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改造维修质量手册4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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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改造维修质量手册418
安装、改造、维修质量手册2016-4-18
ANFJ/TZSB-2016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
质量保证手册
(D版)
中国水电十一局有限公司安装分局
2016-3-1发布2016-7-1实施
企业概况
中国水电十一局有限公司安装分局地处三门峡市中心占地面积近十万平方米,公路、铁路可直达,具备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制造、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和机械加工能力。
现有员工523人,其中具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6人。
分局所属项目部(厂、分公司)经理均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
安装分局现有全套的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的设备、工具、仪器、仪表,其中:
施工设备238台,运输设备37台,生产动力设备9台,检测试验设备70台,其他设备165台。
有满足金属结构制造的设备如:
等离子切割机(KLG-200),12米刨边机(B81120A),型钢翼缘校正机(HTJ800),350吨压力机,6米、4米龙门刨床,半自动切割机,-20×4000剪板机,WS11-50×3000卷板机,CD25φ2550×1600立式车床,φ500车床,φ80mm摇臂钻床,镗床,铣床,磨床,多头焊机,X射线探伤仪(XX-2005B),超声波探险伤仪,空压机,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磁性测厚仪,表面粗糙度仪,50t、25t、12t汽车吊,100t、32t龙门吊,20t/5t桥式起重机,各种运输车辆等。
具有独立的质量检测和质量监督机构,有经过各级培训取证的质量检验人员和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
中国水电十一局有限公司安装分局的隶属上级机关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下设有设计院,设计人员的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设计施工的要求。
颁布令
依据: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Z0004-2007》及《GB/T19001-2008/ISO9001:
2008,GB/T50430-200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总结《质量保证手册》C版发布实施以来的运行情况,结合其编写时所依据的标准更新,进行了修订改版。
现予发布D版《质量保证手册》并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本质量保证手册明确了中国水电十一局有限公司安装分局遵照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阐明了分局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规定了质量保证体系的范围,确定了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为质量保证体系编制程序文件的引用、质量保证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质量保证手册是本分局实施质量管理的总体法规,是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全体员工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体现了分局对顾客的承诺,它既适用于分局内部质量管理,也是对外部作为分局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证明。
经评审认定,本质量保证手册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有关法律和要求,同时也符合本分局的实际。
本质量保证手册自批准颁布之日起,分局全体员工务必认真学习贯彻,并严格遵照执行。
此令
批准人:
批准日期: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任命书
任命分局总工程师李有道为安装分局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是:
1)确保分局技术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完善、有效运行和保持;
2)向管理者代表报告分局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绩效和改进的需求;
3)确保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员工满足顾客、相关方要求及法律法规的意识;
4)负责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沟通。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安装分局
管理者代表: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质量保证手册的管理
1、职责
1.1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质量保证手册,并负责手册的发放、更改、换版和保管;
1.2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协调组织编制、审核质量保证手册并贯彻实施;
1.3分局长(公司授权代理人)负责批准质量保证手册。
2、质量保证手册的管理
质量保证手册发至分局机关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以及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经质量保证工程师批准、办公室登记后,可向重要顾客和有关部门发放。
3、质量保证手册的修订
3.1质量保证手册的更改应经质量保证工程师审核,分局长批准。
办公室负责将质量保证手册的更改情况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
若为划改,由办公室指派人员按《文件发放/收回登记表》上相关持有者的手册上按要求更改,也可统一印制更改页发至各质量保证手册持有者,将作废页收回并在《文件发放/收回登记表》上记录。
3.2凡涉及各章节的更改或换页,在《质量保证手册修改一览表》中作好记录,更改应在相应更改处填写1、2、3、…n次更改序号,并在页首右角写明“第几次修订”。
3.3如经过五次以上更改、更改内容很多而影响版面时、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变更时、分局的组织机构或产品发生重大变化时,应予以更换。
3.4手册更改换页或更换后,收回的作废文件必须加盖“作废”印章。
办公室保留一份,其余经质量保证工程师书面批准后,可集中销毁。
4、质量保证手册的使用和保管
4.1质量保证手册的持有者应妥善保管手册,防止损坏、丢失,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或复印,若有损坏,应报办公室以旧换新。
若丢失,应报质量保证工程师批准后,由办公室补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2质量保证手册的持有者如工作变动时,应将手册交还办公室,办理退还手续。
范围、引用标准及术语和定义
1范围
1.1本手册适用于本分局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
1.2分局的质量保证体系覆盖了TSGZ0004-2007、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中的相关条款要求;
1.3分局的质量保证体系覆盖了分局所有与质量有关的部门、项目部、仓库和人员。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质量保证手册中的引用成为本手册的条文。
