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认知美学探析新媒体中的亚审美特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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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认知美学探析新媒体中的亚审美特性

基于认知美学探析新媒体中的亚审美特性

  随着跨媒介技术融合的不断发展,传统意义上的艺术边界概念正在被逐渐打破,艺术表现形式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趋势日益加强。

新媒体艺术不仅是对新媒体艺术媒介表现形式的数字化呈现,更为重要的在于探索数字化媒介所实现的艺术样式新形态,以及通过这种新的数字化艺术样态带来的审美认知方式的创新。

新媒体艺术除具有以往艺术活动的创作经验以及创作原则外,其自身的数字化艺术形态与媒介载体性的艺术表达都与传统艺术有着显着区别。

新媒体艺术的发展正经历着由数字展现转向智能表达的艺术样式转变,由交互体验转向知觉认知的审美方式的转变。

如何理解新媒体艺术的数字媒介性与审美认知体验的关系,成为新媒体艺术审美研究的新方向。

  一、认知美学观下的“亚审美性”

  长期以来,美学研究主要停留于形而上学式的哲学化探讨,对于具体艺术体验活动中所涉及的审美知觉、智力反应、美感等问题缺少严格可信的实验数据支持,美学研究多为审美关系理论的逻辑性推演。

但从20世纪下半叶始,随着哲学研究的语言学转向,分析美学一度流行。

并且从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脑科学以及神经科学研究的蓬勃发展,哲学研究开始关注人类自身的心智问题,认知科学由此诞生,由此美学研究领域中也开始出现了注重审美知觉的认知转向。

认知美学以康德的审美“非功利性”理论为基础,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结合脑科学、神经科学以及人类学等学科,提出“审美认知模块”理论,认为审美源于知觉,美感的生成必须依据审美个体的生理机能与智力反应,重视认知方式与艺术形式间的关系。

“认知美学作为一种跨学科研究的美学体系,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基础上,借鉴认知神经科学的成果,以审美和艺术史实为依据,科学地揭示出审美活动的深层机制。

”并将自然科学的实证化研究方法引入美学研究,重视美学研究方法的实验性与可量化性,打破传统美学研究只注重哲学化思维,而忽视科学化的实证范式研究,主张审美研究不再是人文学科性质下的逻辑推演,注重跨领域条件下的交叉研究,运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来解答人文学科的理论命题。

对快感与美感、功利性与非功利性、审美与认识等一系列美学基本问题进行重新思考。

  

(一)审美性的媒介表现

  媒介承载信息,艺术传达审美。

媒介作为人类感知信息的中介物,丰富了信息的呈现样式,拓展了器官的感知范围,延展了人的创造能力。

不同的艺术样式采用不同的媒介形式加以实现。

对于艺术作品审美性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转化为对艺术媒介形式的感知,只有将媒介表现形式与个体的感知能力相互匹配,才能使艺术作品的审美性实现良好的传达效果。

审美性的传达必须是经由艺术作品的外在媒介形状而产生,以人自身特有的形式知觉模块为基础。

艺术作品的审美性通过媒介形式为人感知与接受,审美信息通过图像、声音等具体媒介形式,作用于审美个体的感知器官,引导并完成受众对于艺术作品的审美体验活动,并最终引发观者的非功利性美感体验。

  艺术作品媒介形式信息所具有的审美性感知因素,具体可表现为色彩、画面、影像、形状、声音等因素的物理属性。

它同人的神经结构存在着某种协同关系,并为人的生理感觉器官所接受,不同的色彩效果会通过视觉器官而感知,从而引起不同的情绪反应;不同的图形与图像,也会被视觉器官所感知,并引发不同的心理效果。

以视觉信息的形式知觉模式识别分析为例:

首先人通过眼睛接受视觉内容,视觉认知的信息来源于脸部信息处理与人脑的纺锤体区神经加工,然后进入到大脑的枕叶视觉皮层进行视觉信息的分类、提取与处理;再进入大脑的内侧颞叶区,通过大脑意识结合以往个人记忆中的相关信息,进行有目的性的整合与重构,并最终产生新的意义与情感。

  同时媒介作为技术载体而言,其自身的发展关系着人类社会的变迁,同时作为艺术审美活动中的信息载体,媒介技术能力的变革也必然引起艺术表现形式和审美传播方式的变化与革新,而不同的媒介形式也在决定着不同的艺术表现样态。

