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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银行卡业务操作规程已审核

第五部分银行卡业务

 

第一章银行卡产品管理

第二章

第一节银行卡产品业务流程简介

第二节

 

银行卡产品维护交易可以根据业务部门需要在系统原有银行卡产品的基础上通过产品查询、产品拷贝、产品维护、产品删除等交易实现银行卡产品的新增、维护与删除。

银行卡产品维护流程图:

1.业务流程

2.

1.1.业务管理部门申请

1.2.

业务管理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银行卡产品维护申请,填写申请表,并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1.3.系统管理员受理

1.4.

1.审核内容

2.

经办柜员详细审核业务管理部门填写的申请表是否完整、规范,是否经主管领导审批通过。

3.业务处理

4.

1)选择卡功能相近的银行卡产品

经办柜员调用【3103银行卡产品查询】交易,输入指定卡类型编号,提交后系统返显该卡产品参数,或调用【3104银行卡产品模糊查询】交易,输入卡bin、卡组织、卡介质等相关条件,提交后系统根据输入条件返显符合输入条件的卡产品参数。

2)复制新的卡产品

3)

经办柜员调用【3101银行卡产品拷贝】交易,选择查询出功能相近的卡产品编号,按规则输入目标卡类型编号,提交后交易成功,交易完毕,打印业务凭证,加盖核算用章和经办柜员人名章。

4)新银行卡产品维护

5)

经办柜员调用【3100银行卡产品维护】交易,选择拷贝的目标卡产品,根据新卡产品功能及申请表参数设置要求,对目标卡产品的基本参数、控制参数、换卡配置、发附卡配置、联名卡信息、负债产品关联、卡功能控制、机具功能控制、卡收费管理、卡产品使用范围等进行参数配置,提交后交易完成,打印业务凭证,加盖核算用章和经办柜员人名章。

6)银行卡产品删除

7)

经办柜员调用【3101银行卡产品删除】交易,根据申请表审批结果,选择卡类型编号,提交后交易完成,打印业务凭证,加盖核算用章和经办柜员人名章。

5.后续处理

6.

经办柜员将银行卡产品维护业务凭证一联交予业务申请部门作为会计档案装订保存,另一联经办柜员作为会计档案装订保存。

3.事中授权审核

4.

3100银行卡产品参数维护、3101银行卡产品拷贝、3102银行卡产品删除在管理员维护操作时需换人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交易。

5.操作要点及风险提示

6.

3.1.操作要点

3.2.

1.银行卡产品维护交易只有省级参数维护管理人员可以操作。

2.

3.执行该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审批内容进行操作,严禁交易柜员随意变更审批内容。

4.

5.银行卡产品拷贝交易中的卡产品为系统中存在的已有卡产品,目标卡产品为系统需要新增的卡产品。

6.

7.银行卡产品删除时目标卡产品若有正在使用的卡,则不能删除。

8.

9.查询打印结果,须妥善保管。

10.

3.3.风险提示

3.4.

1.进行银行卡产品参数维护时,必须在主管领导审批通过经办柜员方可进行操作。

2.

3.银行卡产品参数维护后新的银行卡产品在维护结束后生效。

4.

5.银行卡维护申请资料及打印凭证需严格按照会计档案装订保存。

6.

7.差异说明

8.

 

第三节借记卡卡种及卡类型编号设置

第四节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借记卡业务按发卡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向单位发行的人民币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消费、查询、账户管理等全部或部分功能;向个人发行的人民币借记卡,具有查询、存款、取款、转账结算、通存通兑、一卡多账户、购物消费、代缴费、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循环贷款、VIP服务等功能。

借记卡按卡片介质分为磁条卡、复合卡、IC卡;按卡片级别分为普卡、员工卡、VIP卡。

一、卡类型编号规则

卡类型编码规则按照发卡对象不同、发卡范围不同、发卡时间顺序不同进行编码设置。

前四位:

代表卡业务种类。

1110代表个人借记卡业务,1210代表单位卡业务。

第五位:

代表发卡范围。

7-9代表全省范围发卡

0-6代表各市辖、县级行社范围发卡

第六位:

代表卡介质类型。

0代表磁条卡

2、4、6代表复合卡

1、3、5、7、8、9代表纯芯片卡产品

第七、八位:

代表卡产品发放顺序号

二、银行卡产品

三、

(一)全省统一银行卡产品

1.11109001金燕借记普通磁条卡

2.11109002金燕借记员工磁条卡

3.11109003金燕借记惠民磁条卡

4.11109004金燕借记翔通磁条卡

5.11109005金燕借记福农磁条卡

6.11109006金燕借记居民健康磁条卡

7.11109203金燕借记普通复合卡2

8.11109204社会保障IC卡

9.12109001金燕借记单位普通磁条卡

(二)地方特色银行卡产品

1.11100001金燕借记漯河青年磁条卡

2.11100002金燕借记伊川永利普通磁条卡

3.11100003金燕借记伊川永利白金磁条卡

4.11100004金燕借记伊川永利黑金磁条卡

5.11100205金燕借记伊川永利普通复合卡2

第五节借记卡卡号和账号编制规则

第六节

一、借记卡卡号编制规则

二、

(一)目前发行的全省通用银行卡卡号长度为18位,其编制规则为:

XXXXXXXXXXXXXXXXXX

ABCDE

A.1-6位银行卡发卡标识代码(又称BIN号);

B.7位卡类型;

C.8-10位发卡机构代码;

D.11-17位卡顺序号;

E.18位,为校验码。

(二)目前发行的联名卡卡号规则

卡号长度共18位,其编制方法为标准银联借记卡卡号结构:

XXXXXXXXXXXXXXXXXX

ABCDEF

A.1-6位单位银行卡发卡标识代码(又称BIN号);

B.7位卡类型1;(又称联名卡标志)

C.8-10位发卡机构代码;

D.11、12位卡类型2;(又称联名卡的细分类型标志)

E.13-17位卡顺序号;

F.18位校验码。

二、借记卡卡号与客户账号、负债账号的对应关系

在系统中卡号即客户账号,每张卡卡号(客户账户)唯一,每个客户账号下可存在多个子账户序号,客户账号+子账户序号为负债账号,即一个客户账号可对应多个负债账号。

主卡、附卡因卡号不同,分别对应不同的客户账号;一个卡下可存在多个子账户,但只能有一个活期子账户,同时根据卡产品的不同可对应多个定活两便、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等子账户。

 

第七节借记卡账户支付的安全控制

第八节

 

借记卡账户支付的安全控制,检查密码、CVN、账户余额、卡凭证及账户状态。

一、密码控制。

密码种类包括客户交易密码、查询密码、网银登录密码、网银支付密码等。

(一)交易密码主要用于借记卡各类支付业务和签约业务,如:

柜台取款、自助设备取款、刷卡消费等。

(二)客户查询密码主要用于查询业务。

如果客户未设查询密码,凭柜台交易密码还可以办理柜面查询业务。

如果客户已设置查询密码,柜面查询业务只能使用查询密码办理。

(三)网银登录密码主要用于客户网上银行登录。

网银登录密码客户连续登录6次验证未通过,将暂停该客户当日网上银行的交易资格,次日自动解除,连续18次验证未通过,客户须到营业网点办理密码重置和网上银行解冻手续。

(四)网银支付密码分为证书密码和动态口令刮刮卡密码,主要用于网上银行各类支付业务。

证书密码连续6次验证未通过,动态口令刮刮卡密码连续6次验证未通过,银行将暂停客户网上银行的交易资格,客户须到营业网点办理解锁手续。

在网上银行交易资格冻结期间,不影响客户到我社(行)营业网点办理业务。

(五)“弱项密码”的控制。

新系统设置弱密码登记簿,设置为弱项密码后系统不允许客户在交易中进行设置使用。

例如:

“6位密码数字均相同”或“6位密码数字相连”即为弱项密码,如“111111”或“123456”。

为防范业务风险,新核心业务系统对支付密码中的“弱项密码”进行了限制。

二、CVN码的控制。

采用银联的标准算法,系统按卡号随机生成的代码,每张借记卡对应一个CVN码。

除网银和电话银行业务不需要校验CVN码外,刷卡支付类交易必须校验卡片内CVN码信息。

如果CVN码当日累计错误次数超过3次,卡片将被锁定,不能再继续办理各类支付业务,当日如使用,必须在柜台办理CVN解锁;如当日不使用,CVN码在日终批处理后自动解除锁定状态。

