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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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国专利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必要性
中国专利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为落实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旨在对现有技术交易信息及服务资源进行整合,提供一个技术项目融合、服务渠道畅通、集成创新的途径,提高与技术交易相关资源利用率,降低开发和交易成本,带动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交易服务行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并通过创造自主创新的环境为国家科技长远发展与重点突破提供战略性支撑。
1.落实自主创新、为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提供全方位服务
该平台是一个公益平台,主要为中小企业、中介机构,以及政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平台建设的一个主要目的是服务于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大学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支持企业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
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
2.促进专利技术交易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我国技术市场经过二十年的发展,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了行政监督体系、法律保障体系、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但随着经济、科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当前技术市场的体系建设已经不能适应技术创新的要求。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全国统一的指标体系,没有统一的运行规则,没有建立功能齐全、采用全程化服务模式、覆盖全国的技术市场信息和服务网络平台系统,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制约了技术市场的快速发展。
国家专利技术(北京)展示交易中心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可提供企业对专利技术市场的了解,通过对专利技术交易规则的完善,加强国家对专利技术市场的管理与指导,增强技术交易的规范性;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专利技术交易指标体系,全面提升专利技术交易公共信息管理和有效利用,提高专利技术交易效率;形成全国专利技术交易信息网络体系。
3.促进专利技术交易全过程服务,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成交效率
整合专利技术交易资源,降低交易成本;起到协调交易服务的功能,逐步实现对技术交易全过程的服务;加强对现有技术交易服务队伍的培养,提高技术交易服务水平。
全面整合技术交易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提高科技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势在必行。
因此,平台的建设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突破口。
4.落实《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
《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就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提出了“构建技术交流与技术交易信息平台,提升技术市场的信息化服务水平,强化相关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功能”的具体要求,该平台的建设就是为了落实纲要的要求,建设一个为技术市场信息化服务的综合平台。
落实《“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中对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要求。
5.促进与其他要素市场的结合
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的文件中都将技术市场作为要素市场予以重视,特别是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强调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的工作,并要科学的、合理的配置资源。
中国的技术市场已从二十年前的买方市场转移到今天的卖方市场,交易也已从单一技术交易转换到技术、资金、人才等相融合的综合交易上来。
所以,今天的技术市场可以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的有效结合。
二、资源现状、问题与需求分析
1.国际现状及发展趋势
(1)国际技术交易发展现状
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都建立迅捷广泛的技术交易信息网络,建立面向全国、有效运行的技术交易组织网络。
