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技术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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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它的作用是把企业的技术工作科学地组织起来,保证技术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条理地开展,从而完成技术管理的任务。
引导项目各级技术人员规范管理、力求进步、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企业综合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一、图纸会审制度
1、项目部在收到图纸后,单位工程开工前,建立现场施工管理体系。
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应在开工前及时安排或组织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及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自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分包技术负责人)、工长认真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核对图纸所有尺寸,各专业图纸间有无差错,考虑幢号施工方法,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形成图纸疑问汇总表,提前5天提交到项目部资料室汇总,再提交业主、监理、设计院;待图纸会审时讨论解决。
2、分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熟悉所承担工程项目图纸,着重于施工技术难点,并担任图纸会审的中心发言人。
3、工程部生产经理,应熟悉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图纸,领会设计意图,着重于施工方法,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制定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参加图纸会审。
4、预算人员参加项目部所承担工程的图纸会审,提出预算中发现的问题。
5、资料主管参加图纸会审,认真作好记录,负责汇总整理图纸会审纪要,交技术负责人、建设单位、监理和设计单位审核签字后,打印成正式会审纪要,及时发送现场项目部及各有关部门,并作为工程的重要技术资料,妥善保管。
6、公司工程管理部参加特殊构筑物的图纸会审,着重于特殊构造要求,重大施工技术难点以及对新结构、新材料的应用情况。
7、公司总工主持10万平米以上及特殊构筑物的图纸会审,着重于深基坑护壁、大体积砼施工及高、大、精、尖、难工程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
8、未经图纸会审的工程项目,不予签发开工报告。
9、开工报告应于工程开工后一周内办好手续,并交一份到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是项目前期策划、施工管理目标、施工组织形式、施工总体布置、主要施工方案选择等项目总体规划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工程创优、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编制的依据。
2、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主持编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对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资源、文明、环保、创新等进行统筹考虑,对本项目做出总体规划,并遵照执行。
3、施工专项方案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补充和细化,是对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施工方法的描述,由项目分包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安全性、经济性;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方案、租赁设备安拆方案由分包单位编制。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应以《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及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提纲》中规定格式、顺序、内容及要求。
5、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和总工程师审批;重点、难点、危险性较大的、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审批;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方案经专业分包单位审核后报批。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保质创新、指导生产”原则,不保守、不冒险,切实解决问题。
科学合理:
依据充分、理论正确,数据真实、准确,在详细勘察和认真分析的前提下,选择施工方案;结合工程实际,合理选择和优化方案,做到理论与实际的完美融合,简洁明了,操作方便,解决问题。
安全经济:
施工方案的设计计算、所采取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必须保证过施工安全,安全是施工方案底线;效益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方案优化,努力降低成泵、减少投入,从而达到安全经济的目标。
保质创新:
方案的选择和具体施工方法要能够保证项目质量目标的现,保证工程质量、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耐久性要求,消除质量通病,努力对既有技术和施工方法进行改进、创新,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指导生产: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指导施工生产。
应在实地勘察、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努力做到指导性、针对性、实施性、操作性的有机统一,行文流畅,表述准确,图文并茂,简洁易懂。
7、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项目总工程师应协调项目部各部门(技术、预算、质安、统计等)及各分包之间的配合,数据、内容翔实,为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奠定基础。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主要施工方案”按GB/T50502-2009之规定,对施工方案进行选择,详细施工工艺在专项施工方案中进行描述。
8、以下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支护与降水、大体积砼施工、模板及高支模施工、土方开挖、防水工程、起重吊装及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除以及爆破、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拟创市、省、国优的项目,各分部、分项均应编制专项方案和单位工程创优策划书。
9、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应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施工方案为编制依据,按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技术先进、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
在编制专项方案时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项目部共同商定,并按建质[2009]87号文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编制人员应对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向有关人员交底。
