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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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管理制度汇编
*******保险经纪XX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组织架构
第二部分决策程序
第三部分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保险经纪业务流程
第二章业务操作流程图
第三章保险顾问委托协议书、授权委托书
第四部分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员工任用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三章新员工考评
第四章员工管理
第五章员工培训
第六章员工福利
第七章员工考核
第八章员工离职
第五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管理
第四章会计管理
第五章营业收入、利润与分配
第六章财务计划、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七章费用报销暂行规定
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
现根据《公司法》、《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和国家其他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规范企业内部经营活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组织架构
一、******保险经纪XX组织架构:
为了建立一个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内部管理体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现代保险经纪企业的要求,本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如下:
(一)权利机构:
股东会
(二)执行机构:
董事会
(三)经营管理机构:
总经理、各职能部门
(四)监督机构:
监事
二、职能划分
(一)股东会:
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由本公司各股东组成。
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责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董事会: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董事会,是本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责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总经理: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产生,依照本公司章程行使相应的职能,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五)技术专家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由外聘的保险技术专家、各主要行业技术专家和法律、理财专家等组成,主要是向公司提供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
(六)各部门主要职能
1、人事行政部,主要职能如下:
人力资源事务:
(1)员工的聘任、考核、任免、调配;
(2)劳资、福利与社会保障;
(3)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
(4)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5)劳动纪律管理。
行政事务:
(1)日常行政管理;
(2)宣传与综合协调;
(3)档案管理;
(4)公司合同、规章、制度管理。
2、财务部,主要职能如下:
(1)财务管理;
(2)资金管理;
(3)企业预算、决算;
(4)企业经济活动分析;
(5)成本核算;
(6)业务结算;
(7)内部稽查。
3、业务部,主要职能如下:
(1)各保险公司资料收集;
(2)风险管理研究;
(3)为客户安排各种保险事宜;
(4)提供保险业务的咨询。
三、组织架构图:
第二部分决策程序
建立由职能部门、总经理、技术专家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等不同级次的决策层组成的分层决策体系。
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采取一系列分权、分责、授权的安排,科学有效地进行决策。
一、重大项目运作决策程序
遇到保费规模较大、风险比较复杂的项目需上报到总经理,由总经理研究批准设立为大项目;确立为大项目的业务将上报到技术专家委员会,由相关行业的专家对其进行考察和风险评估,最后经技术专家委员会研讨后给出风险分析和建议书。
二、投资决策程序
董事会委托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的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审议并提出审议报告;根据审议报告,形成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三、财务决策程序
1、公司的财务工作程序
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由董事会负责制订,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
其它重要财务决策由有关人员提出议案,经审计考核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报董事决策。
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重要财务支出,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日常的费用支出,应本着降低费用、严格管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
2、银行贷款决策程序
单次贷款不超过50万的贷款审批权由总经理行使;单次贷款超过50万元但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含30%)由总经理室讨论后上报董事会,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单次贷款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三部分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保险经纪业务流程
一、获取客户信息
与新客户开始接触时,我们必须反复考虑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1、这是一个需要我们的专业知识并有合作愿望的客户吗?
2、是否锁定了核心人物?
3、这是个有前途并有良好信用状况的客户吗?
4、我们有足够的客户信息吗?
5、我们是否被利用?
6、这个新客户是否只想获得资料而已呢?