为了提高技术交易的效率和成功率,让技术需求方或潜在的技术需求方尽快了解到他们能够获得技术的渠道和需要的技术,建立完善的、有效联通全国的技术交易信息网络,是发达国家技术交易运行的共同特点,如:
亚太地区技术转移中心、德国史太白基金会、欧盟技术转移中心、美国国家宇航局都建有各自的信息网络。
发达国家技术交易机构除了建立起广泛的技术交易信息网络外,还十分注意面向全国乃至于全世界建立有效运行的技术交易组织网络。
如德国的史太白基金会在全国建立了上百个技术转让中心,法国国家科研成果推广署在全国各大区建立了技术创新与技术转移中心。
这与我国目前条块分割、技术中介独立运行状况不同。
(2)技术交易的发展趋势
从国外技术交易的现状来看,今后技术交易的发展趋势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
A.注重“全程化、资本化和国际化”的服务方向
通过对德国、英国、美国、韩国等地的技术转移机构的考察分析,我们发现国际领先的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规律可以归纳为“以技术资源网络为依托,以专业能力和资本为基础,面向技术创新和转移全过程的国际化技术转移促进服务”。
其成功因素可以归纳为“一个基础、三个方向”,即:
广泛稳定的技术资源和技术服务网络基础;全程化方向——面向技术开发转移全过程提供专业服务;资本化方向——通过资本推动技术的开发和转移;国际化方向——技术来源和技术转移范围的国际化。
B.市场化、专业化的服务模式
面向市场,面向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全方位服务。
国外技术交易服务机构树立了面向市场,面向企业的经营思想,了解企业的需求,从供给推动模式转为市场需求拉动模式。
完善的技术评估与咨询机制。
发达而完善的技术评估与咨询体系,是国外技术市场得以顺利运行的重要因素。
他们对技术评估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技术先进性、可靠性、实用性的评估;二是对技术价格的评估;三是对技术商品前景和风险的评估;咨询服务的范围包括了从项目筛选到生产管理的全过程。
这些都有效地保证了技术交易的顺利进行。
以人为本、专家参与技术交易。
国外的技术贸易机构十分注意吸收各领域的专家参与技术交易工作。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介服务体系发育健全、社会信用程度高。
对于专利技术交易活动除一些技术转移中心、投资银行等在进行外,政府还在公共服务建设方面给予积极推动。
2.国内资源的数量、质量与分布情况
(1)全国技术市场技术合同交易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势头
自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开放技术市场,实行科技成果商品化”,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技术市场已初具规模。
根据2006年的统计,全国共有1500多个各级技术市场管理机构,1200多个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32935家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和技术贸易机构和85万多从业人员队伍。
2006年,全国共签订技术合同205845项,成交技术合同总金额1818亿元,较2005年增长17.2%,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良好发展态势。
“八五”、“九五”、“十五”期间,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每年以超过10%的速率增长,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2.9%。
技术市场在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见图1)。
(2)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增强,单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逐年递增
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合同构成越来越复杂,单一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相对减少,集工程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重大技术合同越来越多。
2006年,平均每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88万元,比2005年增长50.9%,与1996年相比增长了近6倍,成为自技术市场统计以来平均每份技术合同交易额最高的年份(见图2)。
四类技术合同平均交易额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按增幅排序,依次为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尤以技术转让合同的平均交易额增长幅度最大,在四类合同中仍保持领先地位,增幅110%,达到276万元(见图3)。
(3)技术合同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增长
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持续增长。
2006年度,全国共签订技术合同205845项,成交金额1818亿元,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87%,较上年增长0.02个百分点(见表1)。
表12001年-2006年技术合同成交金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较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
2006
国内生产总值(GDP)(亿元)
109655
120333
