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深圳承接欧洲高层次国际技术转移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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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深圳承接欧洲高层次国际技术转移调研报告
深圳承接欧洲高层次国际技术转移
调研报告
2012年6月20日
引言
技术转移是指技术跨越边界的一个运动过程。
这里的边界既包括国家之间,也包括从技术生产部门向使用部门的转移,抑或是使用部门之间的转移。
本质上,是某种技术能力的转移。
我们把技术跨越国界转移的过程称为国际技术转移。
技术转移过程是一个动态的社会过程,技术知识贯彻其中是技术转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且是非常核心的方面,除此之外,还需要资金、人才、管理、政策等许多方面的配合才能使技术转移得以实现。
它的实现既可以是直接的转移,也可以是通过中介实现的转移。
无论哪种,对于一个地区或企业来说,技术转移都要考虑转移模式和转移渠道的问题。
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有不同的技术转移模式,不同的国际技术转移模式代表了不同的技术学习方式。
总的来说,有两大转移模式:
一是以市场为媒介的技术转移模式,通常,这是人们较为偏爱的一种。
一是非市场媒介的技术转移模式。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国际技术转移的实践,人们对国际技术转移模式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入,传统的市场交换对国际技术转移而言是不充分的,尤其是随着隐性知识在技术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非市场媒介的技术转移越来越受到重视,主要体现为技术购买、技术合作等形式。
历史上,美国、前苏联和日本的经济发展都极大地受益于技术转移。
19世纪美国,主要采用移民方式从英国引进技术。
美国历史上和现在的经济优势与美国成功的技术转移模式有着直接的关系。
前苏联技术转移的主要特点是购置先进机器设备,靠物来转移技术。
日本则主要依靠许可证方式的技术转移。
德国的巴登-符腾堡州、韩国的京畿道地区经济发展的成功与其完善的技术转移体系密切相关(Storper,1995;Porter,1998;Cooke,2004)。
当前,承接国际技术转移已被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视为加速技术进步、增强经济实力的重要手段。
毋庸置疑,技术转移也是我国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实现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是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途径。
从结构上看,我国初步已形成结构齐全的技术服务体系,见图1。
图1我国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跨国技术转移正在迎来新一轮高潮。
尤其对于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众多国外专利所有方正在进入中国技术转移市场寻求商机。
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影响仍在持续,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已经成为各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抢占竞争制高点的共同选择。
虽然从结构上看,我国技术转移的服务体系比较齐全,但是从功能和效果上,技术转移体系仍然是中国创新体系中的最薄弱环节。
“十二五”时期,各地方政府日趋把技术转移作为寻求创新经济发展方式的抓手,尤其是将承接国际技术转移作为重要的经济发展战略。
因此,深入了解国际典型国家和国内典型城市的技术转移模式,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技术转移创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一、深圳承接欧洲高层次国际技术转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总的来看,深圳经济策略正由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转向承接国际技术转移导向。
一方面,当前承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高技术园区与全球知识联结弱。
一方面,欧洲企业有向深圳转移技术的意愿。
同时,深圳与欧洲国家的贸易联系日趋加强,对欧洲技术存在较大需求。
另深圳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和承接国内外技术转移的平台已初步形成。
这些因素为深圳承接欧洲高层次国际技术转移提供良好的内外需求条件,同时暴露出存在企业自身、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法律等系列不利于承接国际技术转移的问题。
