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农民贫困的原因.docx
《李昌平农民贫困的原因.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李昌平农民贫困的原因.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李昌平农民贫困的原因
李昌平:
农民贫困的原因
近段时期,我主要是在云南、贵州等地的国家级贫困县走动。
走了一些穷地方,发现贫困的原因并不那样简单:
贫困就是因为农民素质低、没文化、愚昧、自然环境条件差,等等。
我们把贫困的原因归结到穷人本身,好象贫困与政府、制度、主流人群没有多大关系。
不是的!
在很大的程度上,贫困源於没有权利,源於主流社会设计的不合理制度。
我先从一个故事开始。
我到了贵州毕节地区的一个乡,全乡有14,000人,有锡矿、铅矿、煤矿,每天从这个乡运出去的矿值约40万元。
开矿的是浙江、四川、云南的"大老板",他们每年给乡政府提供的税收不足50万元,但来来往往的运矿车辆,每年损坏路面用以维修的资金不少於150万元。
矿开了,资源没有了、环境破坏了,并且矿是有毒的,矿工没有任何劳动保护,每个劳工在矿只能工作3个月就不能再工作了,时间长了有生命危险。
这样的劳动,每个矿工的工资不到300元/月。
如果你到矿上看到那些矿工,你的第一感觉是矿工和牲口没多大的差别。
不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的人是很难理解"宁可累死,不可饿死"的现实选择的。
说那个地方穷,每天却有那麽多财富源源不断的运出来。
我算了一下,那个地方的人均GDP超过了10,000元,但他们的人均纯收入不到700元。
这是什麽GDP?
我取了一个名,叫垃圾GDP。
发展不是硬道理吗?
开发了资源,资本家得到了财富,当地的人民分享了发展的什麽呢?
不仅没有收益,而且还受害,房屋倒塌了,储藏红薯的地窖掉下去几十米,还有水库的水漏掉了,等等...... 第二个故事:
我去云南的一个贫困县,那些原始森林是90年代以来砍伐的,砍树的时候没有任何补偿,因为主流社会的人说森林是国家的,砍伐森林自然不关当地人的事了。
没有砍伐森林的时候,当地人主要以守猎为生,辅以简单的农作,生活还是比较舒坦的。
树砍了之後,当地人不得不从守猎生活转向农耕生活,千辛万苦地造了梯田。
最近几年,主流社会要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政府强制当地人退耕还林。
森林砍了,没有补偿;辛辛苦苦开的梯田,一个文件下来,说补给你每年300斤粮食,给5~8年就了事,5~8年以後的日子怎麽过啊?
我身临其境的时候,无比的羞愧,为我们主流社会的人满口的仁义道德羞愧。
很多人讲保护动物的时候表现的无比善良和慈悲,而面对弱势的同胞却是如此的不道义!
当我走进贫困的深处面对贫困的时候,我实在没有理由指责在贫困中挣扎的人们,他们没有错!
我经过长时间的思考,对贫困有了新的认识。
一、制度与贫困 至少有10几种主要的限制穷人权利、导致贫困的不合理制度,需要我们重新检讨:
◆第一,产权制度 上面的两个故事都与产权制度有关。
国家一句话:
矿产资源属於国有,这就割断了资源所在地人民与资源的联系。
国有是谁有呢?
谁有权审批矿产资源开发,谁就代表国家了。
什麽人有权开发国家的矿产资源呢?
制度规定只有资本家。
当地人是国民,我们在制度中找不到国民的位置。
有人会说,国民分享税收啊!
谁代表国家徵税呢?
当然是几个人的事。
1吨煤35元~50元的税收,可是一车装10吨却只算5吨,白天运10车计税,晚上100车不计税;就是征了税,当地的老百姓又如何实现分享税收收益的权利呢?
如果说森林、矿产资源是国家的,穷人分享不到收益也就罢了,但本来是穷人的财产,"国家"也要占有。
比如说,农民集资办起了电,产权属於谁?
属於国家的电力总公司;农民集资修了学校,产权属於谁?
属於代表国家的教育部门;农民集资办的厂,产权也属於国家;农民集资办起了电话,产权属於国家信息产业部;农民集资办的公路、桥梁、水利设施等等,产权都不属於农民。
既然是农民集资办起来的,为什麽农民没有产权收益呢?
