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风应知应会80题重点讲义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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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应知应会80题重点讲义资料
纠正不正之风应知应会80题
1.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指:
一些国家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业特权和工作之便,为小团体和个人谋取利益,以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而带有普遍性的不良风气。
2.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主体是指:
国家机关和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3、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行为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公共服务单位主要是指承担一定社会服务功能的行业,如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电信、铁路、学校、医院等。
5、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行为对象主要是指: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群众、企事业单位、基层单位、社会组织等。
6.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表现形式有:
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利用管辖权力进行垄断性经营或勒索性的有偿服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弄虚作假,坑害国家和群众;利用职权敲诈勒索;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低劣。
7.当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特征是:
具有规范性、隐蔽性、私欲性。
8、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特征是具有普遍性、趋利性、扩张性、顽固性。
9、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危害:
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腐蚀干部职工队伍、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10.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成因是:
历史、社会、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11、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贯穿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过程。
12、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坚持惩防并举、纠建结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在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
13、纠风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地位:
纠风工作关系发展环境、关系千家万户,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之一,是从更广泛的社会领域加强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治理消极腐败现象的一项重要工作。
14、纠风工作经历了四个阶段:
全面刹风整纪阶段,集中开展专项治理阶段,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阶段,改革创新、注重预防阶段。
15、纠风工作的意义是:
做好纠风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举措。
16、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有力保障。
17、纠风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坚持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预防和减少不正之风的发生;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开展纠风工作;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把实现长远目标与完成阶段性任务有机结合。
18、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
党委统一领导、各级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19.纠风工作的主要职责:
(1)协助党委、政府研究制定纠风工作规划,搞好纠风工作的部署和安排;
(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检查指导纠风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3)督促行风建设的重点部门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4)检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对不正之风案(事)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5)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制订纠风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及
时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6)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部门行业风气和纠风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纠风机构报告,为党委和政府对纠风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提供依据;(7)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工的其他工作。
20、纠风干部因具备的素质:
政治坚强、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乐于奉献。
21、提高纠风干部素质的途径和方法:
一方面是纠风干部自身加强学习,另一方面是组织加强对纠风干部的教育和培养。
22、纠风专项治理是指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不正之风问题,选择专题,确定治理的重点和阶段性目标,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动员和协调有关方面,集中开展治理,使不正之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和解决。
23、纠风专项治理具有特定性、系统性、针对性、阶段性。
24、专项治理在纠风工作中居于十分重要和突出的位置,既是纠风的有效手段,又是纠风工作应长期坚持的基本工作方式。
25、开展纠风专项治理的基本程序是:
确立治理项目、建立协调机制、明确政策界限、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治理、评估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汇总、分析、报告。
26、政风行风建设是纠风工作的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在纠风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有利于促进政府形象、行业风气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27、政风行风建设的基本内容是:
加强教育,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完善制度,规范从业行为;强化监督,完善内部管理。
28、民主评议的基本方法和步骤是: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方法。
基本步骤,重点分六个阶段:
准备阶段、调查阶段、评议阶段、整改阶段、测评阶段、总结表彰阶段。
29、不正之风案件的特点是:
明显的部门和行业特点;主体多元化和群体性;主观故意性。
30、各级纠风办在查处不正之风案件中要发挥好三个方面的职能作用:
立案、督办、通报。
31、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都是解决的什么问题?
答: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都是解决普遍存在的风气问题。
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搞好党风、政风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好了,可以带动政风、行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
而纠风工作在党风政风建设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它是解决政府部门和行业中普遍存在的、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不良风气。
党风带政风,政风促民风。
32、纠风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
纠风工作的基本方针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纠”侧重于治标,就是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肃刹风整纪,把不正之风蔓延、肆虐的势头遏制住,减低到较小限度;“建”侧重于治本,就是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铲除不正之风存在的土壤,从源头上进行防治。
33、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二者的关系是什么?
答:
纠风工作实践表明:
不坚决地“纠”,不狠狠“治标”,就不能遏制不正之风蔓延的势头,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就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但是只“纠”不建,只治标不治本,存在不正之风的土壤不铲除,不正之风就极易反弹,治理的成果就难以巩固。
34、纠风工作为什么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
答:
纠风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问题情况复杂,是一项需要各方面共同作用的系统工程。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不仅强化了作为纠风工作主体的各级政府、各部门行业的责任,而且充分调动了他们抓纠风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5、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
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是强化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
三是各级纠风办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四是必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条块结合双重责任制。
36、开展纠风工作为什么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答: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也是开展纠风工作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
纠风工作对于民主性的内在要求,决定了它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正确引导群众有序地参与到纠风工作中来,才能形成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有效地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37、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开展纠风工作的内在关系是什么?
答:
新形势下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中央在全党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着力扫除“四风”,解决突出问题,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巩固党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
开展纠风工作,就是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
两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致的。
38、纠风工作为什么必须坚持常抓不懈?
