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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材料的80684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考评类型:

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执法办案

项目编码:

琼财预〔2016〕112号

项目单位:

海南省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管部门: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组织方式: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

□中介机构□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时间:

2018年7月12日

 

海南省财政厅制

海南省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执法办案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海南省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

该项目用于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方面的业务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专款专用,拟定地方性工商行政管理政策法规规章政策草案;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整治,开展流通领域消费维权,积极查办各种扰乱社会公平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案件,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法规范经营者经营和市场交易等市场行为,对合同违法行为、霸王条款、消费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和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管,加强对旅游市场、房地产市场、汽车市场、农资市场、建材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大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提升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水平,不断扶持市场主体步入规范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6年该项目预算数为280.66万元,实际下达预算数为280.66万元,实际支280.66万元,完成全年比例的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单位:

万元

年度预算数

项目类别

本年度实际支出数

占总预算比例

280.66

办公费

2.30

0.008%

邮电费

36.35

12.85%

差旅费

11.23

4.00%

劳务费

53.68

19.03%

伙食补助费

64.70

23.05%

租赁费

8.27

2.89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4.13

38.17%

合计

280.66

100%

1.办公费: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照片冲印;

2.邮电费:

用于支付办公电话费用;

3.差旅费:

用于支付项目出差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

4.劳务费: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罚没物资的搬运等劳务开支;

5.伙食补助费:

打击传销、变相传销、走私贩私、查处垄断、虚假广告等各类非法经营活动及12345工作误餐费;

6.租赁费用: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存放罚没物资仓库租赁等费用;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用于支付执法过程中用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等其他运行维护费。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已完成,2016年度财政收支未发生重大问题。

项目的各个阶段严格按照财政标准执行,资金全部用于市场执法办案业务工作。

为合法、合规使用项目资金,我局严格执行《海南省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关于严格规范财政性资金拨付管理的通知》《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本级机关差旅管理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同时受省工商局计财处及省财政厅的监督,按照资金开支范围及支付进度由海南省国库支付局行政政法二站集中支付,确保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项目组织实施按全年工作任务进行分类管理,专人负责,集体分工协作。

通过制定专项工作计划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组织实施措施和策略,更有效地指导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团队成员设置与职能

姓名

职务

任务

所在单位

韦长茂

局长

负责龙华区局工作

龙华区局

肖志祥

局长

负责美兰区局工作

美兰区局

文昭徽

局长

负责琼山区局工作

琼山区局

邹伟国

局长

负责秀英区局工作

秀英区局

柯景森

局长

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处理消费维权工作

执法局

张雄涛

局长

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工作

专业局

张章理

局长

负责网络市场交易行为监管工作

网络局

谢春奎

局长

负责美兰机场局工作

机场局

蔡娜

局长

负责保税区局工作

保税区局

李剑

处长

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经济检查、社会综合治理等

市场处

张志能

处长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消保处

周晓

处长

负责打击传销、反垄断、不正当竞争等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

林师雷

处长

开展综合性政策问题的调研;监督检查本系统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法核工作等。

法规处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预算编制比较规范和细化,资金及时到位。

经费支出的进度达到100%,进展情况良好。

严格执行国家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项目经费使用支出实行领导审批制度。

项目经费开支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负责领导审批,由海南省国库支付局行政政法二站财务人员审核后集中支付,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通过2017年为期一年的市场执法办案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项目2017年的预期目标,为我局完成2017年全年工作整体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该项目预算资金280.66万元,实际支出280.66万元,在确保工作任务没有减少的情况下,预算控制和成本控制方面没有超出预算成本。

(二)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根据我局对2017年的工作布署和在执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该项目于2017年12月底全面高质量实施完成。

1.加大商标保护力度,打击商标侵权,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整治。

我局组织开展了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专项行动;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以及针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2017—云剑联盟”行动等专项行动,形成打击商标侵权的高压态势,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4.26知识产权日”活动周期间,主动联合公安局、商务局、知识产权局、科协等各相关单位开展知识宣传和商标维权活动,在市政府牵头下开展一次联合整治行动,对我市主要商场超市进行检查。

2017年我局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6件,罚没款25.63万元,其中海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在未经琼中绿橙商标持有人的许可下擅自将购进的绿橙标注为琼中绿橙进行出售,侵犯“琼中绿橙”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处2万元罚款。

2.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助力广告产业繁荣发展,积极开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2017年,我局加强广告宣传监管,坚持正确的广告导向,充分利用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测平台和全省广告监测平台数据,加大对利用或变相利用“十九大”为题材及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义或形象进行商业广告活动的查处力度。

组织开展医疗广告监管、房地产广告、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禁止烟草广告等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对各类药品、医疗及医疗器械广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责令整改违法广告34条次,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3份,完成216辆公交车车体医疗广告下画工作。

全局共出动人员1158人次,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732家,其中公司官网40家,微信公众号10家,检查各类电子显示屏723块/次,检查各类广告2108条次,对“股交所”、“积交所”等敏感企业进行监控,对“股交所”涉嫌违法广告立案查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移送相关部门。

截至11月,我局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22宗,罚没款233.62万元。

典型案件:

海南东方明珠房地产有限公司海口恒大文化旅游城房地产虚假广告案件,共罚没款人民币113万元;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广告违法案件,共罚没款人民币80万元。

3.加大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力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一是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二是开展电动自行车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2017年,出动执法人员345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268家次,立案查处涉嫌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案件34宗,查扣涉嫌超标电动自行车63辆。

立案查处涉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电池案件9宗,查扣涉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电池158块。