(一)深圳承接欧洲高层次国际技术转移的现状及特点
1.深圳承接欧洲高层次国际技术转移的现状
(1)深圳正由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转向承接国际技术转移
20多年来,深圳经济发展动力源于经济制度的变革,其中一个显著的力量是通过外贸和承接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产业转移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从深圳产业构成的演变(见表1-1)就可以发现这点。
在上世纪80年代,产业主要以“三来一补”的加工业为主。
发展至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本地GDP的比重在30%以上,已成为深圳市经济的第一支柱产业。
预计2015年产业规模将达到1.2万亿元,年增速保持在20%以上。
根据《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深圳将力争成为全球重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和区域创新中心。
表1-1深圳产业构成的演变
发展阶段
主要的产业
上世纪八十年代
“三来一补”加工业
上世纪九十年代
以电子信息产业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
本世纪前十年初
以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业、物流业、文化产业为支柱的现代产业体系
在深圳“十二五”规划里,深圳提出要“以技术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和“打造国际创新中心”,以实现深圳由初级的生产要素聚集地向高级生产要素聚集地转变。
从产业结构上看,深圳已经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业、物流业、文化产业为支柱的现代产业体系。
从深圳已经出台的系列政策法规(见表1-2),可发现,深圳的的经济政策导向,正由强调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转向承接国际技术转移的战略转变。
表1-2与技术转移相关的重要文件或规划
重要文件/规划
主要观点
《深圳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深府(2011)165号)
“以技术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深发〔2010〕12号)
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打造国际创新中心”。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
构建城市创新体系。
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承接跨国公司研发中心转移。
国际化科技成果交易中心。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深发〔2004〕1号)
“加速培育技术产权市场,积极探索交易制度创新。
”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粤发〔2004〕12号)
“高标准建设中国(华南)国际技术产权交易中心⋯⋯为科技项目、科技企业等提供技术产权交易和股权融资等服务”。
《深圳市科技创新公共技术平台“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
《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深发〔2004〕1号)
《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深发〔2006〕1号)
要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技术平台体系,以弥补断裂的创新链,提高社会研发效率,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2)深圳高新区与全球知识联结不足
总体上,深圳的经济仍然是高度依赖于加工贸易的经济,即依赖于外商投资企业、国外技术和国外市场。
本世纪初的这10年,深圳的出口贸易总额快速增长,由2000年的3456333万美元增长到2010年的20418355万美元,年均增长率17.8%。
见图1-1。
出口比重仍高于进口额比重,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对外贸易主体仍以三资企业为主,贸易形式以“进料加工贸易”为主。
图1-11979-2010年深圳市进出口总额(单位:
万美元)
深圳的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中,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额占绝大部分,其中尤以外商独资企业占的比例最大。
2008年,仅外商独资企业的出口就占全年外贸总出口的近46%。
在1万多家加工贸易企业中,外商投资企业占了50%左右。
(曾贵,钟坚,2010)。