所有在拜访过程中得到的信息应予以保留,以备将来使用。
所有委托都要用书面形式,可分为保险顾问委托协议和授权委托书。
二、风险评估与分析
通过实地勘察与与项目负责人会面了解客户所面对的风险,协助客户鉴别和衡量自身存在的各种风险,就风险的评估、确定、自留、转移等,向客户提供专业的意见。
三、保险工作跟踪
阶段性地跟踪客户的保险计划,如发现有需要改动的地方,立刻通知客户,并同时告知承保人所需做出的改动。
四、风险勘查
若需要,可派专业人员替客户项目进行风险勘查,提供改善风险的可行方法,减低出险的机会。
如果项目的风险得到改善,将有助于与承保人商谈承保条件。
五、询价与比较报价
要求各保险公司根据设计的方案提供报价以便做出比较。
在得到保险公司的报价后,就各保险公司的承保条件、服务质量等提供专业建议,协助客户选择承保人。
不允许“口头报价”,即没有保险公司书面报价而向客户提供报价。
若未向保险人提供全套承保资料不要向客户暗示报价,若确有需要,则应用下列措辞:
“这些条件只是一个指引,只有在向保险人提供所有承保资料后才能证实,最后从保险人那里得到的条件有可能会与此有出入。
”
六、投保安排
根据客户的选择向选定的保险公司投保,并代办投保所需的一切手续。
指导客户按保险人要求填写投保单。
避免代客户填写投保单,但在少数客户要求我们填写投保单的情况下,必须要客户签署他们的名字与日期以证实所给信息的真实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代客户签署投保单。
在投保后,协助承保人准备保单文件以确保保单内容达到客户的要求。
七、暂保单
保单安排后,对每一险种必须出具一份暂保单,暂保单应由一个助理总经理或更高级别人员签署。
任何签署条件应在暂保单中列明,如付款协议与保费保证等特殊协议,应当通知会计部门以便能遵照保险人的需求,并按照既定的时间表来支付保费。
八、账单和保费收取
账单应在保单安排的14天内送出。
如果无法计算准确的保费,则应由保险人与客户商讨支付预付保费,并于起保日起14日内送出账单。
佣金退还必须由总经理助理批准。
九、保单签发
确保签发的保单符合客户要求,并符合报价单上的内容。
当保单送至客户处时,要求客户仔细阅读文件,如有不符合他们的要求时,与时向公司反馈情况。
十、保险摘要
保险摘要应在保单安排的30天内寄到客户手中。
所有的保险摘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1、客户全称
2、客户业务的描述
3、对客户的重要通知
4、必须向客户申明保险摘要只是概况,详细内容必须参照每份保单
5、公司的联络
6、理赔程序
十一、再保险安排
协助客户的承保人安排再保险业务,帮助承保人寻找分保渠道,在国内、国际再保市场寻找合适的再保接受公司,并向分出与接受公司提供资料与分析,负责合同管理、续转、修改、终止等服务。
十二、保险咨询
在保险期间,如客户对保险事宜有任何疑问,公司将负责解释和提出意见,并告知客户所应采取的必要行动。
此外,公司将密切关注保险市场的变化(如保险条例的改变等),必要时我们会马上告知客户,并为客户作出分析。
十三、索赔处理
在保单生效后,公司将告知客户有关之索赔程序,并提供索赔程序手册。
在索赔出现时,将协助客户办理索赔,并跟进赔偿的进展;在有需要时参与索赔的会议,以帮助客户争取公平和适当的赔偿。
十四、保险回顾
阶段性地回顾客户的保险计划,如发现有需要改动的地方,立即通知客户。
第二章业务操作流程图
第三章保险顾问委托协议书、授权委托书
保险顾问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注册地址:
乙方(受委托方):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合法、自愿、诚实信用和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聘请乙方为保险顾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保险顾问,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风险管理与保险顾问服务。
甲方应包括甲方的子公司、分支机构与其关联公司。
二、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承诺:
除乙方书面认可外,不再聘请其他保险经纪人、保险顾问或保险代理人提供相类似的服务,也不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
三、乙方为保证甲方获得最佳利益可使用乙方关联公司、下属机构的资源,或聘请其他专家为甲方服务,但不得将本协议的权利或义务分割或转让给第三方。
四、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应甲方的要求与具体指示为甲方提供下列专业保险顾问服务:
1、向甲方提出保险计划,就其投保范围、保险价值、赔偿限额、保单条款等提出建议,对甲方提出员工福利计划建议;
2、就保险条款与费率向保险公司询价。
条款与费率须根据承保范围的变化或保单的续转予以修订;
3、取得保险公司报价后,衡量不同保险公司报价就其保险条款与费率做出询价汇总分析;
4、按甲方书面指令,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
5、就有关损失索赔处理提出建议,并与保险公司或损失理算人协调,以维护甲方的最佳利益;
6、协助甲方准备索赔文件,定期查询保险公司理赔进程,并保存索赔的有关数据、资料。
五、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承诺:
1、选择经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拥有保险经营许可证的保险公司,为甲方安排保险;
2、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实向保险公司转达甲方的声明事项;
3、由于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将根据本委托协议,指定乙方专门人员或聘请专家为甲方进行保险顾问服务。
六、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所有与上述服务相关的资料与信息;
2、在保单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任何保险标的风险性质改变保险金额的变化时,应与时通知乙方;
3、当发生任何可能引起保险索赔的事件时,尽快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的发生,并提供有关保险事故证明文件;
4、在乙方为甲方的关联公司、下属机构提供上述服务时,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
5、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规定;
6、按保险合同的要求,按期足额缴付保险费。
如甲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而造成损失、损失扩大、保单失效、索赔失效等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保守商业秘密
除非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将获得的任何XX信息泄漏给第三方:
1、为执行本协议而提供相关服务的雇员或顾问;
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
3、告诉给根据本协议确定的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人;
4、经对方书面同意。
本协议终止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一年。
八、函件
1、邮寄函件通常被认为在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寄达对方,件则在传送的同时即为收到。
2、双方应提供各自授权签署与执行本协议有关文件的人员和签字样本。
九、报酬与费用
1、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从保险人处取得与甲方保险合同有关的合法佣金作为报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2、如甲方仅需要乙方提供保险咨询服务,而不通过乙方办理保险,则甲方同意根据乙方的工作量,双方协商一致后,支付乙方一定的咨询费用;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任何超出本协议的服务所发生的费用需要书面详细报告甲方,双方就此费用协商一致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十、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2、在有效期内,若甲方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欲终止协议,则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3、任何一方有下列行为,对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
