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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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范文
审计方案 审计日记 审计报告
要求及范文
一、审计方案
(一)审计方案是指审计机关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审计任务,
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实施审计前对审计工作所作的计划和安
排。
审计方案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
(二)审计工作方案是审计机关为了统一组织多个审计组对
部门、行业或者专项资金等审计项目实施审计而制定的总体工
作计划。
审计工作方案由审计机关编制。
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项目任务,从发送审
计通知书到处理审计报告全过程的工作安排。
审计实施方案由
审计组编制。
(三)组织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其他统一审计项目时,
既要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又要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二者不能相
互代替。
实施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其他统一审计项目以外的
审计项目时,只需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四)审计工作方案应当具备《办法》规定的审计工作目标、
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内容与重点、审计组织与分工、工作
要求等内容。
审计工作方案应当侧重指导性。
为方便工作开展,提高执法效率和审计质量,审计机关在
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时可后附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其他统
-1-
一审计项目所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一般规范性
文件的目录。
(五)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具备《办法》规定的编制依据、被审
计单位基本情况、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内容重点及审计步骤方
法、预定审计时间、审计组组成及分工、编制日期等内容。
审计实施方案应当明确具体,侧重针对性、可操作性。
(六)审计实施方案按照《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在审前调查
的基础上编制。
对规模较小、业务简单的审计项目,可以直接确
定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
审前调查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合适调查
方式,投入适当人力时间,了解基本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审前调查过程应当用文字、图表、文字图表相结合等书面
形式予以记载,并根据《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为立项类
材料归档。
二、审计日记
(七)审计日记是审计人员以人为单位按时间顺序反映其每
日实施审计全过程的书面记录。
审计日记应当当日边审计边即时编写。
不得多人共 1 份日
记,不得多天记 1 次日记,不得事后补编日记。
(八)审计日记应当保持连续性,记载审计实施全过程。
审计实施全过程是指审计组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
步骤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查证,
直到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为止的过程,不包括审计计划、
审前调查、审计实施现场结束后的归档等环节。
(九)审计日记应当具备《办法》规定的审计项目名称、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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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姓名、审计分工、实施审计的日期、审计工作具体内容、索
引号、页次等要素。
审计日记应当具备《办法》规定的审计事项的名称、实施审
计的步骤方法、审计查阅的资料名称和数量、审计人员的专业
判断和查证结果等具体内容。
审计日记应当简明扼要,真实完整,突出以下重点:
1.当日的审计步骤和审计方法;
2.当日查阅的会计资料名称、数量及来源;
3.当日审计的主要内容;
4.当日查证结果,并对相关问题做出专业判断。
(十)审计日记要与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有明晰的对应
关系。
审计日记是审计实施全过程的记录。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
对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行为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
项,要在编写审计日记的基础上,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对于其他
审计事项(包括核实有关基本数据),审计人员不编制审计工作
底稿,以审计日记记载查证过程和结果。
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
底稿的对应关系要通过索引号加以注明。
对审计工作底稿记载的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问题及对审计
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应当后附相关证据。
审计工作底
稿和审计证据的对应关系要通过索引号加以说明。
其他审计事项以审计日记记载审计事项的查证过程和结果,
必要时可以后附审计证据。
审计日记和审计证据的对应关系要
通过索引号加以说明。
(十一)审计日记其他人不得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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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报告
(十二)审计报告应当具备《办法》规定的审计依据、被审计
单位基本情况、被审计单位会计责任、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审
计评价意见、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事实和定性处理处罚决定及
依据、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十三)审计报告应当以第三人称书写。
(十四)实践中,审计报告一般可以分如下几部分,按下列
顺序编写:
1.首部:
(1)审计报告的开头部分包括:
审计依据、审计工作开展情
况、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划分。
审计依据:
对审计法规定的审计事项,审计依据一般可表述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的具体条款。
如对某国有企业的审计,审计依据可表述为《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对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审计依
据可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款;
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包括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审计实施的
起止 时间 等。
一般可表述 为 , 审计 机关 组织审计组 从
×××× 年 ×× 月××日至××月××日,以现场审计(送达审计)的方式,
对被审计单位××××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
了审计;
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划分:
一般可表述为,被审计单位对
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负责。
2.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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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般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
属关系、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及人员编制情况。
(2)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
和效益的评价,超出审计职责范围、审计过程未涉及、审计证据
