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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B大修规程

东风8B型内燃机车大修规程

(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1总则1

2大修管理2

3柴油机3

4辅助及预热装置15

5车体及转向架19

6制动及空气系统23

7电机26

8电器及电气线路37

9辅助传动装置43

10齿轮及轴承45

11机车总装、负载试验及试运46

12大修限度表使用说明及大修限度表51

13大修零件探伤范围66

1总则

1.1机车大修必须贯彻为铁路运输服务的方针。

机车大修的任务在于恢复机车的基本性能,

以保证铁路运输的需要。

1.2机车大修和段修是机车修理中互相衔接的两个组成部分,机车大修要为段修打好基础。

机车大修必须贯彻“质量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和修理。

机车修理单位对大修机车质量应负全部责任。

1.3机车大修要坚持统一管理和入厂修理为主的方针。

在计划预防修的前提下,逐步实施基本修加状态修。

并逐步改革机车大修管理模式,改变目前整车入厂单一修理模式为整车入厂修、主要部件换件修、分等级修等多种模式。

要积极推行配件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和修理新工艺,以达到不断提高机车大修质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缩短机车在修停时,降低修理成本。

1.4机车大修周期由铁道部决定。

根据当前机车生产、运用及检修水平,东风8B型内燃

机车检修周期结构和大修里程规定为:

检修周期结构:

大修(新造)——中修———中修———大修:

大修里程:

(80万±10万)km;

凡需延期或提前入厂做大修的机车,由铁路局提出申请,报铁道部核备。

1.5本规程系东风8B型内燃机车大修和验收的依据。

机车大修中遇有与本规程和其他有关技术标准中均无明确规定的技术问题时,由机车修理工厂和铁道部驻厂机车验收室共同协商解决,并报铁道部核备。

如双方意见不一致时由工厂总工程师签署处理意见并抄送铁道部驻厂机车验收室后可先出车,并将不同意见报铁道部。

出车后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总工程师负责。

1.6本规程中的限度表、零件探伤范围表与条文具有同等效力。

1.7本规程解释权在铁道部。

2大修管理

2.1分级管理与计划

2.1.1内燃机车大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铁道部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机车大修规程。

铁路局根据机车走行公里、技术状态和大修周期,组织管内机车按计划进厂;将大修机车履历簿、不良状态书及补充技术状态资料提交承修工厂及部驻厂验收室进行审查。

修理工厂编制并执行机车及大部件大修工艺,合理安排作业进度,质量良好地完成大修任务。

2.1.2大修的年度计划由铁路局、修理工厂报部核备。

市场选择的大修机车按部颁有关规定执行。

铁道部适时召开机车大修协调会议,组织委、承修双方签订机车大修合同。

2.1.3事故修及其它计划外入厂修理的机车,由配属铁路局提出计划,报铁道部核备,并与承修工厂签订合同,认真填写不良状态书,确定检修范围,部驻厂机车验收室根据检修范围和合同规定进行验收。

