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提取跟踪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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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提取跟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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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意识
1.1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提取、跟踪制度
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获取、识别和更新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及时传达。
1.1.1职责
a)公司总经理或标准化管理负责人负责审批本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b)安全生产科负责获取、识别有关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追踪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c)其他部门负责获取、识别和传达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1.2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
图3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图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要涉及到所有层面的员工。
b)对各部门的法律法规意识识别时,主要考虑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及其它规定等的认识情况。
c)对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识别时,主要考虑员工对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安全规程的获取情况。
d)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方法:
采用知识竞赛、问卷调查、事故事件分析及其它方法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进行调查。
1.1.3法律法规意识的获取
a)安全生产科确定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途径和频次。
b)其他各部门获取到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报安全生产科,安全生产科进行汇总并报公司总经理或标准化管理负责人批
示,并按批示办理和发放;当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
c)各单位收到安全生产科分发的法规和其他要求,应及时传达实施。
d)当施工工艺等发生变化时,应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再获取和确认。
6.1.1.4法律法规意识的提升
a)安全生产科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意识调查结果,制定详细的提升计划。
b)主要采取宣传、教育培训和知识竞赛等方式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意识的提升。
c)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意识提升的比例应达到目100%。
1.1.5法律法规意识的跟踪
a)通过当面谈话等方式,调查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意识提升的完成率及其效果。
b)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意识提升跟踪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
c)安全生产科负责收集、整理员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意识提出的改进建议,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下一步的提升计划。
1.1.6法律法规意识的评审
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意识过程、提升计划、实施过程进行评审,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FL—03
序号
名称
适用条款
颁布部门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全国人大
82-12-04
82-12-0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全国人大
1994-07-05
1995-05-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全国人大
92-04-03
92-04-03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全国人大
2001-10-27
02-05-01
5
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
2002-06-29
02-11-01
7
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
国务院
95-03-25
95-05-01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国务院
87-12-03
87-12-03
9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规定
国务院
01-04-21
01-04-21
1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的处理规定
国务院
91-03-01
91-05-01
12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国务院
89-03-29
89-03-29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全国人大
1998-04-29
1998-09-01
16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
全国总工会
97-04-26
97-04-26
17
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
全国总工会
97-04-26
97-04-26
18
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
全国总工会
97-04-26
97-04-26
19
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
卫生部
84-03-19
84-03-19
20
职业病报告办法
卫生部
88-04-20
88-04-20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FL—03
序号
名称
适用条款
颁布部门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21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
2003-04-27
2004-01-01
22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的规定
煤矿安监局
00-10-01
00-10-01
23
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原劳动部
91-01-01
91-02-01
2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监总局
2005-12-28
2006-03-01
25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安监总局
2005-02-01
2005-02-01
26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原劳动部
95-08-22
95-10-01
27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监总局
2003-05-19
2003-07-01
29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
2004-01-07
2004-01-13
30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部
96-04-23
96-06-01
32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劳动部
92-03-09
92-03-09
3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国家经贸委
99-07-12
99-10-01
34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公安部
99-03-02
99-03-02
37
仓库防火安全规则
公安部
90-01-01
90-01-01
更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FL—06
序号
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更改日期
更改条款
制表: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合规性评价记录
FL—07
评价日期
评价人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合规性情况
评价结果
备注
制表: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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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
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
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
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
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
二、员工入职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2、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
4、4张一寸照片
5、部分职位(如出纳、收银员、司机、仓管)试用期员工还须须准备房产证明、户口本、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行政手续
1、试用人员手续办理完毕后,由行政部向试用期人员发放办公相关用品。
2、发放工作牌,办理考勤卡。
3、试用期人员需要食宿的、由行政部安排住宿和就餐。
4、将试用期人员带入用人部门。
四、用人部门指引
1、试用员工的直接上级是“入职指引人”。
2、带领试用期员工熟悉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向其介绍今后工作中要紧密配合的部门及员工,同时介绍公司内公共场所的位置,包括会议室、停车场、洗手间等。
3、与试用期员工进入面谈,商讨入职后的工作安排,并向试用期员工描述其工作的部门架构,岗位名称,职务,岗位职责等。
简单介绍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前工作时遇到的实际问题。
4、教会试用期员工使用生产工具或办公用具。
5、公司有活动要及时告知试用期限人员。
6、与试用期人员进行正面沟通,引导其工作,及时了解试用期
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