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docx
《高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docx(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高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2015-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6月23日审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将于9月1日实施。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多条对借款利息进行了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也就是说,,法院完全保护24%的年利率,不支持36%以上的借款利率,对于24%到36%之间的部分看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和意愿。
第三十一条还明确了借款人可以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还非常细致的明确了逾期违约金、罚息、催收费等费用合计不超过24%。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不仅能规范P2P市场,还能有效的遏制民间个人的高息借款和小团体的高利贷,对小微企业的发展无疑有极大的保护作用。
关于不允许担保与平台兜底的模糊地带
政府曾多次指出互联网金融平台仅是信息中介,不得提供担保,这也是与国家对非国有银行的金融公司的管理要求一致的。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也再次明确了“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理财客户不能要求p2p公司为其本金或收益进行兜底。
但在实际运营中,没有任何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愿意损害理财客户的利益,总会用公司的利润填补理财客户,完成往期理财收益。
青蚨因为良好的风险管理能力和长期的运营经验,做到了有逾期但坏账极低,以逾期客户的违约金、罚息来补充坏账,而不降低个人理财客户的收益。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充分考虑到了p2p公司的实际运营,同时明确了“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平台兜底与不兜底的模糊地带,最高法给出的方案就是可以不兜底,但允许承担担保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专业而务实,不愧是长时间潜心研究得出的成果。
几年来,P2P行业的合理性和法律依据一直立足于《合同法》和1991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本次《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颁布,不仅填补了P2P线上线下业务在法律依据方面的很多空白,纠正了之前司法解释的不适用,甚至针对P2P贷款端的借款方案给出了法律依据,为行业的稳健和良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早在2013年,青蚨成为由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牵头筹建,由各大金融机构和知名企业共同发起成立的首都金融服务商会,成为第二十九位理事单位,一直为政府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和专业支持,《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颁布也是对青蚨最好的鼓励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