答:
不正之风的复杂性和顽固性,决定了一些严重的不正之风,特别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彻底解决。
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纠风工作必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因此,必须树立长久作战的思想,坚持常抓不懈,自觉地把努力实现长远目标与认真完成阶段性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始终保持纠风工作的声势和力度。
39、纠风工作为什么必须实行党委统一领导?
答:
纠风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主要基于四个原因:
一是我们党是执政党,是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先进政党,纠风工作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保证纠风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地向前发展。
二是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乃至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党委对纠风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三是从纠风工作的对象而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党员占绝大多数,其行为和作风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坚决纠正不正之风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是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纠风工作涉及的领域仍然比较宽泛,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实现既定的目标,必须依靠各级党委驾驭全局,统筹规划,协调各方,齐抓共管。
40、党委对纠风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答:
党委对纠风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各级党委对纠风工作负总责,将其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全局进行通盘考虑,总体谋划。
二是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纠风工作形势,研究重大决策,协调解决纠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保证本地区、本部门的纠风工作分工明确,组织落实,人员到位,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四是对国家机关和公用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其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和表率作用,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行业风气的好转。
41、纠风工作由各级政府主抓的原因是什么?
答:
首先,各级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执政为民是对政府履行职责的本质要求,抓好纠风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其次,纠风工作是政府廉政勤政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抓好纠风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
再次,纠风工作实践证明,只有政府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纠风工作才能有力度,防止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互相扯皮,形成工作合力。
42、政府抓纠风工作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
政府抓纠风工作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各级政府把纠风工作纳入政府整体工作部署中,明确任务目标,提出治理措施,并采取有效形式在本区域内统一部署。
第二、建立纠风工作领导机构,对纠风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政府领导和各部门责任。
第三、定期听取纠风工作的汇报,掌握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四、政府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部门和行业纠风工作的督促,确保纠风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全力支持纠风办开展工作,在人员、经费和物质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43、部门各负其责抓纠风工作主要体现在那几个方面?
答:
部门各负其责抓纠风工作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自觉把纠风工作纳入业务管理和各项政策措施之中,坚持从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做起,扎扎实实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政风行风领导机构,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纠风工作始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是对本系统的政风行风状况进行深入调研和科学分析,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确定一个或几个专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
四是将部门纠风工作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紧密结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严格的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
五是对全国和全区开展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各牵头部门应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各参与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44、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
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有五项:
一是根据上级部署的纠风工作任务和同级党委、政府、纪委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对任务、要求、措施提出具体意见,报同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审定后实施。
二是建立纠风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督促同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各自的纠风工作责任;协同共同承担某项纠风工作任务的各部门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使其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完成任务。
三是针对纠风部门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或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分清是非,明确界限,规范行为。
四是组织力量对纠风工作进行专项、全面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帮助部门总结好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向党委、政府综合反映一个时期的纠风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是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纪委提出预防和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45、纠风工作依靠人民群众参与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
纠风工作依靠人民群众参与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纠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在实施纠风工作过程中健全群众监督网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纠风工作的成效坚持由人民群众来评议和检验。
46、纠风工作机构设置的依据是什么?
答:
纠风工作机构的设置源于纠风工作任务的提出。
1990年3月12日,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提出要采用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坚决刹住行业不正之风,认真解决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
1990年8月23日,国务院召开“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电话会议,在全国统一部署纠风工作。
为适应组织领导全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需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纠风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监察部在内部抽调人员,于同年9月成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作为临时性机构专司纠风工作。
1990年1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通知》(国办函【1990】76号),批准成立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设在监察部),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的纠风工作,承担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向国务院提出报告等任务。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相继成立纠风工作机构。
1998年,国务院在对所属部门大力进行机构改革、大幅度精简机构、撤销临时机构的情况下,为加强纠风工作,决定继续保留国务院纠风办,具体工作由监察部承担。
47、纠风干部要做到政治坚强必须从哪些方面努力?
答:
纠风干部要做到政治坚强必须从四个方面努力:
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纠风工作作为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要求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搞上有政策和下有对策,保证政令畅通。
三是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分析、解决问题,保证纠风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四是坚持党性原则,严明执法,严肃执纪,严格要求,廉洁奉公,敢于担当,敢于同一切不正之风行为和现象作坚决斗争。
48、纠风干部要做到作风优良必须从哪些方面努力?
答:
纠风干部要做到作风优良必须从三方面努力:
一是要始终坚持秉公办事。
二是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
三是要时刻做到“两个务必”。
49、纠风干部乐于奉献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
纠风干部乐于奉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是恪尽职守。
三是不计较个人得失。
50、纠风专项治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
纠风专项治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不正之风问题。
二是有利于条块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三是有利于统一政策界限和纪律规定。
四是有利于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是有利于推动纠风工工作的深入开展。
51、纠风专项治理选题的依据是什么?
