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技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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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技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定

铜仁市技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对中职(含技工)学生的有关资助政策,认真做好技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强化责任,规范管理,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顺利实施,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由学生科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执行,确保受资助学生对象及时获得资助,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全校所有学生资助基本信息的核对。

(2)学生人数的核定、学生资助资格的认定以及学生学费减免人数的确定。

(3)负责资助计划、各种信息及报表的上报。

(4)发放学生资助银行卡。

(5)按规定程序办理学生学费减免审批手续。

(6)按规定程序办理学生资助款发放审批手续。

(7)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

(8)负责学生资助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9)负责与相关部门以及各教学点资助管理人员的联系与沟通,协调解决学生资助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四条资助名册。

应建立健全五种资助名册,即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册和国家免学费学生名册,各种名册一式四份,一份报市人社局资助管理中心(职建科),一份报市财政局,两份存档。

以此作为资助工作备查、资助计划上报、资助款发放数据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资助申请。

取得技工学校正式学籍的中技学生且符合国家资助对象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由各教学点资助管理部门组织对其资格认定,凡是学生本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不进行资格认定,只有通过资助资格认定的学生,才能列入申报国家资助计划。

第六条申请时间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受理程序

1、每学年开学的第一周,资助对象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2、当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时,学生个人应提供申请国家助学金或减免学费的书面申请、《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户口薄和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申请材料的受理程序:

学生本人持相关材料→班主任→所属教学点资助办→技工学校资助管理员。

第七条资助资格认定责任、认定条件和认定工作程序

1、各教学点学生资助资格认定工作由各教学点负责组织实施,本着谁认定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凡不符合资助条件的一律不得认定为资助对象,若因把关不严对学校资助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

2、中技学生受国家资助资格认定条件

(1)在全国技工院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了学籍电子注册。

(2)全日制中技三年制的一、二年级在校生。

认定学生是否享受国家资助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短训班学员以及取得学籍但不在学校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学生,不能认定为资助对象。

3、学生资助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4、班主任核定本班资助学生基本信息→教学点学生资助办根据学生个人提供的材料对学生资助资格的初步认定,教学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教学点公章→技工学校学生科资助管理员按照各教学点提供的初步认定名单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逐一进行资助资格审核→审核名单公示5-7个工作日→技工学校党总总支书记审核签字→技工学校学生科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技工学校校长签字。

第八条学生资助计划上报的依据及上报审批程序

1、学生资助计划上报的依据:

中技资助计划的上报必须以资助资格认定的实际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

2、资助计划上报的审批工作程序:

各教学点资助专职人员依据资助资格审定人数填写资助计划申报表,经办人签字后报教学点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教学点公章→技工学校学生科审核签字盖章→技工学校分管党总支书记签字→技工学校校长签字、盖章→上报数据。

第九条银行卡的办理、发放与管理

1、银行卡的办理。

学生通过资格认定后,学生科必须在国家资助计划和资助款下达之前联合各教学点、学院计财部办好学生资助银行卡。

2、银行卡的发放。

银行卡办理好后,各教学点到技工学校学生科领取。

各教学点通过召开资助大会的形式现场发放。

在发放过程中,必须坚持由学生本人领取、本人签字,严禁代领代签。

未发出的空卡,各教学点返回技工学校学生科,由学生科保存。

资助管理员应及时对未发出的空卡进行清理,因学生请假未领银行卡的学生,学生返校后,由各教学点出示证明和学生身份证到学生科领取,领取的银行卡号由资助管理员登记。

因学生流失、休学、退学等原因未领取银行卡的,资助管理员应在一周内核实后报学院计财部,由计财部(学生科)到经办银行统一办理销户手续。

3、银行卡的管理。

受助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因不慎丢失银行卡应马上到经办银行挂失后进行补办,并将补办的银行卡号及时报技工学校资助管理员做好登记,若不及时将补办银行卡号报技工学校资助管理员或上报不及时所造成学生资助款发放不到位或者发放错误的,由教学点或学生本人负责。

第十条资助款的发放依据、审批程序及发放。

1、资助款的发放依据:

学生资助款发放必须依据上报的计划数,按照实际在校生人数发放。

2、资助款发放审批工作程序:

学生科资助管理员在资助发放审批表上签字→学生科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资助工作校领导(总支书记)签批→校长签批分管→财务部会计审核→财务部部长签批→分管技工学校院领导签批→分管财务工作院领导签批→院长签批→计财部审核发放。

3、学生资助款一律通过学生资助银行卡转账发放,不准以现金方式发放。

第十一条学生异动的清理。

为了保证学生的资助款准确发放到位,各教学点每个月第一周将教学点学生异动名单报技工学校学生科,学生科资助管理员应按月搞好学生的异动清理,及时在网上提交。

在规定时间内若各教学点有学生异动但没上报学生异动名单的,该教学点学生资助金不得发放,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所教学点负责。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资助计划或兑现资助款

1、已确定学生自动退学或已经行文取消学籍的。

2、已转学的。

3、因当兵入伍或休学保留学籍的。

第十三条学生实习期间(含顶岗实习)不享受各类资助。

各教学点确有需要更改“2+1”人才培养模式,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享受各类资助:

1、更改的人才培养模式经技工教育行政部门和铜仁市技工学校批准;

