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乡镇农村道路硬化工程招标文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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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乡镇农村道路硬化工程招标文件1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杲小营村道路硬化工程

2

建设地点

柳泉镇杲小营村

3

建设规模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

承包方式

总包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7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10月24日,

竣工日期:

2015年11月23日,共30日历天。

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8

资金来源

自筹

9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10

工程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

11

投标有效期式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0日历天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接受现金、转账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年10月16日9时30分之前

收款单位:

廊坊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固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兴安分社

账号:

13

商务标拦标价

70万元

14

踏勘现场

投标单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续表

15

质疑、答疑

投标单位提交质疑时间:

2015年9月24日上午9:

30—11:

00

招标单位发放答疑时间:

2015年9月25日下午15:

00—17:

00

16

投标文件份数

文字版: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17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

固安县新昌西街北侧福安商厦二楼开标室。

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16日9点30分

18

开标

开标地点:

固安县新昌西街北侧福安商厦二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16日9点30分

19

评标办法及标准

见评标办法

20

施工场地条件

三通一平,其他事项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21

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

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

22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固安县柳泉镇杲小营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王建学电话:

 

第一章招标公告

杲小营村道路硬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

2015年9月17日

标书编号:

LFZX-2015-85

招标人名称:

固安县柳泉镇杲小营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

固安县柳泉镇杲小营村

招标人联系方式:

王建学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

廊坊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固安县新昌西街北侧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安经理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

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柳泉镇杲小营村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10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11月23日,

共30日历天。

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均可报名。

本次工程进行招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可对该招标工程项目提出申请,只有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报名要求:

报名时投标企业须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副本;⑤法人身份证(法人参加投标)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人参加投标);(以上均须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且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9:

00—11:

00分,下午14:

30—16:

30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廊坊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

固安县新昌西街北侧福安商厦二楼开标室

评标方式和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

 安经理电 话:

传真电话:

031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A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杲小营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

2、定义

2.1“招标人”系固安县柳泉镇杲小营村村民委员会。

2.2“招标方”系廊坊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施工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施工企业。

3、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资金已基本落实。

4、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固安县柳泉镇杲小营村村民委员会。

工程名称:

杲小营村道路硬化工程。

建设地点:

柳泉镇杲小营村。

建设规模:

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承包方式:

总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质量标准:

合格。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10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11月23日,共30日历天。

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5、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

5.1投标人可于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到廊坊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固安县新昌西街北侧)领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

00-11:

00,下午2:

30-4:

30)。

6、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7、招标与投标委托

7.1招标人全权委托招标方代理招标业务,协调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关系。

7.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现场勘察

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与本工程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9、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B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

1)其它有关资料;

2)招标方在投标截止前发放的所有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文件。

10.2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

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缺漏,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招标方补全或澄清。

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检查招标文件而造成不良后果,招标方不承担责任。

11、招标答疑及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本项目招标答疑时间、地点详见前附表。

11.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方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公布的文件、通知为准。

12、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方,但通知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使招标方收到,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2.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

C投标文件的编写

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投标人与招标方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

13.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组成,胶装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按下述要求顺序装订,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编制。

14.2投标文件的组成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以下所要求的内容编

制,不得漏项。

投标文件组成如下:

(1)综合说明;

(2)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二);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此项);

(6)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7)施工组织设计;

(8)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表。

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承诺书按提供的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6、工程投标报价

16.1本工程计价办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6.2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承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做出的投标价,投标价格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6.3所有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为人民币表示。

16.4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做出投标报价,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修改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工程内容及子目单价、合价时,在算术性复核时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工程内容及子目单价、合价予以修正。

17、投标工期及质量

17.1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10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11月23日,共30日历天。

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17.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9.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9.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

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0.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按本须知第14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20.2投标书一式3份。

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0.3投标书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

其它副本可复印。

20.4投标文件不能用拉杆夹装订或打孔夹等进行装订,必须进行胶装,否则将按不合格投标文件处理。

20.5投标文件内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0.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同一签署人在修改错漏处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20.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同一密封袋内,且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

