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年产3万吨新型制冷剂技改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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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产3万吨新型制冷剂技改项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新型制冷剂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建设单位: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编制日期:
二〇一〇年一月
目录
第1章项目概况1
1.1项目名称和性质1
1.2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1
1.3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1
1.4项目建设地理位置1
第2章项目环境质量现状2
2.1水环境现状2
2.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2
2.3声环境质量现状2
2.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2
第3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
3.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
3.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
3.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
3.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4
3.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5
第4章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结果6
第5章审批原则符合性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8
5.1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8
5.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1
第1章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和性质
(1)项目名称: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制冷剂技改项目。
(2)项目性质:
技改。
1.2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
(1)建设单位: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环评单位:
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1.3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1)建设规模:
根据市场需求状况,技改建设年产3万吨新型制冷剂生产线,其中包括年产10000t二氟甲烷(HFC-32)生产线、年产10000t五氟乙烷(HFC-125)生产线、年产5000t四氟乙烷(HFC-134a)生产线和年产5000t三氟乙烷(HFC-143a)生产线各1条,上述产品混配生产线1条。
在建设该项目的同时,淘汰现有年产3000t氟盐项目和3000KVA发电项目。
(2)投资规模:
本技改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300万元(设备投资4273万元,安装及材料费1800万元,建筑工程投资1000万元,其他工程费用1227万元),流动资金1500万元。
企业自筹资金830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500万元。
1.4项目建设地理位置
本技改项目所在地位于武义县东南工业区公司现有厂区内,公司总占地面积约153333m2,本技改项目4个制冷剂产品车间等均属于在公司现有厂区内闲置场地新建,总占地面积为24262m2,总建筑面积约为14186m2,各车间平面布置图见附图6。
公司厂区东南面是永康江,隔永康江相距约196m是白洋街道黄杜村,西南面是浙江武义纸塑彩印有限公司和武义城南链条冲件厂等,西面是武义大器涂料涂装有限公司,西北面是武义县创意扑克厂,北面是青年路,隔路自西向东是胡处村、武义劲马工艺品有限公司、武义精益科技有限公司等。
第2章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2.1水环境现状
(1)水环境质量现状
技改项目最终纳污水体为永康江,根据监测资料,评价区域内永康江水体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主要是氟化物、氨氮、CODCr超标。
根据调查分析,目前永康江水体氟化物浓度超标主要是受到上游永康市境内小五金企业酸洗含氟废水超标排放所致,而氨氮、CODCr估计与沿永康江两岸农业面源污染有关。
2.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在监测期间,项目拟建地周围各监测点SO2小时均值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TSP日均值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HF和HCl的小时、日均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厂界监测点各因子均符合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浓度。
另外,氟挂片监测期,所有监测点监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氟化物(适用于农业和林业区)月均浓度限值(3.0μg/dm2·d)。
因此,项目所在地及周围监测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2.3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公司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昼间和夜间时段LAeq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2.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拟建厂址土壤环境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地下水环境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拟建厂址附近生态环境主要为人类经济活动调控的农业生态系统,并向城郊型发展,而随着武义生态县建设的深入以及下山脱贫工作取得重大成就,武义总体生态环境良性发展,森林覆盖率已达73%,城区空气优良率达100%;云豹、黑麂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猕猴、穿山甲等32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迅速繁衍,生态环境处于省内领先水平。
第3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技改项目新增生产废水经脱氯预处理+生化+双钙法除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
三美化工污水处理站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可回用于生产,部分废水可达标排放。
技改项目建设过程中,拟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增加处理能至300t/d,而技改项目建成后,三美公司与森美公司合计废水排放量约97.3t/d,有足够处理能力,并实现回用,最终实现通过以新代老削减污水量以及污水中污染物的排放量。
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新增生产废水排放。
本技改项目废水对永康江水体环境的影响不大。
另外,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生活废水也不新增。
因此总体上永康江水质可趋于改善,所以本环评认为在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永康江水体环境的影响不大。
3.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预测,技改项目排放的HF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贡献值均未超过相应标准,且占标率较低。
各敏感点小时贡献浓度、日均贡献浓度、年均贡献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氟化物小时、日均叠加浓度均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因此,技改项目HF的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技改项目排放的HCl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贡献值均未超过相应标准。