2.2入厂

2.2.1机车回送入厂

2.2.1.1大修机车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回送入厂。

挂运回送时,按铁道部有关机车回送办法的规定办理。

2.2.1.2大修机车回送入厂前应保证运用状态。

入厂机车所有零部件须齐全,未经铁道部批准或承修单位同意,不许任意拆换。

如发生上述现象,经工厂与部驻厂机车验收室和送车单位代表共同确认(如送车单位代表不在,由验收室负责),另行计价处理。

对于在大修中按规程与合同规定更新的部件以及技术改造淘汰的部件,凡机务段需要的,厂、局双方须在大修合同中明确。

2.2.2机车送厂后需做的工作

2.2.2.1承修工厂组织有关人员,会同部驻厂机车验收室和送车单位代表共同做好接车鉴定记录,并由送车人员带回一份记录交机务段。

2.2.2.2机车履历簿和补充技术状态资料等,须在机车入厂时一并交给工厂。

2.2.2.3机车入厂时,须将机车规定配备的工具、备品等带齐入厂,由送车人员委托工厂代管。

确需补充的工具、备品须在大修合同中提出申请计划,出厂时由工厂补齐,另行计价。

2.2.2.4机车在工厂变更配属时,按工厂与原配属段协议交接车,修理竣工后由原配属段与新配属段交接,工厂提供方便。

2.2.2.5工厂和部驻厂机车验收室共同做好机车送、接人员的接待和生活安排工作。

驻厂验收室须负责送、接车人员的管理工作。

送、接车人员在厂期间要遵守工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制度。

2.3修理

2.3.1机车互换修规定

2.3.1.1机车大修以承载式车体为基础进行配件互换修,在相同结构下,尽量考虑相邻厂次的柴油机互换。

机组和大部件,如柴油机、柴油机各附属装置、增压器、空压机、变速箱、静液压泵和马达、同步主发电机、牵引电动机、起动发电机、励磁机、转向架、轮对须成套互换。

互换件须统一编号,并将技术状态、检修处所、检修记录记入相应的大部件履历簿中。

2.3.1.2互换的零部件须符合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和本规程的要求,保证质量。

结构不统一、不标准的零部件不许互换。

2.3.1.3对部令规定的加装改造项目,必须按规定实行,并纳入检修及验收范围。

凡不属部令规定,由机务段自行对机车加装改造或试验项目,机务段须在入厂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

在签订修理合同中作出规定,并通知部驻厂机车验收室。

2.3.2机车大修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时的规定

2.3.2.1须考虑成批生产的可能性和便于使用、维修,并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机车的性能,延长部件的使用寿命。

提高阢

2.3.2.2需经装车试验的项目,按铁道部颁发的《机车技术改造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办理。

2.3.3机车使用代用材料配件时的规定

2.3.3.1凡属标准件(国标、部标)、通用件等影响互换的零部件,须报部批准。

2.3.3.2需变更原设计材质和规格者,须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按有关规定办理。

2.4出厂

机车试运、交车、出厂、回送等事宜按部颁《铁路机车验收规程》第十二、十三、十四条规定办理。

承修工厂须将填写完整的机车履历簿交接车人员带回机务段。

2.5质量保证期

机车大修后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运用、保养和维修条件下,承修单位须保证:

2.5.1在运行90万km或7年(即一个大修期)内:

a)承载式车体新切换部分不发生裂纹;

b)转向架新切换部分不发生裂纹;

c)新柴油机机体不发生裂纹;

d)新柴油机曲轴不发生断裂。

2.5.2在运行30万km或30个月(包括中修解体)内:

a)车体、转向架构架、车轴、轮心、牵引从动齿轮不发生折损和破裂;轮箍不发生崩裂及组装不当的松驰;

b)柴油机机体、曲轴、凸轮轴、连杆、活塞组、缸套和所有齿轮不发生裂纹、破损:

c)大圆薄板联轴节、减振器、主机油泵及其传动装置、机油热交换器、静液压热交换器、冷却单节、通风机、传动轴、增压器、中冷器、冷却风扇、静液压泵和马达不发生折损和裂纹:

增压器转子不发生固死:

柴油机大、小油封不漏油:

油底壳垫片不发生破裂:

d)所有滚动轴承不发生裂纹、折损和剥离;

e)柴油机轴瓦不发生裂纹、折损(碾瓦除外):

f)同步主发电机、牵引电动机须正常工作,不发生损坏。

2.5.3在运行15万km或15个月内:

a)柴油机轴瓦不发生碾瓦:

b)励磁机、起动发电机须正常工作,不发生损坏。

2.5.4在上述规定以外的项目,须保证运用5万km或6个月(即一个小修期)。

3柴油机

3.1机体、连接箱、机座支承、油底壳、曲轴箱防爆门及盘车机构

3.1,1机体与连接箱的检修要求

3.1.1.1彻底清洗机体与连接箱,机体内部机油管路及水腔须清洁畅通;机体与连接箱不许有裂纹,安装密封平面不许损伤。

3.1.1.2机体气缸套的安装面与机体底座面不许碰伤,气缸套安装面及机体底座面须平整,机体底座面平面度在全长内为0.2mm,机体水腔处穴蚀坑深度不许大于5mm,超过时允许修补。

3.1.1.3主轴承盖螺栓与螺母、气缸盖螺栓与螺母、水平螺栓与主轴承盖不许有裂纹,螺纹不许有断扣、毛刺及碰伤,螺纹与杆身过渡圆弧处不许有划痕,水平螺栓须重新镀铜。

