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新建项目输煤系统EPC工程多吸头排污泵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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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新建项目输煤系统EPC工程多吸头排污泵技术规范书
xxx热电新建项目输煤系统EPC工程
多吸头排污泵
技术规范书
xx热电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x年x月x
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多吸头立式防於排污泵
扬程不小于30米,流量20吨/小时,电机不小于7.5kw
台
5
2
就地控制箱
不锈钢,厚度2.0mm
每台泵配一套浮球液位计
只
5
配1组浮球液位计及不少于8米电缆
3
阀门、法兰附件
套
5
4
煤场内增补立式防於排污泵
扬程不小于30米,流量20吨/小时,电机不小于7.5kw
台
1
与原有的一台渣浆泵联合工作,互为备用。
5
就地控制箱
不锈钢,厚度2.0mm
含1套超声波液位计
只
1
配1组超声波液位计及不少于8米电缆
6
阀门、法兰附件
套
1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卸煤沟工程的多吸头立式防淤排污泵装置,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1.3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差异表”中。
1.1.4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人确定。
1.1.5投标人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人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1.6合同签订3个月内,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
1.1.7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
1.1.8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
该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投标人应有相关电厂的业绩。
1.1.9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而补充对设备变化的要求时,设备不加价。
1.1.10本招标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11本工程采用KKS编码标识系统。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KKS编码。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KKS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KKS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KKS编码符号,并提供KKS编码清单。
KKS编码采用GB/T50549《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1.2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投标方提供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厂商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厂商的进厂验收证明。
1.3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3.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
其中,包括设备本体及其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
1.3.2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应在2周内,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
1.3.3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人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招标人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
否则应及时向招标人通报,以便招标人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
1.4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4.1一般要求
1.4.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1.4.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4.1.3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在7天之内向招标方给出全部技术资料2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1.4.1.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4.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4.1.6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4.1.7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机16套,其中随机2套,设计方4套,业主10套,另外提供电子文本2套(可编辑),电子版图纸应为AutoCADR2004格式,文本文件应为Word/Excel2003格式,并在交货前3个月供完。
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
1.4.1.8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1.4.1.9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卸煤沟工程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1.4.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1.4.2.1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方可自行细化)
a)设备总图(含主视图、平面图、侧视图),检修建议起吊高度图;
b)详细的技术参数表;
c)基础图;
d)电气及控制原理图,联锁要求框图;
e)电动机功率及电源型式;
f)用于设计、加工工艺和材料选用所遵照执行的最新版的全部规范和标准(包括补充篇和制造厂工厂标准)。
1.4.2.2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
1)提供技术参数表及设备安装总图、正视图、侧视图,并有详细尺寸。
2)设备安装总图明细表中表明主要部件的材料和相应的材料代号。
1.4.2.3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1.4.2.4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出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及堵管工艺,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3)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投标方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1.4.2.5投标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出具体清单,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
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1.5标准和规范
1.5.1投标方应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
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2合同签订后1个月,按本规范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招标方确认。
设备及其附件的设计规范以及用于它的制作材料标准和制造、喷涂、检验和试验标准必须符合下列国家标准,并不限于此:
《离心泵技术条件》(GB/T5656);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GB10889);
《泵的噪音测量与评价方法》(GB/T29529;
