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处环卫作业规范和考核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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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处环卫作业规范和考核规范

湖州市环卫处环卫作业规范和考核规范

为加强湖州市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提高作业水平,逐步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特根据环卫各项作业的特点,制订本作业规范和考核规范。

作业规范

一、道路清扫和市河打捞保洁作业

(一)作业时间

1、人工清扫保洁作业

(1)20小时保洁道路每天凌晨3时30分开始首遍普扫,6时30分前必须结束,然后将收集的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7时前开始巡回保洁,直至晚上23:

30时结束(夏秋季节晚上保洁延长至21时30分,遇有特殊情况时,晚上保洁延长至23时)。

(2)14小时保洁道路每天凌晨4时开始首遍普扫,6时30分前必须结束,然后将收集的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7时前开始巡回保洁,直至傍晚18时30分结束。

2、机械化清扫作业和道路洒水、冲洗作业。

(1)机械化清扫作业应按规定时间、班次、准时出车,并按指定的路线、范围进行机扫作业。

(2)道路洒水作业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出车,一、二级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1次,当气温低于3℃时,暂停洒水。

(3)道路路面冲洗作业,一般每天21时以后进行,主要道路每周不少于3次,次要道路每周不少于2次。

3、果壳箱保洁作业

沿街果壳箱每天二次清除垃圾,清洗箱体。

第一次必须的清晨6时30分前结束,第二次必须在下午1时30前结束,并将收集运送至指定位置。

4、市河保洁打捞作业

市河打捞每天凌晨4时30分开始巡回作业,直至晚上20时结束。

第一班必须有二条船作业,上午8时结束后,第二班、第三班由一条船进行巡回作业,确保市河整洁。

(二)质量标准

道路保洁作业应达到“五无五净”标准,即:

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痰迹烟蒂、无积泥积水、无堆积垃圾;路面干净、道路绿地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沟眼畅通干净、果壳箱整齐完好干净,路见本色。

(三)工作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必须身穿反光服准时上岗作业,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岗、串岗,不在岗与人闲聊(不超过5分钟),对分工负责的地段要严格按规定的班次和要求作业,交岔路口各延伸清扫保洁2米。

2、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应文明作业,小心清扫,控制扬尘,注意不将垃圾、污水溅到行人身上,不将垃圾堆放或停留在窨井盖上,不将垃圾扫入或倒入窨井、道路绿地、河道等处。

在巡回保洁时,要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20小时保洁道路不超过25分钟,14小时保洁道路不超过30分钟)确保路面整洁。

3、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必须安全作业,在清扫保洁作业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特别在清扫中间护栏(隔离)时应提高警惕,注意来车。

保洁车辆要停放适当,不妨碍交通。

出班前要做好车辆检查,下班前要清扫干净,并停放到指定地点,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4、扫地车作业时必须开警示灯,洒水车、高压冲洗车作业时必须鸣报信号。

要保证扫地、洒水、冲洗质量,不漏扫、漏洒、漏冲路面。

机械作业都必须注意车速,扫地车作业正常速度应控制在6-7公里/小时,最快不超过8公里/小时,在清扫作业时发现路面有无法清扫的杂物要及时停车,下车将杂物清除;洒水车作业正常速度应控制在25公里/小时左右;高压冲洗车作业正常速度应控制在5-10公里/小时。

各车驾驶员要做到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车,注意行人安全,同时保持车容整洁,车辆完好,每天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检查,及时排除故障,车辆回场后必须冲洗干净,填写好《工作里程日报表》。

5、沿街果壳箱周围的垃圾或垃圾袋,道路保洁人员要随发随清,保持经常性的干净,人行道上群众随意摆放的垃圾袋滞留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6、清洗果壳箱做到不漏收、不漏洗,作业时车辆停放地点适当,注意交通安全,并保持车容整洁,车辆完好。