三是联合烟草等部门开展烟草专卖专项整治。

立案查处涉烟违法案件272宗,含5万元以上案件15宗,查获违法“三烟”共290.088万支,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230余家次,责令校园周边商户停止销售烟草制品行为27家,引导补办相关证件6家次,对烟草移交3家无证销售烟草即时处罚150元。

立案3宗,罚款2300元。

四是开展“瘦身钢筋”整治工作。

共抽检25家经营户,43个钢筋批次,其中36批次合格,7个批次不合格。

立案查处6宗,罚没款181641.4元。

五是按省局工作部署,我局对消防产品进行商品质量抽检。

目前,抽检工作正在进行,已抽样75个批次。

4.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依法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做好12345、12315热线服务工作。

根据2017年市政府突出12345热线工作,将其作为为民服务重要平台的精神,我局理顺各方关系,将12345热线与12315热线工作统筹安排,成立12345热线办,实行24小时值班,30分钟接受办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48小时办结办件,紧急办件30分钟反馈。

据统计,2017年,共接收12345办件10500件,已办结10483件。

截至10月31日,我局接收12315消费投诉举报7167件,办结6965件,办结率97.18%,挽回经济损失785.08万元。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做好全省12315互联网平台及话务平台的投诉、举报工作。

按照省工商局统一部署,2017年,我局承接了全省12315互联网平台及12315话务平台工作。

2017年3月我局对全省各市县工商局负责12135平台互联网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并指导全省各市县开展此项工作。

2017年3月14日全国互联网平台开通以来,我局共接收消费者(全省)投诉举报共410件,其中投诉341件,举报69件,投诉和举报的法定时限受理率为100%。

2017年8月30日起,我局开始承接全省12315话务平台工作。

截止11月15日,共接听电话21131个,其中咨询17898个,投诉2962件,举报27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三)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本期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项指标均达到并超过预期效益目标。

1.突出节点重点,加强民生领域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1)围绕民生领域的专项整治力度加大。

围绕关系民生的重要领域,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贿赂、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先后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打击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瘦身钢材专项整治、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网上购物、反不正当竞争等多项整治行动,我局对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立案查处140宗,办结140宗,罚没款450万元。

通过执法办案,打击违法,较好维护了公平有序交易环境。

(2)重要节假日市场监管经受了“大考”。

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节日市场整治,局领导组织召开重点旅游企业以及各行业协会代表约谈会,带队到粤海铁南港和秀英港,与公安、港航、城管、交通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机场、码头、旅游景区、旅游商品市场检查,保持“一排两点”高压监管态势,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短斤缺两和欺客宰客等违法经营行为。

同时全面实行重要节假日24小时人工值班制度,确保消费维权渠道畅通。

节日期间,我市各类市场秩序良好,物价平稳,无重大异常情况。

(3)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执法取得突破。

我局积极顺应当前网络商品交易市场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将监管重点从有形市场监管向有形、无形市场监管并重转变。

加强对网络市场交易行为监管领域的探索和实践,通过网络巡查、投诉等渠道,重点规范网络经营主体,严厉查处网络商标侵权和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今年以来共核查网络主体数据1260家,立案8宗,办结5宗,罚没款89万元,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6.3万元。

3、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各种宣传材料,制作、悬挂、张贴横幅和标语,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和LED商户显示屏滚动宣传企业年报、商标富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强大舆论氛围。

(四)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满足我局职责职能的运行需要。

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消费维权、监管市场竞争行为、开展经济检查和社会综合治理、打传规直、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是我局的重要职责之一。

我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各类市场经营进行规范和维护。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

海南省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管部门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项目负责人

潘永强

联系电话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坡博路13号

邮编

570206

项目类型

经常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计划投资额

(万元)

280.66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280.66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280.66

其中:

中央财政

其中:

中央财政

省财政

280.66

省财政

280.66

市县财政

市县财政

其他

其他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3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6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7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8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4

产出质量

4

3

产出时效

3

3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7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7

可持续影响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7

总分

100

100

100

93

评价等次

优秀

三、评价人员

姓名

职务

单位

项目评分

签字

韦长茂

局长

龙华区局

93

肖志祥

局长

美兰区局

93

文昭徽

局长

琼山区局

93

邹伟国

局长

秀英区局

93

张章理

局长

网络局

93

柯景森

局长

执法局

93

张雄涛

副局长

专业局

93

李剑

处长

市场处

93

张志能

处长

消保处

93

周晓

处长

公交处

93

林师雷

处长

法规处

94

谢春奎

局长

美兰机场局

93

蔡娜

局长

保税区局

93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018年5月9日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做法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积极作为,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重点关注一些典型、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大案要案。

省财政对该项目的投入是对我局职责职能的资金保证。

加强业务培训和法律宣传,提高各级业务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是保证工作质量,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的基本要求。

(二)存在问题

1.执法办案领域有待拓展,监管手段循旧,缺乏高科技含量的监管技术和专业人才,这种劣势尤其在互联网监管方面表现突出,实现“以网管网”的程度有待提高,缺乏对新型案件深入研究和探索。

2.消费维权科技化尚未普及,很多工商所人员维权仍停留在老一套,缺乏对信息手段的应用。

(三)建议

1.建立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机制。

建议集中力量加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优化,创新信息化工作,为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提供有力支撑,避免出现监管空白。

同时建议政府尽快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增强信用约束效力。

2.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当前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重点,为规范执法行为,指导基层监管办案,建议省局结合近年来的执法办案实践经验及当前的形势任务,将常用的执法办案工作制度、法律法规及行政处罚文书范本汇编成册,执法人员人手一册,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堵住监管漏洞,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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