表1-3深圳对外贸易情况(2009-2011年)
指标
2009
2010
2011*
外贸进出口总额
2701.55
3467.49
3371
外贸出口总额比重
59.96%
58.89%
59.05%
#国有企业
15.06%
13.64%
12.44%
#民营集体企业
26.16%
27.20%
31.52%
#三资企业
58.78%
59.15%
56.03%
#一般贸易
29.31%
31.18%
31.82%
#三来一补贸易
8.53%
7.79%
6.71%
#进料加工贸易
49.02%
49.72%
49.55%
#其他贸易
13.14%
11.31%
11.92%
#香港
37.82%
41.36%
45.05%
#美国
16.23%
15.47%
13.47%
#日本
3.39%
3.26%
3.24%
#欧盟27国
13.28%
13.13%
11.56%
#机电产品
76.77%
76.97%
73.45%
#高新技术产品
52.51%
53.25%
50.46%
外贸进口总额比重
40.04%
41.12%
40.95%
#国有企业
12.45%
10.53%
10.09%
#民营集体企业
19.87%
25.87%
33.42%
#三资企业
67.69%
63.60%
56.49%
#一般贸易
32.13%
32.11%
31.10%
#三来一补贸易
5.63%
5.24%
4.42%
#进料加工贸易
45.78%
45.02%
47.90%
#其他贸易
16.46%
17.63%
16.59%
#香港
1.03%
1.13%
0.67%
#美国
3.88%
3.29%
3.25%
#日本
11.36%
10.98%
10.61%
#欧盟27国
5.62%
5.17%
4.55%
注释:
*仅仅包括1-10月的数据。
深圳加工贸易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料、件严重依赖国外进口。
深圳近一半加工贸易企业所采购的国产料件的比重低于25%,60%的左右的加工贸易企业采购设备中国产机器设备低于25%;在核心部件采购中,国产料件不到6%,而采购的国产料件主要做辅料使用。
此外,深圳加工贸易主要出口美国、欧盟、日本等,过于集中的市场依赖降低了深圳加工贸易的抗危机能力。
在贸易进口中,欧洲在深圳占据重要地位,意味着深圳的产业对欧洲的技术有较大的需求。
图1-2左是深圳与欧盟27国的出口关系,深圳出口到香港的比重最高,平均为41%。
深圳出口到欧盟的平均比重为12.6%,低于出口到美国的平均比重15%,出口到日本的最低,平均为3.3%。
然而,从图1-2右图的进口关系图,我们会发现:
从日本进口的比重最高,平均为11%,其次为欧洲,平均比重为5.1%。
从进口角度看,深圳从欧洲进口仅次于从日本进口。
高技术产品进口可促进地区高技术产业的空间集聚和提高当地技术水平(仇怡,吴建军,2010)。
因此,这表明深圳对欧洲的技术有较大的需求。
图1-2欧盟27国与深圳的出口与进口关系对比
欧洲的一些国家正成为深圳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从外商直接投资数据看,外商直接投资于深圳市生产总值成正相关的关系。
见图1-3。
韩国、日本和美国的投资有明显降低的趋势,欧洲地区成为到深圳投资的一股重要新力量。
见表1-4。
图1-3深圳市GDP与外商直接投资对比图
表1-4部分国家和地区到深圳的直接投资(单位:
万美元)
年份
香港、澳门
台湾
韩国
日本
美国
欧洲5国
2000年
184531
3940
8136
5113
11498
46345
2001年
194212
12518
162
8183
5929
39537
2002年
216516
28876
541
10498
63310
79662
2003年
318337
28479
4489
12154
10540
16157
2004年
125379
4002
411
3215
8189
6020
2005年
157487
5328
1507
6590
9066
13585
2006年
167338
3044
484
4660
7129
6413
2007年
223877
3278
322
4319
4052
10287
2008年
256893
4565
1339
2887
7613
5002
2009年
275819
2186
489
3942
5071
5159
2010年
310221
1737
472
2774
8960
3813
注释:
欧洲5国包括德国、法国、英国、瑞士和荷兰。
深圳与欧洲国家的贸易联系日趋加强。
表1-5反映深圳与欧洲国家的进出口贸易联系逐渐增强,其中法国、德国的进出口额年均增长率远高于日本和美国。
表1-5深圳与主要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额年均增长率
指标
香港
日本
美国
法国
德国
台湾
新加坡
韩国
#出口总额
12.56%
7.42%
7.29%
20.22%
16.14%
9.70%
13.78%
20.44%
#进口总额
-7.14%
4.33%
6.11%
16.25%
9.66%
9.26%
12.34%
12.41%
合计
11.94%
5.20%
7.13%
18.79%
13.89%
9.31%
13.10%
13.39%
指标
澳大利亚
印尼
马来西亚
英国
意大利
巴西
加拿大
其它
#出口总额
18.99%
31.00%
28.18%
13.35%
17.94%
32.77%
14.17%
22.64%
#进口总额
16.63%
6.83%
13.92%
9.57%
5.30%
13.83%
7.92%
14.96%
合计
18.11%
20.23%
16.56%
12.78%
14.16%