如果把农民投资的电力、交通、能源、通讯等等基础设施,都让农民分享产权和收益,农民也不至於这麽苦、这麽穷。
谁剥夺了穷人的产权?
!
不仅如此,上个世纪80年代後期,国家鼓励农民办粮食加工厂,一个加工厂要投资几十万、几百万。
到了90年代,国家一个文件下来,不允许农民经营粮食了,农民损失惨重!
国家不承担任何责任;80年代政府鼓励农民贩猪、宰猪,90年代,要"定点屠宰",农民办起来的生猪"一条龙"全垮了,谁也不赔啊;80年代後期,允许农民经营种子、农药、化肥,90年代,供销社重新专营,把农民害的可苦了。
农民由此所负的债是一代人、两代人都还不清的。
城的企业破产了就破产了,农民的企业被逼得破产了,钱还是要还的。
农民怎麽不穷啊!
◆第二,财政制度 农村电、电话是农民自己集资建起来的,城电、电话是国家投资的,城人用的电和电话比乡村便宜;农村的学校是农民自己集资建的,农村老师的工资是农民自己开的。
城市的学校是国家建的,城市老师的工资是国家财政开的;城市的公路是国家修的,一公里就是好几百万甚至千万,农村的公路主要是农民自己修的,农民修了公路,国家去收费,路坏了之後又要农民自己修。
农村几乎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都是农民自己集资的,当然国家也有财政支持,但那是杯水车薪。
都是中国的公民,在占有财政资源方面,标准是不一样的。
剑川县黑桃树乡大满山红的那个村子,农民自己集资来办电,一根电杆,从山下运到山上去,要用40个人抬两天,中途回不了家,还得在半山腰过一夜。
城的人什麽时候这样自力更生过啊!
◆第三,社会保障制度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覆盖农民的。
这个极大的不平等说也是白说,不说也就罢了。
可是,主流社会的人却破坏农民自己的保障制度。
去年3月1日生效的《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30年、50年不变。
假设我今年有15、6岁,过5、6年,要娶妻、生子,我这一家人一分地也没有,政府也不给我任何的补偿,社会保障制度也不包含我,我怎麽生存啊!
生在农村,是一个农民,就应该天然的有拥有土地的权利,谁有权力剥夺人生存的权利?
!
每一部法律都不能违背《宪法》,《宪法》要保障人权,农民最基本的权利就是拥有土地,拥有生存的权利。
站在城人的视角,《土地承包法》这是一部很好的法律,固化土地承包关系可以生产出更多、更廉价的农产品,供给城人消费。
我们有没有考虑到、那些生活在贫困地区的农民、一旦失去土地,他们怎麽生活?
我们为这些失去土地的人提供了什麽样的社会保障呢?
◆第四,金融制度 银行的银行叫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叫国有商业银行。
城人可以用身分证贷款买房,乡下人不可以;城人可以用房作抵押贷款,农民的房子也是房子,为什麽不能用他们的房子、土地去抵押贷款呢?
农民也是国民,为什麽国家的银行不承认呢?
农民的财富也是国民财富的一部分,也是人民币的基础,为什麽中国的银行不承认呢?
如果我们农民的身分、农民的山、农民的地、农民的房,也能在银行抵押,那农村也不缺投资,农民也有钱发展。
现在,农民贷款生产农产品供城市人享用,贷款也是那麽、那麽的难,利息还高於城几倍。
外国银行不下乡,中国的银行也进了城,国家又不允许乡村民间金融存在,难道农村指望太空人提供金融服务不成!
◆第五,税收制度 农民的人均收入是(每年)2019多块钱,不是可支配收入,这些收入中还含着种子、自己和牲口吃的粮食。
国家按农户农产品产量的8.4%来收取农业税,但如果把农民自己消费和投入生产的这一块除开,那肯定是20%多或更高的税率了。
再如果把粮食加工流通环节的税率考虑进去,农业的税率可能就在30%以上了。
一个农民1年的可支配收入就只有几百块钱,要交税;城人1个月有几百块钱的社会保障。
城人做生意亏本,可以不做;农民种地亏本,可不可以不种?
不种(的话)可不可以不纳税?
不可以,不种地照样纳税。
农业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是最弱势的群体,却面对最不优惠的税收政策。
农民怎麽不贫困呢?
◆第六,资源的配置制度 就说说扶贫的资源配置制度吧。
国家的扶贫资源是属於穷人的钱,这个资源是由谁来配置的?
