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道德经中的自由思想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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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道德经中的自由思想论文
解读道德经中的自由思想论文
内容提要:
《道德经》是老子哲学思想的系统论集,阐述了老子的宇宙观,政治观和认识论。
“道”是老子哲学思想的基本范畴。
老子认为“道”是宇宙的本源。
道自然而然无所依。
道生万物,却生而不宰,任万物自然发展。
老子是一个无神论者,“道”不是神,不是绝对精神,而是实在。
老子眼中的宇宙是一个没有主宰者的自然宇宙,宇宙因没有主宰者的主宰而自发和谐。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类应该效法没有主宰者的自然自发的天道,在人世间建立没有主宰者的自由和谐世界。
无为而治就是防止统治者主宰国家和百姓,在人间去除主宰者。
没有主宰者人世间就是人人互不主宰,人人各自保有自由的人世间。
天道自然,人道自由。
本文旨在发掘道德经中所包含的自由平等思想,以便建立自由平等等普世价值的本土文化根基。
关键词:
道;自然;自由;无为而治
前言
中国哲学具有不同于西方哲学的言说方式,其语言具有强烈的暗示性,不像西方哲学那样用及其精细的表述。
这个特点一方面导致了后人在文本意思的理解上的异见纷呈、莫衷一是,种种注解版本层出不穷,给中国哲学的研究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另一方面也使其具有言之不尽的无穷内涵,为后人的继承和发展留下了巨大的空间,在后人的不断注解下保持了长久的生命力。
道德经就是这样的一部哲学巨著。
道德经言语相较于其他中国哲学文本更具暗示性,甚至连文本也没有统一的版本。
对于纷杂的版本所带来的问题,倘若考据起来,不知要考据到何年何月。
考据不是笔者的研究取向,也不是本文所要承载的内容,只好存而不论。
因此笔者选择由陈鼓应先生所整理的现今流传最广的版本作为解读的文本基础。
对于语言的暗示性所带来的真意把握问题,能指解析法和文本互释法是比较科学的解读方法,因此笔者打算主要用这两种方法来解读道德经文本。
索绪尔的“能指与所指”的文本解释理论认为:
解析文本的关键在于把握文本的言说对象,亦既“能指”。
要准确理解一个文本,就要看这个文本的语言是向谁诉说的。
道德经的言说对象主要是国君,老子批判的是国君的肆意妄为,老子的“无为而治”也是专为君主所设计的一套行为模式,文本的其他部分也是围绕这个核心来展开论证的。
先是不满于诸侯混战、百姓困苦的血泪现实,继之找到乱的原因:
“君有为”,然后主张“无为而治”,最后创建理论体系为“君主为什么不能有为,而只能无为”做论证。
这应该是老子哲学产生历程的最为科学的解释。
任何哲学理论都是源于人的存在现实,都是对现世人生的超越性思考。
“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1]”。
这是哲学思考所依据的现世根基。
但是,仅仅是存在现实并不足以激发人的超越性思考,更为根本的还是作者的价值取向(当然,价值取向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来源于社会文化)。
做为周朝守藏史的老子对远古原始社会的历史当是非常了解,原始社会的自由平等对老子价值取向的形成发生了根本性的影响,使得他在寻找社会动乱的原因上更倾向于自由价值的失落。
另外,春秋时期隐士群体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强化了他对自由和谐的执著。
鉴于此,笔者打算在本文的序论中着重分析老子的时代背景和他的价值取向的来源(原始社会的自由和平等)。
1.序论老子自由思想的社会背景
氏族社会的解体和国家的产生是同一社会运行过程,类似于国家的社会制度就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这就是夏商周以宗法礼治为特色的封建制度。
然而封建制度下的离乱纷争表明这不是一个很好的社会整合方式。
哲学源于人类的存在现实。
“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3]”。
春秋末期,兼并战争日趋激烈,“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
[4]”兼并战争的结果,一方面是国家越并越大,越打越少,一方面是人民陷入越来越深的苦难。
对怎样改变离乱纷争的社会现实的不同思考形成了春秋战国时家争鸣的局面。
“…自老聃,孔丘至于韩非,皆忧世之乱而思有以拯济之,故其学皆应时而生…[5]”。
老子、孔子和韩非等诸子面临同样或类似的社会现实。
与他们一样,老子也试图找到一种社会整合方式。
老子很怀念远古氏族时代的原始平等与和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我与老彭也[6]),试图在新的社会中保守正在失去的平等与自由。
“根本看来,道家的忧患意识仍在于关切吾人之存在是否能与世界之存在取得永久的平衡与和谐[7]”。
在老子看来,社会的混乱诚然与人们不能以道德自觉自律有关,而道德失落却有着更深层的原因,那就是自然(自由)价值的失落,因为社会道德观念体系和评价机制严重违背了自然(自由)原则。
因此,要通过“无为”的政治行为方式,恢复“自然”的崇高价值,从而建立起“自然”的社会秩序。
老子的“无为而治”就是就是充分容纳自由的社会整合方式和政治行为模式。
2.本论天道自然人道自由
2.1自由的正当性与价值
自由”是一个现代概念。
