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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分等讲义

一、农用地分等规程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地质量分等工作的总则、准备工作与资料整理、外业补充调查、标准耕作制度和基准作物、划分分等单元、农用地质量等别评定、建立标准样地体系以及成果编绘、验收、更新归档与应用等。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行政区内现有农用地和宜农未利用地。

二、农用地分等术语和定义

1.农用地agricultureland

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农用地质量等agriculturelandqualitygrade

在全国范围内,按照标准耕作制度,根据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划分出的农用地质量等别。

3.农用地自然等agriculturelandphysicalqualitygrade

在全国范围内,按照标准耕作制度,在一定的光温、气候资源条件和土地条件下,根据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划分出的农用地质量等别。

4.农用地利用等agriculturelandutilizationqualitygrade

在全国范围内,按照标准耕作制度,在一定的自然条件和平均土地利用条件下,根据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划分出的农用地质量等别。

5.农用地经济等agriculturelandeconomicqualitycompositegrade

在全国范围内,按照标准耕作制度,在一定的自然条件、平均土地利用条件、平均土地经济条件下,根据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划分出的农用地质量等别。

6.基准作物criterioncrop

是理论标准粮的折算基准,指全国比较普遍的主要粮食作物,如小麦、玉米、水稻,按照不同区域生长季节的不同,进一步区分的春小麦、冬小麦、春玉米、夏玉米、一季稻、早稻和晚稻等7种粮食作物。

7.指定作物appointmentcrop

行政区所属耕作区标准耕作制度中所涉及的作物。

8.因素指标区factorindexarea

对区域内决定农用地自然质量的各种因素和因素组合,依主导因素原则和区域分异原则划分的区域,是区别于其他指标区的最小单元。

9.样地适用区standardfarmlandpracticalarea

采用样地法计算农用地质量分,需要划分样地适用区,是指依主导因素原则和区域分异原则划分的区域,是区别于其他适用区的最小单元。

样地的农用地自然质量特征与其适用区的其他分等评价单元的特征应具有相似性。

10.分等单元gradeunit

农用地质量等别评定和划分的基本空间单位,单元内部土地质量相对均一,单元之间有显著差异。

11.产量比yieldratio

当地基准作物单位面积产量与各种指定作物单位面积实际产量之比。

12.土地利用系数landusecoefficient

用来修正土地的自然质量,使达到接近土地的实际产出水平的系数,计算公式:

KLj=Yj/Yj,max式中:

KLj——某样点的第j种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数;

Yj——样点的第j种指定作物单产;

Yj,max——第j种指定作物的省级二级区内最高单产。

13.“产量-成本”指数ratioofyieldtocost

用来表达作物种植中资金投入的效率水平,计算公式:

aj=Yj/Cj

式中:

aj——第j种指定作物的“产量-成本”指数,单位为千克每元(kg/yuan);

Yj——样点的第j种指定作物实际单产,单位为千克每公顷(kg/hm2);

Cj——样点的第j种指定作物实际成本,单位为元每公顷(元/hm2)。

14.土地经济系数landeconomiccoefficient

用来表达实际资金投入效率与当地最大投入效率的接近程度,计算公式:

Kcj=aj/Aj

式中:

Kcj——样点的第j种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

aj——样点第j种指定作物“产量-成本”指数;

Aj——第j种指定作物“产量-成本”指数的省级二级区内最大值。

15.标准耕作制度standardfarmingsystem

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水平、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下,有利于生产或最大限度发挥当地土地生产潜力,

不造成生态破坏,能够满足社会需求,并已为(或将为)当地普遍采用的农作方式。

16.光温生产潜力solarandtemperaturepotentialproductivity

在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充分保证,水分、CO2供应充足,其他环境条件适宜情况下,理想作物群体在当地光、热资源条件下,所能达到的最高产量。

17.气候生产潜力climaticpotentialproductivity

在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充分保证,其他环境因素均处于最适状态时,在当地实际光、热、水气候资源条件下,农作物群体所能达到的最高产量。