是干部来配置的。
谁跑步"钱"进、谁跑的勤就给谁。
跑到扶贫资源是要付成本的,资源通过一级一级的下拨是要雁过拔毛的。
这些资源到了项目点、到了社区该怎麽使用,还是没有穷人的发言权,还是国家干部说了算。
不少贫困地区搞工程招标, 谁主持,是干部,谁有权参加投标,极少数有钱的人,穷人在哪呢?
占99%的穷人被排斥在外了。
我们在贵州大山扶贫,不到1万块钱可以修1公里5米宽的山路,而政府去做扶贫,修1公里同样的路要8~10万块钱。
那我们怎麽配置资源呢?
到村去跟老百姓谈,群众说要修路,我们问怎麽修,他们说只要乐施会提供炸药、铁锤、碎石机、碾压机、技术员就可以了,劳动力由他们自己组织。
这样1公里路3,000~8,000元钱就够了。
钱给他们,我们来做协作者,跟村民一起买炸药、机器,铁锤,风来、雨去,两年6万多块钱修了26公里路。
26公里路要是政府修,至少要200多万。
如果法律制度来配置扶贫资源,肯定会比干部权力配置更有效力;如果资源到了社区,由老百姓主导资源的使用,就可以用很少的钱办很大的事,因为中国农村有的是过剩的劳动力。
有权力的人相信权力配置资源,有钱的人相信市场配置资源。
其实,在解决贫困的问题上,权力配置资源不是最有效的,这个好理解;市场配置扶贫资源解决贫困问题也不是最有效的,这点很多人还没有认识。
中国农村每天有3亿的劳动力在家打麻将,中国农村每天有大量的事情没人干,过剩的劳动力市场配置不起来。
中国解决农村贫困的最大资源是农村劳动力,配置农村劳动力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靠农民自己的组织。
只有民间组织把劳动力资源配置起来与其他资源相结合,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最大化。
我们这个国家,权力和市场配置财政资源,配置的结果,是绝大部分配置给了强势阶层。
医疗资源80%都在县以上;教育资源主要是配置在清华、北大这样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配置在城市。
在不少地方,扶贫资源和公共资源配置成了权力和权力、权力和资本的交易游戏。
◆第七,教育制度、医疗制度 这两个制度差不多,只说教育。
人们似乎公认:
"教育改变命运"。
中西部的教育能改变中西部人民的命运吗?
我看不能,反而使他们越来越苦难。
我在我的《扶贫日记》写过一个高中生,他的父母亲为了培养他这个高中生,借了一身的债,他高中毕业到城打工,每月的工资400元,要用十几年的时间打工来还债。
他说只要还清债攒够2,000元钱,他就准备回到他的那个小山村去结婚,再不来打工了。
那时候他大概有40岁了,不回山城人也不会要他打工了。
现在的农村教育是什麽?
贫穷的父母亲,负了一身的债,支付了巨额的教育成本,好不容易培养一个高中生。
高中生给了父母什麽回报?
没有!
他把20~40岁黄金的时间给了城,他得到了什麽?
没有!
到了40岁,快要老了、城市和发达地区不要他了,把养老的包袱又甩给了中部,甩给了穷人。
教育是不是抽水机?
教育不断的把中西部的资源向发达地区抽,不断的把穷人的资源往富人抽啊!
我读小学时,几毛或1块钱读1年;初中时,1年2块钱;高中时,3块、5块读1年;大学时,国家1个月补贴20多块钱、35斤粮票。
现在我的孩子读书呢?
小学100多,中学1,000多,中考把录取分数线提得高高的,缺一分100元、几百元不等。
现在我们读大学,国家给一点钱甚至不给,更多的是学校收钱。
我计算了一下,从85年到目前为止,农产品的价格涨了不到7倍。
以稻谷为例,85年的价格0.095元,今年可能高些,涨到了0.6~0.7元,以前是0.4~0.5元。
算涨了7倍,相当於农民的收入(在价格上)长了7倍。
但现在农民教育支出涨了几百倍甚至几千倍,你说农民怎麽不穷!
