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钢管脚手架施工指导书教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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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钢管脚手架施工指导书教材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业指导书
本指导书是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对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用于指导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施工。
1、术语
本作业指导书采用下列术语:
(1)扣件式脚手架
为建筑施工而搭设的、承受荷载的由扣件和钢管等构成的脚手架与支撑架,包含本规范各类脚手架与支撑架,统称脚手架。
(2)双排脚手架
由内外两排立杆和水平杆等构成的脚手架,简称双排架。
(3)开口型脚手架
沿建筑周边非交圈设置的脚手架为开口型脚手架;其中直线型的脚手架为一字形脚手架。
(4)封圈型脚手架
沿建筑周边交圈设置的脚手架。
(5)扣件
采用螺栓紧固的扣接连接件扣件;包括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对接扣件。
直角扣件:
用于杆与杆搭成90°固定用的连接件;
对接扣件:
用于杆与杆搭成180°固定的用的连接件;
旋转扣件:
用于杆与杆搭成360°范围内任意角度连接固定的连接件。
(6)底座
设于立杆底部的垫座:
包括固定底座、可调底座。
(7)水平杆
脚手架中的水平杆件。
沿脚手架纵向设置的水平杆为纵向水平杆(也称大横杆);沿脚手架横向设置的水平杆为横向水平杆(也称小横杆)。
大横杆是与作业面平行的长杆,与立杆连成整体,将脚手板上的重量传到立杆上,一般长度为6米。
小横杆是与作业面垂直的短杆,与立杆连成整体,用于搭载脚手板并将脚手板上的重量传到大横杆和立杆上。
(8)立杆
立杆是指与地面垂直的杆、是脚手架受力杆,它的作用是将脚手架上所有重量传导到地基上,一般长度为6米。
(9)步距
上下水平杆轴线间的距离。
(10)立杆纵(跨)距
脚手架纵向相邻立杆之间的轴线距离。
(11)立杆横距
脚手架横向相邻立杆之间的距离,单排脚手架为外立杆轴线至墙面的距离。
(12)主节点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三杆紧靠的扣接点。
(13)扫地杆
扫地杆贴近楼(地)面,连接立杆根部的纵、横向水平杆件;包括纵向扫地杆、横向扫地杆。
(14)横向斜撑
横向斜撑与双排脚手架内、外立杆或水平杆斜交呈之字形的斜杆,与立杆或水平杆成45~60°夹角。
用于将横向脚手架形成三角稳定结构,防止架子沿纵长方向倾斜。
(15)剪刀撑
在脚手架竖向或水平向成对设置的交叉斜杆。
与脚手架长度方向的外排立杆斜交,与作业面平行、与地面成45—60°角的支斜杆。
用于将脚手架连成整体,形成三角形,增加整体稳定性。
(16)抛撑
用于脚手架侧面支撑,与脚手架外侧面斜交的杆件。
是指支点在脚手架外与宽度方向多个立杆斜交的支杆,与地面和作业面均成45-60°夹角,增加脚手架横向稳定,防止脚手架向外倾斜倾倒。
(17)连体件
将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物主体构件连接,能够传递拉力和压力的构件。
主要用于高度较高的脚手架,可以承担外排立杆不均匀产生下沉所产生的载荷和防止脚手架向外倾斜。
一般采用焊接或卡接在作业结构上。
(18)连墙件间距
脚手架相邻连墙件之间的距离。
包括连墙件竖距、连墙件横距。
(19)脚手架高度
自立杆底座下皮至架顶栏杆上皮之间的垂直距离。
(20)脚手架长度
脚手架纵向两端立杆外皮间的水平距离。
(21)脚手架宽度
脚手架横向两端立杆外皮之间的水平距离,单排脚手架为立杆外皮至墙面的距离。
2、构配件
(1)钢管
脚手架钢管宜采用φ48.3³3.6钢管。
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
(2)扣件
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²m时,不得发生破坏。
(3)脚手板
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单块脚手板的的质量不宜大于30kg;木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宜各设直径不小于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3、构造要求
3.1双排架设计
常用敞开式双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见表1所示。
3.2纵向水平杆构造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单根杆长度不应小于3跨;
(2) 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1/3; ②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表1:
常用敞开式双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注:
①表中所示2+2+2³0.35(kN/m2),包括下列荷载:
2+2(kN/m2)为二层装修作业层施工荷载标准值;2³0.35(kN/m2)为二层作业层脚手板自重荷载标准值.
