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收入如何核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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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收入如何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收入如何核算

  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而直接由行政单位按计划使用的预算外资金。

  国家对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实行三种管理办法,一是实行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然后再由财政部门核拨给行政单位使用;二是实行比例上缴,一部分上缴财政专户,一部分留给单位作为预算外资金收入;三是实行结余上缴,即平时取得预算外资金后不用上缴,按照计划用于预算外资金支出后,定期将预算外收支结余上缴财政专户。

  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按资金性质及管理要求分为经常性收入和专项收入。

  预算外资金收入的核算,通过设置“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和“预算资金收入”账户进行。

并按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要求分别设置经常性收入和专项收入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预算外资金项目设置明细账。

  

(1)实行全额上缴预算外资金专户办法的行政单位

  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本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

  借:

银行存款等

    贷:

预算外资金收入

  主管部门收到财政专户核拨的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通过“暂存款”科目核算。

  

(2)实行按确定的比例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行政单位

  收到预算外资金时:

  借:

银行存款等

    贷:

应缴财政专户款

      预算外资金收入

  (3)实行结余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

  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预算外资金收入

  定期结算应缴预算外资金结余时:

  借:

预算外资金收入

    贷:

应缴财政专户款

  年终结转时,将“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的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结转后“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无余额。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核算

  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而直接由行政单位按计划使用的预算外资金。

  1、预算外资金的核算

  设立收入类科目“预算外资金收入”,贷方登记收到从财政专户拨回的预算外资金及核准留用的预算外资金,借方登记冲减数及年终转账转入“结余”账户的全年预算外资金收入累计数,平时余额在贷方,年终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本账户按预算外资金项目设明细账。

主管部门收到财政专户核拨的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及拨付所属单位,均通过“暂存款”账户核算,不通过本账户核算。

  2、全额上缴的预算外资金的账务处理

  ①取得预算外资金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缴财政专户款

  ②上缴财政专户时:

  借:

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

银行存款

  ③收到财政按计划拨还的预算外资金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预算外资金收入

  3、主管部门转拨预算外资金收入

  ①主管部门收到财政专户核拨的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暂存款

  ②主管部门将暂存的预算外资金转拨给所属单位时:

  借:

暂存款

    贷:

银行存款

  4、按确定比例上缴预算外资金

  ①收到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缴财政专户款(应缴部分)

      预算外资金收入(留用部分)

  ②将应缴部分上缴时:

  借:

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

银行存款

  5、按收支结余上缴预算外资金

  ①收到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预算外资金收入(全额)

  ②定期结算应缴预算外资金结余时:

  借:

预算外资金收入

    贷:

应缴财政专户款

  ③上缴时:

  借:

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

银行存款

  6、年终转账时的账务处理:

  年终时将预算外资金收入转入“结余”账户。

  借:

预算外资金收入

    贷:

结余——经常性结余

关于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

  

(1)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加,主要有购入、调入、建造、接受捐赠等。

增加固定资产时:

  借:

固定资产

    贷:

固定基金

  支付有关款项时:

  借:

经费支出

    贷:

银行存款

  

(2)固定资产减少的核算。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减少,主要有出售、调出、毁损、报废等。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出售、调出、毁损、报废等,都应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固定资产减少:

  借:

固定基金

    贷:

固定资产

  同时变价收入:

  借:

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

其他收人

  发生清理费用:

  借:

经费支出

    贷:

银行存款

  (3)固定资产修理的核算。

固定资产在其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或自然力的影响会带来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降低,同时,由于某些原因还会带来损坏。

为了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使用价值,行政单位会对固定资产进行修理。

支付修理费:

借:

经费支出贷:

银行存款如果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维修,例如,对办公楼的全面装修,还应增加固定资产价值:

  借:

固定资产

    贷:

固定基金

  (4)固定资产出租的核算。

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如果闲置,可考虑将其出租,以便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同时还可获得一定收入。

租出的固定资产不需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但需在固定资产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取得租金时,不需分期确认收入,在实际收到期间直接确认为收到期间的收入。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收入

  (5)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核算。

行政单位为保证财产安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应根据账面数和实存数,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情况表”,并及时查明原因,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后,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盘盈固定资产,根据其重置完全价值:

  借:

固定资产

    贷:

固定基金

  盘亏固定资产,根据其原账面价值:

  借:

固定基金

    贷:

固定资产

  同时,取得责任人赔偿的:

   借:

现金

    贷:

经费支出

应缴财政专户款和应缴预算款的区别是什么

  【问】行政事业单位中,应缴财政专户款和应缴预算款的区别是什么?

