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田水利设施山塘取水口干渠提灌站高位水池建设项目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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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田水利设施山塘取水口干渠提灌站高位水池建设项目监理规划

C.级联(Cascade)D.级联(Cascade)或限制(Restrict)

【答案】C

【答案】B

C.数据库系统避免了数据冗余

input"请输入第一个数:

"toa

C.不依赖于数据库的表D.不能修改的表

9.在关系数据库的基本操作中,从表中选出满足条件的元组的操作称为________;从表中抽取属性值满足条件的列的操作称为________;把两个关系中相同属性的元组连接在一起构成新的二维表的操作称为________。

9.如果一个表达式中包含算术运算、关系运算、逻辑运算和函数时,则运算的优先次序是________。

9、计算机网络的基本分类方法主要有:

根据网络所覆盖的范围、根据网络上主机的组网方式,另一种是根据__信息交换方式____。

A.GOTOPB.GOBOTTOMC.GO6D.SKIP

xxxx县xxxx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xxxx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xxxx县监理部

 

1 总则

1.1工程项目基本概况

xxxx县地处xxxx南部边缘,位于东经106°23´~107°03´、北纬25°04´~25°45´之间,东北与xx接壤,东南与广西天峨县相邻,北与xx,西北与xx,西与xx、xx县相连,距省城xxxx市168Km,距xxxx府188Km。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2015年设计完成维修山塘3座、取水口14座、干渠40条长37.09Km,提灌站1座,高位水池1座。

项目区涉及xx镇、xx镇和xxx乡等3个乡镇。

涉及完成有效灌溉面积8236亩(其中良田3865亩,土4371亩),新增灌面2867亩,恢复1958亩和改善3411亩。

新增加恢复面积4825亩,占设计灌溉面积58.58%。

工程总投资1505.35万元。

安投资内容分为:

建筑工程12533.49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8.03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35.6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43.98万元,独立费139.24万元。

亩均投资1827.77万元

1.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xxxx县xxxx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县建设总投资1505.35万元。

施工合同价为13497062.73元,工期为180日历天。

工程质量目标: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1.3工程项目组织

工程建设单位:

xxxx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站

质量监督机构:

xxxx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分站

设计单位:

xxxxxxx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xxxx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承包人:

xx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CⅠ标)、xx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CⅡ标)、xx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CⅢ标)

1.4工程范围和内容

根据《xxxx县xxxx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县施工监理合同》(合同编号:

GZSY/JL-2015-45)的规定;监理工程范围为:

一、龙坪片区(CⅠ标)主要建设内容:

1、取水口工程:

新建取水口6座;

2、维修山塘1座;

3、渠道工程:

新建干渠11条,总长12.95Km;支渠1条0.9Km;

二、茂井片区(CⅡ标)主要建设内容:

1、取水口工程:

新建取水口4座;

2、维修山塘2座;

3、渠道工程:

新建干渠23条,总长17.34Km;

4、泵站工程:

泵站管理房1座16m2;新建高位水池1座。

容积100m3;变压器1座,泵机2台;新安装提水镀锌管0.85Km,dn100;新安装干管0.88Km,dn90~dn75;新安装支管2.68Km,dn40;新安装毛管67Km,dn16;

5、其他工程:

新建35座30m3小水窖;新建标示牌1座。

三、风亭片区(CⅢ标)主要建设内容:

1、取水口工程:

新建取水口4座;

2、渠道工程:

新建干渠6条,总长5.90Km。

 

1.5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2、相关规程规范: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28-201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施工技术规范(DL/T5389-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

3、批准的设计文件、批准的相关技术资料。

4、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1.6监理组织

1.6.1监理组织机构图

(详见图1.6.1)

图1.6.1

1.6.2人员配置

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置一览表

序号

姓名

职称

本工程

监理中任职

1

唐本富

高级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2

张进

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3

陈伟祥

监理员

1.6.3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①在业主项目管理机构的领导下监理部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履行业主在合同中所委托的职责和权力,全面负责本项目监理合同的实施。

主持监理部的日常工作;

②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

③参加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主持每月工地例会;

④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核意见;

⑤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常驻现场代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方案;

⑥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⑦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⑧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⑨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任何涉及到奖金、工程变更、索赔等事项,均由总监与各方协商后作决定;

⑩按规定程序签发开(复、停)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重要申请、中间交工证书、支付证书、竣工结算、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资料、承包单位的竣工资料和工程竣工报告,主持单位工程进行竣初验,签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监理备案资料,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受理合同事宜,协助业主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定期或不定期巡视工地,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并进行处理;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可在项目监理部内部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可调换其工作;