然而我们在反观历史的时候不应太拘泥于具体概念之间的表面差异。
在道德经中“自然”这个核心概念最接近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自由”。
在老子那里,“自然”是指事物自然而然不被外力所主宰的自我发展状态(莫之命而常自然。
希言自然[8])。
而“自由”则更多的意指一种权利。
但这种区别只是表面的。
当“自然”用之于人的不被外力所主宰的自我发展且这种自我发展被认为是不容侵犯的时候,“自然”就从一种事物发展状态变成了一种权利,而在老子那里人的自然发展是不容侵犯的,因此“自然”在这种情况下就等同于“自由”(关于“自由”这个概念,古今中外异见纷呈、莫衷一是,似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义,人们也在不断的重新定义。
笔者并不想凑这个热闹。
关于自由,本文采用伯林的消极自由的定义[9]:
不受外部力量侵犯的自由,但个人或单个群体保有一片不容侵犯的生存域。
消极自由不是原子式的自由,是承载着社会责任的自由。
)。
因此在关涉人类的情况下(至于纯粹自然界自然而然的发展,则无所谓自由不自由),老子所说的“自然”就是“自由”。
人的自然发展就是人的自由发展。
老子想在一个不同的时代里重申和保守自由,他就必须论证自由的正当性和解释自由的价值。
自由因何而具有正当性呢?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天地相和,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10]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
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故道生之,德畜之﹔
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
长而不宰。
是谓玄德。
[11]
道生万物却不主宰万物。
正是道的生而不宰,不干涉和主宰宇宙的运行,让宇宙顺任自然而运动发展,宇宙才得以长久和谐(天地所以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久[12])。
老子从万物的运行看出宇宙得以长久运行的原因是宇宙的任何一个部分都没有主宰其他部分意志,力与力之间因相互牵制与平衡而和谐,没有争执。
“根本看来,道家的忧患意识乃在于关切吾人之存在能否与世界之存在取得永久的平衡与和谐[13]”。
老子认为人类只有模仿宇宙的长而不宰,尊重他人的自由,利己与利人相互结合才能作到社会和谐,才能使社会获得长久的存续。
宇宙是一个和谐,平衡的整体,这种和谐平衡的状态,是通过构成这个宇宙的万事万物自身不受外力干扰的(不宰)存在与发展而达成和维持的。
也就是说,万事万物在不受外在强力干扰的情况下,通常都能够发挥出自己的最佳状态,都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整个宇宙就是在万物的最佳状态和良好关系中达到了和谐与平衡,发挥出最大的功能。
古代社会因自由平等的自发秩序社会关系而和谐,因此社会必须保留和保护平等和自由才能维持社会和谐。
在老子看来,社会的混乱无序诚然与人们不能以道德自觉自律有关,而道德之失落却有更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自然(自由)价值的失落,因为社会道德体系和评价机制严重违背了自然(自由)的原则。
所以,要通过“无为”的政治行为方式,恢复“自然(自由)”的崇高性。
从而建立“自然(自由)”的社会秩序。
老子所说的得道,就是得“自然”,得自由的真谛。
因为道法自然。
有道的统治者应遵行无为而治的自由政治模式,不干涉和主宰人的自由发展,天下就会大治,社会就会和谐。
如若统治者背道而驰,试图主宰国人的命运以自利,天下必然大乱,社会就会因失去自然平衡而变的极度不和谐(昔之得一者:
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生;侯得一以为天下正。
其致之也,谓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正,将恐蹶。
[14])。
人类是道的产物(道生之),因此人类具有无法摆脱物质的属性,但人类不同与物的独特禀性在于有目的性意识,人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
宇宙因没有主宰者和强力意志,力与力之间能做到自然而然的平衡,而长久和谐。
而人类却是有贪欲的,欲壑难填,加之具有自由意志,所以对于物质力量的驾御和使用带有很大的随意性。
正是这种对力的随意使用造成了人际关系的紧张,成为社会不和谐的根源(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15])。
人向他人用力过度,必然会遭受他人的反作用力,最终危害自身(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福兮,祸之所倚。
[16])。
如果人仅仅把力量用在控制和主宰同类上,整个社会的力量就会因为内耗而减退,社会就无法发展(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17]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18]);如果人克制自己,尊重他人的权利,因而取得他人的合作或至少是互不侵犯(天之道,利而不害。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19]),人所掌握的物质力量就不仅不会减少,反而会因为合力面向自然界开拓而掌控更多的物质力量(非以其无私耶?