  一、应缴预算款与应缴财政专户款介绍

  应缴预算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收入。

应缴预算收入主要包括:

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2.取得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预算款;上缴时,借记应缴预算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但实际未缴数。

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类别设置明细账。

  应缴财政专户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范围按财政部规定办理。

  2.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会计分录。

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但实际未缴数。

年终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二、应缴预算款与应缴财政专户款区别

  由上可知,应缴预算款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收入,而应缴财政专户款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应上缴财政专户有预算外资金范围,要按财政部规定办理。

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应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

关于应缴预算款,不用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

国库集中收付的账务处理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行增加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如何结合会计委派制集中核算的业务特点,使会计核算中心的账务处理方法科学化、规范化成为关键。

 

  一、本级财政部门统一调度会计核算中心资金的账务处理 

  本级财政国库管理部门根据财政资金的储备情况调用会计核算中心(某些地方称“会计工作站”)“基本户”银行存款,需出具合法的批件和收款收据。

会计核算中心建立独立的核算体系,真实记录与本级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发生的资金往来,代理单位的银行存款数额则不发生变动。

 

  调出时, 

  借:

暂付款——财政国库部门——明细科目(行政单位) 

    其他应收款——财政国库部门——明细科目(事业单位) 

    贷:

银行存款—会计站基本户 

  调入时,作反方向会计分录。

 

  二、本级财政国库管理部门根据各会计工作站备用金实有数,核拨部门预算款项的账务处理 

  1.本级财政国库管理部门拨入部门指标款时(资金没有发生空间位置转移),入账依据有单位收款收据、部门预算和预算审批表。

 

  行政单位会计分录:

 

  借:

暂付款——财政国库部门——明细科目 

    贷:

拨入经费——经常性经费 

          ——专项经费 

  预算外资金收入 

 事业单位会计分录:

 

  借:

其他应收款——财政国库部门——明细科目 

    贷:

财政补贴收入 

      拨入专款 

      事业收入——财政专户拨款 

  2.发生支出项目交由本级财政国库管理部门直接支付时,入账依据有发票、合同和工资表等。

 

  行政单位会计分录:

 

  借:

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 

        ——专项支出 

    预算外支出 

    贷:

暂付款——财政国库部门 

         ——明细科目 

  属于固定资产的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

 

  事业单位会计分录:

 

  借:

事业支出 

    专款支出 

    贷:

其他应收款——财政国库部门——明细科目 

  属于固定资产的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 

  3.授权会计核算中心支付时,入账依据有发票、合同和其他支出资料等。

 

  行政单位会计分录:

 

  借:

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 

        ——专款支出 

    预算外支出 

    贷:

银行存款——基本户存款 

  属于固定资产的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

 

  事业单位会计分录:

 

  借:

事业支出 

    专款支出 

    贷:

银行存款——基本户存款 

  4.本级财政国库管理部门通过银行划入上述部门预算指标款项时 

  借:

银行存款——基本户存款 

    贷:

暂付款——财政国库部门 

         ——明细科目 

      其他应收款——财政国库部门——明细科目(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如何核算

  

(一)货币资金的核算与企业会计相同。

  

(二)应收款项的核算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按实际发生额记帐。

  1.应收票据的核算—→与企业会计基本相同,票据贴现发生的贴现息计入“经营支出”科目。

  2.应收账款的核算—→与企业会计基本相同,一般不计提坏帐准备

  (三)存货的核算

  是指在业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材料、产成品等。

  1.取得存货时,应按实际成本记帐。

  购入自用的材料—→应以购价、运杂费和负担的税金作为材料的入账价值。

  2.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确定实际成本。

  (四)对外投资的核算

  按实际支付的款项或评估确定的价值入账

  1.债券投资的账务处理:

  

(1)购入债券时:

  借:

对外投资

   贷:

银行存款

  同时:

  借: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转让债券或债券到期兑付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对外投资

  其他收入

  同时:

  借: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贷: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2.其他投资的账务处理

  

(1)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时(同债券投资)

  借:

对外投资

   贷:

银行存款

  同时:

  借: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以材料对外投资

  借:

对外投资(评估价值+增值税)

   贷:

材料(材料账面价值)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差额)

  同时:

  借: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3)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

  借:

对外投资(合同确定的价值)

   贷: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同时:

  借:

固定基金(账面价值)

   贷:

固定资产

  (4)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借:

对外投资(双方确定的价值)

   贷: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差额)

  同时:

  借: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贷: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五)固定资产的核算

  1.固定资产的标准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一般分为六类。

  2.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与企业会计中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基本相同。