清洗箱体要做到外表无痰涕迹、无污垢、无蝇蛆,箱内放有垃圾袋,定点摆放。

7、市河打捞必须准时到岗,按时作业,做到停人不停船,责任到船,分片包干,重点地段重点打捞,市河桥下垃圾做到随发随清。

作业时注意安全必须备有救生圈,身穿救生衣,打捞结束或船内垃圾捞满后,垃圾要清吊干净,吊车必须由专人负责操作。

每天作业完毕后,必须对机船进行检查,定期保养。

二、公共厕所清洗管理作业

(一)作业时间

1、保洁公厕必须按照处规定的时间准时开放,亮证服务,不得擅自晚开或提早关门停止服务,开放时间有专人管理,做到随脏随洗,定时消毒。

2、其他公厕每天应清洗二次,第一次必须在清晨6时30分前清洗完毕,第二次必须在下午1时30分前完成,同时应定时消毒和水冲式公厕必须按规定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0分钟)自控集中冲水。

(二)质量标准

公共厕所清洗保洁应达到无明显臭味,墙面、天花板、门窗、隔断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画乱张贴,地面无积水,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或内测无粪便污物,洁净见底,小便槽(斗)无水锈、尿垢;垃圾,沟眼管道畅通,周围环境、管理房、绿化带干净无垃圾杂物,蝇蛆少见,粪便不满溢。

(三)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在规定时间对外开放和按时清洗公厕及附属设施。

2、严格按操作规程那个(掸、擦、扫、刷、拖、喷、看、查)作业,保持公厕经常性清洁,设施完好。

3、清洗公厕要坚持文明作业,清扫前要先对上厕者打招呼,避免污水溅到用厕者身上;进入异性使用的厕所清洗作业也要注意招呼在先。

4、公厕服务要求严格做到亮证(佩戴上岗证)、优质,服务时要讲究文明用语和文明忌语,礼貌待人,遇到坐轮椅的残疾人上厕要主动提供帮助,公厕要随时保洁,见脏就洗,确保公厕经常性整洁。

保洁人员按要求管理公厕,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每年5月—10月要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到不漏洒,用药适量(药品要保管好)达到蝇蛆少见,平时要及时清粪无满溢。

6、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保持公厕标志牌、照明灯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设备等附属设施完好,使用性能良好,无积灰、蛛网、污物,发现破损及时报修,化粪池盖要盖好,避免行人踏空发生意外。

三、生活废弃物清运作业

1、马桶清倒作业质量标准和工作要求

(1)严格按规定时间、地段进行清倒作业,每天清晨6时30分前必须完成清倒作业,作业时必须身穿反光服,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2)马桶清倒要文明服务,做到轻倒轻放,不损伤马桶;要用水荡清,严禁马桶之间串倒;清倒后做到内外无粪迹、无黄水;荡水倒入粪车内,严禁倒入窨井、垃圾箱桶、花坛等处;做到不漏倒,盖子盖好不调错;对孤寡病残者提倡上门拎送马桶,方便群众。

(3)粪车应保持外观整洁、密闭,装载不过满、不洒漏,粪便送往指定地点,遵守交通规则,要安全行车。

(4)厕所清粪要及时,不满溢(包括有偿服务),取粪、卸粪时要注意不将粪便散落地上,并要及时打扫周围场地,盖好粪池盖,做到车走地净;每次取粪要彻底,并保持池内无垃圾,无砖瓦石块等杂物。

(5)每天作业结束后,要将粪车冲洗干净,停放到指定地点。

2、生活垃圾收集作业质量标准和工作要求

(1)收集生活垃圾实行定人、定车、定时、顶地段,作业时必须身穿反光服,收净责任地段的垃圾,做到不漏点,不遗留、不堆积,日产日清,垃圾要送往指定地点。

(2)固定垃圾箱和居民区垃圾箱、垃圾房每天收集垃圾不少于1次,垃圾出清后,起车前周围2米范围内要打扫干净,做到车走场清。

(3)做好车辆密闭工作,垃圾装载不超高、不吊挂,沿途不撒落。

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

(4)讲究文明服务,遇有老弱病残群众倒垃圾,要尽力帮助代倒,收集桶装垃圾时要轻倒轻放,收集袋装垃圾时要摇铃提示,中转站卸垃圾时尽量要降低噪音,以免影响群众休息。

(5)每天作业结束后,要将垃圾车冲洗干净,停放到指定地点。

3、袋装垃圾汽车收集作业质量标准和工作要求:

(1)每天按规定的时间(上、下午各一次)、顺序、收集点,定时定点进行收集作业,做到时间误差不超过10分钟(因机械故障等其他原因的,应及时出动后备车辆替补),不漏点,不任意撤点。

