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城小学岗位设置竞聘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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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城小学岗位设置竞聘实施方案
天城小学岗位设置竞聘实施方案
前言
本方案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8〕2号)文件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渝人发〔2008〕14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有关学校的经验;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激励奋发努力”,“智慧工作”为原则;经过了“行政分工形成初稿”(08年暑期)、“学区行政会集体研讨形成讨论稿”(08年8月)、“分校点教师讨论”(08年9月)、“职代会讨论并通过”(08年9月)四个阶段形成了《天城小学岗位竞聘方案》、《天城小学岗位竞聘实施程序及要求》。
2009年2月8日学校岗位设置竞聘领导小组讨论酝酿形成了《天城小学岗位说明书》(基本式样)并于2009年2月15日前召开职代会讨论通过;2009年4月12日,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了《天城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等级条件》,并于2009年4月15日学区教职工大会上讨论通过。
上报批准后实施。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1.岗位设置竞聘领导小组
组长:
谭英平
副组长:
周大志郭国光程家跃王荣
成员:
赵诚智吴锡华颜定琼殷明江张时坤
文传敏牟红斌牟益权张家权周红梅
张传国
2.岗位设置竞聘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岗位设置组织、宣传、解释工作;
(2)全面负责岗位设置的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
(3)全面负责岗位设置的材料上报工作。
二、岗位设置核定指标及分配
(1)指标数:
专业技术岗位97个(其中七级岗位2个,八级岗位9个,九级岗位11个,十级岗位9个,十一级岗位33个,十二级岗位33个);管理岗位4个(其中七级岗位1个,八级岗位3个)。
(依据万人发〔2008〕138号文件)
(2)指标分配:
校点岗位设置根据校点学生规模、教师规模,参照总体比例,分校设置名额,在校点范围内确定。
八级九级十一级
中心校6515
董家339
长平013
六家013
护城013
三、聘用范围
1.天城小学现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2006年7月工改以来到2009年4月30日期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在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条件参加分级并按所对应的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四、岗位聘用等级条件(见附件一)
五、实施要求及程序
1.具备基本任职资格的小学一级教师只申报小学十一级岗位竞聘;具备八级、九级基本任职资格的小学高级教师可同时申报竞聘小学八级、九级岗位,领导小组根据其量化成绩和八级、九级岗位数额,以及实际综合能力确定其具体岗位。
2.采取本人申报评审制。
3.岗位竞聘程序:
公布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目标任务;
由竞聘者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岗位设置竞聘量化评价表的有关内容),并提供相关的有效应证材料(2009年4月18日前交各校点负责人);
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5人)及群众代表(10人)分校点听取述职、答辩(注重表现,比较能力+态度+实绩);
领导小组分工对申报者的有关内容核实确认并量化评分;
公布申报者的初评量化结果;
根据公示反馈情况,最后确定岗位聘用人选;
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并上报岗位设置的有关材料。
六、岗位设置时间进程安排(敬请相关人员按要求及时做好有关准备):
(1)2009年4月15日以前完成岗位设置竞聘方案的制定、讨论并通过工作;
(2)2009年4月20日以前完成《岗位设置竞聘方案》的上报审批工作并上报前阶段工作总结;
(3)2009年4月21日以前完成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的岗位设置;
(4)2009年4月22日—4月25日,完成村、完小的岗位设置竞聘及量化评价工作;
(5)2009年4月26日—4月28日,完成中心校的岗位设置竞聘及量化评价工作;
(6)2009年4月29日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
(7)2009年4月30日以前完成拟聘人员的报批工作,填报相关表册,并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期及聘用合同的签订
聘期为三年,从2009年4月起,至2012年8月止。
学校法人与万州区教委签订合同,其他人员与学校法人签订合同。
八、教师岗位职责(见附件二)
九、岗位竞聘量化评价方案(见附件三)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十一、天城小学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见附件四)
附件一:
天城小学岗位聘用等级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7级)
(一)必备条件:
1.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继续教育、计算机等级、外语等级达到有关要求;
2.近3年,年度考核达称职及以上,职业道德考核达合格以上,安全工作达标;
3.近三年,常规工作学年检查评比达良好以上,并至少有二年为优秀(领导管理者民主测评在良好以上,并至少有二年为优秀);
4.已评聘为中学高级教师;
5.任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中层以上管理工作)六年以上,且担任过四届及以上毕业班语文或数学教学工作(或组织过5次以上学校大型活动);
6.教龄满15年及以上;
7.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的履职能力;
(二)优先条件(量化分值相同的情况下,先比较第一项,依次类推):
1.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工作年限多的教师;
2.获优秀教师等级高者或次数多的教师;
3.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教研先进个人、指导学生获奖)等级高或次数多的教师;
4.论文获奖或赛课获奖等级高或次数多的教师;
5.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的教师;
6.近三年常规考核优秀次数多的教师;
7.正任两个主要学科全学段的教学工作,能兼任2—3个综合学科的教师。
二、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8级)
(一)必备条件:
1.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继续教育、计算机等级、外语等级达到有关要求;
2.近3年,年度考核达称职及以上,职业道德考核达合格以上,安全工作达标;
3.近三年,常规工作学年检查评比达良好以上,并至少有一年为优秀(领导管理者民主测评在良好以上,并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4.在9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或在10级岗位上满5年;