故能成其私。
[20]),社会就会和谐和发展。
因此,人类的和谐就在于:
不随意向别人使用物质力量而侵犯别人(处下守静),每个人都应保有一片对力的自由支配的领域,不受外力侵犯。
人与人之间的力量必须做到大体的平衡,社会才会和谐。
社会要发展必需和谐,要和谐必需自由。
如果没有自由,人类社会的力量就会在压迫与反压迫中内耗。
所以,人道应法天道。
天道自然,人道自由。
2.2自由的敌人:
天意礼法强力
在老子的那个时代,天意、礼法、强力等都在解构自由的正当性,因此维护自由的正当性首先就必须解构天意、礼法、强力的正当性。
老子主要是通过天意、礼法、强力的非正当性来突显出自由的正当性的。
2.2.1天道与自由:
对天意正当性的解构
老子首先解构的是天意的正当性。
在天意论者那里,人是不可能自由也不能自由的,因为无所不能的天意已经在冥冥之中注定了人的一切,人所能做的只有顺从天意,苟活于天意的之下(君子有三畏:
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
[21])。
上天会在人世间选择某些人作为其意志的代表,顺从这些人就是顺从天意,这些人有权决定其他人的一切,这些人往往被认为是统治者(尧曰:
“咨!
尔舜!
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22])。
孔子和荀子都是天意论者,但认为天意就是民意,而非统治者的意志,某些贤良的人可以从民意中看出天意。
这些贤能者以天意来制定人类道德原则(制天命而用之[23])。
而老子则更具颠覆性,认为根本就没有什么天意。
老子必须回答人们的疑问:
既然没有天意,这世界凭什么存在和运行的呢?
人能认识世界吗?
人如何认识世界?
天命观是当时几乎笼罩所有人的世界观。
老子如果不依从这种天命观,它就有必要对当时的世俗观念做一个颠覆性的否定。
他要说服世人,就必须构建一套新的世界观体系。
于是老子就创立了一套以“道”为核心的哲学体系。
基于这个体系,老子认为是“道”生成了这个世界,道自然而然创生世界,万物(包括人类社会)依照道的“自然”法则自然而然运行,道没有生命意志,道对人类事务不感兴趣。
关于道和道生万物,老子做了下列论述:
道体: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
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4]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
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
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25]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26]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
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物。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27]
从上面老子对道体的描述中,可以看出道体具有一下基本特征:
道是构成世界的实体,这个实体是虚空的,虚空并非一无所有,它蕴涵着无数的创造因子(道冲,而用之或不盈[28]),它只是没有具体的物状(有物混成[29]),是宇宙的前物质状态,是一个巨大的能量体(渊兮,似万物之宗[30])。
道蕴涵的无限的创造因子的有机组合形成物质世界。
举个例子:
比如在您的面前有一堆木料,我指着这堆木料说:
这里有个木桌吗?