135823
159878
182321
209407
技术合同交易额
(亿元)
782
884
1084
1334
1551
1818
技术合同交易额/国内生产总值(%)
0.71
0.73
0.80
0.83
0.85
0.87
注:
国内生产总值数字来源于国家统计局调整后公布的最新数据。
(4)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技术交易的双向主体地位日益凸显。
企业既是技术的最大输出方,也是最大吸纳方。
2006年,企业输出技术交易额1528亿元,同比增长66.3%,占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的84%;同时,企业吸纳技术交易额1524亿元,同比增长30.2%,占成交总金额的83.8%。
“十五”以来,企业输出和吸纳技术合同项数和金额持续稳步增长,增幅显著,输出技术交易额较2001年的286亿元增长逾五倍,年平均增长率达49.6%,吸纳技术交易额较2001年的574亿元增长逾两倍,年平均增长率达22.4%。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由单纯购买技术转向参与技术研发,输出技术交易额首次超过吸纳技术交易额(见图4)。
(5)四类技术合同交易以技术开发和服务为主。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四类技术合同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在交易活动中日益活跃,交易金额日趋接近,分别为717亿元和695亿元,占四类技术合同交易总金额的77.7%。
相反,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所占比例偏低(见图5)。
(6)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技术秘密和计算机软件成为主要知识产权形式。
技术秘密和计算机软件技术成为技术交易中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
2006年,通过技术市场签订的技术合同中,一半以上涉及各类知识产权,其中技术秘密仍是技术合同的主要知识产权形式,其次为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技术合同,表明随着软件产业的迅猛发展,国家鼓励计算机软件开发的优惠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和落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不断增多(见图6和附表3)。
(7)高新技术成为技术交易热点,电子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快速发展。
电子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成交显著。
随着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极大地鼓舞了软件开发人员研究、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了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刺激了电子信息产业技术交易的快速增长,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突飞猛进,带动了技术市场技术交易的日趋活跃。
2006年,电子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共成交合同82377项,成交金额959亿元,占全国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的52.8%(见图7)。
(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技术合同
2006年,输出技术交易额前10名的省(直辖市)依次为北京、上海、广东、辽宁、江苏、天津、重庆、湖南、湖北、浙江,构成较上年略有变化,辽宁由2005年的第6位跃居第4位,重庆由第10位跃居第7位。
北京、上海、广东的输出技术交易额超过100亿元,其中北京以697亿遥遥领先;辽宁、江苏、天津、重庆的输出技术交易额超过50亿元(见下图)。
统计数据表明,全国输出技术交易额持续稳步增长,北京、河北、山西、吉林、上海、安徽、重庆、四川、甘肃、青海的输出技术交易额增幅均超过17.2%的年全国平均增长率,青海增幅最大,达到108.5%。
相比之下,部分省、自治区的输出技术交易额出现不同程度的回落,交易金额较不稳定,尤其以西部地区下降较为明显,广西、宁夏、贵州、云南降幅超过40%。
数据显示,全国输出技术交易额涨幅前10名地区的构成较上年变化较大,依次为青海、重庆、河北、北京、四川、上海、安徽、吉林、甘肃、山西(见表2和附表12)。
表22006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合同成交情况(单位:
亿元)
地区
输出技术
吸纳技术
合同数
成交金额
排序
合同数
成交金额
排序
北京
51570
697.3
1
30782
380.0
1
天津
10181
58.9
6
8105
46.2
8
河北
3719
15.6
18
5495
42.5
11
山西
506
5.9
25
2220
31.6
15
内蒙古
1112
10.7
21
2317
29.6
16
辽宁
12546
80.7
4
10927
57.2
6
吉林
4196
15.4
19
3946
17.0
24
黑龙江
1755
15.7
17
2676
16.4
25
上海
28102
309.5
2
24998
220.6
2
江苏
10844
68.8
5
12696
69.4
4
浙江
17734
40.0
10
19853
60.6
5
安徽
4792
18.5
15
5226
19.6
20
福建
5671
11.3
20
6566
22.2
19
江西
2530
9.3
22
3025
10.9
26
山东
5331
23.2
13
8136
50.0
7
河南
2831
23.7
12
4439
38.3
12
湖北
5309
44.4
9
4898
45.8
9
