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TJ3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原始记录100507.docx
《JXTJ3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原始记录100507.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JXTJ3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原始记录100507.docx(4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JXTJ3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原始记录100507
检验编号
:
T
复检编号
:
TF
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适用:
安装或移装)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设备型式
施工类别
安装□、移装□
施工单位
检验机构
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注意事项
1.本原始记录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安装(或移装)监督检验。
2.检验至少由两名具有电梯检验员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
3.本原始记录须有检验、校核人员的签字方为有效。
4.检验记录中各分项及附表1~4,有计量单位的空格处必须填写检测数据;属“资料确认符合”的须将施工单位自检报告中数据转录至本记录对应空格处。
5.A类和B类项目检验结论栏、全部定性类检查项目,符合在“□”划“√”不符合划“×”;
6.C类项目检验结论栏,“资料确认符合”在“ZQ□”划“√”不符合划“×”;资料审查有质疑并进行了“现场检验”的在“ZQ□”处划“×”,“现场检验”符合在“XJ□”划“√”不符合划“×”;
7.本记录中全部项目、空格或“□”处无此项或不适用者划“/”;空格视为漏检,应查明漏检原因。
8.检验现场基本安全条件确认:
警告:
应有检查确认项目全部通过,方可进行下步作业!
序号
检查内容
确认结果
备注
1
受检单位自检工作是否到位?
是□;否□;
2
检验现场警示标志是否到位?
是□;否□;
3
参检人员资质、数量、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是□;否□;
4
参检人员自身防护措施和装束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是□;否□;
5
检验现场存在易燃易爆或化学危险品时,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是□;否□;
6
检验现场可能存在触电、坠落物等危险源时,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是□;否□;
7
检验现场可能存在坠落、剪切、旋转、挤压、撞击和绊倒等不安全因素时,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是□;否□;
受检方配合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确认人员签名:
年月日
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一、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单位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许可证编号
施工类别
(安装、改造、维修)
安装地点
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
维护保养单位
设备
技术
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
层站
控制方式
检验日期
年月日
下次检验日期
年月
二、检测环境条件
温度℃,湿度%,天气:
晴□阴□雨□雪□;实测电源电压:
_____V。
三、使用仪器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使用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使用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使用
多功能环境表
万用电表
便携式磁粉探伤仪
激光导轨垂直仪
限速器测试仪
钢卷尺、钢直尺
接地电阻仪
转速表
游标卡尺、塞尺
绝缘电阻仪
钢丝绳探伤仪
弹簧秤、磁力线坠
钳形电流表
便携超声波探伤仪
四、检验结论
检验结论:
检验:
校核:
年月日
复检日期
年月日
复检结论:
检验:
校核:
年月日
备注
1现场复查□2整改复函□3监护使用复函□4其它(描述):
五、资料查验记录及认定
项目
已审查文件、资料的名称
确认要求
文件编号
受检单位配合人员认定
1.1
制
造
资
料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单位公章)
核查□
(2)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报告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单位公章)
核查□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存档□
(4)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单位公章)
核查□
(见下表1)
(5)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原件)
核查□
(6)电气原理图(原件)
核查□
(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原件)
核查□
1.2
安
装
资
料
1.2
(1)
安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存档□
安装告知书(原件)
存档□
1.2
(2)
施工方案、施工合同(原件)
核查□
1.2(3)
施工现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核查□
(见下表2)
1.2(4)
施工过程记录(原件)
核查□
自检报告、验收资料(原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存档□
1.2(5)
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存档□
1.2(6)
安装质量证明(原件)
核查□
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的①项目负责人、②质量体系责任人员(自检人员、审核和批准人)、③施工人员名单。
存档□
加盖安装和使用单位公章的基础验收合格证明。
存档□
施工分包方目录与分包方评价资料(如有)
存档□
1.4
使
用
资
料
(1)使用登记资料(原件)
核查□
(2)安全技术档案(原件)
核查□
(3)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原件)
核查□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原件)
核查□
核查□
(4)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原件)
核查□
(5)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核查□
(见下表3)
表1.