30.12%
12.46%
17.82%
我国各大小城市希望借助高技术园区来实现本地技术能力的提升,以推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虽然高技术园区的设置并不一定都能成功的承接国外的技术转移,但是相比较于其他城市,深圳在这方面算是比较成功,深圳努力通过各种政策吸引国外的技术密集型产业(Mark,Meng,2004)。
下图可以反映这个情况。
深圳高技术产品保持出口大于进口的态势,同时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产品的比重保持增长势头,见图1-4。
图1-4深圳2001-2010年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进口比率
深圳从国外技术引进处于较低规模。
由图1-5,我们发现上海市的技术引进费比重较高,但处于下降趋势,2010年为13.8%。
而江苏则有大幅度上升趋势,2009年比重为8.5%,2010年为15.4%。
深圳、天津和浙江处于低规模,而且增幅较低。
深圳还略有下降,由2006年的6.3%下降到2010年的5.1%。
图1-5部分省市国外技术引进费占全国的比重
深圳国家高技术园区的技术性收入低于其他城市。
与其他城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比,深圳的国家高技术园区的总收入中,技术性收入比重很低,2007年为0.55%,2010年为0.69%,远低于杭州的26.7%、北京的15.55%、上海的7.63%。
见表1-6。
表1-6各地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单位:
万元/人)
2007
2007
2008
2008
2009
2009
2010
2010
地区
技术性收入占收入比重
从业人员人均收入
技术性收入占收入比重
从业人员人均收入
技术性收入占收入比重
从业人员人均收入
技术性收入占收入比重
从业人员人均收入
北京
16.34%
101.12
16.57%
108.64
16.11%
118.51
15.55%
137.64
天津
11.04%
62.37
16.38%
77.36
11.20%
93.77
8.36%
105.63
上海
5.85%
148.23
5.97%
157.17
4.40%
157.61
7.63%
175.67
南京
2.11%
183.20
0.49%
209.18
1.52%
160.48
1.66%
181.74
苏州
3.36%
68.37
4.07%
80.98
4.11%
80.16
4.76%
97.50
杭州
19.20%
109.46
23.68%
85.72
26.11%
78.38
26.70%
80.95
广州
12.62%
91.64
12.71%
93.30
15.65%
91.37
15.07%
102.03
深圳
0.55%
84.59
0.51%
93.35
0.39%
97.76
0.69%
104.41
信息通讯技术制造行业具有明显的空间聚集特征,尤其是在东部沿海城市。
然而空间的聚集没有带来更好的创新绩效(CassandraandGeorge,2008)。
对广东的调查表明,尽管在产业集群里有频繁的本地生产联结,然而在研发和其他创新活动之际很少有合作或信息交换(或知识联结)。
企业在即使有密集的生产联结的情况下,地理邻近没有刺激研发合作和加速知识和信息的流动。
尽管中国的很多产业被视为“高技术”,实际上它的核心技术仍然源于发达国家。
我们的创新多属于外围的创新,比较产品外形、功能上的改变等。
同行业的FDI聚集比零散的FDI更加有利于技术转移(Thompson,2002)。
(3)技术转让需遵循针对技术溢出的严格的交易结构
过去,欧洲公司来中国是为了利用廉价劳动力进行产品加工,然后再出口到国外。
现在,来中国的外国企业是为了进入中国的市场,建立研发中心,与中国企业合作发展,使用熟练工,培养供货商并在中国发展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欧洲公司一般愿意“转让”自己的核心技术及设计给其在中国的子公司、合资公司或中国制造商以及服务商。
技术转让的方式多种多样,有许可、成立合资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等形式。
与不相关的中国公司进行技术许可(比如利用生产合同)的主要方式为:
1、“技术分割”,即用来生产同一个产品所需的各个部件分包给本土多家供应商,以达到技术分割的整体保护,不至于被一家供应商完全掌握;2、“分批转让”,在转让多项技术时,欧洲企业都会采用分批转让,逐步实施的方式来考验本土企业的合作意愿和态度。
合资公司,主要利用本土企业的销售优势和外资企业的技术优势进行合作。
即使是合作,欧洲企业倾向于将重要的设计工作或关键部件的生产工作放给一家独立的完全自主的子公司进行或离岸生产。
合资公司的中方主要负责公司的销售工作,而对其参与公司的其它活动应有所限制。
外商独资企业。
国外企业最大程度保护其知识产权的方式。
总的来说,欧洲公司一般采用许可的方式转让其专利、设计、软件、商业机密、或专有技术。
技术所有权也可以转让,但实例不多。
通常,欧洲企业会通过设计对他们有利的交易结构来保护其技术外溢。
例如,EuroCraft公司是一家生产民用飞机部件的欧洲企业,计划在中国成立零部件供应公司,同时向中国各民用航空公司推销其零部件。
这家公司采取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和特定的交易结构的方式,最大程度保护其先进技术外溢,使得在中国的合资企业仅扮演两个角色:
一是非关键零部件生产;二是销售。