(2)收集作业时必须有提示讯号,每一个收集点,助手必须下车协助群众倾倒垃圾,遇有老弱病残群众来倒垃圾要耐心等待,主动帮助,做到进车斗的垃圾不外溢,袋装的垃圾不散漏,垃圾不抛扔,发现垃圾撒落,要清扫干净,做到车走地清。

(3)做好车辆密闭工作,装载不过满,行车时无垃圾撒落,拖挂和污水滴漏,车容整洁,标志清晰,收集的垃圾送往填埋场。

(4)收集人员作业时,助手要身穿反光服,遵守交通规则。

(5)每天出车前要检查车辆是否完好,收集作业结束后,填写号“车辆行驶卡片”,必须将车辆冲洗干净,停放到指定地点。

(6)车辆要经常定时自我保养,发现故障要及时修理,保持车辆完好。

4、粪便清运作业质量标准和工作要求:

(1)按规定时间准时出车作业,出车前检查车辆是否完好。

(2)要掌握负责地段内化(贮)粪池的情况,及时和有计划地清运粪便,并送到指定的地点,确保化(贮)粪池不满溢。

(3)吸粪车粪龙头要拧紧,粪管要搁好,吸粪作业后,停车点周围污物要清扫干净,做到车走场清,沿途不滴漏。

(4)化粪池清渣作业时,必须边吸边搅拌,作业后应保持池内液面清澈无粪渣,冲净地面,盖好盖,恢复原状。

清理处的残渣必须按规定到制定地点倾倒。

作业过程中不得损坏环卫设施和周边绿地,不得污染周围环境卫生。

(5)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防止事故发生,车内严禁搭乘与作业无关的人员。

(6)每天作业结束后,要填写好《车辆行驶卡片》,然后冲洗车辆,确保车容整洁,停放到指定地点。

(7)车辆要定期做好保养,发现故障要及时报修,确保车辆完好。

5、生活垃圾中转作业质量标准和工作要求

(1)出车前检查车辆是否完好,箱体是否密闭。

(2)按时到达制定的中转站,装运垃圾时,驾驶员应与中转站操作工密切配合,做到集装箱挂钩挂牢,或箱体与底盘的锁销轴锁紧或垃圾车厢后门锁牢等等。

同时要做到日产日清,每天剩余垃圾不能超过一箱。

(3)运输时做到密闭化,沿途不散落、滴洒,严禁搭乘与作业无关人员。

(4)垃圾运到处理场后,应服从调度、安排,倾卸垃圾后车厢必须归位后再起步。

(5)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6)每天作业结束后,应填写好《车辆行驶卡片》,将车辆冲洗干净,停放到指定地点。

6、垃圾中转站机械作业、管理质量标准和工作要求:

(1)每个中转站必须确定开放时间,在开放时间必须有专人按要求进行操作、管理。

(2)中转站管理人员要按时上岗,到岗后必须首先按要求仔细检查各种机械设备、设施是否完好,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操作。

作业过程中也应随时观察液压、机械、电器等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相关运作,做好防护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故障解除或机械性能在许可范围内方可重新作业,造成作业影响时,应有相应的保障措施。

(3)箱体起吊时,应做到“一叫、二看、三起吊”;在提升压缩箱和推送垃圾块时,应特别注意钢丝绳挂钩是否都挂牢或举升塔在举升箱体时是否平衡。

只有在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提升或挂送作业。

在吊装、推送和提升作业时,应与驾驶员密切配合,使车辆定位准确,避免发生碰擦。

(4)垃圾入箱应及时扒平,严禁建筑垃圾入箱内进行压缩,每次推送垃圾块后应察看坑底是否有块状硬物,一旦发现必须及时清除后,方可再倾倒垃圾。

(5)做好日常消杀工作和污水及时清除工作,以及污水管不定期疏通工作,做到坑内无垃圾、污水积留,蝇蛆少见,“四害”孳生期场内视线范围内苍蝇控制在3只以内。

(6)站内和周围环境做到无垃圾撒落,无污水积留,设备、四壁、门窗无积尘、无蛛网、无恶臭,物品堆放整洁有序。

(7)爱护公物,站内机电设备设施要做好日常例行保养和及时维修工作,并及时记录在案,每天工作完毕后应冲洗干净,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8)各种操作规程等规定应在中转站内醒目处设置。