三、卡凭证状态的控制。

卡凭证状态分为正常、卡挂失、交易密码挂失、密码或CVN次数超限。

卡凭证状态异常时无法办理验凭证类业务。

如:

卡挂失时,不论账户为何种状态均无法办理柜面取款业务;交易密码挂失时,无法办理验密类业务,使用查询密码不受此限制。

密码或CVN次数超限将对卡片进行锁定,密码超限无法办理验密类业务;CVN次数超限无法办理验证卡片CVN类业务,CVN超限次日自动解锁;密码或CVN超限可通过密码及CVN解锁交易办理解锁,具体操作规程详见公共模块操作规程。

四、卡账户状态的控制。

卡账户状态分为正常、冻结、控制、预授权。

卡账户状态为正常时可以办理收付款等各类业务,账户状态异常时,根据账户状态的不同,可办理相应非限制类业务,如:

金额冻结后,未冻结资金,可办理支付业务。

具体内容参照负债模块操作规程。

 

第三章银行卡卡片管理

第四章

 

第一节卡凭证出入库管理

第二节

功能描述银行卡卡片管理是指卡总库空白卡、预制卡、待发卡的出入库管理,卡库之间的调拨管理、网点柜员的领卡、调剂、上缴的管理,银行卡凭证管理为专用交易与公共模块中的凭证管理交易不能混用。

制度规定

基本规定

1.借记卡属于重要空白凭证,须严格按照《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

3.各发卡机构应按照《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金燕卡(借记卡)制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订购和领用。

4.

5.借记卡按发卡方式不同分为实时发卡与事后发卡,其在系统中对应的凭证分别为预制卡与待发卡。

预制卡是指经过写磁和打卡处理,但未与账号关联、无客户信息,用于实时发卡业务的卡片;待发卡是先由客户申请,根据客户申请信息进行制卡,制卡成功已存在客户信息的卡片。

达到规定天数后,客户可到柜面办理领卡业务。

6.

7.空白卡指未经过制卡的卡。

系统设立空白卡库存登记簿,对该种卡按张数管理,登记空白卡类型、张数,并对空白卡进行表外账务核算。

8.

9.作废卡分为空白作废卡、待销毁卡两种,空白作废卡指制卡失败的空白卡。

待销毁卡包括换卡、销卡产生的废卡,柜员尾箱中的损毁卡以及自助设备吞没卡、拾遗卡、没收卡等。

10.

11.制卡申请中心申请的卡片由制卡中心进行制卡或外包制卡。

制卡中心制卡由制卡中心进行入库处理。

外包制卡由制卡申请中心对应的卡总库进行入库处理。

卡片入库后按照卡库上下级关系进行调拨。

12.

13.卡凭证管理中首先需在系统中建立卡库上下级关系,凭证调拨按卡库关系进行处理。

14.

业务流程图

制卡分为制卡中心制卡和外包制卡两种方式。

目前我省农信社采取的是外包制卡方式。

1.卡商信息维护

2.

1.1.功能描述

1.2.

本组交易主要实现制卡厂商制卡范围的维护。

包含交易:

[3022]卡商信息维护。

1.3.业务流程

1.4.

省联社银行卡管理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填写《银行卡业务审批表》,由制卡中心按照需求使用【3022卡商信息维护】交易选择操作标志,输入卡商编号、卡商名称、卡商地址、可自动分配标志、卡商自动调整数量、支持卡介质、不支持的卡产品列表、状态,确认无误后提交,交易成功。

打印通用业务凭证,加盖核算用章和经办柜员人名章,随传票装订。

1.5.事中授权审核

1.6.

该交易需授权。

1.7.操作要点及风险提示

1.8.

1.4.1.操作要点

1.4.2.

1.卡商编号不可重复。

2.

3.只有卡商存在且支持相应卡产品制卡时,申请信息方可分配至相应卡商。

4.

1.4.3.风险提示

1.4.4.

【3022卡商信息维护】交易影响后续的预制卡申请审批及制卡文件生成,录入时要谨慎避免误操作。

1.9.差异说明

1.10.

3.生成制卡文件

4.

2.1.功能描述

2.2.