农民能够卖的一点钱,就被我们的教育吸得一乾二净,农民是要负债来培养自己的孩子,并且是给发达地方培养人才就像北大、清华给美国人培养人才一样。
医疗制度和教育制度一个样,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赘述了。
◆第八,就业制度。
很长时期,政府谈就业、失业问题,只谈城人,农民不在这个话语。
直到今天,劳动法能保护的还是城的职工,失业保障与农民工没有关系。
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依然还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
更为严重的是在财政税收资源解决就业问题时,农民依然是极少考虑的,常说的再就业工程根本与农民无关。
国家的金融资源也偏向解决城市居民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就业,每年有数百亿的贷款给了国有企业;证券市场也有更多的资源被输入国有企业。
重要的职能就是保障就业。
谁给了农民这样的政策资源呢?
解决农民的就业是不是没有办法呢?
不是的。
国家有很多的机会可以为农民提供就业。
例如,1998年大洪水後,国家拿出数百亿元治理大江大河,长江大堤每方土12元,这样的好事给了大资本家做了,大资本家转包给农村的拖拉机施工,每方土3。
6元承包出去,一方土坐地净赚8元多。
如果是从农民就业的角度去考虑,几百亿可以解决多少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数百亿收入。
再如,农村还有很多的水利工程待建,有的是要恢复原有功能。
假如国家一时拿不出钱来,可不可以让农民先干上,发给农民劳动工积累券,农民可以凭券购买教育、医疗等服务或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
主流社会,面对农民就业难的时候,总是指责农民文化水平低,素质差,不适应城市社会,不适应市场经济等等,全是歧视性的语言。
根本的问题是我们没有把农民的就业问题当成是"国民的基本权利",没有把创造农民就业岗位当成政府的基本职责。
中国的农村什麽最多,劳动力最多。
每天有几亿农民没有活干,能挣钱的活专给有钱的人干,你说农民能不穷吗?
◆第九,工资制度 工资制度是一个最大的抽水机。
城人的工资面包含有结婚、生儿育女、孝敬父母的部分,还有再教育和养老部分。
农民工的工资呢?
它包含这些吗?
不包含。
农民工一个月就500元钱左右,他们不可能完成劳动力再生产、承担不了赡养老人的义务,自己养老的问题也无法解决。
一个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不能完成,那比马克思笔下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更加残酷。
根据陆学艺、郭书田等先生的计算,平均每个农民工在城创造的价值是25,000元,但每个农民工得到的平均工资只有6,000~8,000元(这是高估了)。
城市和发达地区每年从农民工身上得到16,000元以上的剩馀价值。
如果进城1亿农民,农民工每年被剥夺的就有1.6万多个亿。
工资制度对农民工严重的不人道,会导致一系列严重的後果。
据统计,全国现在有千万以上的娶不上媳妇的农民和农民工。
乡下的女孩子都嫁到城去了,她们不愿意在乡下找一个养不起孩子和老人的老公,有的女孩子做二奶也不愿嫁给农民为妻。
社会学家樊平呼吁,农村"美女"的流失将导致农村社会"荒漠化"!
我们追求的城市化难道要以农村社会"荒漠化"为代价的吗?
这样一定会遭到报应的!
◆第十,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可能是第2大抽水机了。
宪法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产权再明晰不过了。
但农民的土地不能自主的进入市场交易,只能先给国家征用,再由国家出卖。
国家征用1亩地几千、几万不等,转手就卖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不等;农民自己在自己的地盖厂子可不可以?
不可以,还得先给国家征用了再买回来;农民在自己的地挖鱼塘可以吗?
不可以,要挖也得出钱给国家。
国家啊国家!
农民占国家的70%,怎麽就不代表国家呢?
据统计"国家"每年从农民的土地上拿走数百亿甚至更多的钱。
这还不够,国家2019年3月1号出台了《土地承包法》。
这部法律规定土地的承包期30~50年不变。
越是占地多的越有能力进城,很多进城的人当"地主"收租;越是占地少的越没有能力进城,只能给"地主"种地。
贵州省的土地是80年代初期分到户的,後来一直没有调整过,20多年过去了,土地占用严重的不平衡,很多没有土地的人租种进了城的人(有些成为国家干部了)土地,一年交300斤的租子,此外还要交农业税。
这样的农民怎麽不穷啊!
土地是集体所有,人不在集体了,自然就应该将土地交还集体;集体所有,但集体却没有收回、分配、甚至调整土地的权利,眼看着集体的成员被"新地主"剥削、受穷而束手无策!
这正在孕育着革命啊!