即在光温生产潜力基础上进一步考虑降水的限制作用后,农作物的理论产量。

18.标准样地standardfarmland

在一定的栽培管理技术条件下,区域内农作物产量水平最高的若干农用地质量分等单元。

一般情况下,标准样地的农业生产条件最好,它们在本区域内所处位置的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灌溉与排水等条件的综合特征最优。

19.标准样地体系standardfarmlandsystem

农用地质量分等标准样地的分级体系和用于描述农用地质量分等标准样地特征的因素体系的总和。

三农用地分等概述

1.目的: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科学量化农用地质量急分布;

(3)为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实现区域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科学核算农用地生产潜力提供依据。

2.任务:

根据农用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对农用地的质量优劣进行综合评定,并划分等别;农用地分等成果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可比性。

3.对象:

农用地分等的工作对象是县级行政区内现有农用地和宜农未利用地,暂不包括自然保护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4.原则6个原则

(1)综合分析原则农用地质量是各种自然因素、经济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农用地分等应以造成等级差异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为基础。

(2)分层控制原则农用地分等以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等别序列为目的。

在实际操作上,农用地分等是在国家、省、县三个层次上展开,县级分等成果要在本县域范围内可比,省级协调汇总成果要在本省域内可比,国家协调汇总要在全国范围内可比。

(3)主导因素原则农用地分等应根据相对稳定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的差异,重点考虑对土地质量及土地生产力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的主导因素,突出主导因素对土地分等结果的作用。

(4)土地收益差异原则农用地分等既要反映不同区域土地自然质量条件、土地利用水平和社会经济水平的差异对区域土地生产力水平的影响,也应反映对区域土地收益水平的影响。

(5)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农用地分等应以定量计算为主。

对现阶段难以定量的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采用必要的定性分析,将定性分析的结果用于农用地分等成果的调整和确定工作中,提高农用地分等成果精度。

(6)跟踪检验原则

农用地分等工作中,应对每一步成果进行检验,并进行专家咨询、论证,确保成果与实际情况相符。

5.工作内容

5.1工作准备

工作准备的内容如下:

a)编写任务书、编制有关表格、准备图件;

b)收集现有资料并进行整理。

5.2外业补充调查

现有资料不能满足分等工作要求,包括资料不足、不实、不详、陈旧等,进行外业补充调查。

依据农用地分等野外调查导则进行。

5.3内业处理

内业处理的具体内容如下:

a)根据标准耕作制度,确定基准作物、指定作物,查各指定作物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确定产量比;

b)划分分等单元,编制分等单元图;

c)划分分等指标区或样地适用区,并确定各指标区的分等因素或分等特征属性;

d)编制“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关系表或分等特征属性自然质量分加(减)规则表;

e)计算分等单元各指定作物的农用地自然质量分;

f)计算农用地自然等指数并初步划分农用地自然等别;

g)计算各指定作物的土地利用系数和土地经济系数并划分等值区;

h)计算农用地利用等指数、农用地经济等指数并初步划分农用地利用等别、农用地经济等别。

5.4确认和整理成果

需要确认和整理成果的具体内容如下:

a)对各阶段成果进行检验、校订、确认;

b)编制图件、文字报告;

c)设立标准样地永久性标志;

d)成果验收;

e)成果归档。

6.技术工作组织

(1)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建立农用地分等标准参数体系,包括光温生产潜力、气候生产潜力指数、标准耕作制度,并进行全国汇总。

(2)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定产量比系数、指定作物最大产量、指定作物最大“产量-成本”指数,汇总省级成果等;在全国农用地分等技术指导机构的统一指导下,事先与相邻省(市、区)就指标区划分、主导因素选择等事宜进行协调。

(3)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基础数据、图件等资料收集与外业补充调查、成果检验汇总等。

(4)具体承担单位负责农用地分等的数据处理、图形处理、实地检验等。

7.技术路线依据全国统一制定的标准耕作制度,以指定作物的光温(气候)生产潜力为基础,通过对土地自然质量、土地利用水平、土地经济水平逐级订正,综合评定农用地等别。

8.方法步骤

(1)资料收集整理与外业调查;