你会回答:
“无”;然后我把木料加工成木桌,再问你同一个问题,你会回答:
“有”。
对于木桌来说,木料就是无;而对于木桌来说,木桌就是有。
同理,对于所有的宇宙万物,道就是无,是生成宇宙万物的的质料。
宇宙运行不需要外力推动,它自身具有足够的的能量创生和推动世界万物的运行,没有也不必借助外力。
天意或神意推动宇宙运行无从说起。
道是个无限的绝对体,永恒运动而不灭。
具体事物有生有灭,但道不是任何一种具体事物,因此也就跳出了具体物质的生灭循环(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31])。
道超越了一般的具体物象之上,循环往复运行。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
长而不宰。
是谓玄德。
[32]
道不是宇宙的主宰。
道生万物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持,生发而不主宰。
道在空间上至大无外(道生一[33]),在时间上永恒无限。
如果道不主宰宇宙,就不可能存在其他主宰宇宙的力量,因为道就是一切,道外无物。
因此宇宙中没有神的位置,天意、神意的主宰无从谈起,上天不干涉人类的自由。
道的展开: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万物负阴而报阳,冲气以为和[35]
道是独立无依的,道内部对立的阴阳二气相互交合与激荡,逐渐演化成各种新生体,即具体的物质世界,宇宙万物。
道生万物的同时,道化溶于万物之中成为万物的能量或质料和万物运行的内在规律。
物质世界的可贵之处就在于相反相成的力量(阴阳)的牵制所形成的平衡状态,亦即和谐状态。
天地长久。
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久。
[36]
物质世界运行并不为某种力量所主宰,也不为某种目的所限制。
宇宙运行没有自利的目的意志的牵拌,宇宙中的任何一部分都没有主宰他物的能力和意志,物与物之间因力的相互牵制与平衡而和谐(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37]),因此能够长久。
天地不会为自利而压迫万物。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38]
物质世界中事物的生灭变化莫不依循着某些规律,总的规律是事物对立运动的规律,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对立面,因其对立面而存在和发展(反者道之动[39])。
宇宙是一个顺任自然的自发系统,不依赖于外在力量或意志的推动,并非在某种超自然的力量主宰下生成和变化。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雏狗。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40]
天地间的一切事物都依照自然的规律以及各物的内在动因而运行发展。
天地并不象人类一样有意志,有好恶等情感。
因此天地无所谓仁或不仁,天地无所偏爱。
不存在天赏或天罚,也不存在什么轮回报应,更不存在“天命”,人对于宇宙是自由的。
“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也,不善人之所保也[41]”。
道(规律)是物质性,中性的,它超越善恶。
所谓的“天意”只是人类的一厢情愿:
远古的人总认为山川大地,日月星辰都有一个主宰者驾驭其上,并且把周围的一切自然现象都视为有生命的东西。
早期的人类,常以自己的影像去认识自然,去附会自然。
人类常把一己之意愿投射出去,把自然界人格化,以为自然界对人类有一种特别的眷顾(天叙有典,敕我五典五悖哉!
[42])。
老子反对将自然人格化,拟人化的说法。
既然宇宙是没有目的意志的,也就没有所谓的绝对道德律令,人就是生而平等、生而自由的。
2.2.2秩序与自由:
对礼法正当性的解构
老子在解构天意的正当性的时候,也解构了礼法的正当性。
礼法是一种在理论上建基于天意在实际上建基于家天下的宗法制之上的绝对道德律。
老子在解构天意的时候已经解构了礼法的逻辑基础:
宇宙并不强加于人以绝对的道德律。
道德或规则是人类社会的事情,不必假于天命,周公制礼不具有正当性。
天下神器,不可据为己有,天下为公(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持也[43])。
因此为维护私天下的宗法制而制定的礼法不具有正当性。
然而只解构礼法的天意逻辑基础还是不够的,老子必须说明不假于天命的道德伦理秩序是怎么来的。
不然的话,人们仍然可以认为即使没有天命,人群中的贤者仍然可以以其理性能力为全体同类制定绝对的道德标准.要反驳这种意见,老子必须一方面证明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
平等就意味着天下为私与把一己之道德标准强加于他人是不正当的。
另一方面证明道是玄奥而不可全知的。
道的玄奥性就意味着贤人的看法必然在某种程度上是错误的和道是不能据为己有与藏之与己的(老子曰:
然!
