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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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
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
自X年我市实施《X市发明专利倍增计划》以来,全市发明专利创造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显著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市获受理发明专利13578件,是“十一五”的9.3倍;获发明专利授权X件,是“十一五”的4.14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254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62件,是“十一五”末的4.28倍。
专利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为贯彻落实《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X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X政发〔X〕77号)和《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的通知》(X政办发〔X〕123号)精神,巩固“十二五”以来我市开展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实现“十三五”期间我市发明专利授权量和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双双成倍增长,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主线,以增量提质、提升发明创造水平为导向,以全面提升我市发明创造综合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提高企业发明专利创造和运用能力为重点,以完善发明专利创造、运用、保护体系为保障,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营造良好的科技、法制、文化等社会环境,为实现我市“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经济、引领发展原则。
牢固树立抓专利就是抓经济、抓发展的思想,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专利与经济发展全面融合,着力将专利数量和质量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
加强专利在区域、产业、科技、贸易政策中的导向作用,以专利运营为核心,引领经济发展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的内生增长方式转变。
(二)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企业在专利创造和转化应用中的主体地位。
进一步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引导、组织协调和公共服务职能,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良性发展格局。
(三)坚持依法保护、兼顾公平原则。
建立健全专利保护机制,不断优化专利人才队伍和专利法制环境,依法保护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
正确维护权利人利益与兼顾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吸引聚集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到X创业发展,促进专利创造和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专利对产业发展的贡献。
(四)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原则。
以专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根据我市经济、科技、贸易发展的区域和行业差别,发挥各自优势,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产业、不同园区、不同企业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分类指导,推动全市专利工作整体协调快速发展。
三、总体目标
全市企业的发明创造主体地位显著增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发明创造作用有效发挥,企事业单位原始创新积极性普遍高涨,全社会发明创造活动极大活跃,发明专利结构明显优化,公共服务、管理能力普遍提升,产业及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幅提高。
“十三五”期间,我市发明专利受理量累计达到2.83万件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突破4000件,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6600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10件,发明专利授权量和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在“十二五”末基础上双双实现成倍增长。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企业发明专利倍增
重点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支持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工作;支持市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发明创造工作,大幅提升发明专利申请量。
“十三五”期间,力争培育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100件的企业1—2家、超50件的企业2—5家,带动企业完成发明专利申请7500件。
加强企业发明专利培育,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发明专利“消零”,推动小微企业发明专利“挖潜”,通过提供众创空间等各类创新孵化器、平台、专业指导等措施,帮助企业建立相关制度,培训人员、挖掘专利,开展发明专利申报工作。
“十三五”期间,支持50家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发明专利“消零”,支持50家小微企业申请发明专利。
(二)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倍增
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探索大幅增加申请发明专利的新举措。
高校要结合教育教学改革,鼓励技术创新领域的教授(研究员)每年至少申请一项发明专利,对发明专利申请量前三名的单位给予奖励。
探索引导大学生、研究生发明创造并申请专利的新举措,将专利成果特别是发明专利成果作为对学生评价的激励因素。
“十三五”期间,培育有效专利拥有量超500件的高校1—2所,超100件的科研院所1—2家。
(三)推进社会团体及个人专利优质增长
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引导作用,支持社会团体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并申请发明专利。
促进个人发明专利优质增长。
借助“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的“五小”活动普遍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鼓励机制,激发万众发明创造热情;全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地引导和激发青少年发明创造热情,形成新的专利源,促进我市发明专利优质快速增长。
(四)推进园区发明专利倍增
开展X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X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发明专利双倍增工作,同时继续在我市其他特色产业园区开展发明专利促进工程,建成知识产权要素活跃、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集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中的区域,提升园区综合竞争能力。
(五)推动发明专利质量提升
抓好发明专利创新源头,开展优势特色产业专利导航,绘制产业发展导航路线图。
优化发明专利结构,加大支持职务发明,提高我市职务发明所占比重,促进发明专利提质增量。
重点在我市优势产业及新兴产业体系企业、学校及科研院所中,有针对性地开展专利申请提质增量工作。
提高国外专利申请量。
支持企业通过PCT申请成员国专利,或直接到关联国申请专利,提高国外专利比例。
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开展PCT专利申请代理、知识产权国际维权等代理业务。