(1)违反本协议关键条款;
(2)已经破产或由于财务状况不良而无法正常经营;
(3)未经对方同意,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十一、司法管辖
协议双方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涉与诉讼时,约定以本协议签署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二、依据本协议,甲方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一份,副本若干份,以备乙方为甲方安排保险时使用。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签署地:
授权委托书(法人)
委托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兹聘请*******保险经纪XX为保险顾问,并委托其代为办理一切有关保险事宜。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章):
年月日
第四部分人事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章程和公司具体发展情况制定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从人员任用、招聘、新员工考评、人员管理、人员培训、员工福利和员工考核七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第一章员工任用
第一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管理层--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中层管理层--经理、副经理
部门职员—业务员
第二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与应列职等。
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
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爲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一年,表现优秀者,可晋升一等。
第三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於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第四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式如下:
(1)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第二章人员招聘
第五条公司实行“公开招聘,严格筛选,择优录用”的员工招聘原则。
第六条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人员编制表”,由人事部门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七条由招聘小组进行初试,并对初试合格者进行资格审查;
第八条由人事部门与分管总经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并报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人事部门根据总经理审批结果,统一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录用员工,发录用通知;
(2)暂不录用员工,发辞谢信。
第十条新员工入司前须完成如下程序:
(1)填写《求职表》;
(2)提供最近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三张、学历证明和职称证书的复印件;(3)员工必须通过公司指定医院的体检;(4)出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5)特批员工需完成报批手续。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司后须办理如下手续:
(1)新员工凭人事部门的《录用通知书》到人事部门报到,并换取《试用通知单》;
(2)填写《员工履历表》;(3)凭《试用通知单》领取办公用品和电脑,并到用人部门报到;(4)由人事部门负责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5)由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委派专人与新员工面谈,并填写《新员工上岗面谈表》。
第三章新员工考评
第十二条为使新员工尽快认同公司、熟悉工作,同时也使公司考察员工,新员工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第十三条新员工报到后,用人部门为其指派指导老师。
第十四条在试用期内,所在部门将每月对新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以与对公司认同度进行考察。
第十五条试用期满,新员工需填写《转正申请表》并进行工作小结。
第十七条人事部门将根据新员工的综合表现以与部门意见,决定新员工是否转正。
第四章人员管理
第十八条员工报到后,由人事部门统一设定工号,制作胸卡。
第十九条人事部门将于一周内,把新员工的信息录入电脑系统。
员工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
对提供不实个人信息情况的员工,一经查出,人事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
第二十一条公司因业务发展变化,有权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
员工应服从公司的安排,若有异议,应与部门经理与人事部门沟通。
第二十二条员工离职,需填写《离职申请表》。
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和人事部门将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由人事部门填写离职登记表,存档备查。
员工离职时,需办妥交接手续、结清欠款后,人事部门最后签发退工单。
第二十三条在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下,员工和公司双方均有权中止聘用合同或到期不再续签合同。
第二十四条涉与商业限制或XX协议的事项,离职员工应严格遵守所有承诺。
第五章员工培训
第二十五条员工是公司创立与发展的主体,是公司创新与服务的源泉,是公司永续经营的基石。
员工的发展和成长是公司发展和成长的基本保证,而员工培训则是保证员工发展和成长的重要手段。
第二十六条新员工入司培训
对象:
刚入司的新进员工
目的:
使新员工建立对行业的热爱,对公司的归属感,全面了解保险基本理论和保险经纪知识。
时间:
3天
课程:
公司介绍、公司主要规章制度、产险基础知识、寿险基础知识、保险经纪知识介绍、运营原理与操作流程、行政管理与公文写作、自动化办公系统介绍。
第二十七条定期专业培训
每个月安排一个下午定期举行一次针对全体员工的培训。
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目的:
培养协调与组织能力,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技巧
课程:
风险管理、最新保险动态、各家保险公司产品比较、沟通和谈判技巧、系统思维训练等等
第二十八条不定期讲座:
根据各岗位员工的成长需求,邀请专家举办讲座。
第六章员工福利
第二十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与社会基本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条缴费账户的建立与转出:
对新入司或离职的员工,在正常情况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与时为其办妥“四险一金”缴费账户的建立或停缴转出手续。
第三十一条缴费基数的确定:
原则上老员工以上年度的月均工资作为其新一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新入司员工有“社保转移单”的,按社保转移单上的缴费基数确定;无“社保转移单”的,按当月工资单上的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第三十二条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按照“不超过杭州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上限,不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下限”执行。