不充分、评价依据标准不明确的不评价。
审计评价要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做出。
对被
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评价是审计评
价的总体要求,具体到审计项目而言,是对真实、合法、效益进
行评价,还是仅评价真实、合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审计查出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该部分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可以逐个依如下要求,按下列
顺序进行表述:
第一,以定性的方式概括指出审计查出的问题是什么问题;
第二,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描述。
要明确表述
出违纪违规行为主体、行为时间、行为地点、行为内容、行为金
额、行为结果等。
有关表述应明确具体,不宜过于简单;
第三,明确列出定性依据。
定性依据一般要具体列出法律
法规规定的全称、文号、条款、条款内容;
第四,违纪违规问题依法应予处理处罚的,明确列出处理
处罚依据。
处理处罚依据一般要具体列出法律、法规和国家其
他有关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的全称、文号、条款、条款内容。
并根
据上述依据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原则上,审计决定书做出的处
理处罚决定应与此意见保持一致。
需要移送处理的,提出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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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的意见。
(4)建议:
建议并不是审计报告的必备要素,仅在确有必要时提出;确
有必要的,所提建议要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突出针对性,注重
可操作性,便于被审计单位采纳。
被审计单位无处理处罚事项,
审计机关不需要做出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可在此部分要求被
审计单位加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审计机关。
(十五)审计报告应当真实、全面地反映审计成果。
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做如
下处理:
1.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没有提出书
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业务用纸《审计组
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说明》(具体格式见鄂审法函〔2002〕24
号文件)中予以书面说明;
2.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研
究、核实:
(1)审计组认为被审计单位异议不能成立、决定不予采纳的,
应当在《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说明》中予以书面说明;
(2)审计组认为被审计单位异议能够成立,确有必要修改审
计报告的,应当在《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说明》中予
以书面说明,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
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
审计报告应予原样保留,不得遗弃、增删或修改;
(3)对审计报告中的审计查出问题、定性、处理处罚意见做
出修改的,应当将有关修改情况,按照《湖北省审计厅厅机关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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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鄂审法函〔2003〕19 号)的要
求,在表一、表二中予以记载。
3.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采纳被审计单位意见
修改后的审计报告都应当按规定送交专职机构复核并存档。
附件:
1.审计工作方案实例
2.审计实施方案实例
3.审计日记实例(1—2)
4.审计报告实例
二OO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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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审计工作方案实例
根据《审计法》和《XX 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
定,按照省人大、省政府要求,为了组织实施好××××年省级预算
执行审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审计目标
××××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
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
方针,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工作中心,继续坚持综合财政审计思
路,改进审计方法,深化审计内容,在强化财务收支真实、合法
性审计基础上,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
度,积极探索效益审计,在严肃财经纪律,整顿和规范财政经济
秩序,推进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约束,促进省直部门依法理财,
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通过审计,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服务财税改革,促进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
付和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改革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二是服务政府
决策,揭露和反映财政财务收支中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提
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省政府加强财政管理,进行宏观决策提
供依据;三是服务人大监督,如实向人大报告我省预算执行中存
在的问题,为省人大强化省级财政监督,促进依法治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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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范围和对象
主要对××××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
合法和效益性及财税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
问题进行追溯或延伸审计。
确定审计对象的原则:
一是具体组织预算执行的财政部门;二是参与组织预算执
行的地税、国库部门;三是××××年实行部门预算的省直部门(单
位)(其中:
实行规范部门预算试点的 10 个省直部门为必审对象)
;四是××××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所涉及的省直部门(单位);五是财
政专项资金、罚没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比较多、有执收执罚权的
省直部门和单位;六是多年未审计或审计从未涉及到的部门和
单位;七是省人大、省政府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所涉及的部
门和单位。
按照以上原则,确定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对象如下:
省委办公
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发改委、经贸委、交通厅、外经贸
厅、科技厅、农业厅、省残联(以上为××××年 10 个规范部门预算
试点单位)、省地税局、国库湖北省分库、环保局、民宗委、计生
委、质量技术监督局、检察院、广电厅、供销社、省农科院、省政
府驻深圳办……
××××年纳入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范围的行业审计项目是:
4 个县(市)财政决算及县域财政管理状况审计(财政处)、全省
扶贫资金行业审计(农业处)、全省收支两条线贯彻落实情况审
计(行财处)……
三、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一)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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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改革措