(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发明专利申请的源头是科技创新。
“十三五”时期,市本级财政将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把发明专利产出作为科技项目立项的条件和验收的指标之一,并纳入项目申报、评审等相关环节,强化管理,同时带动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大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和发明创新能力。
(七)促进专利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推动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一奖两酬”和关于鼓励专利技术有偿转让或作价入股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自主实施、转让、许可、入股、质押等多种形式,促进专利实施和价值实现。
完善X国家高新技术产权推广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平台职能和工作力度,打造以企业知识产权、股权融资、股权交易为一体的知识成果转化新模式。
发挥我市高校和科研院所集聚优势,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以专利权为纽带,共同开发实施专利,降低开发风险,共享经济效益,推动专利技术转移,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专利化、商品化、产业化。
(八)提升专利服务能力
加强我市专利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专利执法能力;加强对专利服务市场的规范和引导,支持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拓宽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向市场化、规模化、高效化方向发展。
鼓励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到企事业单位上门开展“点对点”服务工作,鼓励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到较偏僻县设立“服务点”,就近服务。
五、职责分工
(一)部门职责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推动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大发明创造工作力度,将发明专利产出纳入各类创新平台考核体系,对以国有资金或资产投入为主的企业建设项目进行专利审议,优先支持已有发明专利或有发明专利产出的项目。
市工信委负责推动企业专利创造工作,推动企业实施专利产业化,将发明专利产出量纳入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考核体系,对以国有资金或资产投入为主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专利审议,优先支持已有发明专利或有发明专利产出的项目。
市财政局负责本方案实施所需的市本级财政资金的预算审核、统筹调剂、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市科技局负责研究强化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专利政策导向,牵头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发明专利倍增工程和创新平台发明专利倍增工程,将发明专利产出作为各类科技项目评审、立项和验收的重要指标之一,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经费投入,从源头激活企业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双倍增计划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落实市推动发明创造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编制本计划实施所需年度资金预算方案,制定完善的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和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利统计和信息报送,协调并督促各县区和我市重点专利单位开展专利工作等。
指导试点示范单位实施发明专利倍增工程,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全民参与发明创造大行动工作的开展。
市人社局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的评价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促进所监管的企业专利创造工作,组织所监管的企业积极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并申请发明专利,把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纳入到企业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体系中。
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旅发委、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指导其行业的科技创新工作,支持行业企事业单位申请发明专利。
市教育局、市文新广局、市总工会、市科协、团市委负责动员科技人员和学校积极开展发明创造活动,组织开展专利申请、保护、推广应用的科普活动和宣传工作。
市绩效办负责对各部门和各县区专利工作的考核,将发明专利申请量和发明专利拥有量纳入到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考核范畴。
其他各有关部门结合机构职能,推动本系统或归口管理行业的发明专利工作。
(二)各县区职责分工
发明专利申请量按属地统计,各县区是完成发明专利申请数量指标的责任主体,也是引导和推动本辖区创新主体开展发明创造并将创新成果专利化的主体。
各县区要围绕X市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目标任务责任状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县区的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建立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的责任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
加强市推动发明创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统筹解决影响全市发明创造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专利等创新资源的统筹协调。
各成员单位要履行各自职责,把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落实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根据新常态制定具体方案,形成工作合力。
继续完善考评机制,健全发明专利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定期发布年度发明专利通报,准确反映发明专利发展状况。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量差异较大的县区,由市绩效办向该县区党政一把手书面通报。
(二)加大财政投入
“十三五”期间,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发明专利倍增引导资金,并按照我市发明专利双倍增工作发展需要和我市财政收入实际情况逐年加大资金投入。
各县区和重点单位设立本辖区(单位)发明专利双倍增引导资金,保障发明专利双倍增工作的经费,形成上下联动的发明创造工作经费分担机制。
(三)强化政府科技政策、人才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导向
强化科技计划项目导向。
对从事基础研究、应用(攻关)开发研究的高校和科研机构(除不适宜或不能申请专利的科技领域外)在2年内没有发明专利产出的,原则上市本级财政不再给予科技经费资助。
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有发明专利产出的项目,对重大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提高发明专利在各类考评中的影响。
在成果登记、评奖时应充分考虑发明专利的产出,优先鼓励有发明专利授权的项目。
在绩效考评、科技人员职称职务晋升和科技人才评价以及相关先进称号评选等各个环节,把有效的发明专利数量作为重要条件和依据优先晋升或优先推荐。
鼓励企业多产出发明专利。
我市以国有资金或资产投入为主的重大生产性投资项目,以及获得政府扶持资金的生产性投资项目,由我市各项目(活动)归口管理或审批部门牵头,组织进行专利审议,鼓励在项目中集成运用或创造发明专利,优先支持有发明专利产出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