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口孜东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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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东区口孜东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说明
阜阳市颍东区口孜东加油站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说明
建设单位:
阜阳市颍东区口孜东加油站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项目主要负责人: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
(建设项目单位公章)
2016年12月
编制单位:
安徽华东化工医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工作人员组成
人员
姓名
专业名称
签字
备注
审定人
前言
阜阳市颍东区口孜东加油站建设项目为扩建项目。
本设计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要求,对站内的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同时按照“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34号)要求编制本《安全设施设计说明》。
说明中对加油站内外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等做了详尽阐述。
设计单位:
安徽华东化工医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等级: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
第五节安全技术意见书建议采纳情况-----------------------------------------29
第一章设计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的符合性说明
第一节总说明
1工程概况
阜阳市颍东区口孜东加油站为新建站,建于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S340及阜口路夹角处,交通便利。
该加油站设卸油及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站房为一层结构,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面积为63m2,建筑高度3.5m,主要功能间有值班室、办公室、营业厅等;罩棚为螺栓球钢网架结构,水平投影面积为672m2,高度7米。
根据《汽车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加油站等级按加油站的油罐容积划分,加油站等级划分标准见表1-1。
表1-1加油站的等级划分(GB50156-2012表3.0.9)
级别
油罐容积(m3)
总容积
单罐容积
一级
150<V≤210
≤50
二级
90<V≤150
≤50
三级
V≤90
汽油罐≤30,柴油罐≤50
注:
V为油罐总容积;柴油罐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本项目建设30m3地下汽油罐2台,分别储存93#汽油和97#汽油;建设30m3地下柴油罐2台,分别储存0#柴油和-10#柴油,油罐均为单层罐,总容量120m3,折合汽油总储量为90m3,由表1-1可知该加油站应为三级加油站。
罐区布置在站房东侧,站区设4台双枪双油品自吸式加油机(汽油加油机带油气回收)。
2设计依据
1)建设方提出的设计要求及测绘地形图;
2)主要执行的标准规范:
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1008]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6]第48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45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34号)
《安徽省加快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皖大气办〔2014〕1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审批及监管工作的通知》(阜安监化[2016]46号)
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3007-2007)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雷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199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企业职工伤害事故分类》(GB6441-198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3项目的外部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S340南侧与阜口路北侧的交叉口处,西侧为农田;该项目周边50m内无重要场所,无一、二类民用建筑保护物,安全距离内无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该站选址符合安全要求,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4本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4.1危险、有害因素
4.1.1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表》列出的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其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分述如下。
4.1.1.1汽油
◆标识
中文名称:
汽油
英文名字:
Gasoline;Petrol
分子式:
C4~C12脂肪烃和环烷烃
UN编号:
1203
GAS号:
8006-61-9
危规号:
31001
◆理化性质性状:
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液体,具有特殊刺激性气味。
燃点(℃):
<-60
沸点(℃):
40~200
相对密度(t/m³):
0.7-0.79
相对密度(空气=1):
3.5
溶解性:
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醇、脂肪。
◆燃烧爆炸危险性
燃烧性:
易燃有害燃烧产物:
CO、CO2
闪点(℃):