《水泵流量的测定方法》(GB3214);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
《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汽蚀余量》(GB/T13006);
《一般清水离心泵产品质量分等》(JB/T53062);
《泵产品涂漆技术条件》(JB/T4297);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及质量分级》(GB3323);
《铸钢件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方法》(GB5677);
《铸钢件超声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GB7233);
《整体钢制管法兰》(GB9113);
《对焊钢制法兰》(GB9115);
《灰铸铁件》(GB9439);
《一般工业用铸造碳钢件》(GB1135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GB755;
《电机结构及安装型式代号》(GB997);
《电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GB1971);
《旋转电机外壳防护分级》(GB/T49421);
《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GB1032);
《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和基本系列技术条件》(GB/T13957)。
注:
上述标准均应以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1.5.3设备符合相应的工业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并能承受本技术规范中的所提供的地震数据。
1.5.4进口设备及引进技术的相应国国家标准。
1.5.5投标方应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
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如果本技术规范有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应及时通告招标方进行书面解决。
1.5.6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
且不论招标方知道与否,投标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1.6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6.1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技术附录A(技术数据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如与招标人在主要性能一览表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技术附录B(技术偏差表)中。
1.6.2产品性能参数、特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7备品备件
1.7.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7.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
1.7.3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7.4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1.7.5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1.7.6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15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2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1.8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1.8.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8.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1.8.3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1.8.4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1.8.5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9安装调试要求
1.9.1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方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1.9.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投标方处理,费用也由投标方自负。
1.9.3设备安装后,投标方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严密性试验、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
1.9.4焊缝宏观检查符合最新版DL/T869《火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的要求。
1.9.5所用材料要进行入厂检验。
1.9.6焊工应持有焊工合格证,进行焊接。
1.9.7所有的合金钢部件进行100%的光谱检验。
1.10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1清洁和油漆
设备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
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喷丸处理。
油漆应选用性能可靠、质量优良的产品,并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
投标人应选择最好的油漆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
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油漆颜色在设计联络会由招标方确定。
投标人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设备出厂前喷涂二层底漆二层面漆,颜色由招标方确认。
第三遍面漆由投标方提供至招标方现场,面漆颜色由招标方确认。
轴承和油系统的辅助设备,如贮油箱、容器及管道的全部内表面在清洗之后应涂上合适的油溶性防锈剂。
投标方应提供防腐(包括设备出厂前内表面的防锈蚀的措施)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1.10.2标志
1.10.2.1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分别装设金属铭牌及转向标志,并牢固安装。
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容器类别、设计压力、设计温度、额定出力、最高工作压力、设备净重等。
1.10.2.2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GB/T13306-91《产品标牌》的规定。
1.10.3包装﹑运输
1.10.3.1包装标志
1.10.3.1.1投标方所供设备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
1.10.3.1.2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JB2647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1.10.3.1.3设备发运前,应将水全部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疏水阀等时,投标方应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
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
泵的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闭。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栓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
遮盖物﹑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1.10.3.1.4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地;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1.10.4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4.1投标方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4.2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1.10.4.3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