各敏感点小时贡献浓度、日均贡献浓度均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
叠加背景浓度后仍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
因此,技改项目HCl的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②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结论
根据计算结果,技改项目排放的HCl、HF,在距离源中心10m~5000m范围内的预测点均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本技改项目大气环境防护的最小距离为技改项目厂界。
3.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为氟化工项目,项目建设位于武义县东南工业区公司现有厂区内。
根据调查,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距离生产车间约240m的胡处,类比省内同类氟化工企业及三美化工声环境影响现状,一般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不大。
3.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技改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3-1。
表3-1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项目
固废名称
产生环节
形态
主要成分
属性
产生量
处置方式
HFC-
32
废催化剂
氟化反应器
固态
SbCl5-xFx、氟氯烃
危废
3.75t/a
经预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高沸残液
高沸物回收
液态
氟氯烷高沸物等
危废
54.24t/a
委托金华市科环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废分子筛
干燥塔
固态
分子筛、有机烃等
危废
2.25t/a
HFC-
125
废催化剂
氟化反应器
固态
AlF3、CrF3、氟氯烃
危废
26.45t/a
经预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高沸残液
高沸物回收
液态
氟氯烷高沸物等
危废
47.68t/a
委托金华市科环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废分子筛
干燥塔
固态
分子筛、有机烃等
危废
2.85t/a
HFC-134a
废催化剂
氟化反应器
固态
AlF3、CrF3、氟氯烃
危废
18t/a
经预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高沸残液
高沸物回收
液态
氟氯烷高沸物等
危废
37.41t/a
委托金华市科环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废分子筛
干燥塔
固态
分子筛、有机烃等
危废
2.15t/a
HFC-143a
废催化剂
氟化反应器
固态
SnCl4-xFx、氟氯烃
危废
2.5t/a
经预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高沸残液
高沸物回收
液态
氟氯烷高沸物等
危废
23.16t/a
委托金华市科环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废分子筛
干燥塔
固态
分子筛、有机烃等
危废
2.7t/a
公用工程
煤渣、灰渣
锅炉、煤气发生炉
固态
煤渣和灰渣
一般固废
280t/a
送附近砖瓦厂
废水预处理污泥
废水预处理
固态
污泥
危废
5t/a
委托金华市科环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废水除氟系统污泥
废水除氟处理
固态
含氟化钙污泥
一般固废
8t/a
送填埋场填埋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考虑了收集措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等),处置方式以外委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在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条件下,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废气排放对农作物的影响分析
厂界附近对敏感作物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对中等抗性作物影响不明显,而对抗性作物一般不会造成影响;对于500m以外的敏感点而言,一般可认为敏感作物影响也不明显,对于中等抗性作物则一般可认为基本没有影响。
②废水对土壤和农作物的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纳污水体2008年常规监测资料,永康江氟化物浓度为最高为1.9mg/L。
目前农灌用水主要是水稻,其他作物的农灌基本可忽略,因此从现状永康江的含氟量来看,对水稻的影响总体上不大(水稻一般控制在5mg/L以下,《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1992)一般地区氟化物控制值≤3.0mg/L),因此对土壤和农业作物的影响基本可以忽略。
第4章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结果
本技改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三废”经采取措施有效处理后,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其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4-1。
表4-1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序号
污染源
污染治理措施
1
管理
实施清洁生产
详见第10章节内容。
2
废水
生产废水
①实施清污分流、雨污、污污分流,冷却水循环利用。
②车间尾气吸收废水、废催化剂预处理尾气吸收废水、事故洗涤塔尾气吸收废水直接回用于锅炉烟气脱硫除尘;
③车间设备检修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有机氯代烃罐区地面冲洗谁应进入催化还原脱有机氯化物预处理系统,经预处脱氯后,再和煤气发生炉废水一起经生产废水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最后也进入废水除氟系统处理。
;
④公司含氟无机废水和经预处理后含氟有机废水进入公司除氟污水处理站,经双钙法除氟处理后,进处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后,部分回用于污水站配制药剂,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的通过管道排入永康江。
生活废水
员工生活废水进入厂内生活废水生化处理站,经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达标后排放。
2
废气
过量氟化氢和副产氯化氢
设置脱氟回收HF设施或干法分离HCl,HCl经石墨吸收制备副产物盐酸,含微量酸性物料经水洗或碱洗后,在进入后续工序
非正常和事故性酸性废气
各车间设立事故废气,收集处理非正常和事故性排放的酸性废气
氟氯烷烃等
有机物
尽可能收集、压缩回用,不能回用的高空排放
煤气发生炉水煤气和其燃烧烟气
水煤气采用旋风除尘,燃烧烟气经双碱法脱硫
无组织的氟化氢和氯化氢
重视生产管理,加强对设备、管道的维护保养,减少跑、冒、滴、漏;加强巡检,安装HF、氯化氢自动监测报警系统,及时掌控车间无组织排放情况。
完善HF和HCl无组织废气收集系统设置,将罐区以及装卸车过程产生的废气尽量收集后,接入二级水洗系统,进行充分吸收,并做到无酸性气体排放。
3
固废
废水除氟污泥
一般固废,填埋处置
污水预处理处理污泥
属于危险固废,企业妥善收集、保管,及时委托金华市科环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代为处置
废分子筛
精馏残液
废催化剂
经预处理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4
噪声
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同时应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必要时设隔声室;加强厂区绿化。
5
其它
制定和完善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5章审批原则符合性
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1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技改项目主要年产10000tHFC-32、10000tHFC-125、5000tHFC-134a和5000tHFC-143a,在本技改项目中4种产品主要用作混配制冷剂的原料,该类产品还可以用作制冷剂、发泡剂、气雾喷射剂、降温剂,有机合成的中间体等,是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优良替代品,其臭氧破坏潜能值(ODP值)均为0。