  3.主要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特点:

除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外,固定资产增加,同时要增加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减少,同时要减少固定基金。

一般不计提折旧。

  

(1)购入固定资产时

  借:

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用修购基金购置)

    事业支出(用结余资金购置)

    专款支出(用拨入专款购置)

   贷:

银行存款

  同时:

  借:

固定资产

   贷:

固定基金

  

(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借:

固定资产

   贷:

固定基金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租入时:

  借:

固定资产

   贷:

其他应付款

  支付租金时:

  借:

经营支出等

   贷:

固定基金

  借:

其他应付款

   贷:

银行存款

  (七)无形资产的核算

  无形资产的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将取得的无形资产一次摊销,计入事业支出;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单位,应在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经营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净资产如何核算

  行政单位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和收入减去支出的差额。

  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

  三项基金(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

  事业单位净资产的内容包括

  两项结余(事业结余、经营结余)

  一、基金

  

(一)事业基金

  ①从当年未分配结余中转入

  一般基金

  ②从拨入专款形成的结余额中转入

  1.事业基金

  ①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从固定基金中转入

  投资基金

  ②用货币资金、材料等对外投资时从一般基金中转入

  2.主要账务处理:

  

(1)年终将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时:

  借:

结余分配

   贷: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2)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部分:

  借:

拨入专款

   贷: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二)固定基金

  一般情况下,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项目的数字应该相等,但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情况下,在尚未付清租赁费时,这两个项目的数字不相等。

  (三)专用基金

  

(1)职工福利基金—→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

  专用基金

(2)医疗基金—→按照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标准从收入中提取

  (3)修购基金—→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

  (4)住房基金

  二、结余

  

(一)行政单位结余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二)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

  1.事业结余

  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

  2.经营结余

  经营结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

  三、结余分配

  1.有所得税交纳业务的单位计算应交所得税

  

(一)结余分配的内容

  2.按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二)结余分配的核算

  1.计算出应交的所得税时:

  借:

结余分配

   贷: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按规定提取专用基金时:

  借:

结余分配

   贷:

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3.年终,将未分配结余,全数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如何核算

  事业单位收入

  

(一)补助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取得的事业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

  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事业单位支出

  

(一)事业支出的核算

  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

  事业支出的具体内容

  

(二)经营支出的核算

  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单位结转的已销产品实际成本。

  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应列入劳务或产品成本上升的各项费用,应先通过“成本费用”科目进行归集,完成劳务或产品时,再转入“产成品”科目,结转已销产品成本时,再转入“经营支出”科目。

  (三)成本费用的核算

  成本费用—→是指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发生的应列入劳务(产品、商品)成本的各项费用。

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设置“成本费用”科目。

  (四)销售税金的核算

  销售税金—→是指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按规定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

事业单位应设置“销售税金”科目。

事业单位接受捐赠如何做账

  1.事业单位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时,按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据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捐赠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所获赠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事业单位收到捐赠的固定资产时,按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2.事业单位接受非限定用途财物捐赠时,按同类财物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据计价,接受财物捐赠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所获赠财物的入账金额。

事业单位收到捐赠的财物时,按确定的价值,借记“材料”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所得税会计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所得税的计算和核算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我们认为,应在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增设以下科目并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如何设置会计科目

  “所得税费用”科目事业单位在损益类科目中设置“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其按规定从当期结余中扣除的所得税。

该科目借方反映从当期结余中扣除的所得税,贷方反映期末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的所得税额。

  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则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和“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等科目。

如果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事业单位在负债类科目中增设“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转销的数额。

  资产负债表日,事业单位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事业单位应在资产类科目中增设“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事业单位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科目一般事业单位应在“结余分配”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专门反映一般事业单位计算出的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事业单位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用来专门核算事业单位缴纳的所得税。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贷方发生额表示事业单位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税率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借方发生额表示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该科目贷方余额表示应缴而缴交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借方余额表示多缴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按月(季)预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按照税法规定,事业单位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

每月终了,事业单位按规定计算出本月份的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在此基础上计算出本月应纳的所得税。

事业单位计算出的结余,在税法上称为税前合计利润。

  汇算清缴的会计处理。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应根据“经营结余”或“事业结余”科目有关资料,计算出本年实现的结余总额。

事业单位应按规定对结余总额进行调整,包括弥补上年度亏损,减除已缴纳所得税的投资利润等,调整后的余额,就构成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乘上规定的税率(从2008年开始,税率一般是25%),就得出应纳税额。

如有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按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事业单位在汇算清缴时,计算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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