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X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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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X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关于201X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政府工作的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依法明确政府职能定位。

一是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各项工作。

印发了《201X年XX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长事改发〔201X〕1号),明确11项改革任务具体内容、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及时研究出台相关改革意见。

二是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对全县9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编制配备情况进行了摸底,研究草拟了改革有关方案和意见。

三是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印发《关于调整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公立医院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长编〔201X〕7号),提出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重新核定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等机构编制事项意见,落实用人自主权。

四是组织完成“僵尸”事业单位清理工作。

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对主要职责消失、工作任务不饱满等“僵尸”单位进行了清理,撤并事业单位5个,收回编制4名,用于支持重点领域,进一步优化体制布局结构。

五是规范事业单位经费来源。

调整完善全县33个事业单位经费来源,其中,涉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补贴调整为财政拨款16个、经费自理调整为财政拨款16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调整为财政补贴1个,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机制。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大力精简压缩行政审批办理材料和时限,组织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对标、立标工作,全县25个部门254项行政许可事项,90%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98%事项的办理时限达到对标地区最少,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并将相关要素内容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站更新到位,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完善网上预审机制,强化行政许可事项上网运行,推进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资质认定以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运行,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纳入山东政务服务网运行,非涉密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80%,在线预审率达到100%,实现“一号申请、一网通办”,网上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070件。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研究出台行动方案。

印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行动方案》(长办发〔201X〕20号),统筹推进28部门(单位)六大行动、34项改革任务、62条具体措施,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向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编制公开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

围绕“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按照行政权力事项法定原则,编制公开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87项,逐项绘制出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府权力运行。

三是动态调整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削减县级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25项,承接上级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166项、行政处罚52项、行政强制6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并逐项制定配套措施,确保取消、承接事项落实到位。

四是建立清单长效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

严格贯彻《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建立权力和责任事项动态管理台帐,完善台帐与事项调整文件同步更新工作机制,做到“入必有因,出必有据”。

4.加强市场监管。

一是创新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市场准入方面,继续完善“先照后证”改革措施,依托电子政务网,加快推动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做到工商登记与许可审批无缝衔接。

二是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年度累计办理年报列异728家、“双随机”抽查列异9家,有效倒逼企业重信用、守信用。

5.优化公共服务。

一是简化优化服务流程。

组织各部门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最大限度地精简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编制完成公共服务指南523项,县乡两级“零跑腿”409项、“只跑一次”598项,占比均超过80%。

二是推动网上服务向乡镇延伸。

积极推动全县政务外网建设,实现了乡镇(街道)政务外网全覆盖。

在此基础上,建设全县统一的政务服务代办系统,建成乡镇(街道)权力事项库,将各乡镇(街道)的816项服务事项全部录入,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实现县乡与省市互联互通。

三是开通物流统一寄送证照服务。

为申请人提供全方位证照快递服务,免费证照寄送服务范围覆盖全县,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惠企便民。

 

6.创新社会治理。

一是治安防控体系无缝覆盖。

全面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先后投资480余万元,新增高清探头412个、更新159个,全县所有乡镇治安监控平台已全部建成,实现了乡村视频监控全联网,全县视频监控“村村通”覆盖率达100%。

二是坚持将海岛治安防控体系纳入军民融合大局谋划。

新增海防监控网络两处,将22路渔港高清视频监控图像纳入“雪亮工程”,天网监控平台共接入监控图像548路。

初步实现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横向部门间互联、纵向县乡村互通,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治安动态掌控的科技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梳理”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先后下发专门清理通知,重点围绕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问题进行研究清理。

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2件,修改1件,保留25件,清理结果已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及时上报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

认真落实市人大、市政府《关于征集2018年地方性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函》,结合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上报了《XX县生态保护条例》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目前已列入2018年烟台市地方性法规调研类立法计划。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加强重点工作合法性审查。

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县长办公会议议题、常务会议议题等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要求法制办全程参与县长办公会议、常务会议,共审查议题90多件,提供法律建议40余条。

内容涉及行政管理重要领域的专题会议,如城区临时露天餐饮设置规范管理、非法占用海域处理等,充分听取法律意见,保证政府决策的合法性。

2.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工作规则,细化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和服务范围,明确考核标准,强化对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初步形成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内外结合的法律顾问工作格局。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切实做好重大法律事务审查工作,审查重点项目合同13件,提供法律建议30余条,有效保障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1.理顺行政执法体制。