10、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召集生产经理、质安主管、技术负责人(必要时报请公司工程管理部参加)共同研究,确定主要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
11、施工塔吊、大型垂直运输机械的基础设计,必须由各分包的项目总工负责编制,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报经公司主任安全工程师、工程管理部、总工审定。
若未经上述程序就盲目组织施工的,由分包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包项目经理承担一切责任。
1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修改变更。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以后就是整个项目施工的依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分部分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但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13、没有专项方案,不准组织该分项工程的施工。
高大模板工程支架搭设完成经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记录后,报请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三、技术交底(包括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在工程正式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了解和掌握所承担工程任务的质量标准、重点、难点、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操作要点、安全、环境及注意事项,做到心中有数。
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应体现施工方案中“主要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的主要内容。
2、实行逐级交底(分三级)制度。
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和特殊构筑物,由公司总工或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幢号的特殊情况向项目总工程师交底;项目总工程师向项目经理和项目分包技术负责人交底;项目经理和项目分包技术负责人向工长交底;工长向操作班组交底。
3、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以及重大构筑物,由项目总工程师向项目经理及项目分包技术负责人交底;项目经理及项目分包技术负责人向工长交底;工长向操作班组交底。
4、公司总工、项目总工程师作幢号的一次性综合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人向项目经理、工长、班组长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项目经理及项目分包技术负责人向工长进行分部、分项交底;工长向操作班组进行分层、分部位、分项技术交底。
5、 技术交底的要求
(1)除领会设计意图外,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2)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均须作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隐蔽工程,更应认真作技术交底。
(3)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4)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要有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人签字。
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以便备查。
(5)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
6、交底内容
(1)总工程师的技术交底一般应包括:
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项;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机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配合;技术安全措施,规范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术措施等。
(2)项目分包技术负责人可按总工程师技术交底的内容办理;项目分包技术负责人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
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的尺寸、标高、轴线、预留洞、预埋件等详细情况;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序措接;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成品保护措施、新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要求;上级部门对某些技术问题的批示和技术决定;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7、技术交底资料是施工技术资料的重要内容,各专业技术交底材料分别由单位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收集整理,并按日期先后编成册,妥为保管。
8、各分项工程如未进行技术交底或没有书面交底资料就施工的,发现一次罚款500~2000元;没有按交底要求编制交底资料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交底内容不完整的每处罚款50元。
四、设计变更及修改通知制度
1、设计变更及修改通知的份数必须和所领图纸份数相同。
2、项目部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进行记录,并立即分发到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以便施工人员照设计变更施工及资料备案。
3、设计变更或修改通知必须在变动部位施工前发到施工人员手中,正在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变更,如必须变更,一定要对变更所造成的停工、返工损失向变更方办理好有关手续。
4、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图纸、现行规范标准施工,确因施工困难,施工人员应提出变更,需由项目总工程师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沟通,征得同意,由设计单位出变更通知,或由项目总工程师起草变更通知,并经设计人员、建设单位签字认可变更。
重大变更必须办理完整的手续及规定的审核程序后方能实施变更。
5、所有的设计变更及更改通知,资料室必须造册登记,分幢号保管,预算、技术、项目部资料必须完整,以保证决算资料和竣工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五、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质量检验和试验制度
1、钢材、水泥、构件等材料进场时现场材料员应检查其出厂合格证及进行外观检查,并及时通知试验员取样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砂石料必须按试验室规定分期、分批进行检验和试验。
2、成品、半成品进场时现场材料员必须按样品进行验收(并具有出厂合格证),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入库,预制构件在出厂前必须经质检人员检查合格并附有钢材、砼强度试验报告方能出厂。
3、预制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必须按图纸要求做结构检验,图纸无要求的,按现行规范规定检验批做结构检验。
4、电弧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机械连接等,在批量生产前,钢筋工长必须通知试验员先取试样,经试验合格后方准正式焊接,用于生产中。
在施工生产中,钢筋工长必须按公司中心试验室规定及时通知试验员分批进行取样试验。
5、工程中使用检测不合格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每处罚款5000~20000元。
六、测量定位及施工放线复核制度