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协调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定期组织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2)副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协助总监工作,对工程项目及监理工作人员监督管理。

(3)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①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监理管段内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行使职权;

②执行总监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编制本组监理工作计划关组织实施,组织本组监理人员熟悉合同文件和设计图纸,了解施工现场并开展监理工作,及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③参与交接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管段内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年(季、月、周)施工进度计划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签发工序开工报告;

④协助总监做好设计合同管理,主要进度计划、施工图质量、设计变更审查、投资分析等;

⑤组织监理人员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等,有权就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改正的意见,发出通知;

⑥组织监理人员对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及设备的规格质量及数量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时,有权通知停止或变更要求;

⑦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各阶段、分部分项工程的自检资料报告进行验收,签署意见。

参加单位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⑧根据承包商施工的形象进度和工程质量,审核已完成项目的实际工程量;

⑨组织研究处理监理工作问题,归口审查各类变更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后呈报总监;

⑩受理施工中的索赔和争议事项,提出事实资料和分析报告;

提出本段范围内的返工、停工命令报告,报总监审批;

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抽检,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初验;

参加有关会议,每周(月)主持召开监理例会,定期向总监做工作汇报;

会同施工单位组织管段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对安全隐患及不符合文明施工的督促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编制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向总监提出“监理月报”、工作总结等素材;

负责本段的资料收集归档,执行总监理工程师临时指定的工作;

(3) 现场监理员岗位职责

①全面熟悉设计图纸,在监理组长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监理工作;

②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③提供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④按设计图及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⑤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实施旁站和巡视等方式的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总监代表报告;对进场设备和材料产品合格证等技术资料进行检查;检查建筑材料的储存条件,对各种材料取样送检及工程试验进行见证;

⑥对关键工序和重要工程部位的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并认真做好旁站记录;

⑦如实填写监理日志,真实记录每天的监理和施工情况;

⑧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各种报表,参与变更设计的现场调查和研究,并将调查情况向监理组长汇报;

⑨参与本监理标段的有关会议,提供现场监理情况,参与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⑩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创建文明工地措施落实情况,发现工地不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未整改之前不得继续施工,并向监理组长和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确保施工安全;

完成监理组长和监理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7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1、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部,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2、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

3、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4、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5、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6、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7、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8、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9、结清监理费用。

10、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1、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1.8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

1.8.1监理工作主要方法:

(1)现场记录。

监理记录。

监理部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2)发布文件。

监理部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3)旁站监理。

监理部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4)巡视检验。

监理部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跟踪检测。

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部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料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6)平行检测。

监理部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7)协调。

监理部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1.8.2监理的主要工作制度

(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部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2)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

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3)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

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部确认。

未经监理部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4)会议制度。

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

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第一次工地会议。

应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

会议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

②监理例会。

监理部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

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③监理专题会议。

监理部根据应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

④总监应组织编写由监理部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5)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监理部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6)工作报告制度。

监理部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

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7)工程验收制度。

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部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

1.9监理人员守则和奖罚制度

1.9.1监理人员守则

(1)监理人员必须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维护“xxxx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信誉,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以公正的立场、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科学的分析、求实的处理,努力搞好所承担的监理工作。

(2)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有关条例和规定,认真学习和坚持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索贿,不受贿,不参与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兼职、任职、合伙经营和交易。

(4)监理人员必须坚守规程、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工作认真,一丝不荀。

(5)监理人员必须注意保守有关秘密,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秘密和信息,未经对方允许不得任意公开或传播。

(6)监理人员必须坚守自身职责和权限,未经上级委托,不得行使自身职责以外的职权。

(7)监理人员必须谦逊谨慎、尊重事实、文明礼貌、态度诚恳、平等待人、热情服务。

(8)监理人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1.9.2奖罚制度

监理单位的合理化建议或高效工作使工程建设项目取显著的经济效益,监理单位可按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获得相应奖励。

因监理单位的直接原因致使工程项目遭受了直接损失,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予以相应的赔偿。

2开工条件的控制

2.1严格审查工程开工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并审批开工申请。

2.2合同开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2.2.1、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要求承包人按约定及时调遣人员和施工设备、材料进场进行施工准备。

进场通知中应明确合同工期起算日期。

2.2.2、协助发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向承包人移交施工设施或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地、道路、测量基准点以及供水、供电、通讯设施等。

2.2.3、承包人完成开工准备后向监理部提交开工申请,经监理部检查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令。

2.2.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的,监理部应通知承包人在约定时间内提交赶工措施报告并说明延误开工原因。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2.5、由于发包人的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的,监理部在收到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要求后,应立即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3分部工程开工,监理部应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每一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核承包人递交的措施计划,检查该分部工程开工条件,确认后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

