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活考点归纳全.docx
《政治生活考点归纳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治生活考点归纳全.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政治生活考点归纳全
政治生活考点归纳(全)
政治生活
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
一、我国的国家性质
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
复习提示:
国体与政体
国体指的是国家性质,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政体是政权组织形式,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1)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
3、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复习提示: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区别:
第一,阶级本质不同。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资本主义民主是资产阶级当家作主。
第二,经济基础不同。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资本主义民主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私有制。
4、我国的民主和专政是辩证统一的
(1)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势力;
(2)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
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复习提示:
正确区分人民民主和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1)人民民主是指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利,其特点在于其广泛性和真实性。
(2)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在于它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统一,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政权的国家不同,对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4、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
(1)专政的对象是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已被写入我国宪法。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3)改革开放条件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新要求
突出了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国家职能;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国内条件和国际环境;重视法制建设,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发展人民民主,加强民主制度建设。
5、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
(1)生存权、发展权是根本而重要的人权;
保护和促进人权,必须从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这个环节入手;
(2)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国家主权是一国人民充分享受人权的前提和保障。
复习提示: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二、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含义
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选举权;
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被选举权.
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复习提示:
走出对“选举权”的认识的误区
误区一:
选举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
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拥有选举权的主体空前广泛,但并不是所有公民都有选举权,属于下列情况的公民没有选举权:
A未满18周岁的公民;B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3政治自由
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
(3)监督权
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
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等。
复习提示:
公民政治权利的相对性: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任何政治权利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是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
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3、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复习提示:
这里的“平等”是“司法平等”而不是“立法平等”。
(2)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如何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原则?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集体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
(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3)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复习提示:
正确区分“公民与人民”、“权利与权力”
1、公民与人民:
公民是与外国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则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
2、权利与权力:
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即自身拥有的维护利益之权。
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一般是指有权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它总是和服从联结在一起。
三、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方式
1、我国的选举制度及选举方式
(1)我国的选举制度
我国的选举制度是根据普遍、平等、直接、协商等原则确立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种体现民主的选举制度。
建国以来,我国的选举制度有了很大的发展。
(2)我国民主选举的不同方式
①从选民的角度看,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从被选举者的角度看,有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不同选举方式之间的比较)
原因: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要采用符合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选举方式。
根据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面对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很不平衡的状况,我国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②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适用范围
直接选举:
县及县以下的人大代表的选举、城市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等。
间接选举:
县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乡以上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
(3)选择选举方式的主要制约因素:
①社会经济制度②物质生活条件③选民的文化水平等等
2、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多种方式
(1)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2)专家咨询制度
(3)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
(4)社会听证制度
复习提示:
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的比较
内容
方式
依据
作用或目的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新闻媒体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使决策反映社情民意
专家咨询制度
专家学者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论证
论证会、座谈会
专家、学者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
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社会公示制度
决策机关将涉及公众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让公民了解后发表意见,建议
公示
公民享有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有利于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
社会听证制度
对同公众毅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民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听证会
决策机关拟定的方案可能存在不足
听证的目的是为了决策利民
特别注意“社会听证制度”,了解听证会的有关内容。
3、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1)从决策者的角度看:
有助于决策者充分发扬民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
有助于决策者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决策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2)从公民的角度看:
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提高落实决策的自觉性,推动决策的实施。
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锻炼参与决策的能力,增强政治责任感。
4、我国的村民自治与城市居民自治及其意义
(1)我国基层民主自治的发展
①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是基层民主中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
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机构。
③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主管理机构,是城市居民的自治组织。
复习提示:
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不是基层政权组织,不是基层经济组织,也不是基层社会团体。
(2)农村村民自治与城市居民自治的意义
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5、我国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和实施民主监督的合法渠道
(1)民主监督权的内容:
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2)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渠道和方式
信访举报制度;(其意义要特别注意)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舆论监督制度;
复习提示: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发展,公民直接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有了更多更有效的渠道。
其中,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就是近年来出现的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
6、公民要负责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利
意义:
实行民主监督,有利于消除腐败现象,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要求:
(1)公民要勇于行使监督权:
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依法行使监督权: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监察机关的正常工作,不能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
复习提示:
(1)负责任地实行民主监督,是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原则的要求。
公民通过多种形式行使监督权,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但公民要遵守法律的规则和程序。
(2)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四种方式中,民主决策影响着其他“三个民主”。
决策是否民主,是对民主选举质量高低的检验;民主决策是民主管理的先决条件,只有民主决策才能科学决策,而科学决策是有效管理的前提;民主决策是民主监督的重点。
四、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
1、有序与无序参与政治的区别
(1)是否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是否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
(3)是否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有序政治参与的基本要求
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有序政治参与的保证
一是党的领导,二是遵循法律
复习提示: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首先,公民的政治参与要遵循“有序”、“合法”的原则;所谓“有序”是指公民表达政治意愿和要求时,应通过正常的渠道和途径进行。
“无序”地混乱参与,则会严重地破坏社会安定和人民生活的稳定。
所谓“合法”是指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其次,要树立民主参与意识。
再次,要提高民主参与能力。
一方面,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民主参与打下理论基础;另一方面,要积极关注国内外政治事件,提高自己的政治辨别能力、政治敏锐性和政治热情。
最后,要积极参加民主参与实践。
这是树立民主参与意识、提高民主参与能力的最终落脚点。
第二单元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一、我国政府的职能和责任
1、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
(1)我国政府的法律地位
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
(2)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
①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②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
③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
④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复习提示:
转变政府职能的意义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效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等
2、我国政府的作用
一方面,人民的公共生活受到政府的管理。
另一方面,人民又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我们的政府是便民利民的政府。
复习提示:
(1)列举生活中的实例,评议政府履行职责的表现。
我国政府职能的划分,具有相对性,某些社会经济现象所体现的职能,可能是一项,也可能是多项,有些职能存在着交叉的关系。
(2)我们要从政府履行职责的依据上来正确理解政府要依法履行职责,政府不能越位、错位、和缺位,而要到位。
(3)我们要正确认识政府的职责和功能,为相信、支持和监督政府的工作做好思想准备。
要特别注意正确理解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和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
3、我国政府的宗旨和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宗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政府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的基本要求: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复习提示:
(1)我们应该从国家性质、政府性质上来理解政府的宗旨和原则。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政府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代表者,决定了我国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人民负责的基本原则。
(2)我们要列举生活中的实例,评议政府贯彻和落实对人民负责原则的具体表现,感悟和体会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3)要能够用具体事实说明我国政府为公民求助或投诉提供多种有效途径,使我们学会向政府求助或投诉。
行政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公民求助或诉讼的重要法律途径。
二、政府权力的行使与监督
1、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和要求政府依法行政的含义:
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行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
2.我国政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依法行政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自由。
依法行政是我国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性质的根本要求。
政府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
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公职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2)我国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
`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2、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
(1)途径:
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责权明确的执法体制;坚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2)根本途径:
建设法治政府
复习提示:
区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
主体不同,依法治国既包含了党依法执政,又包含了国家机关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主体是政府,依法执政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
3、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意义
(1)意义:
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政府接受监督是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
(2)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
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4、我国行政监督体系
(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3)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4)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政府系统内部(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
三、政府的权威
1、政府的权威及其体现
(1)政府的权威,是指政府在管理公共事务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民认同的威望和影响力。
(2)政府的管理是否被人民自觉地认可和服从,这是区别有权威与无权威的政府的根本标志。
政府权威的具体体现:
①是依法行政的政府
②是廉洁、高效、团结合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③是富有威望和影响力的政府
④对社会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有积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2、我国政府权威的来源和树立
(1)政府的权威是通过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道德形象、依法行政的态度、能力和水平,履行职责的效果等树立起来的。
(2)树立政府权威的要求
①坚持权为民所用
②坚持情为民所系
③坚持利为民所谋
复习提示:
(1)权力与责任的关系: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2)政府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
要理解我国建立的行政监督体系,体会政府接受监督的
意义,真正认识人民监督政府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培养积极参与民主监督的政治素养。
(3)理解政府树立权威的具体要求:
政府应该以德立威、以法树威、以才增威、以廉生威、以勤出威、以信取威、以情升威。
(4)了解有关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的信息,体会我国政府推行依法行政、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和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性。
第三单元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最高立法权、决定[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