其中,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杭州市政府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七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三条对普通员工采用部门主管评估和部门领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副经理职级以上的员工,由人事部门评估和分管领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十四条所有员工的常规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类:
季度考核结果决定其季度绩效奖金;年度考核结果决定其绩效奖金和职级升降。
第八章员工离职
第三十五条员工主动离职
员工主动离职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并填写《离职/内部调动审批表》。
经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如属科级以上员工还需得到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然后领取《离职会签单》,并于离职前办妥《离职会签单》上要求的各项手续。
第三十六条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意向
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不续签,人力资源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签发《终止合同通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签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领取《离职会签单》,并于离职前办妥《离职会签单》上要求的各项手续。
第三十七条内部调动
因公司业务因素,需要内部调配人员时,需填写《离职/内部调动审批表》
第三十八条员工离职(含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和内部调动(调出),均须于在离职日最后一天前填具《离职会签单》,经部门主管﹑财务部﹑办公室、总经理室与人力资源部签字,结清一切账务与列管物品后,始准离职。
第三十九条离职人员还应就下列事项造册办理移交:
1、所经营之财物(含印信﹑办公用具、设备等);
2、应办未办或已办未了事项;
3、所经办的业务操作细则;
4、所经办业务的各项资料(包括图文、图书与技术资料等)。
第四十条按照《离职会签单》,相关部门应保证员工所有欠公司的贷款和借款,公司的财产、设备,包括与工作有关的资料等已归还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审批签字办理退工手续,协助转出员工个人档案、福利等。
如有未归还或遭到损坏的物品,公司有权要求员工限期归还或赔偿损失。
未完成离职手续或未完成赔偿之前,公司将暂不办理退工手续,并有权暂不结算薪金、暂不转出员工个人档案、福利等。
第四十一条离职人员应亲自办理移交,如有特别原因,经上级主管同意指定专人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后可代为办理,所有责任仍由离职人员承担。
第四十二条离职人员逾期不办理移交者,视同因过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三条在员工离开公司之前,人力资源部应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人力资源部在面谈完以后,应填写《离职面谈表》,并存档。
所有离职人员记录都需电脑存档。
第五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责权明确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1、董事会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为:
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报告方案;制定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企业增减注册资本方案;决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
2、监事会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为:
负责检查企业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核对企业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对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等。
3、总经理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为:
根据企业财务预算方案组织好企业经营活动;具体确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财会人员;组织拟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分析和财务检查;组织完成财务收支计划和经营指标计划;接受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检查以与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等。
4、财务负责人的权责为:
协调各职能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组织制定财务收支计划;负责财务收支方案的实施,并督促企业财务部门下达落实成本、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定期检查各职能部门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负责组织企业财务核算,审核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以稳健经营为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资产结构,实现资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最有组合;依法合理筹集资金,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确保各项业务开支的需要,不断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制定合理的财务政策,调动各部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经纪效益;兼顾公司价值最大化和客户信任度,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资金管理包括:
资本金筹集;资金运用;现金与现金等价物管理、银行存款的管理、应收账款的管理。
第五条资金筹集:
(1)资本金的增加、变动,应按法律程序经批准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不得弄虚作假;
(2)公司倡导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
吸收现金、非现金投资,长期、短期借款等;(3)借款应根据经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可靠的投资回报和还款来源并讲求资金成本。
第六条公司资金运用本着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主要勇于银行存款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
第七条现金与现金等价物管理
1、内部牵制:
货币资金实行账款分管,印鉴分管;
2、财经纪律:
现金的提取、保管、使用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条例》,不得坐支现金;银行账号的设立、使用应遵守国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