1、各土建分包及钢构、幕墙分包应配置专职测量人员至少1人,持证上岗,负责所承建项目的工程定位、高程控制和施工过程中的逐层施工控制网建立工作;根据工程需要配备全站仪不少于1台,水平仪若干台。
分包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原则上由分包测量人员定位放线及测定±0.000标高,做好控制点的管理保护工作。
2、施工测量过程严格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执行。
建立健全计量仪器设备管理台账,由测量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检定,保证工程测量精度。
分包应建立完整的工程测量管理制度,做好业主移交控制点的保护和复测工作、建立项目施工测量控制网、工程测量资料应齐全、同步、有效。
项目分包技术负责人是项目工程测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每完成一项测量工作,首先测量人员要进行自检,工长核线,工程部质检人员进行复核,发现偏差及时整改。
在工程定位放线和水准测量检查无误后,出具工程定位报表,交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签字认可。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还要继续进行必要的轴线控制及沉降观测等工作,工程竣工后抄报沉降观测报表。
严格按三份表格(建筑物放线定位验收报告、施工定位放线报验单、中线、标高验收表格)要求填写。
4、高大精尖难、造型复杂的工程及特殊构筑物,分包单位定位放线有困难时,报告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安排测量人员配合分包测量人员一同定位放线。
5、幢号定位放线后,分包测量人员必须出定位放线报告,一式五份,经分包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由项目资料主管交建设单位代表签字,作为幢号的竣工和备案资料。
6、幢号定位放线后,由项目经理、工长依据图纸,认真复核总尺寸,开间分尺寸,对角线等,确定准确无误时方准撒灰线施工,若复核中发现有差错,必须及时报告测量人员,重新复核定位,直到准确无误为止。
7、分包所承担的工程,由工长配合分包测量人员负责向上翻中线,高、大、尖、难及特殊构筑物由工程管理部测量人员、分包测量人员一起测设。
8、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加层、扩建建筑物、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或创优工程,均应按规范规定埋设沉降观测点,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埋设形式,按《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附录中大样埋设,并按规定定期作沉降观测,直到工程竣工。
幢号交工前,测量人员整理好幢号沉降观测报表,作为竣工和备案资料。
9、依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产业25条之规定,对所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按检定周期进行检定,做到末经法定仪器检测部门检定的仪器不准使用,以保证施测精度。
10、测量仪器未经检定投入使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以上,并责令仪器退场;测量放线后不满足要求或测量放线后未报验组织施工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测量资料未及时完善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未按测量专项方案组织测量放样的或测量人员无证上岗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责令无证测量人员退场。
七、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1、基槽(坑)土方开挖完成后,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分包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勘察、设计、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槽,并办理验收记录,共同签字后作为竣工和备案资料妥善保存。
2、基础工程、钢筋砼工程等在施工过程中需隐蔽的部分(含基础砼垫层),必须在隐蔽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砼浇灌前必须先办理砼浇灌令,并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等签字后方准进行浇灌。
3、上部结构,如砖墙、砼梁柱、圈梁等,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即进行隐蔽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验收记录,共同签字后作为竣工和备案资料妥善保存。
4、其它需要隐蔽的分部分项工程都必须在隐蔽前办理验收签证记录,并作为竣工和备案资料妥善保存。
5、隐蔽验收签证资料,一式四份,用打印机打印或钢笔、碳素笔填写,字迹工整,要能反映出所隐蔽部份的真实情况,隐蔽资料的份数亦可根据合同规定的份数来确定。
6、地基验槽应按设计要求检查持力层层号、岩性、承载力特征值,有无持力层扰动、虚土、夯实、浸泡、基地开挖尺寸等,验槽记录中应如实记录验槽情况,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如实记录隐蔽验收时的质量情况,应具有可追溯性。
8、未通过隐蔽验收就进行后续工序施工的,罚款2000~20000元,并责令无条件拆除重新施工;同一部位隐蔽验收三次以上的,罚款2000元;隐蔽验收资料未及时完善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八、材料代用、技术复核、签证制度
1、施工过程中往往由于供应渠道,材料规格不齐全等发生材料代用,材料在代用前必须对所代用的材料进行物理、化学性能等技术参数的核定,在确保能满足设计要求,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危及安全的前提下,经项目总工程师核算,并报经设计人员签字同意,方能进行代用。
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钢材代用,必须按等强度或等面积代换原则进行,并经设计人员同意,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3、凡发生材料代用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及时办理材料代用签证资料,经设计人员、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后才能进行。
签证资料由项目部分包技术负责人具体办理,交项目部资料室妥善保管,竣工资料一并归档。
4、未经项目总工同意擅自对材料进行代换的,发现一次罚款2000~5000元;材料代换后相关资料不完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九、单位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制度
工程竣工档案应能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技术状况、质量状况等,有关技术文件、施工记录、试验记录、图片、图纸、光盘等,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备工程交付使用、维护管理,改建扩建时使用,并对工程历史、原始资料进行保存和收集。
1、工程竣工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编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结合属地城建档案馆相关的规定,分工程法定审批文件、施工管理文件、施工技术文件、施工测量记录、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声像资料、竣工图等11大类进行收集整编。
2、各分包项目经理部设技术负责人一名,除负责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外,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工程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归档负责,督促工长、内业员及时办理有关资料,交项目资料室。
项目总工程师应督促资料主管,每月到各分包检查幢号的有关资料一次,确保工程技术资料填报的正确性、及时性、同步性,达到竣工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的档案质量标准,便于工程竣工后的按时归档。
