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小清河安置区工程竣工测量报告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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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小清河安置区工程竣工测量报告项目
驻马店市小清河安置区工程竣工测量报告项目
招标文件
(XX不得扩散)
项目编号:
驻财采购2017-3969
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小清河安置区工程竣工测量报告项目
采购人:
驻马店市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招标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定标
八.合同授予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驻马店市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驻马店市小清河安置区工程竣工测量报告项目的下述工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工程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
驻财采购2017-3969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名称
数量
(平方米)
主要技术标准
预算金额
(元)
1
小清河安置区工程竣工核实南区
1043754.92
坐标、高程系统和投影:
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14,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采用高斯正射投影3度带
1899634
注:
本项目不分标包。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3.2本次报名要求投标人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格证书(含规划测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高级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3.5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投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发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最少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30时至11:
00时,下午2:
30时至5:
00时。
4.2发售地点:
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置地华庭C座五单元二楼东户。
4.3报名时需携带:
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或完整截图。
(未年检和过期的证书无效)
4.4联系电话:
0396-8114080。
4.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
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
00时前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置地华庭C座五单元二楼东户开具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二个工作日的17:
00时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以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代理机构开户名: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驻马店开发区支行
帐号:
258539926134
行号:
104511049079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2月7日15:
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2月7日15:
00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桂先生联系电话:
0396-2611644
代理机构联系人:
魏先生联系电话:
0396-8114080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第二章招标需求
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小清河安置区工程竣工测量报告项目
一、作业范围和依据:
编制依据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规范》CH/T6001-2014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
《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1003—1995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二、坐标、高程系统及控制测量等级:
1、坐标、高程系统和投影:
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14,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采用高斯正射投影3度带。
2、首级平面及高程控制等级:
首级平面控制为四等GPS控制网,首级高程控制为四等水准。
三、成图方式及质量要求:
1、成图方式:
全野外数字化测图。
2、质量要求:
控制测量和1:
500现状图绘制均达到优良级。
竣工测量成果应准确、全面反应建设工程的现状,竣工测量采集的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应按《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中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
主要包括:
建筑物平面图形、建(构)筑物外轮廓的拐点及悬挑部分的投影点、架空过道等特征点,地下建筑物及出入口平面位置,内部道路平面位置和宽度,市政配套设施等的平面位置及规模等。
2、规划审批要素
(1)建筑工程现状空间位置、几何尺寸、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住宅套型建筑、建设用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数量、出入口、建筑间距等主要规划控制勘测指标;
(2)建筑物现状层数、层高、建筑高度、室内外地坪标高等勘测指标以及竖向布局建设现状;
(3)建筑单元户型结构、楼间、门厅、公共过道、公建配套设施用房、设备用房、管理用房、停车位设置位置等建筑分层平面布局建设现状;
(4)核对建筑物的建设功能;
(5)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现状位置、几何尺寸、规模;
(6)建筑工程总平面建设现状。
四、测量成果:
1、完整竣工核实测量报告4套;
2、测区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1.1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小清河安置区工程竣工测量报告项目
1.2采购人名称:
驻马店市投资有限公司
1.3项目内容:
安置区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1.4项目编号:
驻财采购2017-3969
2
合格投标人:
具备招标公告第3项规定的条件。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3.1本项目投标以人民币报价。
3.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按废标处理。
4
投标费用:
本项目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5%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5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6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7
投标文件组成:
正本1份;副本4份。
8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0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1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投标人和中标候选投标人。
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当即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政府采购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投标人现场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服务费。
12
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除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支付所有服务费并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13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
14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无
15
采购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16
付款方式:
测绘成果提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其余款项的5%自验收合格之日三个月内支付。
17
中标投标人可以选择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作为融资担保机构,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18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9
解释: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4“投标人代表”系指代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相关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关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7“投标文件有效期”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3.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采购预算为:
1899634元
4.投标人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4.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4.2本次报名要求投标人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格证书(含规划测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3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高级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4.5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投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注:
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其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评标时必查。
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评标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体投标
6.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应与其具备的资质条件相一致。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投标。
7.关联企业投标
7.1本招标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
“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
7.2关联企业中,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被拒绝。
8.转包与分包
8.1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8.2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9.特别说明:
9.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9.2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9.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人民币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9.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由相关部门查处。
10.质疑和投诉
1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0.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11.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2.1招标公告
12.2招标需求
12.3投标人须知
12.4评标办法及标准
12.5合同主要条款
12.6投标文件格式
1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递交样品截止时间等可以相应延长)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政府采购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电话通知形式(做好记录)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招标文件公示期间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
13.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采购人未通过本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评标时不予认可。
13.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以电话通知形式(做好记录)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政府采购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要求
14.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投标的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5.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5.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5.2关于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5.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6.1开标一览表
16.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6.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4授权委托书
16.5投标保证金
16.6检(监)测方案
16.7项目管理机构
16.8资格审查资料
16.9其他材料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文件从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
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
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18.1.1本次投标以单价为准,投标总报价和工程量仅供参考,据实结算。
当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单价不作调整。
投标人所报单价中应包括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所有测量的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中标人暂定合同价=中标人投标总报价;合同单价=中标人投标报价(单价)。
18.1.2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投标人踏勘施工现场,要充分考虑工地现状条件可能影响到工程测量的所有风险因素。
18.1.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
19.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9.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的要求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9.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9.3.1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19.3.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9.3.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唱标后私自(无正当理由)退出的。
19.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9.3.5中标投标人未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19.3.6中标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的。
19.3.7中标投标人未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
19.3.8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19.3.9投标人影响或干预评审活动的。
19.3.10投标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20.投标文件的签署
20.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
除了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负责。
20.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不能出现活页),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20.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
20.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0.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20.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
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投标人出具的材料,投标人改动无效。
20.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
21.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全部密封递交。
21.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除将开标一览表装订在投标文件之中外,还应另单独密封递交,并在密封包装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若没有单独递交的,以其投标文件正本为准进行唱标。
21.3所有密封包装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21.3.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21.3.2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包号和“在二〇一六年月日时(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1.3.3在密封包装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1.3.4所有密封包装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址。
22.2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接受投标文件时核查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