-58-10
引燃温度(℃):
415-530
爆炸下限(V%):
1.3
爆炸上限(V%):
6.0
禁忌物:
强氧化剂
◆危险特性
其蒸汽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其蒸气比空气重,容易在低洼处集聚,能顺水沟、下水道或其他沟道、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回燃。
◆灭火方法
灭火剂:
泡沫、干粉。
用水灭火无效。
◆健康危害
急性中毒:
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轻度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
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
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
可伴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及化学性肺炎。
部分患者出现中毒性精神病。
液体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
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
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
吞咽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并可引起肝、肾损害。
慢性中毒:
神经衰弱综合症、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周围神经病。
严重中毒出现中毒性脑病,病状类似精神分裂症。
皮肤损害。
◆爆炸危险
本品极度易燃,燃烧后会发生爆炸。
因此建议汽油油罐区配置必要的灭火设施,若油罐发生火灾事故,事故状态下及时采用灭火器灭火,只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油罐若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完全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环境危害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主要用途
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用于橡胶、制鞋、印刷、制革、颜料等行业,也可以作机械零件的去污剂。
4.1.1.2柴油
◆标识
中文名称:
柴油
英文名字:
Dieseloil;Dieselfuel
危险货物编号:
33648
◆理化性质
外观与性状:
稍有粘性的液体。
溶点(℃):
<-18
沸点(℃):
282-338
相对密度(t/m³):
0.87-0.9
主要用途:
用作柴油机的燃料。
◆燃烧爆炸危险性燃烧性:
易燃
有害燃烧产物:
CO、CO2
闪点(℃):
>55
引燃温度(℃):
257
禁忌物:
强氧化剂、卤素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灭火剂:
泡沫、干粉、砂土。
◆健康危害
皮肤接触可为主要吸收途径,可致急性肾脏损害。
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
吸入其雾滴或液体呛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
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
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痛。
◆爆炸危险性
本品易燃,具有刺激性。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4.1.1.3乙醇;酒精
◆化学品名及信息
中文名:
乙醇;酒精;英文名:
ethylalcohol;ethanol;
分子式C2H6O;
相对分子质量46.07;
CAS号64-17-5;
结构式CH3CH2OH;
危险性类别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化学类别醇
◆主要组成与性状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无色液体,有酒香;
主要用途:
用于制酒工业、有机合成、消毒以及用作溶剂。
◆理化性质
熔点(℃):
-114.1沸点(℃)78.3;
相对密度(水=1):
0.79;
相对密度(空气=1):
1.59;
饱和蒸气压(kPa):
5.33(19℃);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0.32;
燃烧热(Kj/mol):
1365.5;
临界温度(℃):
243.1临界压力(Mpa):
6.38;
折射率:
1.366;
溶解性:
与水混溶,可混溶于醚、氯仿、甘油等多数有机溶剂。
◆健康危害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
本品为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首先引起兴奋,随后抑制;
急性中毒:
急性中毒多发生于口服。
一般可分为兴奋、催眠、麻醉、
窒息四阶段;患者进入第三或第四阶段,出现意识丧失、瞳孔扩大、呼吸不规律、休克、心力循环衰竭及呼吸停止。
慢性影响:
在生产中长期接触高浓度本品可引起鼻、眼、粘膜刺激
症状,以及头痛、头晕、疲乏、易激动、震颤、恶心等;长期酗酒可引起多发性神经病、慢性胃炎、脂肪肝、肝硬化、心肌损害及器质性精神
病等。
皮肤长期接触可引起干燥、脱屑、皲裂和皮炎。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燃爆特性与消防
燃烧性:
易燃闪点(℃):
12
爆炸下限:
(%)3.3引燃温度:
(℃)363
爆炸上限:
(%)19.0
最大爆炸压力:
(Mpa)0.735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爆炸,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到灭火结束,灭火剂:
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稳定.聚合危害:
不聚合,避免接触的条件;
禁忌物:
强氧化剂、酸类、酸酐、碱金属、胺类;
燃烧(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环境资料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4.1.2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
本站经营的汽油属于甲B类可燃性液体,具有易燃、易挥发、易产生静电等特性。
其蒸汽与空气混合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爆炸;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起回燃;与氧化剂能产生强烈反应。