对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如下:
①符合《产业结构调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2005年)鼓励类中第九条“化工”第9小类“有机硅、有机氟及高性能无机氟化工产品”的生产;
②符合《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年本)第鼓励类第十条“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第5小类“高端有机硅、有机氟和无机氟化工产品及其下游延伸产品生产”;
③根据《浙江省“十一五”氟硅化学品产业发展规划》,ODP值为零、GWP值尽可能低的ODS替代品是浙江省氟化工发展的重点,因此本项目符合该规划。
④本项目产品未列入《金华市先进制造业基地产业导向目录》(金政发(2006)1号)中淘汰、限制类。
此外,本技改项目HFC-143a的中间体HFC142b生产设施仅用作产品HFC-143a的生产,不作他用,不属于《关于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含氢氯氟烃生产项目的通知》(环办[2008]104号,环境保护部,2008年12月25日)中“受控用途的含氢氯氟烃物质生产设施”,也不属于《通知》中“使用含氢氯氟烃为原料的生产工艺及用途的生产设施”。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且属于鼓励类。
(2)规划符合性分析
①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武义县熟溪街道东南工业功能区(胡处),在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不新增土地,符合武义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工业布局总体规划,符合符合我省及金华区域工业布局总体规划,也符合武义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县政府、县人大的决定。
技改项目所在地位于武义县东南工业区,根据《武义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武义县人民政府,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2008年12月),该区域属于熟溪街道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其编号为Ⅲ2-10723C02,生态规划为重点准入区,项目生产ODS替代品,属于公司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产品,是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符合该功能小区的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要求:
现有化工企业必须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因此本技改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综上所述,本环评认为该项目是符合有关城市规划的。
(3)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监测资料,项目所在地区域目前环境质量尚可,基本满足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项目实施后,由预测结果表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仍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域规划的要求。
(4)污染物达标排放性分析
项目建成后,公司全部产生废水进入公司现有的污水处理站,经有效治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排入永康江,本次技改项目新增量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公司外排废水符合排《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能做到达标排放;技改项目排放的HF、HCl等废气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有效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5)清洁生产符合性分析
技改项目制定了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制度,并采用国内相对先进的的工艺技术路线,采取了能源综合利用措施有效减少了燃煤消耗,采取了许多节水减排措施,通过以新带老可以实现污染减排,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6)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
技改项目完成后,公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经采取有效措施以及以新带老措施处理后,其排放量在现有项目批复核定量范围之内,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详见第11章。
(7)环境风险可接受原则符合性分析
三美化工毒物泄漏的风险后果较为严重,典型最大可信事故发生时氟化氢泄漏LC50浓度范围达150m,虽然该范围仍明显小于厂区内装置与敏感点的距离(230m以上),但一旦重大恶性事故发生,仍可能造成周边人群健康严重损害。
氟化工企业较重视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因此虽然事故后果严重,但事故概率较低,参考其他同类企业布局,其风险仍是可接受的,但必须严格防范事故的发生,并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减缓事故不利影响。
(8)公众参与可接受原则符合性分析
公众参与和公示结果说明,通过本次公众参与,了解到绝大部分受访单位和个人认为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就业率的提高,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
企业已在项目所在地存在了近10年,生产中的“三废”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的存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企业环保工作现状得到群众认可,且100%的团体和100%的个人都对本项目的建设予以支持,无人表示反对,符合可接受原则要求。
(9)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原则符合性分析
三美化工现有项目已经通过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和本次环评期间收集的日常监测资料,环保设施能正常运行,生产废水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用槽车运至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技改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建成后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必须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0)经济发展原则符合性分析
本技改项目建成达产后,新增年销售收入64161.779万元,新增上交各项税金2965万元,新增利润总额8756.782万元,实现净利润6567.587万元。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解决就业70人,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综上所述,各项审批原则要求均符合。
本项目通过采取以新带老整改,可以实现增产减污,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公众参与100%的团体和92%的个人均支持项目建设,无人反对。
因此,本环评认为在目前增产减污的前提下实施技改是可行的。
5.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制冷剂技改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选用的工艺先进,可达到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可以增产减污,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均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公众参与表明受调查的团体和个人均支持本项目建设。
故从环保角度看,本技改项目在拟选厂址实施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