图1-6欧洲企业的技术许可方式
再如,EuroTat公司是一家设计、制造、销售纹身椅的欧洲企业。
其纹身椅由三大部件构成:
已获专利的特殊平衡机构、坐垫和金属架。
该公司在中国暂定三家潜在生产商:
生产商1可以生产EuroTat公司完整的纹身椅,报价最低;生产商2可生产坐垫;生产商2可生产金属架。
最后,只与生产商2和3确定生产合作关系。
而“平衡机构”仍在欧洲生产,再运送到其设在上海的外商独资企业进行组装。
图1-7欧洲企业的合同制造方式
(4)深圳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和承接国内外技术转移的平台已初步形成
深圳市已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
90%以上的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职务发明专利出自于企业。
2008年专利申请3.6万多,发明专利1.9万件,占全省专利申请的35%和发明专利申请的68%。
2008年全市R&D经费投入260.39亿元,占全省的53%。
深圳的技术服务功能趋向完善。
在上世纪80年代,深圳就已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只是那时的功能比较单一,以检测服务为主,服务于加工出口贸易;到90年代中后期,高新技术产业的崛起,平台功能进入以重点实验室和企业工程中心为重点的研发条件建设阶段;到本世纪初,平台的功能和范围更加的宽广,不仅要支撑本地区高新产业的发展,而且更加侧重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这些平台包括:
研发和试验协作平台、行业公共技术平台、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科技创新投融资平台、科技文献信息平台、科技成果转移平台,均为深圳承接国际技术转移的服务机构。
图1-8深圳技术转移服务结构图
2004年深圳在国内首创推出的国际科技商务平台,至今仅在深圳高新区,就集聚了来自33个国家和地区的46家境外科技商务机构。
这个平台整合了全球创新资源,把散落在世界各地的商会、协会等聚集在深圳,包括中国欧盟商会、华南美国商会等。
2008年,该平台的海外驿站成立。
2009年被授予国际平台“世界创新与投资促进平台深圳基地”称号。
2010年国际平台成为“火炬国际化战略联盟”成员单位。
该平台有三大功能:
●项目和技术引进——>国际孵化器
●推动境外政府和企业在深圳设立研发中心和高科技的专业园
●在境外建立技术转移中心、研发中心或产业园
作为承接国际先进技术的重要载体,深圳高新区国际孵化器已有来自美国、芬兰、匈牙利、韩国、以色列等国家和地区的近二十个高科技项目入驻,总投资近一亿人民币,主要集中于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环保等多个领域。
匈牙利创新与技术中心正与深圳市商谈建设“匈牙利环保技术研发中心”、“匈牙利环保技术产业园”等项目。
另外,为了帮助本土企业走出去,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设立“深圳高科技企业投资研发平台”或“深圳高科技企业孵化器”。
例如,美国俄亥俄州托莱多市、韩国大田市等。
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设立“深圳新技术新产品转移中心”。
例如,“以色列中国企业研发中心平台”、布鲁塞尔中国(深圳)高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正在与哈萨克斯坦、缅甸等国的机构和企业洽谈,探索建设“中国(深圳)新技术新产品转移中心”。
2.深圳承接欧洲高层次国际技术转移的特点
(1)依托于全球产业转移的技术转移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国际技术转移越来越频繁,规模也在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扩张。
但是与此同时,技术先进国家也在严格采取各种措施限制尖端、高技术的输出,世界技术市场的地理分布也异常集中,并且跨国公司对世界技术市场有很强的垄断性。
全球技术贸易已成为推动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与此同时,各国政府对技术转移的干预也在与日俱增。
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技术壁垒日益成为促进或者限制国际技术转移的重要手段。
尽管如此,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不断增强的趋势是不可抵挡。
一方面,许可证贸易方式转移技术日趋成为国际技术转移的主要形式之一,高新技术产品贸易成为技术贸易发展的新内容;另一方面,国际产业转移规模的扩大无疑为产业承接国获得的技术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展。
(2)跨国公司成为国际技术转移的重要载体
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成为推动全球产业转移的主导力量。
跨国公司不但大规模转移产品的生产制造,还在全球范围内转移研发、设计、采购、销售和售后等服务。
这个转移趋势使得产业转移中的技术含量不断提升。
跨国公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