本手册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手册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9000-2015质量保证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3术语和定义
本手册采用GB/T19000-2015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
管理职责
1质量方针和目标
1.1公司管理方针:
质量为本;安全第一;节能降耗;保护环境;
守法诚信;顾客满意;持续改进;创造一流。
1.2管理目标:
1.2.1公司管理目标
工程产品质量等级满足合同要求,合格率100%;
石方开挖单元工程优良率80%以上;
混凝土单元工程优良率90%以上;
预应力锚固单元工程优良率85%以上;
基础处理单元工程优良率85%以上;
土建单元工程优良率85%以上;
安装单元工程优良率90%以上;
工民建工程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合同履约率100%;
顾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
QC小组成果每年不少于20项;
确保持续改进措施的有效落实。
1.2.2安装分局管理目标:
认真履行合同,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合同要求,环境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让顾客、员工及其他相关方满意,持续改进,创建精品工程。
具体控制指标:
工程产品交验合格率100%;
特种设备及机电安装工程优良率达到92%以上;
金属结构制造工程合格率100%;
合同履约率100%;
无重大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控制重要环境因素达标率100%;
金属结构厂厂界噪声控制在60dB(A)以下;
不发生一次损失30万元以上的其它事故;
不发生属于己方责任的交通事故;
以顾客、员工及其他相关方为关注焦点,顾客满意度不低于90%。
1.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不发生生产性重大伤亡事故;
重大火灾事故率为零;
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放射性卫生事故。
2质量保证体系组织
为了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增加企业市场竞争力,适应国际间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确保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特种设备、机电安装工程、送变电工程的施工产品质量。
中国水电十一局有限公司安装分局按照GB/T19001-2008、GB/T24001-2004、GB/T28001-2011、GB/T50430-2007、TSGZ0004-2007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2011年获得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GB/T19001-2008、GB/T24001、GB/T28001、GB/T50430-2007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接受例行的检查审验和换证。
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见图一)
分局长
公司体系
作业层
三总师
副分局长
人力资源科科长
市场开发科科长
分局办公室主任
物资设备科科长
综合试验室主任
财务审计科科长
施工项目部(厂)经理(厂长)
管理部门
质检员、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员
施工项目部(厂)副经理(副厂长)
施工项目部(厂)总工程师
工程管理科科长
安全环保科科长
图一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图
3职责权限
3.1分局局长
1)职责:
a.分局长是本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装、维修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施工质量安全负总责,对贯彻实施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和本单位的产品质量、年度质量目标的实现以及质量管理体系在本单位的持续有效运行全面负责。
b.健全分局质量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质检、试验人员和检验、试验设备,组织制订本单位所有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岗位和人员的职责权限,保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各管理部门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
c.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提高本单位的质量保证能力,对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及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在本单位的落实负责。
d.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质量和数量、进度、效益的关系,在生产经营和目标考核中落实安全和质量否决权。
e.组织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的教育,主持召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会议和质量事故分析会,分析本单位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研究解决工程存在的与质量有关问题,决定一般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处理。
f.经常征求和了解顾客意见,妥善处理顾客投诉。
2)权限:
a.全面领导质量管理工作,决策质量体系的重大事项。
b.批准分局质量奖罚,及决定重大奖罚事项。
c.有权调整质量体系组织机构和人员保证资源。
d.对外签订有关合同。
3.2管理者代表(分局副局长兼)
1)职责:
a.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宣传质量标准,批准教育规划,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b.进行质量目标和质量规划的策划、实施、监督的组织工作。
c.合理组织和建立质量体系,审查质量体系文件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部门与生产部门,物资设备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推动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转和实施。
d.组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对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负责。
e.组织开展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协助分局长开展管理评审。
f.负责与质量体系有关的对外联络工作。
g.向分局长报告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
2)权限:
a.协调和裁决与质量体系有关的各单位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和事务。
b.对与质量体系有关的组织机构的调整和资源配置,向分局局长提出建议和意见。
c.在组织生产过程中有权对不重视质量的各级人员提出批评,直到停止其工作,对造成不良后果的有权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d.有权决定机械设备的调整和劳动力组合。
e.有权对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考核。
f.代表分局全面处理与质量体系有关的外部联络事项。
3.3分局生产副局长
1)职责:
a.确保上级制定的质量方针、目标、规划、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质量文件在所管单位或项目部的贯彻实施,对质量体系在所管单位或项目部的有效运行负责。
b.对所管单位或项目部的产品质量负第一责任。
c.对所管单位或项目部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和服务符合顾客需求负责。
2)权限:
a.在分局长授权范围内,代表分局长行使职权。
b.在组织生产过程中有权对不重视质量的人员提出批评,直至停止其工作,对造成不良后果的,有权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c.有权决定所管机械设备的调整和劳力组合。
3.4副分局长兼总经济师
1)职责:
a.在制定经营目标或安排年度经营计划时,对质量方针目标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的经济效益负责。
b.在制定各类承包考核和年度考核范围内。
c.对所管工程的产品质量负责。
2)权限:
a.在经营管理中有权处理与质量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与奖惩。
b.有权决定所管设备的调整和劳力组合。
3.5总工程师(技术质量保证负责)
1)职责:
a.领导本单位技术、质量系统管理体系的运行,提高本单位技术、质量系统的质量保证能力和工作质量,检查督促本系统工作人员落实质量职责,对本单位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b.贯彻实施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各种技术规程、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工法等技术文件。
组织编写和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审批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
c.贯彻实施局科技发展规划,对本单位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策划,组织完成技术进步攻关项目,主持本单位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开发和应用,对本单位技术控制和技术文件的实施负领导责任。
d.领导采购产品、过程产品、竣工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工作,按程序规定主持或组织工程项目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审核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
e.主持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对改进措施的实施进行验证。
f.负责统计分析技术在本单位应用。
2)权限:
a.对生产工艺和技术问题有决策权,对影响产品质量的资源配置有权提出调整意见。
b.有权对质量事故进行追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3.6副总工程师
1)职责:
a.参与制定质量目标和规划,对分管工程项目的产品质量负主要责任。
b.主持或组织分管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工艺方案的编写和评审。
c.协助总工程师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置。
d.协助总工程师进行新项目(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应用和大型试验技术的鉴定工作负责。
e.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工程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和竣工移交。
f.协助总工程师组织本单位开展和应用统计技术进行质量改进。
2)权限:
a.对分局管工程或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技术问题有决策权。
b.有权对分管工程或项目的质量事故进行追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3.7工程管理科长
1)职责:
a.负责组织协调本科室各专业的工作。
对本科室所属人员有调配工作权。
b.负责本科室的管理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处理、上报工作。
对所收集或发现本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有向上反映和建议改进的责任。
c.负责审核本科室应上报的各类报表。
d.协助主管副局长进行工程进度、资源配置、生产调度、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过程管理。
对项目管理过程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e.协助主管副局长组织对项目部各系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f.协助主管局长做好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在分局的贯彻实施,对相关程序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负责。
2)权限:
a.对工程项目施工中违反现行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的行为有权制止。
b.对分局管工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3.8安全管理工程师
1)职责:
a.负责分局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并贯彻落实。
b.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完成各项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c.对重大责任事故负责。
d.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
e.负责配合人力资源科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
2)权限:
a.在生产过程中有权对不重视安全的各级人员提出批评直到停止其工作。
b.有权对安全事故进行处置,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3.9质量管理工程师
1)职责:
a.负责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制度的完善、检查、落实。
b.负责对施工过程产品质量进行监控,参加重要项目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和工程保修期的相关工作。
c.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处理、上报。
d.负责质量回访、顾客投诉、顾客满意度调查的组织、问题处理和数据统计工作;
e.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工作,编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f.负责分局质量管理人员管理、培训工作,对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的任免,有建议权。
g.在分局范围内,有对质量管理有关资料收集、索取的职权。
必要时,可以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
h.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程序在本系统的有效运行负责。
2)权限:
a.在生产过程中有权对不重视质量的各级人员提出批评并可越级向上级主管领导反映问题。
b.有权对质量事故开展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10计划统计师
1)职责:
a.负责编制分局生产经营计划,对计划实施过程发现的问题有建议权。
b.负责分局计划统计工作及各类报表的收集、整理、汇总、报送工作。
c.负责分局定额管理工作,协助主管副局长及科长制定项目承包方案,负责测算项目承包经济指标。
d.负责项目计划统计管理人员管理指导、培训工作,对项目部计划统计管理人员的任免,有建议权。
e.在分局范围内,有对计划统计管理有关资料收集、索取的职权。