汽油及油蒸气可通过吸入、食入和皮肤吸收等方式侵入人体,对粘膜和皮肤有一定刺激性,长期接触高浓度的油蒸汽,可能会产生头昏、头痛、睡眠障碍等病状。
本站经营的柴油属于乙B类可燃性液体,虽然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柴油罐车、柴油罐及其人孔井、卸油口、通气管管口、加油机等周围并不划分爆炸危险区域,但仍属于火灾危险环境,遇明火有发生火灾事故的危险。
柴油及油蒸气可通过吸入、食入和皮肤吸收等方式侵入人体,对粘膜和皮肤和一定刺激性,长期接触高浓度的油蒸汽,可能会产生头昏、头痛等病状。
按照《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和《企业职工伤害事故分类》(GB6441-1986)的有关规定,对本站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电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
4.1.2.1爆炸、火灾、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
汽油蒸汽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柴油为可燃品,遇热、火花、明火可燃,可蓄积静电,引起电火花。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分解和燃烧产物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硫氧化物,所以应避免接触氧化剂。
4.1.2.2中毒事故、有毒有害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
本工程中有毒有害场所为加油区、埋地油罐区,从业人员如果没有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接触汽油、柴油后容易引起中毒或窒息现象发生。
4.1.2.3易燃、易爆、静电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
本站加油区、埋地油罐区,均为易燃、易爆场所,这些场所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报废。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该站内将出现的重大危险源的情况辨识如下:
汽油及柴油是易燃易爆液体,虽未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临界量,但仍然有爆炸的危险,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
1)汽、柴油油气比空气重,如果管道设备泄露,其气体极易集聚在低洼地带扩散到站外,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并且极易回燃。
2)在卸油和加油过程中如果流速过快,会造成大量静电核集聚在油面上,如果静电接地失效或违章操作都能造成静电火花,都会引起火灾爆炸。
4.1.2.4车辆撞击的危险、有害因素
车辆在卸油、加油过程中,如果道路转弯半径不够,道路狭窄,车辆拥挤;进站车辆未按规定减速、停车,车辆调度不当等易发生车辆伤害。
4.1.3建设项目可能出现作业人员伤亡的危险、有害因素
4.1.3.1危险因素较大的设备见表1-2
表1-2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温度
压力
材质
数量
1
汽油储罐
30m3
常温
常压
Q235-B
2
2
柴油储罐
30m3
常温
常压
Q235-B
2
3
加油机
双枪双油品自吸式
流量5-50L/min(汽油枪带油气回收)
常温
汽油、柴油
定型产品
4
4
发电机
7.5KW
常温
——
——
1
4.1.3.2可能受到职业危险、危害的人数及受害程度可能受到职业危险、危害的人员为站内工作人员,受伤害程度包括死亡、重伤、轻伤和身体慢性伤害等。
表1-3
序号
岗位
危害
受害程度
1
加油区
火灾、爆炸、中毒、车辆伤害、机
械伤害
人员伤亡、健康危害
2
埋地油罐区
火灾、爆炸、中毒、车辆伤害、机
械伤害
人员伤亡、健康危害
4.2危险、有害程度
4.2.1固有危险程度
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之规定,本项目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如下:
1)汽油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1)汽油加油机壳体内部空间划为1区。
(2)以汽油加油机中心线为中心线,以半径为3m的地面区域为底面和以加油机顶部以上0.15m半径为1.5m的平面为顶面的圆台形空间划为2区。
2)油罐车卸汽油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1)油罐车内部的油品表面以上空间划分为0区。
(2)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0.5m的球形空间划为1区。
(3)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划为2区。
3)埋地卧式汽油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1)罐内部油品表面以上的空间划分为0区。
(2)人孔(阀)井内部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0.75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0.5m的球形空间划为1区。
(3)距人孔(阀)井外边缘1.5m以内,自地面算起1m高的圆柱形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2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划为2区。
4)汽油设施的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以下的坑或沟划为1区。
4.2.2定性分析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固有危险程度
该建设项目建成后拟主要经营车用汽油、柴油,其均有火灾、爆炸
和中毒的危险。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该站内将出现的重大危险源的情况辨识如下: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加油站汽油是易燃易爆液体,汽油总储量为60m3,汽油的平均密度为0.73t/m3,装量系数取0.85;柴油是易燃液体,柴油总储量为60m3,柴油的平均密度为0.83t/m3,装量系数取0.9。
表1-4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及临界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所在
