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免抵退税申报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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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免抵退税申报操作指南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申报操作指南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申报主要包括计划分配率备案和免抵退核销两部分,十二个步骤的操作。

一、计划分配率备案

生产企业在使用新系统第一次进行进料加工申报前,应该做计划分配率备案。

每个企业只做一次备案。

备案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计划分配率。

企业以后年度核销前计划分配率沿用上年的计划分配率,核销后的计划分配率按照年度核销的实际分配率确定,没有核销的继续沿用上年的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备案在申报系统中分为五个操作步骤:

1、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中点击“计划分配率备案录入”录入备案数据。

如图:

备案所属期为系统升级后首次申报包含进料加工业务的免抵退税所属期的前一个月。

如企业申报的所属期“201307”中包含进料加工业务,企业应在所属期“201307”免抵退税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属期为“201306”的《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及电子数据(按照201306计入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1)对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15日”期间有过核销的直接点击右上边的“采集备案”,系统自动生成此期间已核销手续的相关数据。

对生成的数据系统允许进行修改。

如果自动采集数据不完整的(主要是分配率超出0-100%的手册),应手工录入。

(2)对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15日”期间没有核销的,以及新发生进料加工业务的,需要在此进行备案数据点击上边的“增加”录入。

没有核销的企业选择已登记的比较合理的一本手册进行录入;新发生进料加工业务的按首本手册进行录入。

2、计划分配率备案申报

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二步“生成进料加工申报”中点击“生成进料加工数据”。

如图:

注意所属期为“201306”。

3、计划分配率备案表打印

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三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中点击“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12号公告附件3)。

如图:

企业应在办理所属期201307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前生成进料加工数据,打印《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审核后进行反馈。

企业接收到反馈数据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备案反馈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完成。

(1)由税务机关在备案反馈模块生成数据并交给企业(此操作远程申报不支持),企业取得反馈数据后在“进料加工向导”的第四步进行“税务机关反馈数据读入”;

(2)税务机关复核通过的次日起,企业通过远程申报重新下载上月免抵退税审核通过数据或全部反馈数据,并在申报系统作反馈数据接收、处理。

(3)税务机关复核通过的次日起,企业通过远程申报预审核,并在申报系统做反馈数据接收、处理。

企业办理所属期“201307”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前应完成划分配率备案反馈操作,因此,备案反馈原则上应在8月9日前完成。

4、计划分配率备案撤消与反馈

在“进料加工”向导第四步“进料加工反馈接收”中读入反馈数据或撤消申报。

如图:

5.计划分配率备案查询

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五步“进料加工反馈查询”中查询备案的计划分配率数据。

如图:

6、税务机关在审核企业报送的计划分配率后,会按照新计算办法的年度计划分配率重新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和“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并与原已开具的进料加工免税证明中“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和“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分别计算出差额,形成“应调不得免抵”和“应调免抵退”。

,并将这两个应调整数额与计划分配率一同反馈给企业,企业读入申报系统后,按照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进行相关账务调整后,再进行所属期201307的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

二、免抵退税核销(本月一般不需要操作,每年年初在4月20日前操作)

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在申报系统中有七个操作步骤:

1、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中点击“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录入核销申报数据。

一个手册跨数个年度的,应按年度逐条分别进行录入。

企业可在录入核销数据前,到税务机关获取加贸信息反馈,读入申报系统,避免申报不准确。

如图:

2、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二步“生成进料加工申报”中点击“生成进料加工数据”。

3、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三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中点击“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12号公告附件4)。

如图:

生成进料加工核销数据,打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后到税务机关申报,获得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反馈信息后进行以下操作。

4、在“进料加工”向导第四步“进料加工反馈接收”中读入税务机关审核反馈数据。

5、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中对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反馈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12号公告附件5)进行确认。

如果无异议,企业应在“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表”中的“企业确认意见”栏填入XF(相符),在纸质《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上签字盖章报税务机关,电子数据不用再进行申报,年度核销申报到此结束。

如果有异议,企业应先在已核销进口、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模块中录入调整报关单内容,然后在“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表”中的“企业确认意见”栏填入BF(不符),并需要再次进行申报。

如图:

6、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调整

企业如果有异议,可以通过申报《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12号公告附件6-1、6-2)来进行调整申报。

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中点击“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和“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录入核销调整申报数据。

并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三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中点击“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调整报告表。

如图:

对《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有异议的,企业可先撤消申报,再按上述要求调整后再次进行申报,直到最终对《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确认无误。

7、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数据查询

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五步“进料加工反馈查询”中,可以查询税务机关反馈的加贸信息和最终确认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12号公告附件7)。

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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