5.任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中层以上管理工作)五年以上,且担任过三届及以上毕业班语文或数学教学工作(或组织过5次以上学校大型活动);
6.教龄满15年及以上;
7.具备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的履职能力;
(二)优先条件(量化分值相同的情况下,先比较第一项,依次类推):
1.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工作年限多的教师;
2.获优秀教师等级高者或次数多的教师;
3.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教研先进个人、指导学生获奖)等级高或次数多的教师;
4.论文获奖或赛课获奖等级高或次数多的教师;
5.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的教师;
6.近三年常规考核优秀次数多的教师;
7.正任两个主要学科全学段的教学工作,能兼任2—3个综合学科的教师。
三、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9级)
(一)必备条件:
1.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继续教育、计算机等级、外语等级达到有关要求;
2.近3年年度考核达称职及以上,职业道德考核达合格以上,安全工作达标;
3.近三年,常规工作学年检查评比达良好以上(领导管理者民主测评在良好以上);
4.在10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
5.任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中层以上管理工作)四年以上,且担任过二届及以上毕业班语文或数学教学工作(或组织过4次以上学校大型活动);
6.教龄满12年及以上;
7.具备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的履职能力;
(二)优先条件(量化分值相同的情况下,先比较第一项,依次类推):
1.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工作年限多的教师;
2.获优秀教师等级高者或次数多的教师;
3.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教研先进个人、指导学生获奖)等级高或次数多的教师;
4.论文获奖或赛课获奖等级高或次数多的教师;
5.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的教师;
6.近三年常规考核优秀次数多的教师;
7.正任两个主要学科全学段的教学工作,能兼任2—3个综合学科的教师。
四、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10级)
必备条件:
1.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继续教育、计算机等级、外语等级达到有关要求;
2.已评聘为小学高级教师;
3.具备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的履职能力
五、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11级)
(一)必备条件:
1.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继续教育、计算机等级、外语等级达到有关要求;
2.近3年年度考核达称职及以上,职业道德考核达合格以上,安全工作达标;
3.常规工作学年检查评比达到良好以上;
4.12级岗位工作满2年;
5.任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中层以上管理工作)3年以上;
6.能胜任一个主要学科全学段的工作;
7.教龄满六年;
8.具备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的履职能力。
(二)优先条件:
1.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工作年限多的教师;
2.获优秀教师等级高者或次数多的教师;
3.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教研先进个人、指导学生获奖)等级高或次数多的教师;
4.论文获奖或赛课获奖等级高或次数多的教师;
5.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的教师;
6.近三年常规考核优秀次数多的教师;
7.正任两个主要学科全学段的教学工作,能兼任2—3个综合学科的教师。
六、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12级)
必备条件:
1.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继续教育、计算机等级、外语等级达到有关要求;
2.已评聘为小学一级教师;
3.具备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的履职能力。
七、四级职员正岗位(7级)
(一)必备条件:
1.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继续教育、计算机等级、外语等级达到有关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学学历,精力充沛,思维敏捷,人际关系良好,协调能力强。
6.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具有担任本职务的组织领导能力。
7.作风正派,勤政廉洁,为教师和学生服务意识强,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8.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
9.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趋势,能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熟悉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参加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有指导教学和教研的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研究能力。
10.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富有改革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
11.须在八级职员岗位工作满三年。
12.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二)优先条件(量化分值相同的情况下,先比较第一项,依次类推):
1.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工作年限多的教师;
2.获优秀教师等级高者或次数多的教师;
3.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教研先进个人、指导学生获奖)等级高或次数多的教师;
4.论文获奖或赛课获奖等级高或次数多的教师;
5.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的教师;
6.近三年常规考核优秀次数多的教师;
八、四级职员副岗位(8级)
(一)必备条件:
1.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继续教育、计算机等级、外语等级达到有关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学学历,精力充沛,思维敏捷,人际关系良好,协调能力强。
6.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具有担任本职务的组织领导能力。
7.作风正派,勤政廉洁,为教师和学生服务意识强,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8.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
9.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