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
装置或部件名称
型式试验
(/调试证书)编号
型号
出厂编号
合格证编号
受检单位配合人员认定
门锁装置
限速器
/
安全钳
/
缓冲器
含电子元件安全电路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驱动主机
控制柜
表2.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表3.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姓名
职责/职务
(作业证编号)
受检单位配合人员认定
姓名
职责/职务
(作业证编号)
受检单位配合人员认定
注:
多台设备使用同一资料,应在文件编号栏注明这些资料随哪一台设备(唯一标识)归档。
六、检验记录
序
号
项目编号
检验类别
检验项目、内容、要求及其检验结果
检验
结论
1
1
技
术
资
料
1.1
制
造
资
料
[A]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
(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相应参数□;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4)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5)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注:
安装施工前,制造单位提供了上述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注A-1: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电梯,则应当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
2
1.2
安
装
资
料
[A]
(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能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注:
第
(1)~(3)项在报检时审查,第(3)项在其它项目检验时还应查验;第(4)、(5)项在试验时查验;第(6)项在竣工后审查。
注A-2: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安装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3
1.4
使
用
资
料
[B]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
(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注:
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上资料;定期检验和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监督检验时查验;
新安装电梯的监督检验进行试验时查验(3)、(4)、(5)项,以及
(2)项中所需记录表格制定情况(如试验时使用单位尚未确定,应当由安装单位提供
(2)、(3)、(4)项查验内容范本,(5)项相应要求交接备忘录。
)
4
2
机
房
(机器
设
备间)及
相
关
设
备
2.2
机房(机器设备)
专用
[C]
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ZQ□
XJ□
5
2.6
断错相
保护
[C]
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ZQ□
XJ□
6
2.7
主
开
关
[B]
(1)每台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无机房电梯主开关的设置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如果控制柜不是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安装在控制柜内,如果控制柜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设置在紧急操作屏上□;
②如果从控制柜处不容易直接操作主开关,该控制柜应当设置能分断主电源的断路器□;
③在电梯驱动主机附近1m之内,应当有可以接近的主开关或者符合要求的停止装置,且能够方便地进行操作□。
□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3)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的防止误操作□;
(4)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当与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等采用相同的标志□;
7
2.8
驱动
主机
[B]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
(2)曳引轮外侧面应当涂成黄色□;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适用于移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8
2.9
制动
装置
[C]
(1)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分两组装设□;
ZQ□
XJ□
(2)电梯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当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当防止电梯再运行□;
9
2.11
限
速
器
[B]
(1)限速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当相符□;
□
(2)限速器或其他装置上应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3)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
校验结果(见附表4、或校验报告)□;下次校验日期年月日前。
10
2.12
接
地
[C]
(1)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
ZQ□
XJ□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11
2.13
电气
绝缘
[C]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ZQ□
XJ□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绝缘实测结果最小值
安全电压
250
≥0.25
安全电路
MΩ
≤500
500
≥0.50
动力电路
MΩ
>500
1000
≥1.00
照明电路
MΩ
12
2
机房
及相
关设
备
2.14
轿厢上行超速
保护装置
[B]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应当在控制屏或者紧急操作屏上标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动作试验方法□;
□
13
3
井
道
及
相
关
设
备
3.1
井道
封闭
[C]
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当完全封闭□;当建筑物中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具有防止火焰蔓延的功能时,允许采用部分封闭井道,但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应当设置无孔的高度足够的围壁,以防止人员遭受电梯运动部件直接危害,或者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的电梯设备□;
ZQ□
XJ□
14
3.2
曳引
驱动
电梯
井道
顶部
空间
[C]
(1)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轿厢导轨提供不小于0.1+0.035v2(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实测:
(m);