3.1.1.4连接箱与机体及同步主发电机的接触面有碰伤、毛刺等缺陷时,对凸出平面部分须修整。

3.1.2机体总成要求

3.1.2.1栽入机体的主轴承盖螺栓和气缸盖螺栓不许松缓、变形,紧固力矩为980N·m,气缸盖螺栓与机体顶面的垂直度为φ1.Omm,机体的气缸盖螺栓孔及其它螺纹孔允许进行扩孔镶套处理,但螺纹孔须保持原设计尺寸。

3.1.2.2当水平螺栓未紧固时,主轴承盖与机体配合侧面用0.03mm塞尺检查,塞入深度不许超过lOmm。

3.1.2.3主轴承螺母与垫圈、垫圈与主轴承盖接合处,用0.03mm塞尺检查,不许塞入。

3.1.2.4机体各主轴承孔轴线对1、9位孔的公共轴线的同轴度为φ0.14mm,相邻两孔轴线的同轴度为φ0.08mm。

3.1.2.5机体曲轴止推面对主轴承孔公共轴线的垂直度为0.05mm;内外侧止推环按曲轴止推面磨修量与止推轴承座宽度配制,并记入履历簿。

3.1.2.6机体与连接箱组装后,其结合面须密贴,用0.05mm塞尺检查不许塞入。

3.1.2.7机体凸轮轴孔的同轴度在全长内为φ0.32mm,相邻两孔轴线的同轴度公差为φ0.10mm。

3.1.3机座支承的检修要求

3.1.3.1清洗机座支承,检查并消除裂纹。

支承螺钉不许有断扣、裂纹、毛刺及碰伤,并须重新镀铜。

3.1.3.2橡胶减振元件须更新。

3.1.4油底壳的检修要求

3.1.4.1清洗安全阀,组装后动作须良好,并进行调压试验,试验用油为柴油机机油,油温为70~80℃,油压为0.80+0.050Mpa。

3.1.4.2清洗油底壳,有裂纹时允许焊修,然后进行渗水试验,保持20min不许渗漏。

油底壳与机体的接合平面须平整,对凸出部分须修平。

3.1.4.3油底壳高压油腔须进行1Mpa水压试验,保持5min不许泄漏。

3.1.5曲轴箱防爆阀检修要求

曲轴箱防爆阀弹簧组装高度为83+1.5-0.5mm,组装后盛柴油试验不许泄漏。

3.1.6盘车机构检修要求

3.1.6.1盘车机构各零件不许有裂纹。

齿轮轴颈不许有严重拉伤,齿形部分不许有折损和20%的剥离面积。

3.1.6.2衬套不许松缓,衬套孔不许有严重拉伤。

3.1.6.3盘车机构须转动灵活,作用良好。

3.2曲轴、轴瓦、联轴节、减振器

3.2.1曲轴的检修要求

3.2.1.1曲轴须拆除附属装置及全部油堵,清洗内油道。

3.2.1.2曲轴不许有裂纹;主轴颈、曲柄销及其过渡圆角表面上不许有剥离、烧损及碰伤;对应于大油封轴颈处的磨耗大于0.1mm时,须恢复原形尺寸。

3.2.1.3曲轴轴颈超限时,可按表3—1进行等级修,氮化曲轴进行3级等级修时须重新氮化(中频淬火曲轴进行5级等级修时,无须重新中频淬火处理)。

在同一曲轴上,同名轴颈的等级须相同;止推面对曲轴1、5、9位主轴颈公共轴线的端面圆跳动不大于0.05mm;允许对止推面的两侧进行等量磨修,单侧磨修量不许大于0.8mm(与原形比较)。

表3—1曲轴磨修等级单位:

mm

级别名称

0

l

2

3

4

5

主轴颈

φ230.00-0.029

φ229.80-0.029

φ229.60-0.029

φ229.00-0.029

φ228.80-0.029

φ228.60-0.029

曲柄销

φ210.00-0.029

φ209.80-0.029

φ209.60-0.029

φ209.00-0.029

φ208.80-0.029

φ208.60-0.029

3.2.1.4按图纸要求方法测量各主轴颈对1、5、9位主轴颈公共轴线的径向圆跳动须小于0.12mm;相邻两轴颈径向圆跳动须小于0.05mm;联轴节止口和减振器安装轴颈对曲轴上述公共轴线的径向圆跳动均须小于0.05mm。

