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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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

山东省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

山东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2009-09-1013:

24:

15)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

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

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

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

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

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

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

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

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

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Ⅰ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体砼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Ⅰ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Ⅱ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小于600m3,大于50m3按构筑物Ⅲ类工程计算;小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工程类别:

  ①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10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

  ②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为Ⅱ类工程。

  ③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计算:

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饰),套用价目表中相应项目的计费价格,合计后除以被装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⑤单独外墙装饰,每平方米外墙装饰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下,20元以上的,为Ⅱ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2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⑥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为Ⅲ类工程。

  (9)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有两个指标者,确定类别时需满足其中一个指标。

  

3、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类别

钢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m

m2

>30

>16000

>18

>10000

≤18

≤10000

其他

结构

单层

跨度

建筑面积

m

m2

>24

>10000

>18

>6000

≤18

≤6000

多层

檐高建筑面积

m

m2

>50

>10000

>30

>6000

≤30

≤6000

税金

市区

3.41

县城、城镇

3.35

市县镇以外

3.22

续:

                             单位:

%

工程名称

类别

费用名称

桩基础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程

施工管理费

5.5

4.4

3.3

12

9.0

6.5

措施费

2.5

2.3

2.1

4.8

3.9

3.4

安全文明设施费

1.0

0.8

0.6

1.3

1.0

0.8

利润

4.5

3.0

1.2

9.0

5.9

2.5

税金

市区

3.41

县城、城镇

3.35

市县镇以外

3.22

 

 

 

山东省市政工程取费表

变量

费用名称

计算公式

费率(%)

金额(元)

1

(一)

直接费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

(二)

其他直接费

1+2

 

 

3

1

五项费用合计

(1)+

(2)+(3)+(4)+(5)

 

 

4

(1)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

(一)中计费价格×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率

1.16

 

5

(2)

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

(一)中计费价格×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率

0.12

 

6

(3)

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

(一)中计费价格×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率

2.25

 

7

(4)

检验实验费

(一)中计费价格×检验实验费率

0.21

 

8

(5)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一)中计费价格×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率

0.16

 

9

2

施工因素增加费

(一)中计费价格×施工因素增加费率

2.49

 

10

(三)

直接工程费

(一)+

(二)

 

 

11

(四)

间接费

3+4+5

 

 

12

3

施工管理费

(一)中计费价格×施工管理费率

14.2

 

13

4

安全及临时设施费

(一)中计费价格×安全及临时设施费率

4.88

 

14

5

劳保基金

(一)中计费价格×劳保基金率

3.14

 

15

(五)

利润

(一)中计费价格×利率

12.81

 

16

(六)

定额管理费

[(三)+(四)+(五)]×定额管理费率

 

 

17

(七)

税金

[(三)+(四)+(五)+(六)]×税率

3.41

 

18

(八)

工程总造价

(三)+(四)+(五)+(六)+(七)

 

 

 

(九)

工程总造价(大写)

零元

 

 

山东省费率说明

费        率

建筑工程

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Ⅰ类工程:

措施费=3.67管理费(Ⅰ类)=8.9利润(Ⅰ类)=7.6

Ⅱ类工程:

措施费=3.67管理费(Ⅱ类)=7.1利润(Ⅱ类)=4.3

Ⅲ类工程:

措施费=3.67管理费(Ⅲ类)=5.1利润(Ⅲ类)=3.2

构筑物工程

Ⅰ类工程:

措施费=3.67管理费(Ⅰ类)=7.1利润(Ⅰ类)=6.3

Ⅱ类工程:

措施费=3.67管理费(Ⅱ类)=6.3利润(Ⅱ类)=5.1

Ⅲ类工程:

措施费=3.67管理费(Ⅲ类)=4.1利润(Ⅲ类)=2.4

单独土石方工程

Ⅰ类工程:

措施费=3.67理费(Ⅰ类)=5.8利润(Ⅰ类)=4.7

Ⅱ类工程:

措施费=3.67理费(Ⅱ类)=4.1利润(Ⅱ类)=3.4

Ⅲ类工程:

措施费=3.67管理费(Ⅲ类)=2.5利润(Ⅲ类)=1.4

桩基础工程

Ⅰ类工程:

措施费=3.67管理费(Ⅰ类)=4.6利润(Ⅰ类)=3.6

Ⅱ类工程:

措施费=3.67管理费(Ⅱ类)=3.5利润(Ⅱ类)=2.8

Ⅲ类工程:

措施费=3.67管理费(Ⅲ类)=2.5利润(Ⅲ类)=1.0

规费=2.7,税金:

市区=3.41,县政=3.35,农村=3.22

装饰工程

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Ⅰ类工程:

措施费=26.03管理费(Ⅰ类)=107利润(Ⅰ类)=36

Ⅱ类工程:

措施费=26.03管理费(Ⅱ类)=85利润(Ⅱ类)=23

Ⅲ类工程:

措施费=26.03管理费(Ⅲ类)=51利润(Ⅲ类)=17

规费=2.7,市区=3.41,县政=3.35,农村=3.22

设备安装工程

Ⅰ类工程:

措施费=43.3管理费(Ⅰ类)=65利润(Ⅰ类)=40

Ⅱ类工程:

措施费=34管理费(Ⅱ类)=54利润(Ⅱ类)=30

Ⅲ类工程:

措施费=25.7管理费(Ⅲ类)=42利润(Ⅲ类)=20

炉窑砌筑工程

Ⅰ类工程:

措施费=85.8管理费(Ⅰ类)=135利润(Ⅰ类)=90

Ⅱ类工程:

措施费=71.8管理费(Ⅱ类)=112利润(Ⅱ类)=70

Ⅲ类工程:

措施费=60.9管理费(Ⅲ类)=87利润(Ⅲ类)=45

市政工程

一、道路工程

(地级市):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2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2.49

(县级市):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2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1.75

(县城及镇):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2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1.24

二、桥涵工程

(地级市):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F4=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2.26

(县级市):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1.59

(县城及镇):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1.10

三、排水工程

(地级市):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8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11检验实验费=0.20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5施工因素增加费=2.16

排水工程(县级市):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8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11检验实验费=0.20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5施工因素增加费=1.51

排水工程(县城及镇):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8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11检验实验费=0.20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5施工因素增加费=1.06

四、隧道工程

(地级市):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2.26

(县级市):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1.59

(县城及镇):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1.10

五、给水工程

(地级市):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2.7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41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4.39|检验实验费=0.4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36施工因素增加费=4.23

(县级市):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2.7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41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4.39检验实验费=0.4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36施工因素增加费=2.98

(县城及镇):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2.7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41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4.39|检验实验费=0.4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36施工因素增加费=2.02

六、燃气工程

(地级市):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8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7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3.02检验实验费=0.32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3施工因素增加费=2.83

(县级市):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8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7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3.02检验实验费=0.32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3施工因素增加费=2.00

(县城及镇):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8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7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3.02检验实验费=0.32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3施工因素增加费=1.35

七、供热工程

(地级市):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60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67检验实验费=0.28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0施工因素增加费=2.44

(县级市):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60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67检验实验费=0.28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0施工因素增加费=1.71

(县城及镇):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60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67检验实验费=0.28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0施工因素增加费=1.16

八、路灯工程

(地级市):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2.49

(县城及镇):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1.75

(县城及镇):

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1.24

一、道路工程

(一类):

施工管理费=14.20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88劳保基金=3.14利润=12.81

(二类):

施工管理费=11.36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13劳保基金=2.97利润=7.10

(三类):

施工管理费=10.21安全及临时设施费=3.67劳保基金\F9=2.65利润=3.62

二、桥涵工程

(一类):

施工管理费=16.4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45劳保基金=3.74利润=12.85

(二类):

施工管理费=13.71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65劳保基金=3.64利润=7.16

(三类):

施工管理费=12.8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14劳保基金=3.35利润=3.93

三、排水工程

(一类):

施工管理费=18.46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41劳保基金=4.08利润=14.63

(二类):

施工管理费=15.29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56劳保基金=4.01利润=7.80

(三类):

施工管理费=11.82安全及临时设施费=3.71劳保基金=3.07利润=5.25

四、隧道工程

(一类):

施工管理费=13.71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45劳保基金=3.74利润=12.85

(二类):

施工管理费=10.9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65劳保基金=2.98利润=7.16

(三类):

施工管理费=8.7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14劳保基金=2.38利润=3.93

五、给水工程

(一类):

施工管理费=32.62安全及临时设施费=8.26劳保基金=14.23利润=53.15

(二类):

施工管理费=26.26安全及临时设施费=6.52劳保基金=13.62利润=30.65

(三类):

施工管理费=22.7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28劳保基金=11.7利润=11.41

六、燃气工程

(一类):

施工管理费=20.58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92劳保基金=8.96利润=29.73

(二类):

施工管理费=17.8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06劳保基金=8.77利润=18.26

(三类):

施工管理费=15.55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23劳保基金=7.99利润=7.74

七、供热工程

(一类):

施工管理费=16.43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13劳保基金=7.16利润=33.10

(二类):

施工管理费=13.44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32劳保基金=6.96利润=16.66

(三类):

施工管理费=11.9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3.72劳保基金=6.13利润=6.52

八、路灯工程

(一类):

施工管理费=28.40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88劳保基金=6.28利润=14.18

(二类):

施工管理费=22.72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13劳保基金=5.9利润=7.86

(三类):

施工管理费=20.42安全及临时设施费=3.67劳保基金=5.3利润=4.01

定额管理费=按有关规定计算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

单位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道路工程:

车行道宽度

m

>14

>10

>7

≤7

桥梁工程:

单跨

m

>25

>20

>15

≤15

隧道工程及地下通道工程

 

全部

-

-

-

排水工程:

干线管径

mm

 

>700

≤700

 

给水工程:

干线管径

mm

 

>400

≤400

 

燃气工程:

干线管径

mm

 

>150

≤150

 

路灯工程

 

 

全部

 

 

河堤、挡墙工程:

砼:

墙高

m

-

 

>10

≤10

砌石:

墙高

m

-

-

-

全部

封闭式涵渠

双排或多排

 

全部

-

-

-

单排

砼:

宽度

m

>1.5

>1.0

〈1.0

-

砖石:

宽度

m

>2

>1.5

〈1.5

-

特殊工程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注:

名词界定:

1.车行道:

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

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

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

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

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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