本组交易主要实现制卡申请及制卡文件的下载。

包含交易:

[3001]预制卡申请、[3014]预制卡申请审批、[3018]制卡文件下载。

2.3.业务流程

2.4.

2.2.1.申请制卡

2.2.2.

县级行社银行卡管理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匡算各类预制卡需求,填写《预制卡申请审批表》,由制卡申请中心按照需求使用【3001预制卡申请】交易输入卡介质、卡BIN、卡类型编号、数量,复核员进行业务数据复核,确认无误后提交,交易成功。

打印通用业务凭证,加盖核算用章和经办柜员人名章,随传票装订。

2.2.3.预制卡申请审批

2.2.4.

制卡中心制卡员使用【3014预制卡申请审批】交易输入卡介质、卡BIN、卡类型编号、申请起始日期、申请终止日期、预制申请机构,联动查询符合条件的预制卡申请记录返显至表格域,选择申请记录进行修改,输入预制申请状态、审批信息,提交交易,交易成功。

打印通用业务凭证,加盖核算用章和经办柜员人名章,随传票装订。

2.2.5.下载制卡文件

2.2.6.

制卡中心制卡员使用【3018制卡文件下载】交易,输入卡介质、卡BIN、卡类型编号、预制卡申请日期,选择是否重复下载,提交后系统显示制卡文件信息,选择文件另存为,保存成功/失败制卡文件。

2.5.事中授权审核

2.6.

3001预制卡申请、3014预制卡申请审批、3018制卡文件下载重复下载时需授权。

2.7.操作要点及风险提示

2.8.

2.4.1.操作要点

2.4.2.

1.预制卡申请成功后,制卡申请中心与制卡中心可以通过【3388预制卡申请记录查询】交易查询预制卡申请明细。

2.

3.一种卡产品当日只能做一次申请,如需多次申请需制卡中心将原申请立即打回后方可申请。

4.

5.【3014预制卡申请审批】只能将预制卡申请分配至支持对应卡产品制卡的卡商。

6.

7.预制卡申请只有制卡中心审批通过后方可在日终批处理生成制卡文件

8.

9.【3018制卡文件下载】交易下载的制卡文件含3001预制卡申请,事后单张、批量发卡,事后换卡,柜员尾箱卡管理作废的待发卡的制卡文件。

事后卡业务由前台柜员发起,不需要进行预制卡申请审批,具体操作规程详见发卡业务事后卡部分及换卡业务操作规程。

10.

11.制卡文件可重复下载,重复下载需进行授权。

12.

2.4.3.风险提示

2.4.4.

1.【3001预制卡申请】业务不可取消,录入时要谨慎避免误操作。

2.

3.制卡文件生成后不可修改,审批时要谨慎避免误操作。

4.

2.9.差异说明

2.10.

1.老系统银行卡制卡由县级行社通过书面申请上报是农信办,市农信办汇总后报省联社银行卡中心,由银行卡中心生成制卡文件。

2.

3.新一代核心系统增加卡库管理,制卡文件申请由县级行社制卡申请中心进行申请,制卡中心进行预制卡申请审批,次日进行制卡文件下载

4.

5.卡片出入库及调拨

6.

3.1.功能描述

3.2.

本组交易主要实现银行卡的入库及总库与分库之间的银行卡凭证调拨。

包含交易:

[7211]预制卡/待发卡入库、[7212]预制卡/待发卡库间调拨、[7225]卡凭证调拨差错处理。

3.3.业务流程

3.4.

3.2.1.预制卡/待发卡入库

3.2.2.

县级行社卡库使用【7211预制卡/待发卡入库】交易在系统中是否空白卡入库要素栏选择“0-否”,选择凭证种类要素,输入卡类型编号的名称、数量及卡起止号码等。

提交后,交易完成。

打印通用业务凭证,凭证需加盖核算用章随传票装订。

3.2.3.调入机构申请

3.2.4.

调入机构凭证库管匡算本机构卡凭证数量不足时,可向上级机构申请领取卡凭证,注明卡类型编号名称、数量等信息,同时加盖调入机构印鉴。

待发卡的调拨不需发卡网点进行申请,由上级机构按照事后卡报表调拨至原申请网点。

3.2.5.调出机构调出卡凭证

3.2.6.