3.2.1.5各曲柄销轴线对曲轴1、9位主轴颈公共轴线的平行度均须小于φ0.05mm。

3.2.1.6组装曲轴平衡块时,须检查螺孔的螺纹,不许有断扣、裂纹、毛刺及碰伤,更新螺钉,其紧固力矩为883N.m,并按294N.m、588N.m、883N.m分三次均匀紧固;曲轴更换平衡块、螺钉等零件后,须进行动平衡试验,不平衡量不许大于2400g.cm。

3.2.1.7曲轴齿轮轴向压入行程为6~8mm,减振器轴向压入行程为10~13mm。

3.2.1.8油腔用柴油机机油进行压力为0.7MPa的密封试验,保持5min不许泄漏。

3.2.2大圆薄板联轴节的检修要求

3.2.2.1联轴节须分解、清洗干净。

3.2.2.2大圆薄板、过渡盘不许有裂纹和碰伤。

各种螺栓和螺母不许有裂纹、断扣、碰伤和毛刺。

其中M30螺母、M20螺栓的紧固力矩分别为1570N.m、315N.m。

3.2.3卷簧减振器的检修要求

3.2.3.1解体清洗,各零件不许有裂纹,测量各簧片组弹力须符合图纸要求,更换损坏的簧片时弹簧组须成组更换,主动圈与被动圈须成组更换。

3.2.3.2盖板内侧及轴孔不许烧伤和擦伤。

3.2.3.3弹簧组座孔及限制块不许擦伤。

3.2.4主轴瓦、连杆瓦的检修要求

3.2.4.1按曲轴轴颈的等级修级别,主轴瓦、连杆瓦全部更换相应级别的新瓦。

更新止推挡圈。

新瓦高出度(在检验胎具内用检验高出度的标准轴瓦进行换算)须符合表3--2的规定。

表3—2主轴瓦、连杆瓦施加压力及高出度

名称

轴瓦厚度(mm)

施加压力(N)

单边加载高出度(mm)

双边加载高出度(mm)

主轴瓦

7.35~7.39

44130

0.18~0.22

0.17~0.21

连杆瓦

4.875~4.900

27460

0.14~0.18

0.13~0.17

3.3活塞连杆组

3.3.1活塞组的检修要求

3.3.1.1更新活塞组。

3.3.1.2活塞销的检修要求

a)清洗,不许有裂纹:

b)活塞销磨耗超限允许镀铬修复,但镀层厚度不许大于0.2mm:

c)活塞销上的油堵不许松动,并进行0.4Mpa油压试验,保持5min不许泄漏。

3.3.1.3同台柴油机须使用同种活塞,活塞组质量差不许超过0.25kg。

3.3.2连杆的检修要求

3.3.2.1清洗,连杆体和连扦盖不许有裂纹,连杆体与连杆盖的齿形接触须良好。

紧固后,每一齿形的接触面积不许小于70%,连杆螺钉孔不许有断扣、毛刺与碰伤。

3.3.2.2连扦小端衬套不许松动:

更换不良和磨耗超限的连杆小端衬套,衬套配合过盈量须符合原设计要求,止动销的位置可相应转过30°。

3.3.2.3连杆小端孔(带套)轴线对大端瓦孔轴线的平行度须不大于0.05mm。

更换衬套时,须测量连杆体大、小端孔轴线的平行度,其值须不大于0.04mm。

3.3.2.4连杆螺钉全部更新,并重打刻线,采用转角法拧紧,其中长螺钉的扭转角为128°~130°,短螺钉的扭转角为105°~107°(先以50N.m扭矩紧固螺钉,以此作为0°)。