◆第十一,干部制度 农民是没有权力当干部的,考公务员农民是不可以考的。
但我说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干部制度也是一个抽水机。
干部是上面提拔的,要当干部就只有找上面。
想当干部就要跑步"钱"进,不跑步"钱"进想提拔,难!
所以每年用於跑官的钱不是个小数目。
这些钱从哪来呢?
当然是"灰款"。
干部提拔了,付出了很高的成本,怎麽办?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赶紧用权力从老百姓身上寻回来。
提拔的干部越多、干部换的越勤,老百姓的负担就越重。
如果干部选拔权在人民,公布干部的权力在人民代表大会,当官就要给老百姓送礼了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要是这样就好了。
现在也搞民主,干部也要选,谁提名呢?
上面提名。
谁想当干部,还是要给上面送礼才行。
现在的民主还是上面的要"民举",就是借下面的手把上面要的人"举"上去,和原来的效果是一样的,只是更加 劳民伤财了;其实,老百姓要的是下面的民主,是要把那些不为民服务的人选下来的民主,这些人不选下来,好人怎麽选得上去呢?
好人选不上去,农民怎麽不穷呢?
◆第十二,法律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立了很多法,法律制度也是抽水机。
现在是依法治国,可是,来北京上访的人越来越多了,一年比一年多。
这说明什麽?
法不管用。
那"法"为什麽不管用呢?
。
一个农民一年可支配的收入就是几百块钱,怎麽打得起官司?
怎麽请得起律师和法官?
穷人是用不起法律这个奢侈品的。
当穷人用不起法律的时候,法就是富人或有权人用来欺负穷人的工具了。
不打官司又没有其他方式救助,一般的情况就只有忍气吞声;实在是忍无可忍了,穷人才进紫京城。
很多人是相信法律的,但打官司打得倾家汤产,没有足够的钱,结果有理也打不赢官司。
很多人因此走极端,由维权者变成一个违法者,冤上加冤啊!
有些人嘲笑相信包青天的农民和"私了"的"法盲"。
假如你是穷人,你就明白是怎麽回事。
依法治国叫了很多年了,但犯法的农民越来越多了。
一个农民从四川跑到北京打工,兜只有500块钱,到了北京把车费一除,只剩下200块钱了。
办暂住证、又要健康证,还要办什麽证,需要很多钱,也不知道在那办,为了生存只有不办了;要是不办,就是违法;不是违法,是不得不违法啊!
穷人是逼得为了降低生存成本而不得不违法,真是冤枉啊!
作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府,不违法也是不能生存的,因为财政只给了60%的预算,还有40%要靠创收。
以派出所所长为例,他的职责是惩治犯人的,保卫人民,就得给钱他履行义务,但实际是政府财政只给人头经费的60%,没有办案经费,此外,公安局不仅没有钱给派出所,派出所还得每年给公安局交8万元钱。
派出所从哪搞钱,当然是用自己的权力找老百姓搞钱,这不就成了一个违法者吗?
这就是"靠违法养所谓的执法"。
派出所是这样,基层的法庭也是吃了原告被告,基层的部门基本都是这样。
谁愿意从一个派出所所长变成一个流氓,但现在是不得不变成一个流氓。
如果不变成流氓,所长就当不成了。
所以,执法的也冤枉!
我曾经总结说,中国乡村有两个发展的趋势,要引起警惕:
底层的民众不得不违法来降低自己的生存成本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基层的政府和基层的组织,以违法来养执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有的人说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完备了,中国社会越来越接近法制社会了,我相信一半。
因为为少部分人服务的法制是越来越完备了,越来越被这个社会"默许"了。
这个社会的多数人(特别是穷人),要想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是越来越难以支付成本了。
◆第十三,科技推广制度 科技推广制度也是一个抽水机。
农村急需要科技服务,这是毫无疑问的。
农业大学的学生,读了4年大学,几年的硕士、博士,到农村当技术员,会去吗?
当然不去!
因为农村小农经济没有可能支付高价读大学後所需要的回报。
市场配置技术,结果就是有农业技术的大学生远离农民、远离小农经济、农村的技术人员越来越少。
技术是不是绝对的不下乡呢?