②作业层横向水平杆间距,应按不大于la/2设置。
③地面粗糙度为B类.基本风压ω=0.4kN/m2。
3.3横向水平杆构造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不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2) 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
(3) 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亦不应小于180mm。
3.4主节点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3.5 脚手板的设置
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
(2)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
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脚手板的铺设应采用对接平铺或搭接铺设。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3)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4)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的两端均应固定于支承杆件上。
3.6立杆构造要求
(1)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4) 单、双排脚手架底层步距均不应大于2m。
(5)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6) 脚手架立杆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当立杆采用对接接长时,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② 当立杆采用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和扣件固定。
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7) 脚手架立杆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1m,宜高出檐口上端1.5m。
3.7连墙件
(1)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2)脚手架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计算要求外,还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注:
h——步距;la——纵距。
(3)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②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③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4)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
(5)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6)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7)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8)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3.8门洞
(1)单、双排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结构型式,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
(2)根据步距与纵距的关系按规范要求确定门洞的型式。
(3)单排脚手架门洞处,应在平面桁架的每一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双排脚手架门洞处的空间桁架,除下弦平面外,应在其余5个平面内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
(4)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当斜腹杆在1跨内跨越2个步距时,宜在相交的纵向水平杆处,增设一根横向水平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
(5)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当必须接长使用时,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6)单排脚手架过窗洞时应增设立杆或增设一根纵向水平杆
(7)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1~2步。
(8)门洞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的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个防滑扣件,该扣件宜紧靠主节点处的扣件。
3.9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1) 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2)单、双排脚手架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表3的规定确定。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表3: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②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
③ 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3)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4) 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 ②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5)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3.10斜道
(1)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形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①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② 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2) 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斜道应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② 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度不应大于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不应大于1∶3; ③ 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④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
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⑤ 运料斜道两端、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并应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3)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②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外宜采用三角木填顺;③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应为20~30mm。
4、施工
4.1施工准备
(1) 脚手架搭设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2)应按规范规定和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可调托撑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3)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4)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4.2地基与基础
(1)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所受荷载、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进行。
(2)压实填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相关规定;灰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相关规定。
(3)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100mm。
(4) 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放线定位。
4.3搭设
(1)单、双排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如果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撑拉固定措施与建筑结构拉结。
(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② 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00mm的木垫板。
(4)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相邻立杆的对接连接应符合规定; ② 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③ 当架体搭设至有连墙件的主节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脚手架纵向水平杆应随立杆按步搭设,并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固定; ② 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规定;③ 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设置,并应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6) 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规定;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①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②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③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④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的范围内;⑤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其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的范围内;⑥墙体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⑦独立或附墙砖柱,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⑧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M2.5的砖墙。
(7)脚手架纵向、横向扫地杆搭设应符合规定。
(8)脚手架连墙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连墙件的安装应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滞后安装;②当单、双排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应采取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后再根据情况拆除。
(9)脚手架剪刀撑与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不得滞后安装。
(10)脚手架门洞搭设应符合规定。
(11)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②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²m,且不应大于65N²m;③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④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⑤ 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12)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② 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③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④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13)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脚手架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② 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③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用镀锌钢丝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防止滑动。
4.4拆除
(1)脚手架拆除应按专项方案施工,拆除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①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② 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脚手架专项方案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③拆除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④ 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当单、双排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4) 架体拆除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当有多人同时操作时,应明确分工、统一行动,且应具有足够的操作面。
(5)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6)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
5、检查与验收
5.1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1)钢管检验
新钢管检查:
①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② 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规定,其质量应符合规定;③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④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规定;⑤钢管应涂有防锈漆。
旧钢管检查:
①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规定。
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
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② 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规定。
(2)扣件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抽样检测;②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③扣件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规定。
(3)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
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4)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冲压钢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尺寸偏差应符合规定,且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新、旧脚手板均应涂防锈漆;应有防滑措施。
②木脚手板、竹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木脚手板的质量应符合规定,宽度、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不得使用扭曲变形、劈裂、腐朽的脚手板; 竹笆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的材料应符合规定。
5.2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1)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①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②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③ 每搭设完6m~8m高度后;④ 达到设计高度后;⑤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⑥ 停用超过一个月。
(2)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要求内容:
①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应符合本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② 地基应无积水,底座应无松动,立杆应无悬空; ③ 扣件螺栓应无松动; ④ 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满堂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应符合表4项次1、2的规定;高度在20m以上的满堂支撑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应符合表4项次1、3的规定;⑤ 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⑥ 应无超载使用。
表4: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3)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规定。
(4) 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板手检查,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分布原则进行。
抽样检查数目与质量判定标准,应按表5的规定确定。
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拧紧至合格。
表5:
扣件拧紧抽样检查数目及质量判定标准
(2) 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
① 以上
(2)(3)(4)规定; ② 专项施工方案及变更文件; ③ 技术交底文件; ④ 构配件质量检查表。
6、安全管理
(1)扣件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架子工应持证上岗。
(2)搭拆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确认合格后使用。
(4)钢管上严禁打孔。
(5)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6)当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浓雾、雨或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7)夜间不宜进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8)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定进行。
(9)脚手板应铺设牢靠、严实,并应用安全网双层兜底。
施工层以下每隔10m应用安全网封闭。
(10)单、双排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沿墙体外围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宜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应与架体结扎牢固。
(11)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 连墙件。
(12) 当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固措施。
(13)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4)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5)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6) 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7、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1)搭架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2)搭架员工的年龄必须在18-45周岁内,不得使用未成年人或超龄人。
(3)凡从事本搭架工种员工,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以
及不适应高处作业人员,禁止从事脚手架搭设工作。
(4)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了解各种扣件、脚手板、脚手杆、工具等性能,掌握其正确使用方法,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5) 作业前要戴好安全帽,架子工应佩带双钩安全带,作业中始终保持一根安全带系挂在脚手管上进行防护。
严禁穿硬底塑料鞋和带钉鞋作业。
(6) 架子工搭设脚手架所用的各种扣件应使用专用扣件包,禁止使用其他易造成扣件散落的物品装置扣件。
脚手架使用验收表
姓名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队伍
使用部门
施工部位
使用部门对脚手架使用要求(包括对进、出料口等要求)和脚手架简图:
脚手架规格:
使用部门作业长/工程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