②轿顶可以站人的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1.0+0.035v2(m),实测:
(m);
③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不包括导靴、钢丝绳附件等)不小于0.3+0.035v2(m),实测:
(m);
与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0.1+0.035v2(m),实测:
(m);
④轿顶上方应当有一个不小于0.5m×0.6m×0.8m的空间(任意平面朝下即可),实测:
m×m×m;
ZQ□
XJ□
(2)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对重导轨有不小于0.1+0.035v2(m)的制导行程,实测:
(m);
注A-4:
当采用减行程缓冲器并对电梯驱动主机正常减速进行有效监控时0.035v2可以用下值代替:
①电梯额定速度不大于4m/s时,可以减少到1/2,但是不小于0.25m□;
②电梯额定速度大于4m/s时,可以减少到1/3,但是不小于0.28m□;
15
3.4
井道
安全
门
[C]
(1)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大于11m时,其间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宽度不小于0.35m的井道安全门,实测(最小处):
m×m(见附表3)
ZQ□
XJ□
(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16
3.5
井道
检修
门
[C]
(1)高度不小于1.40m,宽度不小于0.60m,实测(最小处):
m×m(见附表3)
ZQ□
XJ□
(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17
3.6
导
轨
[C]
(1)每根导轨应当至少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一般不大于2.50m(如果间距大于2.50m应当有计算依据)□;端部短导轨的支架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ZQ□
XJ□
(2)支架应当安装牢固□;焊接支架的焊缝满足设计要求□;锚栓(如膨胀螺栓)固定只能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
(3)每列导轨工作面每5m铅垂线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不大于1.2mm,实测(最大值):
(mm);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不大于2.0mm,实测(最大值):
(mm);(见附表1)
(4)两列导轨顶面的距离偏差,轿厢导轨为0~+2mm,实测(最大处):
(mm);对重导轨为0~+3mm,实测(最大处):
(mm);(见附表1)
18
3
井
道
及
相
关
设
备
3.7
轿厢
与井
道壁
距离
[B]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0.15m,实测(最大值):
(m);
对于局部高度小于0.50m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0.20m,实测(最大值):
(m);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
19
3.8
层门地坎下端
井道壁
[C]
每个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形成一个与层门地坎直接连接的连续垂直表面,由光滑而坚硬的材料构成(如金属薄板)□;
其高度不小于开锁区域的一半加上50mm,宽度不小于门入口的净宽度两边各加25mm□;
ZQ□
XJ□
20
3.9
井道
内防
护
[C]
(1)对重(或者平衡重)的运行区域应当采用刚性隔障保护,该隔障从底坑地面上不大于0.30m处,向上延伸到离底坑地面至少2.5m的高度,宽度应当至少等于对重(或者平衡重)宽度两边各加0.10m□;
ZQ□
XJ□
(2)在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应当设置隔障□;
隔障应至少从轿厢、对重(或平衡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0m高度,并且有足够的宽度以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
如果轿厢顶部边缘和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m,隔障应当贯穿整个井道,宽度至少等于运动部件或者运动部件的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0.10m□;
21
3.10
极限
开关
[B]
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强制驱动电梯的极限开关动作后,应当以强制的机械方法直接切断驱动主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
□
22
3.11
随行
电缆
[C]
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ZQ□
XJ□
23
3.12
井道
照明
[C]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
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ZQ□
XJ□
24
3.13
底坑
设施
与装
置
[C]
(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ZQ□
XJ□
(2)如果没有其他通道,应当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如梯子),该装置不得凸入电梯的运行空间□;
(3)底坑内应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其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4)底坑内应当设置2P+PE型电源插座,以及在进入底坑时能方便操作的井道灯开关□;
25
3.14
底坑
空间
[C]
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底坑空间尺寸应当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底坑中有一个不小于0.50m×0.60m×1.0m的空间(任一面朝下即可),实测:
m×m×m;
ZQ□
XJ□
(2)底坑底面与轿厢最低部件的自由垂直距离≥0.50m,实测:
(m);
当垂直滑动门的部件、护脚板和相邻井道壁之间,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m之内时,此垂直距离允许减少到0.10m,实测:
(m);
当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0.15m但小于0.5m时,此垂直距离可按等比例增加至0.5m,实测:
(m);
(3)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0m,实测:
(m);
26
3
井
道
及
相
关
设
备
3.15
限速绳张紧装
置
[B]
(1)限速器绳应当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者其配重)应当有导向装置;□
□
(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27
3.16
缓
冲
器
[B]
(1)轿厢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应当设置缓冲器□;蓄能型缓冲器只能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1m/s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可以用于任何额定速度的电梯□;
□
(2)缓冲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或者标签,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或者标识和型式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