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业病防治院环境信息公开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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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职业病防治院环境信息公开表.docx

重庆职业病防治院环境信息公开表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环境信息公开资料

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

组织机构代码

45038855955-9

法定代表人

刘国龙

单位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301号

联系电话

61929187

管理服务主要内容

医疗卫生

服务规模

实际开放床位570张

废水排放信息

主要污染物名称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数、挥发酚、PH

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排放口数量

2

排放方式

不规律间断排放

排污口分布方式

NAWSF0004201

排放去向

城市污水处理厂

NAWSF0004202

长江

排放规律(时间)

24小时

超标情况

无超标情况

排放浓度

NAWSF0004201

排放口

主要污染物名称

日均排放浓度(mg/l)

年排放总量(吨)

年污水排放总量(吨)

化学需氧量

212

24.8

99381

悬浮物

51

5.9

氨氮

38

4.47

动植物油

17

1.9

总余氯

0.27

0.026

粪大肠菌群数

4250MPN/L

-

PH

7.17

-

挥发酚

0.85

0.09

NAWSF0004202

排放口

主要污染物名称

日均排放浓度(mg/l)

年排放总量(吨)

年污水排放总量(吨)

化学需氧量

51

0.042

1825

悬浮物

17

0.026

氨氮

12

0.008

总余氯

0.425

0.0003

粪大肠菌群数

425MPN/L

-

动植物油

4.25

0.0007

PH

6-9

-

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治理设施名称

投运日期

处理工艺

设计处理能力

实际处理量

运行时间

运行情况

污水处理站

2013年11月(扩建)

生物接触氧化法

400m³/日

272m³/日

24小时

连续运行

污水处理站

2013年3月(改造)

生物接触氧化法

28m³/日

5m³/日

24小时

连续运行

环评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名称

项目文件名称

制作或审批单位

文号/编号

排污许可证

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南岸区环境保护局

渝(南岸)环排证[2014]0091号

排污许可证

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南岸区环境保护局

渝(南岸)环排证[2014]0128号

环境保护验收批复

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

南岸区环境保护局

渝(南岸)环验[2014]058号

固废转移许可证

重庆市固体废物转移许可证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150193

项目环评报告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中毒救治综合大楼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南岸区环境监测站

南环(监)[2014]-YS-028号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

南岸区环境保护局

渝(南岸)环验〔2014〕058号

项目环评报告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重庆市职业病防治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

项目正在建设中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医疗废物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及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污水处置应急预案》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医疗废物

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及意外事故

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与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废物管理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与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医疗废物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及意外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确定流失、泄漏、扩散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

组长:

刘国龙

副组长:

田波、刘星和、郭罗勇、张肃

成员:

庞燕、赵维仕、汪为、陈平康、郭亮、骆骁、宋关伦

二、应急处置流程

(一)及时报告

医院工作人员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电话:

61929164),节假日、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电话:

61929106)。

同时保护好现场,并告知周围人员不得靠近现场。

医院感染管理科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由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协调相关科室及时到达现场,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医院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上报市卫计委和市环保局;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事故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现场处置

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流失、泄漏、扩散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进行评估,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确定应急处置措施。

医务科、护理部:

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损害者的抢救、转运等医疗救助工作。

保卫科:

负责拉警戒线,保护现场,阻止其他人员靠近。

医院感染管理科:

负责指导、督促泄露现场的消毒处理工作。

总务科:

负责安排人员按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确定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现场处理。

财务、设备科:

负责应急处置所需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器械的采购、供应和资金准备工作。

(三)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预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戴口罩、帽子和手套,必要时穿防护服和靴子,进行工作时应避免用污染的手套接触其他物品,以避免污染环境。

(四)总结改进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及时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并以书面材料向领导小组报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附件:

医疗废物发生流失、泄漏、扩散与意外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医疗废物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

应急处置流程图

上报

危险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污水处置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医院污水处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预防污水处置突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污水处置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后勤院长担任副组长,院办、总务科、保卫科、二门诊共同组成,负责污水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2、污水处理可能发生的事故

(一)水质超标

(二)污水水量超过设计标准

(三)长时间停电

(四)药液容器泄露

(五)二氧化氯超标

三、事故预防措施

(1)污水处理委托重庆市寥廓江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其工作人员经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发放等级合格证,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污水处理全部工艺流程、设施设备性能,维修保养技术,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守则。

(三)密切关注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合理调节运行状况,严禁超负荷运行。

(四)操作人员必须坚持岗位责任制,严守操作规程,对污水实行24小时处理及监测,坚持每天检测余氯1次,并做好记录,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药量,保证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五)加强设备管理,维修工具配备齐全,认真做好设备、管道、阀门的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预防。

(六)定期清理污泥池,定期对消毒池中隔栅存留的悬浮物清理一次,必要时及时清除。

四、事故应急措施及注意事项

(一)发生污水处理突发事故时,值班人员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随时保持与应急办公室的联系。

(二)值班人员及时排查事故原因:

1.发现进水超出设计标准

(1)立即向领导汇报,减少进水量。

(2)立即对进水水质,工艺运行参数,出水水质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化验数据对相关工艺流程进行及时调整。

2.突发暴雨

(1)根据天气预报,值班人员预先对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完好。

总务科安排工作人员对各排水管线进行梳理,确保畅通。

(2)暴雨前,关紧污水处理设备房门窗,防止雨水流入,影响设备运行。

(3)值班人员随时观察调节池的水位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

3.水量超过生化系统设计处理能力

及时向应急处置办公室汇报,必要时部分污水外运处置,或投加适量氧化剂后与正常流程的出水混合排放,或按领导小组的指示处理。

4.突然停电

(1)将现场设备退出运行状态。

(2)总务科应立即查看停电原因,及时恢复供电。

(3)来电后,值班人员应按按操作规程及时开启设备,恢复运行。

5.药液容器泄漏

发生药液容器泄露,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处置办公室,做好个人防护,更换容器,并用自来水冲洗稀释污染面,或按照应急处置办公室指示进行处置。

6.二氧化氯超标

操作间二氧化氯浓度严重超标时,立即开启排风扇,避免产生各种明火操作,值班人员做好防护措施,立即检查操作间二氧化氯浓度严重超标原因,及时排查故障,不能排查时立即向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

(3)注意事项

1.污染事故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污染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2.对被污水或药液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护人员及其他人员及环境的影响,防止污染扩大。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程序

突发污水处置事故,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救援办公室(电话:

61929187)报告,节假日及夜间报院总值班(电话:

61929106),应急救援办公室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

院办公室负责应急联络,总务科组织应急处置队伍并联系我院合作的污水处理运营公司(重庆寥廓江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场,保卫科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及人员疏散工作。

(2)信息报送与处理

突发污水处置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保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种:

初报:

发现处置事故后立即上报,并说明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主要污染物、可能影响范围、人员伤害情况、潜在危害程度及转化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

在查清事故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

处理结果报告:

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过程及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遗留的问题、参与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及有关内容。

(三)应急监测

发生重大污水污染事故时,应及时向主管环境部门报告,并邀请环保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对突发污水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配合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污水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变化情况,为领导小组对污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总决策提供依据。

5、应急终止

(一)终止条件

1.污染处置得到控制,事故条件已消除;

2.污染源已降至规定限值内;

3.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采取了必要措施以免事故再次发生。

(二)终止程序

由污水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状态结束,恢复正常运行工作。

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6、总结分析

(一)突发污水处置应急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应认真总结、分析、汲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二)领导小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可行性、有效性及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补充、修改、完善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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