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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加工合同

多个关于石材的合同,希望能帮助你?

石材加工合同

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石材幕墙工程项目外立面石材,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外立面石材,甲方提供石材平板、线条及荒料、排版图、加工图纸、加工尺寸清单。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排版图进行选料排版及编号、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加工尺寸清单进行加工。

二、加工数量及取费标准:

本合同石材加工数量按甲方提供的加工尺寸清单计算。

收费标准:

详见下表

 

三、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石材平板、线条及荒料。

2、甲方为乙方提供排版图、加工图纸、加工尺寸清单。

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制定石材加工计划,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计

划。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矿山石材原料的收发料工作,工作节奏符合乙方

加工进度及加工流程。

5、甲方指派专人负责排版图、加工图、尺寸清单下料及产成品验收工

作。

(二)乙方职责:

1、提供甲方所需材料、配件的存放场所,物品应做到相对隔离。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加工图、排版图及加工清单进行加工,因乙

方加工的规格尺寸不符合甲方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发现加工图中尺寸不详或有误,应在加工前与甲方沟通确认。

3、乙方在石材下料前需对原料进行挑选,切割完成后,需进行二次排版,

并按排版图编号,在石材上做好标识。

4、本工程的石材出材率控制在98%以上,石材的损耗率控制在0.5%,如超

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四、石材加工技术要求及验收办法

1、石材加工质量精度必须符合《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及《石材加工质

量标准》;

2、石材加工前须对原料进行挑选、排版,有暗裂、暗线、色线等质量缺馅

的石材严禁加工,色差确保整个立面统一;

3、石材加工完成后须再次进行排版,做好标识,出厂时必须标明石材编号

和尺寸,石材编号与排版图加工图一致;

4、石材加工完成,表面清洗、清洁,晾干后做六面防护,防护质量要求为

油性两遍;防护剂品牌为美国“科宝”;

5、石材成品出厂时,做好石材成品的保护工作,避免刮擦、划痕、碰碎、

掉角、崩边、断裂等现象;

6、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石材质量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及参照《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及《石材加工质量标准》,检验出厂。

验收办法:

双方共同全验,并由甲方指派专人的验收代表(或委托人)签证,出厂即为合格。

五、加工工期:

按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工程进度,按甲方加工计划要求进行。

六、付款方式:

(一)次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已到工地的石材数量,石材数量必须由甲方

指定人员验收签字为准。

(二)次月10日前甲方按每个月完成的加工量支付月加工款,每次付款前,乙

方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完税发票。

(三)如有未结算部分待加工结束,经双方核对确认后,在提货时即付清所有

款项。

工程完工后,甲方余料在半个月内收回,否则视为放弃余料,乙方有权作为废料清理出厂。

七、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条款,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2011年09月13日起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供 货 合 同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

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

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

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

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

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

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

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

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

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

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

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

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

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

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

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

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

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

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

(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

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

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

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

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

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                元。

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

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

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

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

(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

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材加工订货合同

甲方:

六盘水市泰艺石材有限公司

乙方:

贵州新建业土建二项目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订立以下购销合同。

1、供货期:

2011年月日至2011年月日。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青石板

40*300*600

m2

95

路沿石

200*100*600

m2

50

货款合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2、付款方式: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款价的30%,余款按送货量甲方定期与乙方进行结算(注:

伍万元内可在送完货十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全款,不得拖欠)。

3、甲方所送石材必须达到乙方的规定要求,由乙方现场管理负责人签字认可,但乙方必须按期付款给甲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将按每日3%赔偿给甲方。

4、交货地点:

鸿基房开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

5、备注:

甲方所供材料质量、规格须满足乙方要求,并由乙方现场验收,如甲方未按期送货,影响乙方施工,乙方按合同总价的3%扣除甲方的合同款。

6、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查,其余贰份由相关单位备案,自签订起至银货两讫换效。

甲方:

六盘水市泰艺石材有限公司乙方:

贵州新建业土建二项目

11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及电话:

地址及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2011年7月日

贵州新建业土建二项目

 

 

六盘水市泰艺石材有限公司

XXXX石材厂石材加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XXXX石材厂,法定代表人:

黄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李XX,男,XX省XX县XX乡XX街72号,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双方的经济效益,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本厂大理石生产线加工承包给乙方,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  承包项目:

大理石加工。

二、  地点:

XXXX石材厂生产车间。

三、  承包期限:

自二0一二年  月  日止计壹年。

四、  承包方式:

甲方大理石生产线的加工承包给乙方。

石材及其它材料、机器设备、电费由甲方提供,并按件支付给乙方加工费,(含乙方及其雇工额社保金、工伤保险金、医保金由乙方自行到劳动部门缴纳)。

同时乙方应按甲方下达的大理石规格、数量及时完成加工任务。

乙方所需的雇工由其自行安排。

工具管理及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

五、  甲方付给乙方承包费的的结算标准和付款办法:

1、  大理石切边每平方米叁元(包括生产区清渣)。

2磨大边每平方米叁点伍元。

3.磨大边和线条每平方米陆元。

4.磨小边壹点伍元。

5.异边每平方米叁元。

6.钻洞每个壹元。

7.装车每平方米零点伍元。

以上要加工的产品,由双方按登记并确认。

付款方式:

按双方每月确认的产量和单价每月结算一次。

六、  在承包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本行业安全生产和用工的有关规定,若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意外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产品质量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每日下达的生产订单和规格进行加工。

若乙方未按订单和规格要求进行生产,造成废品时,该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1、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履行,不得违约。

若有一方出现违约,违约方应赔偿未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若双方发生纠纷无法协调时,由双方当事人的一方诉至XX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期满,乙方继续延包未履行签订承包合同时,仍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二0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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