危险性类别及分类说明
数量(t)
临界量(t)
1
汽油
93#、97#
汽油罐
易燃液体
37.23
200
2
柴油
0#、-10#
柴油罐
闪点55℃<61℃
44.82
5000
q1/Q1+q2/Q2+……+qn/Qn=
=0.195<1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建设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4.2.3计算定量分析建设项目的固有危险程度
加油站的TNT当量
蒸汽云爆炸是一类经常发生且后果十分严重的爆炸事故。
采用TNT当量法估计蒸汽云爆炸的严重程度,即如果某次事故造成的破坏状况与X千克TNT爆炸造成的破坏状况相当,则称此次爆炸的威力为XkgTNT当量。
用下式来估算汽油混合气爆炸的TNT当量。
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共有汽油、柴油两种。
列表如下:
表1-5可燃化学品情况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分子量(平均分子量)
燃烧热(热值)
数量(t)
1
汽油
93#/97#
98~120
46MJ/kg
37.23
2
柴油
0#/-10#
180~200
42.6MJ/kg
44.82
燃烧热计算如下:
(1)汽油:
Q=46×37.23×103=1712.58×103MJ
(2)柴油:
Q=42.6×44.82×103=1909.33×103MJ
根据公式:
WTNT=αWfQf/QTNT
式中:
α——蒸气云的TNT当量系数,取4%;
Wf——蒸气云爆炸燃烧掉的总质量,kg;
Qf——可燃品的燃烧热,MJ/kg;
QTNT——TNT的爆热;4.5MJ/kg;
WTNT——蒸气云的TNT当量,kg
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相当于梯恩梯的当量计算如下:
(1)汽油:
WTNT=4%×37.23×103×46÷4.5=15.22×103kg
(2)柴油:
WTNT=4%×44.82×103×42.6÷4.5=16.97×103kg
ΣWTNT=32.2×103kg
具有爆炸性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当量
表1-6具有爆炸性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TNT的当量
序号
物质名称
单元内质量(t)
相当于TNT当量(t)
1
汽油
37.23
15.22
2
柴油
44.82
16.97
合计
82.05
32.2
4.2.4风险程度
4.2.4.1根据国内外加油站安全事故分析如下:
根据调查材料的统计,油罐着火几率很低,年平均着火几率为0.448%,而多数火灾事故是操作时不遵守安全防火规定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
因此,只要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管理水平,火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但如果违反操作规程,会造成防爆电器失效、各种静电火花、铁器碰撞、人为破坏和自然雷击,从而有可能会导致油罐、加油机等设施发生爆炸着火事故。
油品如因不慎泄漏,在正常作业场所里,由于爆炸危险区域内采用的均是防爆电器,不会因电气原因造成爆炸着火,但是由于泄漏的油品会蒸发形成油蒸汽,在适当条件下,油蒸汽浓度就有可能达到爆炸极限,如果有人为不安全因素,如静电火花、铁器碰撞火花等造成爆炸着火事故。
因此要求日常巡查人员要对油罐区及检漏管仔细检查,发现有较浓油气时要马上确定原因,另一方面要定期对油罐进行内部无损检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4.2.4.2事故风险程度总结
如果以上情况使加油站设施爆炸着火,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主要是站内职工、及个别前来加油人员,若出现爆炸着火,如油罐发生火灾事故,事故状态下应及时采用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只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事故完全可在控制的范围之内。
加油站在正常经营情况下,会产生少量的污水,但不会造成污染。
5、安全设施设计原则
本设计严格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国家安监总局第45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皖安监三〔2012〕34号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等国家有关法规,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计中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使本设计的工程项目能达到安全卫生的要求,装置实现长期、稳定生产,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第二节总平面布置的符合性
该站总平面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以下简称《规范》)进行布置,并满足《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要求,符合《规范》情况具体如下:
1、加油站面向快速通道一侧开敞,并分别设置入口和出口,符合《规范》第5.0.1条“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的要求;
2、加油站内停车场和道路的符合性:
1)单车道宽度设计为5m,符合《规范》第5.0.2-1条规定的不应
小于4m的要求;
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最小转弯半径为9m,符合《规范》第5.0.2-2条规定的不宜小于9m的要求;站内道路坡度为5‰,符合《规范》5.0.2-3条规定不应大于的8%的要求,且坡向站外;在卸油槽车卸车停车位处,已按平坡设计;
3)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采用C30混凝土路面,为车用不发火花地面,符合《规范》第5.0.2-4条“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停车位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的规定。
3、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设罩棚,罩棚采用螺栓球钢网架制作,净空高为6.5米,符合《规范》第12.2.2-2条规定的其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米的要求。
罩棚边缘与加油机的平面最小的距离为5m,符合《规范》第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