湖南
5650
45.5
8
5377
36.5
13
广东
14866
107.0
3
17142
114.6
3
广西
247
0.9
27
1118
17.6
23
海南
130
0.9
28
597
10.3
27
重庆
2662
55.4
7
2229
45.5
10
四川
4242
25.9
11
4940
33.8
14
贵州
263
0.5
29
1067
6.1
28
云南
920
8.3
23
2204
29.6
17
西藏
-
-
-
126
1.5
31
陕西
3542
18.0
16
3679
28.7
18
甘肃
1995
21.5
14
2368
18.7
22
青海
271
2.5
26
594
4.9
29
宁夏
336
0.5
30
674
3.6
30
新疆
1764
7.6
24
2756
19.0
21
港澳台
9
1.6
-
695
26.8
-
国外
219
73.2
-
3974
263.0
-
合计
205845
1818.2
205845
1818.2
(9)全国技术交易信息化资源
目前国内涉及技术交易的网站有几千家,其中涉及到技术商品信息交易等的有几百家,全国省级技术市场均建立了相应的技术交易网络或网站。
以功能划分,目前已有的相关网站主要分为三类:
A.国家级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以提供全国技术为主要目标建设的,如“中国技术联播”、“中技网”等。
目前的“中国技术联播”网络平台为国内420多个地级以上科技机构开设了技术交易专页,已经吸纳了全国150多个地级科技局和技术交易机构的高新技术项目、投资、技术需求等项目12万项。
B.地方性网络平台,是以明确的面向地方技术交易需求进行服务,旨在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为目的。
C.需求单向定位的网络平台,如“浙江网上技术市场”,以解决区域内企业技术需求为主要建设目标的,以技术难题招标、在线洽谈为主,采用了企业与科技人员直接见面的B2B方式,统一数据库、统一标准运行软件、身份认证、安全软件、管理制度,形成了第三方连锁经营的服务特色和优势。
此外,还有许多高校的网站则是以提供技术输出为主。
(10)全国技术交易中介机构分类
与技术中介相关的科技中介按行业性质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①政府主办的技术推广机构。
国家中介机构一般数目较少,但作用较大,效果明显,服务范围较广,包括专利和许可证转让、中试、提供开发资金等。
而另外一些地区级的技术转移中心、技术开发中心则主要提供支持技术商品化的服务,其中许多已逐步发展成盈利型的。
②盈利型技术贸易机构。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目前这类机构已有2万多家。
但其中有相当大部分是非技术贸易,“中介”的功能实际上较少。
③信息咨询中介机构。
这类机构的数目也很多,有非盈利性的,也有盈利性的。
在这类机构中,既包括一部分从事较广泛信息服务的公共信息机构,也包括社会和个人建立的小型中介机构,这类机构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很成功,有的声誉不佳。
④投资中介机构。
这类机构是专为创业投资服务的,主要有行业协会,标准认证机构、知识产权估值机构等形式。
⑤企业、科研机构和大学内部设立的促进技术交流的专门机构。
这样的机构一般是非盈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本单位技术成果的转移。
3.存在问题的分析
(1)技术交易法规不完善、缺乏系统监督
目前,技术交易法律法规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只有《合同法》对技术合同的规范有原则要求,而针对专利技术市场的管理条例尚未出台,同时,也没有规范技术交易流程的法律法规。
技术交易过程缺乏监管。
正因为目前缺乏完善的技术交易监管法律法规,造成难以依法对技术交易进行监管,各地方技术市场监管机构虽然出台了一些地方法规,但由于各地方标准不统一,使跨地区的技术交易纠纷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知识产权的认定。
目前技术交易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尚有欠缺,对准备交易的知识产权没有必要的认定过程,存在盗用他人知识产权进行交易的问题,以及在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之间的矛盾问题。
(2)缺乏技术交易标准规范,技术交易的搜寻与协商成本高
目前我国技术交易缺乏信息和服务标准,造成信息流动性差,信息孤岛问题严重,有价值的信息难以找到,网络上缺充斥着大量垃圾信息;没有统一的服务标准,造成技术交易双方协商标准不一致,跨地域、跨行业技术交易难以实现,技术交易的搜寻和协商成本高。
(3)技术中介属弱势行业,支持技术中介发展的三大基础资源薄弱
目前我国的技术中介机构尚处于发展阶段,中介机构本身仍处于弱势地位,表现为发展上的不稳定和不平衡。
支持技术中介机构发展的基础资源薄弱、信息渠道不畅、技术中介机构发展缓慢、中介行为缺少规范、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成为技术转移服务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最主要的薄弱环节。
其中,信息、人才、资金保障是保障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三大基础要素,目前这三大基础要素都比较薄弱,表现为信息网络不畅通、高素质人才资源欠缺、技术中介机构缺少资金保障。
(4)技术中介的核心服务能力不强
目前,技术中介服务机构要改变等待用户上门的服务作风,信息服务还停留在手抄脑算、跑腿式的信息搬运等落后方式,对技术交易全过程服务来说,需要加强综合服务能力,特别是技术辅导、经营管理咨询、筹资与协调能力。
对提供全方位服务来说,存在地域与行业方面的服务盲区。
(5)对外交流合作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同国际相关机构的合作交往不够,未能与国际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立合作关系,我国技术交易尚未融入国际技术流动的大循环之中。