施的落实情况。
(1)部门预算。
重点审查财政部门对省政府 29 个组成部门
和直属机构部门预算的编制、批复及执行情况。
编制部门预算
的内容是否完整,收支预算的项目是否明确和具体,是否符合
部门(单位)的实际,有无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不科学,脱
离实际,导致部门无法有效执行的问题;是否严格按照部门预算
批复和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部门预算的项目和金额、违规追加
等问题,并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2)政府采购。
重点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执行情况。
是否按照省政府规定编制采购预算,并列入省级预算下达到部
门单位;有无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而未纳入的问题;采购的范
围是否符合规定,政府采购预算制度是否健全,政府采购管理
部门对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的监管是否严格有效。
(3)国库集中收付。
重点审查其运转是否符合规范程序,按
规定应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核算的财政收支是否全额纳入;
是否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和有关制度规定支付资金,有无未经批
准,擅自同意部门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有无资金拨付不及时
的问题;有无混淆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资金范围的问题;分析目
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运转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审查是否达到
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透明度,增强预算约束力的目
的。
2.审查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和预算平衡情况。
主要是有无应
做未做预算收入、违规退库冲减收入等问题;向人大报告的平衡
结果是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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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支出预算批复和拨付支出预算资金情况。
是否按照
人大批准的预算及时足额批复支出指标和拨付资金,有无批复
预算指标不及时、不足额,预留待分配支出指标,自行调整支出
预算科目,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等问题;有无不按预算级次和程序
拨款,滞留欠拨和越级拨付的问题。
4.审查预算调整情况。
是否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调整预
算,有无未经人大、政府批准,自行追加和调整支出预算的问题。
5.审查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效益
情况。
(1)专款的分配情况。
摸清中央和省专款的总额和项目,准
确划分省级专项资金和中央专款本级拨付、下划和结转下年使
用的数额,审查结转下年的具体项目内容,专款的拨付和下划
是否及时、足额,有无滞留欠拨、挤占挪用和违规结转等问题。
(2)专款的管理情况。
审查财政厅各业务处室对省直部门
(单位)及下级财政部门使用专项资金的监管情况,是否严格执
行各项专项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对资金的使用是否跟踪问效,
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体系是否建立,有无重分配,轻管理的
问题。
(3)省级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
一是是否建立项目库制
度;二是专项经费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零基预算的要求;三是是否
符合规范化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控制了专项拨款的增长;四是
专项资金使用,是否作到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打破部门
界限,统筹安排,财政建设资金安排是否体现重点支持新型工
业化和县域经济的发展;五是延伸部分用款单位,抽查省级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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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款)的分配使用情况,审核其分配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申请事项与实际用途是否一致,有无挪作他用以及损失浪费问
题。
6.审查办理上下级财政结算情况。
主要对上下级财政之间
的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进行审查。
其中对上结算的审查重点弄
清与财政部结算的实际收支、具体构成;办理对下财政结算情况,
重点审查省财政是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办理对
下结算,有无办理结算透明度不高,搞“暗箱操作”,违规结算的
问题,有无未经政府批准,脱离人大监督,自行办理对下补助,
分配资金向本系统倾斜的部门行为。
7.审查厅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财务和各业务处室业务费收
支情况。
审查经费来源和运用是否合规,有无资金分配向自身
倾斜,违规提取业务费和手续费,开支大手大脚,乱开银行账户,
隐瞒转移财政资金,设置账外账,滥发钱物,内部管理松弛等问
题。
(二)省地税局
主要对省地税局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管和财务收支情况
进行审查。
1.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情况。
重点审查省地税局税收
政策制定与执行中,有无违反国家政令统一,擅开政策口子,随
意减免税,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的问题;对税收票证管理是否规范
严格,有无税收票证管理不规范,乱收费、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的问题;税收稽查工作有无稽查力度不够,稽查程序不规范和稽
查结论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2.审查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财务收支情况。
主要审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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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来源是否正当,有无挤占下级经费以及应交未交预算收入问
题,支出是否合规,其中机关及系统的大宗购置是否按政府采
购目录要求,实行政府采购,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内部
控制是否严格有效,执行是否到位,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有无设
置账外账,滥支滥用,开支严重超标等问题。
(三)国家金库 XX 省分库
主要对省国库办理预算收支情况进行审查。
重点是:
1.审查库款的收纳、划分和报解情况,有无入库和报解不
及时、延解积压库款和收入级次划解不正确,挤占上下级财政
收入的问题。
2.审查办理预算收入退库情况,有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
擅自冲退国库库款的问题,有无违反国家规定办理超范围、超
越权限的退库。
3.审查办理财政预算资金拨付情况,有无拨付资金不及时、
不足额,超预算、无预算和越级拨付等问题。
4.审查国库与部门零余额账户和财政零余额账户之间的资
金清算,是否在财政部门审批的用款额度内及时清算资金。
5、审查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情况,有无会计核算不合规,
内部控制和监督不力,手续不完备,审核把关不严,影响国库资
金安全的问题。
(四)省直其他部门(单位)
在对预算内外资金全面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审计:
1.罚没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缴情况。
审查
执收执罚单位有无扩大范围、自立项目、提高标准乱罚款和乱
收费的问题;有无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隐瞒、截留和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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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应上交财政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问题;有无违反“收