2.通用技术规范
2.1电气技术规范
2.1.1厂用电系统电压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
低压:
380/220VAC,三相四线制。
2.1.2电气设备要求
2.1.2.1招标方负责提供一路380/220V总电源至设备,投标方负责电源接线端子或开关及所有工厂安装的接线、接线装置、电气导管等,投标方提供的电动机、设备接地等应符合本章节及本规范书其它章节的要求。
电动机电压采用交流380V、三相三线制,50Hz电源,电源电压允许变化范围为10%。
2.1.2.2系统电气要求:
1)系统电源:
招标方仅为每套设备提供一路AC380V,50HZ三相四线制电源。
设备所需的各种等级的动力电源和控制电源均应从该路电源引接或自行解决。
2)所有电气设备都具有防尘、防水及防盐雾的外壳,环境存在的盐雾、湿气、煤尘可按照IEC大气污秽水平暂行标准中“严重污秽”水平[GB50064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要求如下:
--户外检测系统IP65
--户外传感器IP67
--户外接电箱、控制箱、控制柜IP65
3)系统内部全部动力及控制电缆均由投标方提供,电缆敷设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控制电缆的抗干扰。
投标方应提供电缆清册,内容应至少包括:
电缆型号、截面、芯数、始、终端连接设备名称、根数等。
控制箱在制作前应与招标方程控系统配合并提供电气控制原理图。
4)电气系统设计、制造、安装应遵循以下标准(如有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但未在下面列出的,投标方也应遵循):
--电控设备第一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GB4720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GB7251
--IEC157—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5)每套系统配置的接电箱、控制箱、控制柜等,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内部布置美观整齐,强弱电回路、一次和二次回路有效隔离,全部电气元件应采用国产优质产品,至少需要预留15%的备用端子。
6)本工程配套的低压三相异步电机效率达到国家标准GB18613《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现行版本中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水平,产品通过能效标识备案和“节”字标志节能产品认证。
--采用的电机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
--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为±5%额定频率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
--电动机的额定容量应按满足B-MCR工况连续运行的条件下,负载所需的轴动力来选择,并且还要考虑储备系数和温度修正系数,一般取大于或等于1.2倍的所驱动设备的轴功率。
--电动机为F级绝缘,按B级温升考核。
7)就地控制箱(柜)
随设备配套的就地控制箱可采用1对多控制方式,投标方提出并给出电气原理接线图,在得到招标方审核并许可(签字版文件或邮件)后方可采用。
就地控制箱能够接入载流量为2倍进线电流的动力电缆。
就地控制箱可根据现场需要采用挂墙式或落地式安装。
就地控制箱(柜)内电气设备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
就地控制箱(柜)应采用下进、出线。
就地控制箱(柜)材质:
不锈钢
控制箱必须装有必要的进线熔断器或负荷开关,小型断路器、熔断器、辅助继电器、接触器、过流继电器、端子排、接地端和电缆连接单元。
柜内接线标示清晰,与图纸一致。
端子排、电缆夹头、电缆走线槽均由非燃烧型材料制造,控制柜内应预留充足的空间,便于布线、汇线和接线。
室外就地控制柜采用双层门结构,外层门为不锈钢,门柜框架结合处加橡胶密封边条,外层门只安装无钥匙门锁不安装电气元件,按钮、指示灯、切换开关和显示仪表均安装在内层门上。
室内可采用单层门结构,门柜框架结合处加橡胶密封边条,门上安装无钥匙门锁。
为保证全厂电气设备一致性,减少备品备件的种类,以方便运行管理。
2.1.2.3接地
投标人应为设备设置接地装置,并能可靠地连接在招标人的接地导体上。
2.1.2.4接线要求
1)设备内部电力电缆应按制造厂商的标准布置。
2)投标人应配备接线端子供招标人连接电源线。
3)应尽量减少设备外表面接线孔,穿孔处应有套管。
4)招标人为每台设备提供1路电源接线,投标人应提供每台设备内部各动力设备的配电系统。
2.1.2.5投标人的电器设备的安全性能应满足国家标准。
2.1.2.6投标方提供需由招标方供电的电负荷表格式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功率(kW)
电压(V)
数量(台)
工况
联锁控制要求
备注
安
装
工
作
备
用
连
续
经
常
连
续
不
经
常
短时经常
短时不经常
1
2
2.1.3对电缆的要求
1)动力电缆
投标方供货的低压动力电缆一般采用阻燃铜芯电缆,型号为ZRC-YJY-0.6/1kV,电缆的导体采用铜导体。
2)测量和控制电缆
控制电缆均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电缆,并且最小导体截面为1.5mm2,型号为:
ZRC-KVVP22。
模似量电缆应采用对绞屏蔽电缆,型号为:
ZRC-DJYP2YP2-0.3/0.45kV,截面不小于1.5mm2。
3)电缆连接装置
0.4kV动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不应有中间接头。
0.4kV动力电缆的终端应采用终端接头。
2.2对仪表和控制的基本要求
2.2.1投标人应成套供应满足设备装置启停与安全监视和经济运行所需的安装在机组本体范围内的仪表﹑一次元件﹑检测元件或传感器,检测元件/传感器相连接的一次仪表,以及显示及控制用的操作面板。
2.2.2随本体供货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应选用通用产品,并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所配套供应的仪表和控制设备的选型须由招标人认可,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安全、可靠,并与招标人整体设计方案相协调。
2.2.3与机组配套的控制箱的制造应符合GB/T7353《工业自动化仪表盘、柜、台、箱》或JB/T5777.2《电力系统二次电路用控制及继电保护屏(柜、台)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其控制元器件均采用国际优质元器件。
2.3其他要求
2.3.1投标方应提供需要更换的零部件的名称及清单。
2.3.2招标方应指明需要更换的零部件的预期使用寿命、安装、启动、连续运转和维修推荐的备件最少数量清单,并指明其是库存项目,还是特殊项目。
2.3.3投标方应提供对设备安装、启动、运行维修及设备附件调试所需的独特的专用工具。
2.3.4投标方应描述在运输与现场保管期内的防腐方法。
3.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与试验
3.1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3.1.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3.1.1.1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投标人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
投标人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
如果由于投标人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人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1.1.2投标人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3.1.1.3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要求。
招标人不再因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3.1.1.4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
同时,投标人须及时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3.1.1.5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包含但不限于表中所列。
现场服务计划表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总的计划人天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1
开箱、验收、清点
人×天
2
技术交底
人×天
3
产品安装指导
人×天
4
产品投运指导
人×天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