答:
应从四个方面考察:
一是群众反映问题的程度及与群众利益相关程度。
二是党和政府的关注程度。
三是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影响程度。
四是能否在较短时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
52、纠风专项治理在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应注意什么?
答:
要考虑并认真研究与专项治理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否明确,政策界限是否清楚,哪些法律制度还需要补充、修订、建立和完善。
53、纠风部门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方面应注意哪些?
答:
纠风部门在组织协调中要做到四点:
一是要具备驾驭全局的能力。
做到懂政治、懂业务,能够善于从政治和政策的高度把各部门的思想统一起来。
二是要有组织协调艺术。
部门之间有不同意见的时侯,甚至发生矛盾的时候,有时局面会很复杂,有的甚至互不相让。
作为组织协调者,要注意把握火候,掌握分寸,沉着冷静,不急不躁,通过反复做工作来解决复杂问题。
三是要有亲和力。
就是谦虚谨慎,能够把大家凝聚在自己的周围,集中大家的智慧做好工作。
四是要坚持原则。
组织协调在有些情况下是要有妥协的,但妥协不能无原则的迁就,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敢于负责。
在重大不可让步的问题上,寸步不让,做到顶住压力、排除阻力、集中全力、形成合力。
54、制定纠风专项治理方案应注意哪些?
答:
制定纠风专项治理方案应注意三点:
一是目标可行。
专项治理的目标要明确、具体,从解决群众最关心、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着眼,从实际出发,既不能定得过低,也不能定得过高。
二是职责明确。
专项治理涉及的部门和环节比较多,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并加强协调行动,通力合作。
三是重点突出。
要紧紧围绕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盯住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薄弱环节。
要根据不正之风多发生在基层的特点,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以增强专项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力量放在揭露问题和处理问题上。
55、组织实施纠风专项治理应注意把握哪几个关键环节?
答:
要注意把握四个关键环节:
一是动员部署,形成声势。
二是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三是督促检查,重点突破。
四是建章立制,综合治理。
56、如何评估专项治理成效?
答:
评估专项治理的成效不能单纯依靠地区和部门的工作总结和报告,也不能仅仅用一些统计数字说话,关键是要看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社会各界对治理工作是否满意。
总体上讲就是要以“群众人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的标准。
评估专项治理成效的具体方法包括:
考核标准、抽样调查(问卷调查)、群众评议和综合测评。
57、纠风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和应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答:
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是:
监督检查必须紧紧围绕专项治理中心工作的部署来组织开展;必须坚持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紧紧依靠群众;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监督检查应坚持四个原则,即监督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监督检查要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监督检查要注重对问题的整改;监督检查后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58、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确定监督检查要注意检查以下方面:
一是专项治理任务是否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
二是各牵头部门和地方政府是否按照专项治理任务的要求认真履行了职责。
三是是否制定了治理的措施并落实到位。
四是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得到解决、阶段性目标是否实现。
五是违法违纪问题是否进行了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相应的制度和行为规范是否建立和完善、部门的执法行为和行政行为是否有所规范、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是否有了提高。
六是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对专项治理状况是否满意。
59、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注意把握哪些基本要求?
答:
要注意把握好四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
二是要紧紧围绕部门的业务工作来开展。
三是要坚持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
四是要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
60、政风行风建设的地位和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
政风行风建设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政风行风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二是政风行风建设是纠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政风行风建设是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内在要求。
61、政风行风建设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
开展政风行风建设,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要加强教育,开展职业道德建设。
二是要完善制度,规范从业行为。
三是要强化监督,完善内部管理。
62、纠风工作中的社会监督是指什么?
答:
纠风工作中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在纠风工作中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对国家机关和公共服务行业的工作和作风进行监督,推动部门和行业纠正、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促进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正确履行职责,真正服务于人民,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63、纠风工作中的社会监督主要有哪几种形式?
答:
主要有四种形式:
一是舆论监督。
主要是指利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播手段对国家的国务、政务,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社会事务;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和“四风”问题,表达有社会普遍性的意见,引起社会关注,形成舆论力量,督促国家机关对错误、不当的法律、政策、活动进行修正,促使国家工作人员对违法、错误行为进行纠正,对责任者予以惩罚。
二是信访举报监督。
纠风工作中的信访举报监督主要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或纠风部门根据群众信访反映的属于纠风工作主题范畴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违法违纪等问题,对被举报者采取信访谈话、发督办通知书、调查核实等形式进行监督。
三是特邀监察员监督。
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邀监察,通过他们的特殊身份反映各方面群众的意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四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由纠风办组织协调,依靠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作风情况进行公开评议。
64、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含义是什么?
答: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由纠风办组织协调,依靠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作风情况进行公开评议,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社会制度。
65、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发展民主、建设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是促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纠风工作综合治理的重要措施;是促进部门和行业自身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
66、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对象是什么?
答: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对象主要是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重点是具有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