任何艺术的发展,首先要依赖于自身媒介载体的技术进步与成熟。

仔细考察艺术发展史上的诸多艺术作品,我们能看到媒介载体的技术成熟度对于艺术发展方向的影响。

如绘画颜料的制作技术与色彩表现性质的不断成熟与完善,将绘画艺术逐渐细化为油画、水彩、水粉等诸多艺术画种,数字成像技术的不断进步也使摄影艺术由胶片时代过渡到数码时代。

艺术需要媒介来表现,美感需要借助媒介来传达,媒介自身的成熟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艺术的最终形态。

  

(二)认知观念下的审美感知延展

  认知美学理论从认知角度出发,重视认知是个体知觉活动的信息加工过程,信息的获得直接来源于感官的刺激,审美性的传达必须通过对于艺术形式的知觉得以实现。

审美性的美感认知本质上是带有“非功利性”特征的情绪体验,在审美过程中强调个体生理感官对于美感生成的重要性,并认为个体的神经机制是美感生成的生理基础。

“理解事物的新方法却是用‘感知’的方式展开的,也就是用感知馈入脑子的方式展开的。

这种方法就像神经系统一样活跃。

”艺术形式体现着美感,而对于艺术形式的认知则依靠着具有模块化特征的形式知觉模式,强调生理认知机能与形式信息的对应神经反应关系。

虽然这种神经关系在结构上是稳定的,但不同的人由于先天的生理特性不同,也就具有不同特性的形式知觉模式,如艺术创造力活动就与大脑右脑的额叶区神经加工有关。

  传统艺术观念下的个体审美感知重点在于作品的内容性,如我们在欣赏达芬奇的《岩间圣母》绘画作品时,对于绘画的审美过程只反映观赏者对作品内容形式的思想领悟,通过线条、色彩以及人物的表情,来获得美感体验。

在这一审美过程中意识与情感对于美感的生成作用突出,而欣赏者的身体动作反应是不会参与到审美体验过程中的,画面中的岩石、树木、光线等情境因素都是通过大脑意象为人所感受。

而数字时代审美体验的重点则倾向于数字性的形式感知。

本雅明认为新旧艺术的变革发展是建立在媒介技术不断突破的基础之上,数字媒介更改了艺术形式的信息呈现方式。

数字影像的生成源于静态的照相术发展到连续运动的摄像记录,将数字电影、全息摄影推向了世人面前。

从时间与空间上极大延伸了人类视觉维度,改变了个体的审美感知与审美体验方式。

因此数字虚拟改变了图像的特质,艺术形式的逼真性在数字媒介技术基础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实现。

新媒体艺术创作不再局限于纯自然性的物质载体,媒介技术影响到时空变换以及感官平衡,影响到审美感知范围的不断拓展。

  (三)“亚审美性”阐释

  审美性的美感体验是人们在审美过程中所产生的带有非功利性特征的心理认知,常常表现为通过对艺术作品形式的知觉与把握,所形成的带有正面、肯定性的悲伤、高兴、喜悦等情绪反应。

非审美性的快感体验则是人的基本生存感知,带有强烈的功利化色彩。

常指单纯的感官意义上的快适感,常表现为某种生理满足,如饥饿、寒冷等生存需求,是人与生俱来的生理基础。

因此美感与快感反映着个体认知体验的不同阶段与不同程度。

以往的美学研究常认为非审美性的快感体验具有动物性,追求的是生理的满足感,不具备社会内容,不属于精神内涵,因而不划入艺术审美范畴进行考量。

  随着艺术媒介能力的不断提高与变化,以及个体审美认知方式的改变,审美性与非审美性相分离的研究视角开始产生变化。

并且在某种程度上,美感与快感在新媒体艺术语境下的作品中得到同时体现。

非审美性快感体验开始具有了增强审美性美感体验的情绪效果。

因此从认知程度来看,这种既不属于单纯的生理快感体验,但对审美性认知有着增强效果的复合式生理性感知体验,我们可称之为“亚审美性”,其作用在于提高审美信息接受的有效度,有别于单纯的功利性快感体验,它是一种带有整合化特征的非审美性因素。