不是的,比如杂交种子下乡了,技术为了追求高额回报以一种物化的特殊垄断方式下了乡,农民不得不付出使用"技术"的高额代价。
所以,靠市场配置技术的结果是两个,一是技术人才远离农村;二是农民使用技术必须付出高成本。
历次乡镇机构改革,工商要加强、税务要加强、财政要加强、土地要加强,凡是找农民收钱的部门都要加强。
凡是农民需要的技术服务部门,比方说,农业技术推广站、渔业技术推广站、林业技术推广站统统转制,统统推向市场自谋生路,这样改革的结果就是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网破、人走、技黄",农民获得廉价的技术服务的权利被剥夺,为技术获得垄断收益创造了可能,这样改革的结果只会导致贫困的农民更加贫困。
既然市场可以把技术配置好,那麽干嘛还要送科技下乡呢?
既然市场配置技术对落後的农村有害,干嘛把农业推广技术的部门推向市场呢?
改革以来,有一条规律:
我们的制度设计总是"打着减轻农民负担的旗帜"让农民越来越失利,总是让强势阶层越来越有利,科技推广制度只是一个缩影。
◆第十四,市场主体制度 很多人都认为,农村最早改革开放,分田单干了,农民肯定是市场的主体,肯定有市场主体的资格。
其实不是这样的,今天的农民还没有获得完全的市场主体的地位。
农民休耕,不仅要照常交税,还要受到罚款。
这就等於用一种强制力逼农民用低偿或无偿的劳动力与土地结合,生产大量的廉价的农产品,来保证城市人的要求。
农民有市场主体的地位吗?
显然没有完全的市场主体资格,而我们那些主流经济学家和政府的官员动不动就要求将农民统统"推向市场"。
一方面不给农民市场主题资格,另一方面要把农民推向市场。
这是个什麽道理?
很清楚,强制2.3亿个农户生产,生产了,再把他们推向市场,形成无序的过渡的竞争,农民能够得到社会平均利润吗?
农业本身回报就很低,农民怎麽不穷啊!
千家万户的小农户,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应对大资本的剥夺,才能增强市场主体性。
但是,中国允许成立商会,还有很多很多的会,唯独农民要成立自己的组织却是难上难。
市场经济条件下本来就处於不利的小农,怎麽可能不穷啊!
农民办的合法的企业,政府文件一下来,要农民的企业停就得停,巨大损失政府不管,这也是不给农民平等市场主体地位的一种表现,这样农民怎麽不穷呢?
◆第十五,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也是一个抽水机。
城市户口相对於农村户口是很值钱的,我读小学时就知道城市户口的人的优越和高贵,城镇户口的同学吃的、穿的、住的、玩的都和我们农家子弟不一样。
我当时好羡慕有城市户口的人。
85年,我当乡书记了,很多农民找我解决户口,户口要粮食、公安、民政等好几个部门联合办公,最後分管的县长签字才能解决,解决一个户口除了要花很多钱外,还要花好多的时间和精力。
到了90年代初期,县城的户口每年出售100个、200个、500个不等,每个20,000元、30,000元不等。
一些农民,借债也给自己的孩子买户口,买高价户口还要开"後门",那时也有好多人求我走後门,有的人真是哭着求我帮忙。
再到後来,全国都卖户口了,有的城市一个户口卖十几万甚至更高,现在要得到北京等城市的户口,依然还要出高价,我在北京工作好几年了,就是做不成北京人,因为买不起户口。
户口这个东西,吸走了多少农村的财富,罪该万死!
◆第十六,招标制度 现在,农村做一点公共设施都要招标了,似乎这就是公平的制度。
也许招标制度在国际上或发达地方确实好,但在不发达的农村就不怎麽好,是一个歧视的制度,是加重农民负担的制度,必须改进。
在一个不发达的地方,市场不能形成充分的竞争,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标就是几个干部和几个他们招来的"哥门"之间的公开的、合法的"灰色交易"。
在招标的游戏中,既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争,又没有民主监督,99%的人被排斥在外,这样的招标只能是权钱的合谋。
本来可以10万干好的事情,预算打到50万,权力和资本分肥;本来可以让农民的组织组织农民干或以工代赈,最後也来一个什麽依法办事──招标,实际上是权力和资本排斥穷人。
现在,国家投入农村的"六小建设"资金的使用,和80年代比较,一元钱只能做一毛钱的事;国家最近几年的扶贫资源越来越多,但脱贫的人数越来越少,有一个贫困省的政策研究的领导跟我说,不及原来的十分之一的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