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查违工作效显著亮点频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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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查违工作效显著亮点频出

强化责任、真抓实干

龙岗区查违工作取得冲破性进展

自2004年10月28日全市违法建筑清查工作暨城中村改造大会动员以来,龙岗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精神,使查违工作取得了冲破性进展。

据统计,从2004年10月28日至2005年12月31日,全区共发出各类法律文书3782份,处置投诉案件4267宗,发出督办函1021份,组织拆除行动532次(其中爆破拆除4次),拆除违法建筑1199栋(宗)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的。

其中永久性违法建筑1010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临时性违法建筑189宗,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全区共拆除“五类地域”违法建筑31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使全区新建违法建筑大体杜绝,违法抢建的势头取得了有效遏制,其中南澳、葵涌、大鹏等三个街道全年大体无新建、抢建现象。

对“新建违法建筑和2004年10月28日以后抢建的违法建筑,有一栋拆一栋”的“底线”政策取得了落实,“五类”违法建筑清拆完毕。

较好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第一年查违工作任务。

一、我区查违工作的主要办法

在一年多的查违工作中,我区主要采取了以下办法来保障查违成绩的取得。

办法一:

领导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

龙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工作,把查违工作作为推动城市化建设和特区内外一体化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工作来抓;把能不能解决好查违问题、最后解决的效果如何作为查验队伍执政能力的“试金石”;把查违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勤政善政能力的具体表现;作为保护城市计划,改善城市环境,全面提高龙岗区综合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举措。

区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在区联席会议、区五套班子工作会议、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对查违工作进行周密的部署安排,要求把查违工作看成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

同时,区五套班子领导挂点各街道办事处,检查、催促各街道查违工作,对挂点街道办的查违工作进行全脸部署,对挂点街道办辖区内的重大违法案件亲自督导,主管副区长不按期组织召开了查处违法建筑工作例会24次,对查违工作及时进行重点部署,确保及时、有效地查处每一宗违法建筑行为。

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期间等节假日和各查违工作的重要阶段,区主要领导带五套班子多次分赴各街道检查、催促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看望工作在第一线的同志。

确保了全区全年没有出现大规模的抢建现象,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

办法二:

底数清楚、目标明确

市查违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龙岗区当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统计摸底。

了解到截止到2004年10月28日,龙岗区共有未完工的违法建筑5101栋,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

其中私宅3767栋(占74%),厂房907宗1338栋(占26%)。

依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明确龙岗区了近期查违工作的目标是要坚守住两条底线:

一是对抢建的、新建的违法建筑有一栋拆一栋,使违法建筑的抢建势头取得根本遏制;二是“五类”违法建筑即插花地内危险边坡、国有预留地、待建地、街道两旁绿化地的违法建筑必需拆除。

最后要实现的总目标是,用三到五年的时刻,全面完成全区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查处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龙岗区城市面貌发生了根本转变。

通过制定查违工作计划,我区共分全面铺开、重点盯防、重拳出击、严防死守、探索成立长效管理机制五个阶段有序推动了查违工作。

办法三:

重心下移,依托基层施良策

自市政府作出将查违工作重心下移的决定后,龙岗区踊跃探索,进一步将查违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各街道,在各街道设地政监察分队,实行街道办事处领导为主的管理模式,业务上同时同意区地政监察大队的指导。

重心下移后,各街道办事处在查违工作中有效整合了街道公安、城管、建设、供水供电部门的力量,从而形成合力,对违法建筑能够做到及时发觉、及时处置。

区查违办、地政监察大队,各街道办事处纷纷抽调力量、聘请临时人员增援查违法工作,在全区地政监察系统44个编制(其中区地政监察大队12个编制,各街道共32个编制)的基础上,区、街道两级负责查违工作人数实际达到294人(其中区查违办、区地政监察大队有34人),全区天天都有195人、50台车巡查在查违工作的第一线(其中区查违办、区地政监察大队天天有12人、4台车分三组到全区各个街道进行检查)。

为查违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查处违法建筑,根在基层,龙岗区充分发挥各基层的工作踊跃性和创造性,一些街道、居委敢抓敢管,在查违工作中创造了“把查违工作与股分分红挂钩”、“一票否决制”等一些村规民约,使各辖区内的违建取得了有效的监控。

办法四:

爆破拆除,震撼违法抢建业主

为了有效遏制违法抢建行为的发生,在第一阶段,龙岗区对日常巡查、检查中发觉的违法新建、抢建建筑采取断水、断电、断出租、断工商、断建材、断施工等“六断”办法除。

到后来发觉一栋拆除一栋(对新建、抢建违法建筑实行“见光死”),另外,龙岗区还前后进行了4次大面积大规模的爆破拆除行动,拆除16栋5—10层的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达26960平方米极大的震慑了违法抢建业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其中,2005年1月6日,龙岗区在平湖街道召开现场会,组织拆除该片区内所有37栋违法建筑,建筑面积达8000多平方米,其中5栋五层以上的违法建筑是采取了定向爆破,从而打响了我市城市化以来拆违工作第一爆。

以后,龙岗区又前后对违法建筑实行了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爆破拆除,其中,2005年4月初,龙岗区以锐峰副市长挂牌督办的两起案件为契机,组织力量于4月6日和7日持续在龙岗南约社区和布吉格塘新村进行现场办公,并对违法建筑进行了爆破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25栋,拆除违法建筑面积达10770平方米。

拔掉了龙岗街道南约社区“违建一条街”等一批抢建“钉子”。

2005年6月30日,龙岗区再次组织力量对布吉长排村3栋10层高的危楼进行了爆破拆除。

办法五:

责任追究、“三个结合”、问责违建管理者

违法建筑屡禁不止,其中,对管理者没有一个量化的考核是一个重要因素,为解决这一问题,2005年4月4日,龙岗区委区政府正式在全市率先出台了《龙岗区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试行办法》,明确了在查处违法建筑中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居民小组的责任,对相关单位、部门的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进行了量化,为管理者行政不作为或工作不认真不踊跃不负责任敲响了警钟。

该办法一出台便在全市范围内引发了强烈的反应,2005年4月26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对龙岗区制定《龙岗区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办法》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的做法在全市进行了通报表扬。

责任追究办法出台后,4月29日,龙岗区对违法建筑抢建比较严峻的十二个社区负责人进行“警告”,要求相关街道、社区居委高度重视、当即采取果断行动,对新建、抢建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处置。

6月10日,区查违办按照《龙岗区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10个制止抢建行为不力的居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市级报刊上予以宣传。

9月13日,区监察局对制止抢建行为不力的4个街道发出了《监察建议书》,要求各街道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力量对抢建违法建筑进行清拆,对清拆工作不作为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责任。

在采取了以上各种办法以后,龙岗区违法抢建行为取得了有效控制。

在查违工作中,该区还实行了“三个结合”,即:

把查违工作和“先进性”教育、与考核各级领导班子、与社区居委换届选举工作相结合。

其中,平湖街道2个控制违建不力的村官被取消换届参选资格。

办法六:

严抓大案要案,查人动真格

我区前后立案调查了8宗涉及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案件,依法(规)查处了10人。

前后重点查处了邓伟朝非法生意土地,庄氏兄弟非法生意土地,布吉街道布吉物业进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领导罗某非法生意土地,布吉街道岗头社区和坪岗土地纠纷(已立案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置),大鹏街道王母社区大鹏山庄居民小组叶某茂、叶某来非法生意土地,坪山街道一原村民小组组长廖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利用权,坪山街道田心居委散屋居民小组组长叶某某、妇女组长黎某某涉嫌非法生意土地,平湖街道新南社区水门居民小组组长刘某组织群众阻挠清拆行动等几个大案要案。

其中,其中8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置,1人被判刑。

办法七:

普遍宣传,有效沟通,形成壮大舆论气氛

为了使查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坚决遏制违法抢建行为,该区采取了多项办法来加大宣传力度。

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前后在市、区各大报刊媒体刊登拆除违法建筑信息170多篇;编撰出版日报268期,《查违周报》54期。

同时,采取与电视台合作的方式在春节、五一、国庆期间别离制作了宣传片、公益广告片,《与法同行》专访,《铁腕查违、构建和谐龙岗——龙岗区查处违法建筑行动纪实》专题片,在区街道电视台反复播出万余次,使查违工作众所周知,在全区形成了壮大的查违舆论气氛。

为了与群众进行有效沟通,区查违办制定了严格的办文制度,对外公开了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一概做到有投必受,有投必复。

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全区共收到投诉举报4267件,各级查违机构花大力气对投诉案件进行了认真、及时的调查处置,使案件按时办结率达到%。

办法八:

动态监控掌握违建第一信息

龙岗区在拆违工作能够取得上述成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运用现代科技手腕准确掌握违法建筑的第一信息,并按照掌握的信息果断采取行动。

调查取证难,是长期困扰查处违法建筑工作的一大难题,部份违建业主利用晚上和节假日时刻与地政监察巡查人员打起了“游击战”。

他们趁巡查人员晚上、周末休息的时刻偷偷进行抢建,使巡查人员抓不到抢建现场而逃避监控。

针对这些问题,龙岗区通过认真研究,采取了“定点拍照、动态监控”的针对性办法:

即在不同的时刻段内对有抢建迹象的违法建筑采取固定位置和固定参照物的方式拍照,一旦发觉违法建筑“长高”,当即督办街道进行拆除。

同时对抢建多发的地段、有发生大规模抢建迹象的地段、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地段等的违法建筑实行重点监控和动态监控相结合的办法。

为了全面及时掌握违法建筑的具体情形,尤其是及时掌控违建“重灾区”的情形,以便重点监控、重点盯防、有效冲击,龙岗区在查违工作中采取了制作查违地图、锁定违建目标的做法,该地图原则上每一个月更新一次,但在查违工作发生重要转变时也会随时进行更新。

通过查违地图对重点地段进行重点监控、重点检查,从而对全区的违法抢建情形做到了及时发觉、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在查处违法建筑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龙岗区平湖、龙岗、坪地等街道针对违法建筑的生存离不开水、电供给这一特点,接踵出台不给违法建筑供给水电的办法,规定新装水表电表要查违办签字同意,从而使违法抢建建筑失去生存的条件。

办法九、增强培训,提高查违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为了增强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确保行政行为的有效合法,进一步提高查违执法工作的效率,龙岗区查违办于2005年1月12日和11月28日前后举行了2期查违执法工作培训班,培训人数近400人次。

通过培训使大家的法律意识、业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办法十、疏堵结合,增强调研,探索成立长效机制

为妥帖解决龙岗区停建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和分批复工问题,解决部份集体经济组织及个人的实际困难,避免社会财富的浪费,按照市政府《关于研究停建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处置问题的会议记要》精神,区查违办起草了《龙岗区工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停建违法建筑申请复工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经区政府同意实施后,为工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停建违法建筑找到了前途,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全区共收复工申请材料366宗,五个职能部门审查通过的全区共172宗、522栋。

围绕查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的成立,区地政监察大队加大了政策调研的力度,通过2个月多次深切各街道及职能部门了解调查,在几易其稿后于6月中旬形成《深圳市龙岗区违法建筑成因分析及处置办法探讨》,并在6月28日的会议上提交给前来调研的市领导,该调研报告取得了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对探索成立查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有着超级踊跃的意义。

查违工作成绩取得市领导充分肯定

2005年5月3日,深圳市副市长吕锐锋率队到龙岗区检查“五一”期间查违工作时指出:

龙岗区的查违工作难度专门大,力度也专门大,效果超级好。

表现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职责明确、责任到位;合力执法、严格执法;宣传法律、宣传政策;群众支持、群众监督等五个特点。

6月28日,深圳市副书记、市长许宗衡在率队到龙岗区调研查违工作时指出:

龙岗区的查违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周密、办法得力、进展顺利、效果专门好。

10月5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再次率队到龙岗区检查查违工作时指出:

龙岗区的查违工作做到了将查事与查人相结合,查楼与查地相结合,铁腕执法与法制宣传相结合等三个有效的结合,通过一年的尽力,取得了专门大的成绩,他对此深表满意。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查违工作的打算

查违工作是一场情形复杂、任务艰巨的攻坚战,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工作。

当前查违工作存在着新建、抢建仍时有发生;疏导机制不够畅顺;对当事人的冲击力度不够等等问题。

我区对此有着十分清醒的熟悉,在查违工作中坚持“先止血、后疗伤、再美容”,先把违法抢建的势头遏制住,再研究相关的处置办法。

(一)继续维持冲击违法建筑的高压态势。

继续深切贯彻落实鸿忠书记“查处违法建筑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改、目标不变”的指示,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觉违法建筑、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对新增或继续抢建的违法建筑坚决做到有一栋拆一栋,毫不手软。

(二)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责任风暴”、“治庸计划”。

集中精力,严格依照鸿忠书记和宗衡市长的指示精神,在查违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好“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强化落实《龙岗区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试行办法》,通过采取“狠抓责任心、强化责任制、落实责任人、严格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等五大办法来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对责任心不强,履行职责不力的责任人实施“治庸”计划,从而全面提高查违队伍的执行力、执法管理水平及服务素质。

(三)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

加大对非法生意土地及成片兴修违法建筑的当事人的处置力度,将查楼与查地相结合,杜绝违法建抢建的蔓延,堵住违法建筑产生的本源。

(四)疏堵结合,完善查违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在继续维持冲击违法抢建行为高压态势的同时,尽力增强疏导,加速工业与公共配套类停建违法建筑的复工工作,踊跃配合市政府做好调研,做好停建违法私房的处置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尽力完善查违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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