针对上述问题,平台的建立可以解决以下问题:
■加强技术交易环境与制度建设,促进技术交易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通过网上登记、时时统计的实现,提高信息统计分析效率,及时为政府、企业提供技术交易的发展趋势分析和决策信息服务;建立起一套技术交易的规范标准,使交易过程趋于规范化、标准化,便于技术交易的监督管理。
■积聚、整合、共享技术交易的供需与服务资源,缓解技术交易服务行业发展的信息、人才、资金三大基础资源薄弱的问题
通过各级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技术交易机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等中介机构的共同建设,有效整合分散于各机构的网络信息和服务资源,形成中国技术交易的门户网站并建立起完整的网上技术交易体系。
引导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结成技术交易服务联盟,通过合理分工、有效协作。
通过扩大技术交易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增加业务渠道,起到功能放大器的作用,达到为技术交易全程化服务的目标。
最终形成以网络为平台,网上网下互动的有效体系和供需交互机制,有助于解决当前资源分散,重复建设较多和技术交易信息流通不畅的问题。
■涵养技术交易知识资源,解决平台专业化人才队伍培养的问题。
借助社会智力资源,建立起平台的外部知识网络与知识联盟,创造国家专利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的终身学习条件,通过技术交易服务知识的整理、创新、传播和应用,推动中国专利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的前瞻性文化构筑,培育为平台可持续发展服务的专业化队伍。
■提供公共服务,缓解技术交易市场失灵的问题。
对知识溢出效应大、外部性强、市场失灵程度高的领域给予扶持,克服市场失灵领域对技术创新的阻碍,纠正技术失衡,推动技术交易产业增长。
4.需求分析
经过对全国专利技术交易服务机构的抽样调查,对平台的整合对象和使用者进行分析,收集整理需求情况如下:
(1)信息服务需求,降低信息搜寻成本
希望能够建立国家级专利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整合技术交易信息资源,实现共享,为技术交易机构提供更多的有效信息,建立统一的信息标准,提高信息质量。
(2)提高面向专利技术交易全过程服务能力的需求
技术交易的全过程归纳为以下几个阶段:
感知与初步判断→供需双方沟通信息→评估→谈判与协调→实施转移→经营
技术交易全生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中介服务需求不同,与之对应的中介类型不同,相应的工作方式和所需的能力资源也不相同。
因此,发展专业化、网络化、社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提供技术商品评估作价,统计分析指标等技术交易手段,开展技术交易从业人员培训,有利于引导各类技术中介机构围绕技术交易全生命周期的链式服务需求明确中介服务需求、完善工作方式、发展服务资源能力。
在技术交易全过程对应各环节对技术中介机构的服务资源和能力见下图。
(3)加强对技术交易行为规范的需求
根据技术交易过程中存在虚假技术信息,没有标准和规范的问题。
希望能够提供技术交易标准流程和相关标准规范,加强技术交易行为的监督,实现清洁交易,同时通过建立技术交易服务信誉体系建立,能够提高技术交易服务质量,保障技术交易服务机构的正当收益。
5.工作基础和共建部门、单位的资源优势
(1)项目承担单位优势
项目承担单位:
国家专利技术(北京)展示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中心”)
北京中心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依托北京产权交易所设立的、旨在推动我国的专利技术转化和实施的国家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
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所”)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办函[2004]8号文),于2004年2月,由原北京产权交易中心和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合并重组后,设立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机构。
北京产权交易所是集各类产权交易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市场平台,是北京市国资委指定的市属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场所,是国务院国资委选定的从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业务的试点产权交易机构之一,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首批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之一和中关村科技园区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
北京中心目前建有专门用于专利产品展示交易的专利技术展示大厅和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专利技术交易系统,拥有覆盖全球的信息发布渠道、分门别类的专家队伍和众多风险投资、产业投资机构。
中心为增进我国专利技术的转化与实施,积极开展各种专利技术的展示、推介和交易活动,定期举办各类专利技术交易论坛、专利技术发明人与投资人洽谈会、专利技术成果专项展示会,承办国际性专利技术会议。
中心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