调出机构根据调入机构的需求,使用【7212预制卡/待发卡库间调拨】交易调拨卡凭证,出入库标志为“1-出库”,对方机构为调入机构代码,输入凭证信息,选择摘要代码,系统自动返显摘要描述,录入备注信息后提交并打印两联通用业务凭证,凭证一份加盖业务用章和经办人员名章随传票装订,一份交调入机构做为入库凭证附件。

调拨的凭证在调入机构未入库时纳入在途核算。

3.2.7.调入机构调入卡凭证

3.2.8.

调入机构凭证库管员收到凭证实物后需认真核对卡类型编号名称与数量,是否与调出机构打印回单信息一致,不一致的应及时与卡库上级机构联系查明原因,核对一致后使用【7212预制卡/待发卡库间调拨】交易将凭证入库,出入库标志为“0-入库”,对方机构为出库机构代号。

提交后销记在途,增加调入机构凭证库存,同时打印通用业务凭证,凭证需加盖业务用章和经办人员名章随传票装订。

3.2.9.卡凭证调拨差错处理

3.2.10.

库管员发现出库的在途卡凭证有差错,在对方机构入库前,如:

对方机构错误,卡号段错误等,可以使用【7225卡凭证调拨差错处理】交易进行撤销处理。

输入对方机构代号,调拨差错卡凭证信息,提交后销记在途,增加调出机构凭证库存,同时打印柜员通用业务凭证,凭证需加盖业务用章和经办人员名章随传票装订。

3.5.操作要点及风险提示

3.6.

3.3.1.操作要点

3.3.2.

1.【7211预制卡/待发卡入库】交易柜员必须为库管员。

由县级行社进行入库。

2.

3.制卡中心、县级行社、信用社(支行)、分社(分行)、储蓄所(分理处)间的卡凭证调拨使用【7212预制卡/待发卡库间调拨】交易,卡凭证只能在卡库之间逐级调拨,不能跨级调拨。

4.

5.预制卡/待发卡库间调拨出库后凭证状态为“在途”,调拨机构双方凭证库管可通过【7232卡凭证出入库明细查询】交易进行在途凭证明细查询,调入机构入库后销记“在途”。

6.

7.【7225卡凭证调拨差错处理】交易柜员必须为原调出机构库管员,才能对在途卡凭证进行差错处理。

8.

9.入库成功后,凭证库管可以通过【7231卡凭证库存查询】交易查询库存信息。

10.

3.3.3.风险提示

3.3.4.

1.7212预制卡/待发卡库间调拨错误,调入机构入库后可由调入机构调拨给上级凭证机构,原调入机构出入库标志选择“1-出库”,原调出机构收到凭证后调拨标志选择“0-入库”。

2.

3.调出的凭证未接收时纳入调出机构的在途凭证核算,在途凭证应及时处理,日终如有未核销的在途凭证需查明原因。

4.

5.如果原出库有多条记录,【7225卡凭证调拨差错处理】交易可以只处理其中的一条记录,但是起始卡号和终止卡号必须和原记录保持一致。

6.

7.调入机构应按本机构实际的用量匡算领用数量,做好领用计划。

8.

9.事后卡申请所产生的待发卡由上级机构直接调拨至原申请机构,原申请机构进行入库,不需要进行申请。

10.

3.7.差异说明

3.8.

1.老系统银行卡凭证出入库参照重要空白凭证在县级行社凭证库中管理。

新系统增加卡库功能,银行凭证在卡库中进行出入库、调拨操作。

2.

3.新系统凭证调拨增加在途状态,对于日终未进行调拨入库的卡凭证系统对调出、调入双方进行提示。

4.

7.柜员卡凭证管理

8.

4.1.功能描述

4.2.

该组交易主要实现网点柜员卡凭证的管理。

包含交易:

[7214]柜员领用卡凭证、[7215]柜员上缴卡凭证、[7216]柜员卡凭证调剂、[7217]柜员尾箱卡管理。

4.3.业务流程

4.4.

4.2.1.柜员领卡

4.2.2.

