的要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使各柱第一皮砖在同一标高上。
(2)砌砖柱应四面挂线,当多根柱子在同一轴线上时,要拉通线检查纵横柱网中心线,同时应在柱的近旁竖立皮数杆。
(3)选砖:
柱砖应选择棱角整齐,无弯曲、裂纹、颜色均匀,规格基本一致的砖;对于圆柱或多角柱要按照排砌方案加工弧形砖或切角砖,加工砖面须磨平,加工后的砖应编号堆放,砌筑时对号入座。
(4)排砖摞底,根据排砌方案进行干摆砖试排。
(5)砌砖宜采用“三一”砌法。
柱面上下皮竖缝应相互错开1/2砖长以上。
柱心无通天缝。
严禁采用先砌四周后填心的砌法。
(6)砖柱的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大于12mm;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竖缝也要求饱满,不得出现透明缝。
(7)柱砌至上部时,要拉线检查轴线、边线、垂直度,保证柱位置正确。
同时还要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及标高,如有偏差时,应在水平灰缝中逐渐调整,使砖的层数与皮数杆一致。
砌楼层砖柱时,要检查上层弹的墨线位置是否与下层柱子有偏差,以防止上层柱落空砌筑。
(8)2m高范围内清水柱的垂直偏差不大于5mm,混水柱不大于8mm,轴线位移不大于10mm。
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8m。
(9)砖垛砌筑时,应使墙与垛同时砌筑。
(10)柱面勾缝一般宜用1:
2水泥砂浆。
勾缝前应清扫柱面上粘结的砂浆灰尘,并洒水湿润。
对于瞎缝应先凿平,深度为6-8mm,然后勾缝。
对缺棱掉角的砖,应用与砖同色的砂浆修补。
5.4.4质量标准
5.4.4.1一般规定
(1)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宜采用多孔砖。
(2)砌筑砖砌体时,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
烧结普通砖、多孔砖含水率宜为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5%~8%。
5.4.4.2主控项目
(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
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一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试块应不少于3组。
检验方法:
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抽查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3)砖柱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同砖砌体工程的有关规定,见表2.1.4.2的规定。
5.4.4.3一般项目
(1)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2)砌柱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
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检验方法:
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5.4.4.4资料核查项目
(1)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出场合格证,要求为按批量出场的原件。
(2)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进场按批量的见证取样单及复检试验报告单。
(3)砂浆配合比报告单及砂浆试块强度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