  数字化媒介技术作为智能化的媒介形式促进了艺术的表现手段,是大脑进化到高一级层次的标志,审美个体认知就会在数字智能感知进化层次上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审美是由感觉和知觉两个部分组成的。

审美的过程不仅包裹了完成的、给定的物质,而且甚至决定了它们的结构,不光影响它们的外表,而且甚至影响其内核”。

新媒体艺术作品的表现形式则与传统艺术不同,由于在媒介特性上越来越体现出知觉互动和智能化识别倾向,审美体验带有明显的整合性特征;在审美表达上体现出数字感知与虚拟仿生等艺术效果,因此在审美传达上就表现得较为复杂;功利性的非审美性与非功利性的审美性都在“具身性”审美认知过程发生着作用,其中功利性的非审美性还为非功利性的审美性美感体验起着增强效果,因此也就扩展了新媒体艺术作品的审美研究视角。

新媒体审美过程表现为:

个体通过“具身化”审美参与,身体嵌入于艺术作品的情境之中,在此过程中审美个体的动作姿态以及身体感知反应,都直接影响着审美信息的接受程度与效果,形成一种不同以往的、新型的审美认知方式。

  二、“具身性”审美认知方式的“亚审美性”实现

  “具身是一种身体经验。

我们的身体通过感觉和运动体验来建构我们赖以思考的概念和范畴。

换言之,概念和范畴的形成是基于身体。

因此,具身就成为一种认知方式,成为建构、理解和认知世界的途径和方法。

”“具身化”审美认知是建立在认知美学“审美认知模块化”理论基础上,并结合了胡塞尔的意识与身体关系主张、梅洛-庞蒂的“具身主体性”、让·皮亚杰的认识建构主义发展论等理论而形成的。

同传统的离身性和静观性审美认知观点相区别,主张“具身化”审美则把认知置于环境和身体的整体背景中来思考,注重对审美效果的知觉塑造与影响,重视生理性感受在认知过程中的重要性。

  

(一)审美认知的“具身性”

  在以往艺术审美活动中,艺术家的创作活动与欣赏者的体验活动是相互分离的两个审美认知阶段。

艺术家通过创作艺术作品来传达自己的审美思想,而欣赏者则是通过体验艺术家的艺术作品,来了解作者的审美思想,并从中获得个人的审美感受。

“在艺术实践中,创作者与接受者处于完全隔离的状态,即使接受者可以通过作品与创作者产生共鸣,也不可能逾越创作与欣赏的鸿沟而直接交流并融为一体。

”因此,“静观性”“离身性”“内省化”的传统艺术审美认知方式,呈现出单向性的审美过程,审美阶段与顺序具有不可逆性,难以产生审美感受的关联互动。

这也是由于传统的艺术媒介没有产生“具身性”审美认知的能力,物质性的媒介属性难以实现数字化的动态联结。

传统审美体验重视脱离身体的精神性“感悟”或“升华”,而“具身”性审美认知则把审美认知置于环境和身体的整体背景中。

重视身体的物理感受、感知运动以及情绪体验等方面所产生的“具身”效应,阐释个体神经通道对审美认知效果的塑造和影响。

  首先,身体物理感受的“具身”效应反应,说明“具身化”认知具有产生审美个体联觉感知的体验优势。

联觉感知强调由一种生理感官刺激而引发的多种感官通道体验,表现为一种自动化的串联过程。

联觉效果的审美体验实现,必须依赖于以个人的“具身化”认识为手段的有机体的物理性身体参与。

个人的知觉范式与生理结构对于审美过程具有直接的塑造作用,扩展了个体的联结审美体验效果。

新媒体艺术将数字图像学、计算机图形学、人机交互技术、传感技术、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到艺术创作中,将视觉、听觉、触觉、味觉等多维度的身体物理感受反应转化为数据信息,并最终反馈到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中。

  其次,感知运动的“具身”效应,表明个体的感觉—运动系统经验及其心理模拟在美感加工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具身化”的审美认知表现为动态化的信息感知与动作反应记录。

审美体验并非只是意象化、静态化的信息符号构成,体现出空间、运动、时间等多维因素的综合表现特征,感觉运动等信息系统的认知经验以及心理识别模式都对审美认知过程与结果有着重要的影响。

欣赏者可以借助多种数据接受设备与艺术作品进行交互性体验反应,从而打破了艺术的审美感知界限,感知材料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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