一般柜员根据日常业务情况,合理匡算使用量,当卡片不足时,应及时向本营业网点凭证库管领用卡片。

双方柜员当面核对卡类型编号、名称、起止卡号、数量无误后,由凭证库管发起【7214柜员领用卡凭证】交易,需领用柜员输入柜员密码确认。

交易完成后打印通用业务凭证,加盖核算章和经办柜员人名章,随当日传票装订。

4.2.3.柜员卡凭证调剂

4.2.4.

一般柜员凭证尾箱余额不足时,可由同一网点其他一般柜员进行调剂。

由交出柜员发起【7216柜员卡凭证调剂】交易,接收柜员输入柜员密码确认,授权通过,提交后打印通用业务凭证,加盖核算章和经办柜员人名章,随当日传票装订。

4.2.5.柜员上缴卡凭证

4.2.6.

一般柜员将自己尾箱中未使用的卡凭证上缴机构凭证库管时,需与本机构凭证库管员当面核对卡片的卡类型编号、名称、起止卡号和数量,无误后由凭证库管员发【7215柜员上缴卡凭证】交易,由一般柜员输入柜员密码确认,提交后打印通用业务凭证,加盖核算章和经办柜员人名章,随当日传票装订。

4.2.7.柜员尾箱卡管理

4.2.8.

遇卡片损毁、遗失情况时,可通过【7217柜员尾箱卡管理】交易进行处理,凭证处理方式选择应维护的凭证状态,输入凭证信息,授权通过,提交交易打印通用业务凭证,加盖核算章和经办柜员人名章,随当日传票装订。

4.5.事中授权审核

4.6.

7216柜员卡凭证调剂、7217柜员尾箱卡管理需授权。

4.7.操作要点及风险提示

4.8.

4.4.1.操作要点

4.4.2.

1.【7214柜员领用卡凭证】交易不允许取消,如操作错误可由凭证库管收回已交出的卡片。

2.

3.可通过【7232卡凭证出入库明细查询】交易查询双方交接记录。

4.

5.【7217柜员尾箱卡管理】选择2-作废对柜员尾箱中丢失的卡进行处理,处理后可通过出入库登记簿查询,显示标记为作废。

选择d-待销毁对柜员尾箱中损坏的卡进行处理,处理后按照待销毁卡进行管理。

6.

7.柜员使用【7217柜员尾箱卡管理】交易尾箱中的待发卡进行作废处理后,系统日终批处理时会自动生成新的事后卡制卡文件。

8.

4.4.3.风险提示

4.4.4.

1.双方柜员在交接时,必须逐张逐号清点数量,如发现不符的需查明原因,对柜员操作错误的应及时进行调整,对于凭证出现数量不符等风险事件,按风险事件报告制度进行及时处理。

2.

3.遗失处理。

柜员凭证尾箱碰库时发现尾箱中凭证丢失的,应及时查明原因,确实无

法找到的必须报告本机构主管,按风险事件报告制度进行及时处理。

4.

5.柜员不可擅自进行柜员尾箱卡管理操作,如有业务需求,必须在机构主管批准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操作。

6.

第三节待销毁卡管理

第四节

 

功能描述为便于管理,系统把作废卡分为空白作废卡、待销毁卡两种。

待销毁卡是指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对于客户销卡、换卡后的卡片,柜台没收卡以及拾遗卡、自助设备吞没卡、代保管他行卡、代保管异地卡超过保管期限需要销毁处理的卡片,及柜员凭证尾箱中的损坏卡等。

制度规定

1.吞没卡是指发卡机构通过自助设备交易发出吞卡操作指令或因自助设备发生故障,持卡人操作失误等吞没的银行卡。

吞没卡由自助设备挂靠网点负责暂时保存。

2.

3.对由于发卡行发出指令吞没的卡片,发卡行可在吞没卡发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社提出收回该卡片的要求。

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发卡行承担(持卡人不可申请领卡)。

4.

5.对自助设备非因发卡机构吞卡指令而吞卡的,磁条卡客户可在吞卡当日或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IC卡客户可在吞卡当日或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可以证明为卡片持有者的材料到自助设备所属网点办理领卡手续。

6.

7.对吞卡认领期满无人认领的卡片或由发卡行发出指令被吞的且没有要求收回的卡片,剪角后按废卡处理。

(即沿靠近接触式芯片的卡片一侧边缘,穿过接触式芯片中心且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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