3.3.2.5连杆瓦与连杆大端孔的接触面积须大于70%。

3.3.2.6同台柴油机须使用同种连杆,且连杆组质量差不许超过0.40kg。

其中大头部分允差0.25kg,小头部分允差0.15kg。

3.3.3活塞、连杆组装要求

同台柴油机,活塞连杆组质量差不许超过0.4kg。

3.4气缸套

3.4.1气缸套检修要求

3.4.1.1清洗、去除积炭和水垢,不许有裂纹。

3.4.1.2内孔须重新磨修,消除段磨和拉伤,工作面硬度须符合设计要求;外表面穴蚀凹坑深度不许超过本部位厚度的三分之一,穴蚀面积不许超过外表总面积的五分之一。

3.4.1.3更新密封圈

3.4.1.4上、下导向支承面不许有腐蚀、锈斑和拉伤。

3.4.2气缸套试验要求

气缸套磨削后,按下列条件进行水压试验,保持5min不许泄漏或冒水珠:

a)内表面全长试压1.5Mpa;

b)上端面至其下160mm长度范围内试压17.7Mpa。

3.5气缸盖及其附件

3.5.1气缸盖检修要求

3.5.1.1拆除螺堵和喷油器护套,清洗、去除积炭和水垢,不许有裂纹。

3.5.1.2排气门导管全部更新,进气门导管内孔及进、排气横臂导杆超限更新,进、排气门导管与气缸盖气门导管孔的过盈量须选配,其值为0.010~0.025mm:

进、排气门横臂导杆与气缸盖孔的过盈量为0.007~0.049mm。

3.5.1.3气缸盖底部缸垫密封面须平整,允许切修,但此面与底面的距离不许大于10.5mm。

3.5,1.4螺堵组装后,水腔须进行0.5MPa的气压试验,保持5min不许漏气;燃烧室面不许有裂纹;燃烧室面与示功阀孔须进行15Mpa的水压试验,保持5min不许泄漏,保持10min压力不许下降。

3,5.1.5气门座更新,气门座的座面轴线对气门导管孔轴线的同轴度为φ0.10mm。

3.5.1.6气门全部更新。

3.5.1.7气门弹簧不许有变形、裂纹,其自由高度与特性须符合设计要求。

3.5,1.8更新喷油器套管密封圈及垫圈。

3.5.1.9喷油器套管上面的锁紧螺母拧入时,以588~637N.m力矩紧固。

3.5.1.10摇臂及横臂的检修须达到:

a)摇臂球头、横臂压头、横臂压块及横臂导杆不许松缓,不许有严重压痕和麻点;

b)摇臂、摇臂轴座、摇臂轴和横臂不许有裂纹:

c)油路畅通、清洁。

3.5.1.11挺柱、挺柱头检修要求

a)挺柱头不许松缓,其球窝不许有拉伤和凹坑。

挺柱不允许弯曲,允许冷调校直;

b)滚轮轴、滚轮及衬套不许严重拉伤和烧伤;

c)挺柱头不许松缓,不许有裂纹,不许有拉伤和凹坑;

d)横臂弹簧不许有变形、裂纹,其自由高度及特性须符合设计要求;

e)更新密封圈。

3.5.2柴油机示功阀的检修要求

柴油机示功阀不许有裂纹、缺损,螺纹不许乱扣。

示功阀用轻柴油进行15MPa的压力密封试验,在示功阀关闭状态下试验2min不许有泄露;在示功阀全开状态下,试验1min不许有泄漏。

3.5.3气缸盖组装要求

3.5.3.1摇臂与摇臂轴、横臂与横臂导杆、滚轮轴须动作灵活。

3.5.3.2气门对气缸盖底面凹入量:

进气门为0.7~1.7mm,排气门为3.0~4.0mm。

3.5.3.3气门与气门座须严密,灌注煤油进行密封性试验,保持5min不许泄漏。

3.6凸轮轴

3.6.1凸轮轴检修要求

3.6.1.1凸轮轴不许弯曲、裂纹;轴颈不许拉伤,磨耗超限须按原形修复;轴端螺纹须良好。

3.6.1.2允许冷调校直。

3.6.1.3凸轮工作表面不许有剥离、凹坑及损伤;凸轮型面磨耗大于0.15mm时,允许成形磨修,磨修后的表面硬度不许低于57HRC,升程曲线须符合原设计要求,但磨修后配气凸轮基圆半径不许小于

51.5mm,供油凸轮基圆半径不许小于47.5mm。

3.6.1.4允许更换单节凸轮轴。

3.6.1.5凸轮轴各位轴颈对1、9位轴颈的公共轴线的同轴度为φ0.09mm,各凸轮相对位置偏差为:

±35′。

3.6.1.6连接螺栓M14×1.5的紧固力矩为118~147N.m。

3.6.1.7凸轮轴与齿轮的定位销孔允许扩大,最大孔径为φ12mm,各节凸轮轴之间的定位销孔允许扩大,最大孔径为φ14mm。

3.7齿轮传动装置

3.7.1齿轮传动装置检修要求

3.7.1.1全部齿轮不许有裂纹、折损、剥离和偏磨,齿面点蚀面积不许超过该齿面面积的10%,硬伤不许超过该齿面面积的5%。

3.7.1.2更新各轴承、各轴套,各轴不许有裂纹、烧伤和严重拉伤。

各轴颈结合面和定位基准面不许有碰伤和毛刺。

3.7.1.3轴承在轴承座孔中不许松缓。

3.7.1.4齿轮装配后须转动灵活、标记清晰完整,润滑油路清洁畅通。

3.8机油系统

3.8.1主机油泵检修要求

3.8.1.1解体、清洗,去除油污,各零件不许有裂纹,齿轮端面及轴承座板和泵体的对应端面不许有严重拉伤,轻微拉伤允许修理。

3.8.1.2更新轴套,轴颈不许有严重拉伤。

3.8.1.3组装后须转动灵活。

3.8.1.4主机油泵性能及密封试验须达到表3-5的要求。

表3—5主机油泵试验要求

名称

介质

油温

(℃)

转速

(r/min)

出口压力(Mpa)

入口真空度(kpa)

流量

(m3/h)

密封性能

主机油泵

机油

70~80

1110

0.83

22.7

≥50

油压为0.85Mpa时,运转10min,各部不许泄漏

3.8.1.5主机油泵试验时,轴承温度不许比出口平均油温高15℃。

3.8.2机油管路检修要求

3.8.2.1去除油污,进行发兰处理后封口。

3.8.2.2管路开焊允许焊修,焊后须进行发兰处理并进行0.9MPa油压试验,保持3min不许泄漏。

3.8.2.3更新垫片、密封件及橡胶件。

3.8.2.4清洗增压器进油调压阀,调压阀开启压力为0.30~0.40Mpa

3.9冷却水系统

3.9.1水泵检修要求

3.9.1.1解体、清洗,去除水垢,各零件不许有裂纹,泵体、泵体前盖允许焊修,焊后须进行0.6MPa水压试验,保持5min不许泄漏。

3.9.1.2叶轮不许有裂纹、损伤,允许焊修,焊修后叶轮须作静平衡试验,不平衡量不许大于41g.cm。

3.9.1.3更新密封件。

3.9.1.4水泵组装后须转动灵活。

3.9.1.5水泵性能试验须达到表3—6的要求:

表3—6水泵性能试验要求

名称

转速(r/min)

出口压力(MPa)

吸入真空(kPa)

水温(℃)

水流量(m3/h)

高温水泵

2355

≥0.38

≥13.3

60~70

≥130

中冷水泵

2355

≥0.33

≥13.3

60~70

≥95

3.9.1.6水泵试验时排水口处水泄漏不许超过5滴/min,装机后水泄漏不许超过15滴/min,且机油泄漏不许超过1滴/min。

检查各连接处不许泄漏。

3.9.2胀管式中冷器检修要求

3。

9.2.1解体、清洗,去除油污、脏物,更新密封件和有裂纹的箱体。

3.9.2.2变形的散热片须校正。

3.9.2.3中冷器堵塞管数不许超过8根。

3.9.2.4中冷器水腔须进行0.5MPa的水压试验或进行0.4Mpa的气压试验,保持5in不许泄漏,整个中冷器的气道进行0.4Mpa的气密性试验,至少保持30min不冒气泡。

3.9.3冷却管路检修要求

3.9.3.1清洗管路,去除水垢。

3.9.3.2管路开焊允许焊修,焊修后须进行0.5MPa水压试验,保持15min不许泄漏。

3.9.3.3更新各种垫片、橡胶密封件和橡胶管。

3.10燃油系统

3.10.1喷油泵检修要求

3.10.1.1解体、清洗,严禁碰撞。

3.10.1.2各零件不许有裂纹、剥离和穴蚀,精密偶件不许拉毛、碰伤,齿杆不许弯曲,导筒压痕深度不许超过0.13mm。

3.10.1.3出油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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