21.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1.3如果一个投标人提交两套以上(含两套)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均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招标方将拒收该投标人所有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截止时间

22.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22.2招标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拒绝接收(视同废标)。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2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前不得启封”等字样。

23.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方。

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

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通知送达招标方为准。

23.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E开标和评标

24、开标

24.1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第10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应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4.2投标证照:

2015年10月16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前交齐,否则以上证件缺少1个(或1个以上)或经查验1个(或1个以上)无效,招标单位有权以证件不齐、资质不符合要求为由,拒绝该投标单位参与竞标,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当场退还给投标单位。

24.3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监督下,由招标方组织并主持。

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24.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24.5招标单位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

25、评标

25.1评标内容的保密

25.1.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确定中标单位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单位和评标无关的其它人泄露。

25.1.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5.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25.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5.3.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5.3.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

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5.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5.3.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的算术性复核原则

①当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除非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位置差错,则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③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④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做出投标报价,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修改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工程内容及子目单价、合价时,在算术性复核时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工程内容及子目单价、合价予以修正。

⑤工程量清单中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的单价和合价中。

25.4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1.1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五名评委组成,其中建设单位一名,评标专家网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四名。

1.2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评标过程的保密

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招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为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评标方法和标准

3.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投标书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②投标书内容是否完整,构成有无错误;③承诺的质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④商务报价是否存在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⑤商务部分报价是否明显存在恶意竞争情况。

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评审的内容,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和条件。

,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初步评审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

,评委须写明不合格理由,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审定通过后,按“不合格”作出结论。

,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主要从组织工作设计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和先进性等四个方面进行评审,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者,技术部分不能定合格。

评标委员会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单位。

(1)全面性:

组织工作应包括作业方案、保证作业质量和安全文明作业的主要措施、作业人员班次划分及路段安排表。

(2)可行性:

组织工作设计中各项措施、计划、方法、交叉作业等是否符合实际、合理可行。

(3)针对性:

组织工作设计主要内容是否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特别是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是否恰当等。

(4)先进性:

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功效等方面所起作用如何。

 

①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a.如果数字表式的金额和用文字表式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式的金额为准;

②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书为无效标书。

①本工程拦标价为70万元,有效总报价指:

低于拦标价,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总报价。

②评标专家对低于成本价有分歧时,以评标委员会全体评标专家三分之二以上意见作为结论意见。

③投标总报价平均值为有效总报价(有效总报价超过6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④投标总报价的合理范围为:

投标总报价平均值的95%—105%,超出者为无效报价。

投标总报价平均值的98%为投标基准价。

①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总报价在合理范围内,且最接近投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②如出现相同报价且均为合理低价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③若最接近投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报价,最低报价为中标人。

④若中标结果发生冲突,中标结果依次顺延。

F授予合同

26、中标通知

26.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

通知也可以电话、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后以书面确认。

26.2当中标方按第27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中标施工合同后,招标方将向其它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

招标方对落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26.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签订合同

27.1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定中标施工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合同金额等于中标价格。

设计变更签证须经招标人、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四方签字后方有效。

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

(全称)

承包人: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

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从年月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小写):

元。

(大写):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第条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

(2)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2款。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

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

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

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08年2月)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定义

1.37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以下第条。

(1)文书

(2)信件

(3)电报

(4)传真

(5)电子邮件

(6)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2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3.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4、通讯联络

4.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5、工程分包

5.1分包工程事项:

 

14、发包人

14.1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

工条件的时间: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

 

(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及约定:

(5)办理有关证件的约定:

(6)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

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

 

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工作有:

 

14.2支付方式的约定按以下第条。

1)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帐。

2)支票支付。

3)其他方式:

14.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提供的时间:

(2)提供的份数:

14.4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15、承包人

15.1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

(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

 

15.5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

(1)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

 

(2)承包人提供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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