f.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程序在本系统的有效运行负责。
2)权限:
a.有权对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b.有权对分承包商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其违约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c.有权对各级单位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3.11市场开发科科长
1)职责:
a.全面负责本科室工作,负责组织市场调研、信息跟踪、项目开发及可行性分析、标书编制和投标工作,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程序,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负责。
b.在标书编制和投标决策时,应考虑并体现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方针、目标和质量保证能力,对标书质量和履约的适宜性负责。
c.负责组织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进行评审,在标书和合同中应明确质量要求,并将投标工作中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与交底。
d.负责投标文件的审核。
2)权限:
a.对投标过程中影响中标的因素有进行修改决策权。
b.有权根据情况对标价进行修改。
3.12人力资源科长
1)职责:
a.负责组织协调本科室各专业的工作,对本科室人员有调配使用权。
b.负责本科室、本系统的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对本系统在本单位的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有向上反映和建议改进的责任。
c.负责主持制定本系统、本部门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并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d.负责本部门各类报表上报的审核工作。
e.负责本单位职类工资调整的审核工作。
f.负责做好本单位干部的考核、考评工作。
g.协助主管领导做好本单位人力资源规划、工资基金计划的制定以及做好内部分配和工资总额的控制工作。
h.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对各项目部系统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i.负责做好本系统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j.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程序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负责。
k.负责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培训计划的制订,并督促实施,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
l.完成分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权限:
a.有权根据工程质量的需要确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b.对违反职工教育管理办法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
3.13设备租赁公司经理
1)职责:
a.全面负责租赁公司的日常工作及所属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政治思想工作。
b.贯彻执行物资、设备、计量管理政策和法规,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c.负责组织物资、设备的配置、采购工作。
d.负责物资设备管理系统、计量管理有关规定文件的推行传达,督促物资、设备有关规定文件的编制、修订,且组织实施。
e.收集分局所属单位物资、设备信息,为分局领导提供决策资料,当好参谋。
f.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程序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负责。
g.负责租赁公司建设工作。
h.负责对公司员工和项目部(厂)进行考核。
适时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学习,把公司办成学习型组织。
i.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2)权限:
a.有权根据生产需要对施工生产设备进行调配。
b.有权制止使用不符合相应质量要求的物资。
3.14财务科长
1)职责:
a.加强财务管理和全面经济核算,应用价值工程开展质量成本分析。
b.对财务预算中质量保证措施专款专用负责。
2)权限:
a.有权制止挪用质量保证措施款项的行为。
3.15财务科会计
1)职责和权限:
a.参与应用价值工程开展质量成本分析工作。
b.有权拒绝执行挪用质量保证措施款项的上级指令。
3.16办公室主任
1)职责和权限:
a.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对办公室整体工作质量负责;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程序,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负责。
b.负责本科室思想、作风、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科室成员政治、业务素质,为领导决策、生产经营搞好服务。
c.制定办公室工作计划及措施,按要求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d.及时、准确、迅速地传达上级指示,搜集、整理和反馈信息。
e.按照分局党委要求,安排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具体措施。
f.根据分局领导决策,安排布置企业文化建设具体措施。
g.负责分局领导交办的文件及全分局性文件的审核。
h.负责干部考核、公示、干部队伍建设的资料管理。
i.负责来宾接待、对外事务和分局会务筹备服务工作。
j.根据分局领导指示,协调分局机关其他科室工作。
k.按要求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l.有权对各级单位的文件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置。
3.17办公室文秘科员
a.负责来文、来电的处理工作。
b.负责分局文件的起草、打印、校对、装订、分发及归档。
c.负责分局文件资料档案管理。
d.负责分局女工、计划生育日常工作。
e.对相关程序在本系统的有效运行负责。
f.负责保管分局印章、局长印鉴,并按规定使用。
g.负责文件复印、传真及办公室复印机的管理。
h.负责办公用品购置和发放,负责机关办公器具及行政物品的管理。
i.按要求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j.对不符合文件、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3.18厂长和项目经理
1)职责:
a.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应贯彻实施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方针和目标,对所承包项目的工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负全面责任,明确内部各级岗位职能及分工,制定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工程项目上的持续有效运行,全面履行合同条款。
b.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负责处理质量安全与进度、效益的关系。
组织好均衡施工,保证在生产经营和各类目标考核中,落实安全、质量否决权,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施工全过程管理。
c.带领项目部成员对项目工程质量、环境、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