2、实习期间(含顶岗实习)期间未领取薪金报酬的。

第十四条资助余款。

因学生流失等原因未发放的资助款,经核实无误后及时转入学校学生资助专账,其余款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处理。

第十五条资助监督

1、各教学点建立班级学生资助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由班委会、团支部和学生代表组成,加强对资助全过程的监督。

2、学校学生科要进一步加强对资助工作举报管理,建立校园网资助举报信箱,保证举报信息畅通,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对举报信息要如实登记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和处理。

第十六条资助工作宣传。

各教学点要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加强资助政策的宣传;各教学点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时间对受资助学生进行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充分发挥国家资助的激励导向作用。

第十七条资助资料。

在资助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助材料,必须按学年分班级分类建档,应建档材料如下:

1、学生个人申请国家助学金或减免学费的书面申请。

2、学生本人填写的《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受助学生的户口薄和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报到名册、电子注册名册、资助资格认定名册、学生异动名册、学生国家资助发放名册、免交学费学生名册。

5、取消学生学籍的文件、成立有关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文件。

6、有关研究资助工作的会议记录。

7、各种资助计划报表、审批表、汇总表

8、各种资助政策文件。

9、资助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10、资助宣传资料等。

 

2016年6月22日

附件一:

铜仁市技工学校助学金工作流程图

附件二:

铜仁市技工学校免学费资金工作流程图

附件三:

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四:

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

 

附件一:

铜仁市技工学校助学金工作流程图

第二学期第一月月底前

学生填申请表(必须学生本人填写)

各教学点及联办院校递交申报材料,时限以技工学校通知为准

班主任审核签字汇总(认真核实、务必真实)

资助负责人审核签字汇总并公示

教学点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提交市技工资助办

资助办审核并汇总

资助办负责人审核签字

技工学校校领导审核签字

技工学校审核发放

资助名单网上公示,到银行办卡

资助办办理助学金上帐手续

资助办办理助学金上帐

各教学点到资助办领取资助卡

各教学点组织领取

各教学点学生签字领取资助卡

学生持身份证和到银行激活帐户并取款

各教学点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学生流失、转学、休学等异动情况

第二月月底

技工学校资助办审核处理异动情况

资助办办理助学金上帐手续

资助办办理助学金上账

第三月及以后均参照第二月工作流程执行

第三月月底

附件二

铜仁市技工学校免学费资金工作流程图

第一学期第一月底前

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

各教学点及联办院校递交免学费申报材料,时限以技工学校通知为准

班主任审核签字汇总

资助负责人审核签字汇总

教学点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报送市技工学校资助办

资助办审核汇总

技工学校审核

资助办负责人审核签字

技工学校校领导审核签字

免学费金额收据

各教学点准备拨付免学费材料,时间以技工学校通知为准

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地(全称)

第二学期第一个月

免学费学生人数汇总表,校领导签字盖章

院领导审核签字

资助办向学院拨款

技工学校拨付

资助办送银行汇款

 

附件三

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名称:

学生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1寸照片

年龄

出生日期

入学时间

所学专业

年级班级

学号

身份证号

户籍类型

家庭详细

地址

□农村

□县镇

□城市

家庭情况

主要收入来源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年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联系电话

 

申请理由

根据国家助学金政策,本人符合资助条件,请予审核通过为谢。

具体申请理由为:

1.□涉农专业学生

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

 

本人签字:

     年月日

 

一年级上学期审核结果:

 

学生本人(签名):

年月日

班主任意见(签名):

年月日

学校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一年级下学期审核结果:

 

学生本人(签名):

年月日

班主任意见(签名):

年月日

学校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二年级上学期审核结果:

 

学生本人(签名):

年月日

班主任意见(签名):

年月日

学校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二年级下期审核结果:

 

学生本人(签名):

年月日

班主任意见(签名):

年月日

学校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此表必须由本人填写,不得代填;

2.学生本人填写申请理由时,根据资助政策在□打√。

附件四

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

学校名称:

学生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1寸照片

年龄

出生日期

入学时间

所学专业

年级班级

学号

身份证号

户籍类型

家庭详细

地址

□农村

□县镇

□城市

家庭情况

家庭经济情况

主要收入来源

家庭人口

总数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年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联系电话

申请理由

根据国家免学费政策,本人符合资助条件,请予审核通过为谢。

具体申请理由为:

1.□农村(县镇)户籍学生

2.□城市涉农专业学生

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人签字:

   年月日

根据省扩大免学费政策,本人符合资助条件,请予审核通过为谢。

具体申请理由为:

1.□城市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城市非涉农专业学生

3.□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

4.□其它:

本人签字:

   年月日

一年级上学期审核结果:

 

学生本人(签名):

年月日

班主任意见(签名):

年月日

学校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一年级下学期审核结果:

 

学生本人(签名):

年月日

班主任意见(签名):

年月日

学校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二年级上学期审核结果:

 

学生本人(签名):

年月日

班主任意见(签名):

年月日

学校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二年级下学期审核结果:

 

学生本人(签名):

年月日

班主任意见(签名):

年月日

学校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三年级上学期审核结果:

 

学生本人(签名):

年月日

班主任意见(签名):

年月日

学校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三年级下学期审核结果:

 

学生本人(签名):

年月日

班主任意见(签名):

年月日

学校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此表必须由本人填写,不得代填;2.属我省免学费政策类型的学生不填写“家庭经济情况”;

3.学生本人填写申请理由时,根据资助政策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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