综合我县地域特点、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突出“大旅游”的执法中心,将旅游、物价、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整合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梳理确定1463项权责事项清单,并逐项理清相关监管责任分工。

在海洋渔业、市场监管等7个专业领域内,实行一支队伍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构建起“一支综合执法队伍+七支专业执法队伍”的新行政执法体制。

同时,将旅游警察大队、旅游速裁法庭、旅游联合执法的旅游管理体制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度融合,构建“一个拳头聚合力”的旅游市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长效机制,为创建“三区”“三岛”提供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制度。

按照《烟台市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办法》的规定,从执法主体、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执法程序等方面,对61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7件重大行政强制决定进行了全面审查,未出现重大实体错误。

二是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文书。

将行政机关依法做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所涉及的各类执法文书统一予以规范,编写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并下发。

要求除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其他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在人社、交通、市场监管等领域为部门内的执法大队调剂增加编制13名,为安全生产、卫计、海洋与渔业等3个执法队伍下达用编进人计划4名,为执法队伍提供编制保障。

二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参加培训、考试,开展执法证件审验和新办工作,审验行政执法证件118个,新办47个,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

4.强化行政执法保障。

一是根据上级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在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加挂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主要承担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督体系和监督机制。

二是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经费投入,全年拨付执法专项经费共计1174万元,强化了行政执法保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坚持从严治党要求,各级政府、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月按时上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台账。

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2件、政协提案54件。

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2.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

对县农业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发送整改意见书,要求进行整改。

二是强化考核监督体系。

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抽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督促部门正确履职、规范用权。

3.强化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一是开展明察暗访21次,对7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并全县通报,对9名违反机关工作制度的干部给予机关效能问责。

汇总直查直纠、巡查、环保督查等相关问题线索,对3起不作为典型问题、2个基层党组织和环保领域履职不力的6名领导干部、分管领域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的4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二是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切实履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完成审计项目32个,出具审计报告60份,移交案件线索1起,纠正管理不规范金额3.98亿。

三是畅通互动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依托县长、市长公开电话、政府门户网站和89000民生服务平台,及时受理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共受理事项4006件,办结率达99.9%。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信息公开联络人制度,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和工作责任。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累积公开政府采购方面信息10条,环境保护方面信息70条,预决算方面信息153条。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按规定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一是根据《山东省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条例》等要求,印发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长办发〔201X〕5号),提出了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共治、社会协同的工作新体系,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

二是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促进全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覆盖城乡的调处化解网络进一步完善,调处化解时效性和成功率进一步提高,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和群众满意率逐年提升,矛盾纠纷发生数逐年下降的工作目标。

全县共有调委会53个,行政调解组织46个,专业调解组织3个,调解员263人。

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全县12个重点领域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小组,深入开展摸排调研行动,建立工作账台,落实“五包”责任,力求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

年内共研判落地矛盾纠纷线索54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29起,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苗头2起,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实现了十九大安保“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2.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是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制度,除法律规定的部门外,行政复议职权集中由县政府行使。

健全审理机制,充分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审理、证据质证等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

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维持1件,不予受理1件。

二是各行政机关积极应诉,并按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全年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启用国务院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系统和山东省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平台,按时报送复议应诉相关数据。

3.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其中,部门建立专业调委会2个,全镇(街道)建立调委会10个,渔村建立调委会40个。

二是加强调解人才队伍建设。

对调解员分渔村、乡镇两级进行培训。

结合渔村“两委”换届工作,及时开展调委会的推选换届工作,为下步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4.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搭建“互联网+信访”智能化服务管理平台和短信、微信、手机软件APP信息开放平台,全面推行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信访”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制度,推动22个县直重点部门出台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通过法定途径和程序得到妥善处理。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推进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把法治教育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内容。

在党校重要班次,如股级干部培训班、中青年干部进修班等班次教学计划中单列宪法、依法行政方面的教学专题,确保一定比例的法治课程。

依托县委党校开展法治培训,作为公务员任职培训、初任培训等班次的必学内容。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1.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部门、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负责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

县政府常务会议全年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汇报2次,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年末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

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年初动态调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2.加强法治政府宣传引导。

开展“法德共进”主题宣传月、“送法面对面”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制宣传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积极参与到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中,提高公众学法守法意识。

做好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加强建设法治政府正面引导,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媒体及时宣传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进展不平衡,基层政府相对滞后。

     

(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仍需不断加强。

  

(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

  

三、2018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真正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三)加强依法行政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五)认真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决策质量。

(六)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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