3、工程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项目资料室必须将竣工资料按国家规定收集整编成册,并向工程属地城建档案馆归档,交公司档案室一套存档,逾期按100元/天处罚,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按时归档。
存档资料不准外借,确因工作需要时,可由项目资料员到公司办理借阅手续后再到档案室查阅。
4、各分包必须在竣工验收前20天将技术、质量保证资料报项目工程管理部审核。
对不按规定时间报交审核的,迟报一天罚款200元,以此类推,不按公司交工资料管理要求执行的,缺一项罚款200元,以此类推。
5、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执行2000年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8号和属地城建档案馆或质检站具体要求。
十、技改技革及推广应用十项新技术
1、在公司总工的领导下,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全司的技改、技革和推广应用十项新技术的项目计划实施。
2、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本项目的技改、技革和推广应用十项新技术的项目计划的实施,并于当年11月30日以前书面报告本年度科技进步项目的完成情况及详细资料,同时提出下一年度科技进步项目计划(下一年度若有新开工特殊项目可以再补报)。
3、项目部完成的科技进步项目,应按集团总公司申报规定将资料整理成册,交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并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4、为鼓励项目工程技术人员搞好技改技革和推广应用十项新技术的积极性,相关规定执行公司《科技进步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
十一、技术标准管理制度
1、施工过程中,要配备齐全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规范、标准、规程、规定,以供施工人员查阅、学习,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2、施工过程中,要建立项目的技术标准体系,编制技术标准目录,本项工作由项目内业资料员在分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指导下完成。
3、标准管理工作由项目分包技术负责人主持,分包项目资料员具体负责。
4、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规范、标准,根据项目编制的技术标准目录配齐,保证满足工程需要。
5、配给专业队、质检、钢筋翻样、安全等有关技术人员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规程须按登记发放。
当有关人员调离本项目部时,应上交资料员。
6、当某标准作废时,标准化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交旧发新防止作废标准继续使用。
7、各分包单位应配备本项目所用到的现行规范、规程或行业标准,如查出无相应规范、规程或行业标准,按每缺少一本罚款200元后,由项目部代购相应书籍,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分包承担且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施工现场技术管理
1、为确保幢号工程施工的连续性及工程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分包项目经理、分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部管理人员确定后,应将《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资格认可。
3、项目部应加强图纸、变更、资料、沟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落实、技术交底、工程测量、检验试验、商品混凝土质量等日常技术管理工作,规范技术文件的收集、发放和管理。
4、项目部应定期或不定期针对工程进度情况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学习、掌握规范要求、领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意图,提高管理水平;分项工长应掌握该分项工程相关规范及施工方案的基本规定,严禁在不掌握规范和方案基本要求、规定的情况下随意组织施工。
5、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应根据各幢号的实际情况由项目部单独编制有针对性的成品保护方案、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按方案检查成品保护实施和标准化工地建设情况。
6、为确保屋面分部工程质量,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施工中有监控记录、蓄水淋水实验记录,不按要求办的查出一处进行处罚1000~2000元。
7、在季度大检查中,对在建幢号的砼浇灌令、隐蔽资料填写不认真,技术交底太简单,一、二次指导、教育,第三次每缺一项罚款100元,以此类推。
8、专项施工方案是针对工程中关键、特殊工序事先策划编制的施工依据,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
在项目部季度、月度检查或日常检查中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拒不执行或打折执行的,项目部将视情况给予重罚,若造成经济损失或事故的,由主管责任人和分包负全责。
9、砼、砂浆试块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的,由分包项目部提交原因分析报告,项目总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对达不到强度要求的试块每组罚分包项目部1000元。
十三、计划统计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按集团总公司对计划统计管理工作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贯标程序文件,把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
2、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严格按照《统计法》、《统计法细则》、《统计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3、各分包单位必须配置一名统计员,并且工作岗位应较稳定,如需更换人员须提前通知项目部,并且做好移交手续。
4、及时按各类报表上报时间要求上报统计报表、严格审核数据质量,按时、准确、完整的完成上级布置的综合统计报表、生产计划统计报表和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并按月、季度编制施工计划;建立好统计台账。
每个月25日前必须将统计报表以书面方式报送到项目工程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电话通知随后及时报送。
5、各分包单位统计员应积极配合项目工程部及时、完整的完成临时快报表。
十四、技术管理系统人员设置
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高、大、精、难的工程增多,工程质量要求和技术难度在不断提高,所以要求生产技术工作管理和水平也要不断提高。
项目部应编制出“科学合理、安全经济、保质创新、指导生产”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让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达到质量管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要求各分包单位生产技术系统人员设置到位:
分包项目部设3~6人,其中含计划统计1人(可兼职),测量员1人,试验员1-3人。
为满足公司对口管理的需要,计量人员、试验人员由AAA中心负责业务监督管理。
本制度由项目总工办负责解释。
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恒昌科技大厦项目总工办
二○一七年十月十日
附录1:
设计图纸会审记录样表
附录2:
施工组织设计目录(不限于所列条目)
依据《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之规定,结合下列目录进行单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