(罚)缴分离”规定,违规开设收入过渡户,滞留拖欠收入,未及
时入库的问题。
2.部门(单位)预算外收入、单位经营和事业收入的管理情
况。
审查单位预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是否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
一核算,有无隐瞒、转移收入,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的问题;
预算外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有无自立收费项
目、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滞留、坐支预
算外收入的问题是否突出;预算外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否严格按
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营性收入和事业收入等其他收
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足额交纳税款,有无偷漏税和欠税的问
题。
3.专项资金(事业费)的预算申报、分配和使用情况(包括
省级专项经费和中央专款)。
一是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的申报。
审查部门省级专项经费预
算编报程序是否合规,项目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有无沿袭惯例,
导致所安排资金与实际情况脱节,预算项目无法执行的问题。
二是专项资金分配拨付情况。
审查主管部门是否将财政批
复预算(或部门预算)及时全额批复所属单位,有无截留、克扣
所属二、三级单位经费的问题;中央和省专款的分配依据是否充
分合理,是否具有规范的分配方法,分配过程是否存在随意性;
主管部门是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有无违规提取管理费、欠拨、
滞留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三是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重点审查专款的具体使用单位,
有无挤占挪用问题,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现象,是否达到项目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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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所预期的目标,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同时,对主管部门还
要审查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做到跟踪问效,是否建立专项
资金的绩效考评和报告制度。
4.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决策、管理及效益情况。
重点审查部
门(单位)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其他资金搞基本建设和对外投
资情况,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立项的科学性、项目建设的进度、资
金的管理使用,有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国家财政资金
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5.财务管理情况。
审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财务报批手续是否齐全,执行财务制度是否严格,有无乱开银
行账户,滥发钱物,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滥支滥用等问题;
有无资产管理松弛,资产不入账或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
失的问题。
5.实行规范部门预算试点的单位和部门,在对上述内容审
计的基础上,还要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6.对××××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省直部门和单位,
××××年继续纳入审计范围,并且在完成上述审计内容的基础上,
还要开展对比审计,针对××××年审计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和管
理中存在的漏洞,跟踪检查该单位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整改
落实情况,看是否加强了财政财务管理,违纪违规问题是否得
到有效遏制。
四、组织方式及要求
(一)统一组织,分头实施。
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厅长
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和部署,具体实施由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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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处室在分管厅长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厅办公会确定的省级
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和分工,分头进行。
(二)改进方法,提高质量。
各有关处室要严格按照审计方
案确定的内容,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审深审透,努
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在搞好对一级预算单位审计
的同时,强化对重点二、三级单位的审计,注意查处上级违纪违
规问题向下级转移的问题;二是在开展财政财务审计收支中,注
意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线索,加大查处大要案
力度;三是以重点专项资金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效益审计,从专
项资金的立项、分配、使用入手,重点揭示决策失误、管理不善
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三)及时上报,注重时效。
各有关处室纳入预算执行审计
范围和进入审计工作报告的各项审计工作应于五月底前结束,
对省直部门(单位)的审计报告及报表、纳入省级预算执行审计
范围的行业审计综合报告应于六月十日前交财政处汇总。
财政
处应于六月底前草拟出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提交厅长办公会
审定,在此基础上,形成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
各处室
应坚持从大局出发,及时、完整地提供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确
保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和结果报告的质量,共同完成好××××
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
附:
预算执行审计常用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一般
规范性文件目录
-16-
预算执行审计常用的主要法律
法规 规章及其他一般规范性文件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
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
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8.《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
规定>的通知》(国发〔1987〕58 号)
9.《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12 号)、《现金管理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6 号)
11.《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7 号)
12.《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998 年财政部令第 9 号)
1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 号)
14.《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996 年财政部令第 8 号)
15.《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 号)
-17-
1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 号)
17.《XX 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
18.《XX 省罚没收入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