(2)划分指标区、确定指标区分等因素及权重;

(3)划分分等单元并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分;

(4)查指定作物的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表(附录D),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

(5)计算土地利用系数及农用地利用等指数、土地经济系数;

(6)计算农用地等指数;

(7)划分与校验农用地自然等别、利用等别、农用地等别。

(8)整理验收成果。

9.工作底图:

1:

10000——1:

100000,应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精度一致。

10.成果

a)文字成果;

b)图件成果;

c)数据表格成果;

d)标准样地成果;

e)基础资料汇编。

11.相关技术应用

要求应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数据处理,鼓励采用地理信息系统等新技术进行图形处理。

四、农用地分等具体程序及计算方法

(一)准备工作与资料整理

1编写农用地分等任务书

任务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a)农用地分等区域和范围;

b)工作程序及方法;

c)工作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基础图件;

d)组织领导;

e)工作的人员、时间安排、经费预算;

f)分等成果。

2表格准备

按附录A准备表格。

3资料收集

(1)农用地自然条件资料

a)水文:

水源类型、水量、保证率、水质;

b)土壤:

土壤类型(黑土、红壤、盐碱土等)、有机质含量(表层土壤,耕地指耕层有机质)、土壤质地(表层土壤,耕地指耕层质地)、土层厚度(土壤A和B层的厚度)、土壤盐碱状况、土体构型(障碍层次数量、主要障碍层的厚度及埋深)、土壤侵蚀状况(土壤风蚀与水蚀状况)、土壤养分状况(表层土壤,耕地指耕层土壤的养分状况)、土壤污染状况、土壤保水供水状况、土壤中砾石含量等;

c)地貌:

地貌类型(山地、丘陵、平原等)、海拔、坡度、坡向、坡型、地形部位(在坡的上部、中部、下部);

d)农田基本建设情况:

灌溉条件(水源保证率、水源水质、灌溉保证率)、排水条件、田间道路条件、田块大小及平整度等。

e)农业气候补充资料:

各作物播种和收获日期,月平均降水量等。

(2)农用地利用资料

标准耕作制度中所涉及指定作物的面积、单产、总产的统计资料、农业生产实测资料、农业技术实验资料,样点土地利用条件等。

(3)农用地经济资料

单位面积资金投入、单位面积纯收益、农村道路网分布、道路级别标准、距区域经济中心距离。

(4)图件准备

根据分等工作需要进行图件准备,主要包括:

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地形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其它图件。

(5)其他资料

农业区划资料、土壤普查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变更资料、农业统计资料、当地农产品市场价格资料等。

4资料核实与整理

(1)资料核实

要求数据来源可靠、计量单位统一,对不符合实际的数据或个别异常值,应校正或剔除。

(2)资料初步整理

对收集到的资料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理:

a)根据农用地自然质量影响因素的空间差异,初步划分指标区或样地适用区,并按区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重点是图件、数据资料整理.

b)根据农用地利用状况,初步划分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

c)根据农用地经营状况,初步划分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

d)对不能满足分等工作要求的资料应做好纪录,以便进行外业补充调查。

(二)外业补充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

1.农用地自然质量影响因素状况

根据指定作物、分等因素指标设置情况及其精度要求,补充调查和检验农用地自然质量分计算所需资料。

(1)调查范围与对象

调查范围:

被列入农用地分等范围,但现有资料不能满足分等工作要求的区域和需要对资料进行准确性校核的区域。

调查对象:

因素法中所称的农用地分等因素,或样地法中所称的农用地分等属性。

(2)调查方案设计

①调查线路:

校核调查线路应穿越所有有疑问的分等区域,补充调查的路线应穿越所有需要补充资料的分等区域,区域自然条件单一的地区可采用选择一纵一横线路;条件复杂的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自然条件的空间变化规律,增加调查线路。

②调查点设置:

在选定的线路上,随机布置调查点,在因素特征变异明显的地带,应加密调查点。

③调查单元的定性描述:

在调查时,应请当地农民对调查单元的农用地质量状况进行定性描述,并按质量排序,作为分等结果检验的依据。

(3)精度要求

①对缺乏土壤资料的补充调查点,应补充土壤剖面,以便准确诊断分等因素;

②同一分等单元内可设置数个调查点,实测分等因素值,取其平均数。

(4)资料整理

①外业调查原始记录文字、表格、图件、剖面照片及其说明、环境照片及其说明,必须整理成册,列入基础资料汇编、存入档案。

②外业调查的表格样式参见规程A.1。

2.农用地利用状况

根据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划分及其精度要求,调查和检验土地利用系数计算所需资料。

3.农用地经营状况

根据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划分及其精度要求,调查和检验土地经济系数计算所需资料。

(1)产出数据调查

a)以村为基本调查单位,采用实测、评估和历史资料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查。

b)按标准耕作制度中所确定的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的实际产出量计算,以单位面积产量表示;

c)调查结果要满足应满足4.3.3的精度要求。

d)产出数据调查表样式参见规程A.2。

(2)投入数据调查

a) 以村为基本调查单位,,采用实测、评估和历史资料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查。

b)按标准耕作制度中所确定的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实际投入量计算,以单位面积投入量表示;

c) 物质投入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地膜等,根据国家市场指导价计算,农家肥按当地平均价格计算;

d) 活劳动包括各生产环节的劳动力投入和必要的农田维护劳动力投入,按当地平均价格计算;

e) 调查结果要满足应满足4.3.3的精度要求。

投入数据调查表样式参见规程A.2。

(3)精度要求

农用地利用状况与农用地经营状况调查选取的样点应具有代表性,以村为单位进行,分甲、乙两级精度,按甲级精度实施,个别地方如确有困难可暂按乙级精度进行。

①甲级精度

a)在初步划分的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采取分层抽样方式均匀布点,按土地条件,从优到劣分为3-7个层次,每个层次设置30-50个采样点,共计90-350个样点。

b)每个样点的投入产出数据应能与标准耕作制度所确定的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的种植安排相对应。

c)样点数据应经过整理,校正或剔除异常数据后再进行数理统计分析;样点数据通过数理统计检验后方可使用。

②乙级精度

a)在已有的农经、统计、土肥资料整理,进行必要的外业补充调查,计算土地利用系数和土地经济系数。

b) 投入产出数据应该在不同的土地条件上都有分布,原始数据如不能对应到地块,与其所在的地类相对应。

满足这一条件的数据不得少于30个。

c) 按土地条件分3-7层,每层取5-10个样点,通过实测投入产出数据,对已有资料其进行检验。

(三)确定标准耕作制度

查本规程附录B可得,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

1.确定基准作物

基准作物是指小麦、玉米、水稻等三种主要粮食作物中的一种,是本规程所称理论标准粮的折算基准。

根据种植日期,本标准又将基准作物进一步区分为春小麦、冬小麦、春玉米、夏玉米、一季稻、早稻和晚稻等七种。

由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从种选择一种,作为为本行政区的基准作物。

2.确定指定作物

指定作物是指标准耕作制度中所涉及的作物,见规程附录B。

将确定的结果添入表格中,表样式参见规程A.3、A.4

(四)划分分等单元

1.要求:

分等评价单元是农用地分等的最小空间单位,分等单元划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

a)单元之间的土地特征差异明显不同地貌部位的土地不划为同一单元,山脉走向两侧水热分配有明显差异的不划为同一单元,地下水、土壤条件、盐碱度等分等因素指标有明显差异的不划为同一单元;

b)  单元内部的土地特征相似土地分等单元边界不跨分等因素指标控制区和土地利用系数、经济系数等值区;

c)单元边界应不跨越地块边界;

d)单元边界应采用控制区域格局的地貌走向线和分界线,河流、沟渠、道路、堤坝等现状地物和有明显标志的权属界线。

2.方法

a)叠置法将同比例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与地形图、土壤图叠加,形成的封闭图斑即为一个分等单元。