四、生活废弃物处置作业工作要求:

1、严格按建设部《垃圾卫生填埋作业技术规范》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规范》的要求做好处置工作,做好检测计量,做到分区分单元作业,当班推平、压实,经常保持场地平整,做到定期覆土、消杀。

经常对场地浇洒药物,杀蛆、灭蝇,夏秋季每天两次,减少对场地周围环境的污染;做好垃圾渗沥液排放,经常性的对监测井和开放式排出的气体以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当甲烷气体含量超标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2、严格做好场内各种运行管理资料的统计工作(每天进场量,消杀、覆土、空气监测记录)做到准确无误,及时上报。

3、养护好场内绿化,保持进场道路经常性的整洁和场内管理房及周围环境的整洁。

4、在场内和进场口设立明显的禁火标志,场内严禁明火,严禁焚烧各类物品。

5、做好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和行车安全。

作业机具要每日清洗、定期保养、作业结束后停放到指定的地点。

6、做好外来捡拾废品人员的管理工作,以免发生危险。

五、环卫车辆修理、保养作业工作要求

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分配,严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随时接待报修车辆,做到有报必修,小修不过夜,大修有日期。

2、制订车辆保养、维修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3、确保车辆正常使用,不发生因保养、维修不力造成工作延误等事情,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组织抢修。

4、车辆维修、保养要做到各系统安全可靠。

电器线路、仪表等工作正常,设备、容器符合密封要求,确保使用、运输、运作过程中不发生滴漏、满溢等现象。

5、严守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应在明显处设置),注意工作质量和效益,做到文明安全生产,作业场地保持清洁卫生,减少车辆返修。

6、严格保管和使用好材料和工具,调换材料要严格把关,尽量节约,修旧利废。

7、认真做好车辆维修记录,建立车辆修理档案。

考核规范

一、考核形式

1、考核有处考核和部门日常考核两种形式。

2、处考核由管理科组织实施,形式由实地检查、调查、综合考查组成。

实地检查以暗查为主,明查时管理科邀请部门管理人员参加。

调查主要适用于承诺服务、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等有关事项的证实,综合考查主要检查有关业务工作的衔接、管理与作业规范的落实、日常考核台帐的落实、突发时间的处理等情况,一般结合实地检查和年中、年末考核进行。

3.各部门的日常考核自行组织实施。

二、考核网络

为加强各项业务工作的考核、监督、指导,组建由处主任、分管副主任、管理科成员、各分公司(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考核员和道路班组长等组成的考核网络。

三、考核频率

1、管理科对各部门的考核每周不少于2次,并以书面形式记录;

2、保洁、清运、清洗服务分公司每天对分管业务工作组织考核,并以书面形式记录。

3、涉及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的,由管理科组织查证核实,并以书面形式记录。

4、社会服务承诺工作,随时进行考核。

5、每年处或分公司组织一次群众满意度调查。

四、惩处办法:

1、采取连带责任扣分办法,即,考核人员在检查时每发现一项应扣分的不合格,不仅要扣当事人,同时应连带扣罚相关责任人。

例如,主任在检查考核道路时发现应扣分的,就不仅要扣当事人的分,而且要扣罚相关责任人(分管副主任、分管科室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责任考核员、路段班组长),以下类推。

2、连带责任扣分和处罚的标准按《市环卫处日常工作考核连带责任扣分办法(暂行)》等相关规定办理。

3、涉及局级及以上的不合格加倍扣分、扣款,省级及以上的三倍扣分、扣款。

涉及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的,视情节轻重1—3倍扣分、扣款。

五、扣分扣款情况说明

1、每月处检查考核的项目每发现一次不合格的,按《市环卫处日常工作考核连带责任扣分办法(暂行)》扣相应分值,同时扣相关责任人。

2、同一类项目的不合格在同一次检查中不予累扣相关责任人。

3、综合考查酌情扣分,不扣款。

4、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率低于75%且不能提供正常理由的,应扣责任部门分,但不扣款。

5、所有涉及时效要求的报表等,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均按一次不达到要求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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