使而道可献,则人莫不献之于其君;使而道可进,则莫不进之于亲;使道而可告人,则人莫不告其兄弟;使道而可以与人,则人莫不与其子孙。
[44])。
2.2.2.1真理与自由:
道的玄奥性: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雏狗[45]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46]
天道无所偏爱,人类当中就没有天生的贵种,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自由、人人都是平等地为天地造化所生。
人不能被别人所主宰,也无权主宰别人。
天地并没有赋予一个人或一小部分人凌驾于另一部分人之上的权利,天下为公。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
惚兮恍兮,其中有象﹔
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47]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48]
道生万物的同时,实体性的道化寓于万物成为规律性的道。
道(规律)的无形质属性对于依赖于感官认知世界的人而言总是恍惚的,恍惚之中又分明可以看到某些可信的东西等待着人类去认知和把握(道之为物,惟恍惟惚。
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
人类无法直面道,道没有具体形状,道生万物之后又隐蔽于万物之后成为万物运行的规律,成就万物各自的本性,万物依据其各自的本性发展出各自独特的存在。
道超出人类直接经验之外,看不见、摸不着,似乎不存在。
道是隐藏于事物之间的内在或外在的联系。
虽然人类可以用语言来描述道,限定道,但永远不可能完全描述出道的本来面目。
人虽然可以从事物表面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中间接的认识道,但不能直接的认识道。
道是可以言说的,但我们通常所说的道都不是真正的道(道可道,非常道。
);老子认为,对于“道”即对于宇宙本体或自然和历史规律,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全掌握和描述出来,连他自己也不能。
他也不知道应该把那个混混沌沌的东西叫做什么,只好暂时把它叫做“道”(我不知其名,因强字曰“道”。
)。
“名可名,非常名”一语揭示了这样一个在现在看来很平常的道理:
概念是人为设定的,概念所指称的东西可能根本就不存在或不可能存在。
人的生存和发展是最实在的,第一位的。
正如马克思所言: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前提。
规律是很玄奥的,而我们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有哪个人会发现和掌握全部的自然和历史规律。
同为道所生的物质属性使人不可能完全认识和把握道(规律)(不是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老子从根本上否定了终极真理的可能性,这一点无疑在理论上断绝了打着真理旗号行专制的的可能性,为自由正名;基于对终极真理的否定,老子揭露了假天意而“撄人心”的礼制对社会的危害:
它必然导致专制暴政的出现和自由价值的失落(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
[49])。
道的玄奥性意味着道是难以把握的,因为现象之外别无本体,道外无物,人们不可以在现象之外另寻本体。
道的玄奥性也就意味着贤人的看法必然在某种程度上是错误的。
道的玄奥性说明没有哪个个人有能力和权利为人类创设道德标准。
2.2.2.2人的自由天性与伦理道德的自发性: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雏狗。
天道无亲[50]
天地间的一切事物都依照自然的规律以及各物的内在动因而运行发展。
天地并不像人类一样有意志,有好恶等情感。
因此天地无所谓仁或不仁,天地无所偏爱。
天地宇宙不会因为某人行善而奖赏某人,也不会因为某人作恶而惩罚某人。
宇宙是非人格化的纯粹物质属性的客观自然,不是绝对道德律令。
道并没有为人类的存在设置某种目的。
天地相和,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51]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
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故道生之,德畜之﹔
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
[52]
同宇宙的演变一样,人类和人类社会的产生也是自发的,宇宙物质的相互作用衍生出生命赖以存在的物质条件,生命与物质世界的相互作用又进化出了人类和人类文化,这一切的演化都是顺任本性的自然而然。
这无疑是历史事实。
人类从还是一群猴子的时候就基于自然本能开始了群体协作的生活,在群体协作和与自然环境的磨合中,依靠群体知识和文化的继承和积累(持古之道,以御今之有[53]),人类社会得以产生和存续。
冯友兰说:
“老子认为,万物的形成和发展有四个阶段。
首先,万物都由‘道#39;所构成,依靠道才能生出来(道生之)。
其次,生出来以后,万物各得到自己的本性,依靠自己的本性维持自己的存在(德蓄之)。
有了自己的本性之后,再有一定的形体,才能成为物(物形之)。
最后,物的形成和发展还要受周围环境的培养和限制(势成之)。
在这些阶段中,‘道#39;和‘德#39;是基本的。
没有‘道#39;,万物无所从出;没有‘德#39;,万物就没有了自己的本性;所以说:
‘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39;。
但是,‘道#39;生长万物是自然而然的如此的;万物依靠‘道#39;生长和变化,也是自然如此的;这就是说没有什么主宰使它们如此,所以说:
‘莫之命而常自然#39;[54]”。
自然(自由)的生活是人的天性,人和人类社会的生成是自发的。
因此,伦理道德必然是在人与人的相互磨和与共识中产生的,社会具有自发产生伦理规则的能力。
社会自发产生的道德伦理秩序最为符合人的自由天性。
既然天地没有为人类预设什么道德原则,而人类中的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利来做这件事情,且社会具有自发产生伦理规则的能力,那么社会的伦理秩序与原则只能是相对自由的人与人、人与自然相互磨合中有意无意的共识中自发产生的。
老子认为宇宙的发展本身没有任何目的,它只是运动发展,仅此而已,所谓的天意只是“以己是为是”的人为的情感投射。
道不可能为人类历史的发展设置什么终极的目的,天地也没有为人类社会设定某中目的和某种道德律。
老子不仅认为伦理原则应由社会自发产生,不能从外部强加于社会,还认为道德伦理是多元的,不必也不能强求一律。
这一点,在老子与孔子关于礼法的分歧中可以清晰的看出: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55]
大道废,有仁义;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混乱有忠臣。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德,是以无德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无以为;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壁而扔之。
故失道而后德,矢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
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
故去彼取此。
[56]
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