2.4单元工程开工,第一个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获批准后自行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凭监理部签发的上一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方可施工。

2.5混凝土浇筑开仓,监理部应对承包人报送的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进行审核。

符合开仓条件后方可签发。

3 工程质量控制

3.1质量控制原则

监理部将按《施工合同》,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变更设计文件,国家及部颁工程技术规程,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制定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质量控制程序,方法和手段,严格执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三级质量检验及评定制度,严格以“工序控制”和“过程跟踪”为环节的标准化,量值化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使每个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每个过程都有质量记录,施工全过程实现可追溯性。

3.2质量控制目标

以合同为依据,通过监理部认真,严格的质量控制,发包人将获得一个令人满意的、质量合格的,放心的工程项目。

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元工程合格率100%。

3.3工程质量控制内容

(1)监理部建立以总监负责的全员质量控制体系。

并在监理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2)监督承包人建立和建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3)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条文及施工合同约定,对所有施工质量活动及与质量活动相关的人员、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施工工法和施工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检验等监理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

(4)检查承包人现场检验设施、人员,技术条件等情况;

(5)对承包人从事施工、安全、质检材料等岗位和施工设备操作等需要持证上岗人员的资格进行验证和认可,对不称职或违章、违规的人员,可要求暂停或禁止在本工程中工作。

(6)对于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监理部应监督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检验,并应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

(7)对承包人采购的工程设备,监理部应参加工程设备交货验收;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监理部应会同承包人参加交货验收。

(8)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未经检验不得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监督承包人及时运离工地或做出相应处理。

(9)监理部如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有异议时,可指示承包人进行重新检验;必要时,监理应进行平行检测。

(10)监理部发现承包人未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进行检验,应及时指示承包人补做检验、若承包人未监理部的指示进行补验,监理部可按合同约定自行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一切方便并承担相应费用。

(11)监理部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时,应指示承包人立即整改。

(12)监理部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约定保证施工设备按计划及时进场,并对进场的施工设备进行评定和认可。

禁止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投入使用,并应要求承包人及时撤换。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部应督促承包人对施工设备及时补充、维修、维护,满足施工需要。

(13)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承包人应提供该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以及具备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检修合格证,经监理部认可,方可进场。

(14)监理部若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应及时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撤换。

(15)审批承包人制定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图的施测方案,并对施测过程进行监督。

对测量成果进行签认或与发包人一起参加联合测量,共同签认测量成果。

对承包人在开工前实施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抽样复测或与承包人进行联合测量。

(1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工艺参数试验方案,对现场试验实施监督。

审检试验结果和结论,并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批准的工法进行施工。

3.4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3.4.1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程序

(1)监督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对工程所有部位质量进行自检,并按规定向监理部提交相关资料。

(2)采取现场察看、查阅施工记录以及对填筑材料、试样等进行抽检的方式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及时对承包人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方法以及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出调整、制止、整顿直至暂停施工的指示。

(3)对关键部位或工序应旁站监理工作,严格控制质量。

(4)单元工程(工序)未经监理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承包人不得开始下一单元(或工序)的施工。

(5)发现由于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施工设备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造成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纠正。

必要时责令其停工整改。

(6)发现施工环境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应指示承包人有效的防范措施。

必要时应停工整改。

(7)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其处理措施或遗留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和拍照,保存好照片或音像片等相关资料。

(8)参加工程设备供货人组织的技术交底会议;监督承包人按照工程供货人提供的安装指导书进行工程设备的安装。

3.4.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检验方法

(1)承包人应首先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

未经承包人自检或自检不合格、自检资料不完善的单元(或工序),监理部有权拒绝检验。

(2)监理部对承包人经自检合格后报验的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应按有关技术标准和施工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予签认。

(3)监理部采取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

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

平行检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工程完工后需覆盖的隐蔽工程、工程的隐蔽部位,应经监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

(5)在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监理部应督促承包人按规定进行设备试验,其后应提交设备操作和手册。

3.4.3工程质量评定。

监理部应监督承包人真实、齐全、完善、规范地填写质量评定表。

承包人应按规定对工序、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自评。

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等级自评结果进行复核。

监理部应按规定参与工程项目外观质量评定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工作。

3.4.4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按规定及时 提交事故报告。

监理部在向发包人报告的同时,指示承包人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并做好相应记录。

(2)监理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工程质量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参与处理意见等工作。

(3)监理部指示承包人按照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和措施对事故进行处理。

经监理部检验合格后,承包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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