若图斑小于最小上图面积(6mm2)则应进行归并。

叠置法适用于土地利用现状类型多、地貌类型比较复杂的地区。

b)地块法在工作图上用明显的地物界线或权属界线,将农用地分等因素相对均一的地块,划为一个分等单元。

也可将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图斑作为分等单元。

地块法适用于所有分等类型和地区。

c)网格法用一定大小的方格构成的网格作为分等单元。

网格大小以能基本区别开不同特性的地块为标准,可采用单一大小的固定网格,也可采用大小不均一的动态网格。

网格法适用于分等因素空间变化不复杂地区。

d)多边形法将所有分等因素分值图进行叠加,最终生成的封闭多边形即为分等单元。

多边形法适用于所有分等类型和地区。

3.校验与登记

a)应对分等单元划分和边界的合理性进行检验:

b) 将检验后农用地分等单元按顺序编号填表登记。

表格样式参见规程A.5、表A.6。

(五)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分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因素法样地法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分。

1.因素法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分(CLij)

(1)确定分等因素指标区

采用因素法计算农用地质量分,需要划分农用地分等因素指标区(以下简称指标区)。

指标区是依主导因素原则和区域分异原则划分的分等因素体系一致的区域。

①指标区可根据地貌条件、耕作制度等划分,也可以根据强限制性因素的区域分异规律划分。

②在县域范围内,分等指标区的划分原则上不宜超过10个;

③一个指标区内,选定的因素要对农用地质量有明显影响,一般不超过10个,农用地自然质量分依据所选用分等因素计算。

④按照强限制因素划分的指标区称作限制区。

在限制区内,由于强限制因素的作用,农用地质量分的最高分不能取100分,假设该限制区内最优农用地条件的质量分为80分,则限制区内所有分等评价单元的按百分制计算出的农用地质量分,均需乘以0.8的限制系数。

⑤将确定的结果填入表格中,表格样式参见规程A.3。

⑥编制指标区图。

(2)确定分等因素

农用地分等因素分推荐因素和自选因素两类。

推荐因素由国家统一确定,分区、分地貌类型给出;自选因素由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所有分等因素都需要采用特尔菲法、因素成对比较法、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等方法中的两种以上方法进行检验和确定,在分等任务书中应予以明确。

①农用地分等因素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a)在推荐因素和自选因素中进行选择,确定指标区内的分等因素;

b)通过查找查附录相应分区的推荐因素即可得到本县域的推荐因素:

②自选分等因素由各地经分析论证后确定,自选分等因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

1)水文条件:

水源类型(地表水、地下水)、水量、水质等;

2)土壤条件:

土壤类型、表层土壤有机质含量、表层土壤质地、有效土层厚度、土壤盐碱状况、剖面构型、障碍层特征、土壤侵蚀状况、土壤污染状况、土壤保水状况、土壤中砾石含量等;

3)地貌条件:

地貌类型、海拔、坡度、坡向、坡型、地形部位(在坡的上部、中部、下部);

4)农田基本建设情况:

灌溉条件(水源保证率、灌溉保证率)、排水条件、田间道路条件、田块大小及破碎整度等。

初步确定的农用地分等因素,应进一步按照指标区的具体情况,经过科学分析论证后加以简化。

将确定的结果填入表格中,表格样式参见规程A.3、A.6。

③例:

表3.2.3黄淮海区山地丘陵坡耕地评价因素及权重

参评因素坡度岩石露头度有效土层厚度表层质地有机质含量pH灌溉保证率

权重25103076418

表3.2.4黄淮海平原区平原耕地评价因素及权重

参评因素距障碍层深度剖面构型表层质地有机质含量pH盐渍化程度灌溉保证率

灌溉水源土壤排水

权重387461230624

(3)编制编制“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记分规则表

编制因素法记分规则表的基本要求是:

①按指定作物分别编制;

②推荐因素指标与指标值的关系,查附录C可得,但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指定作物、指标区的情况加以调整;

③自选因素指标与指标值关系,由各地方自行确定;

④记分规则表的编制应尽量建立在当地试验资料的基础上;如果没有试验资料,则要采取适当的定性分析方法,如特尔菲法加以确定;

⑤记分规则表的编制应在上级农用地分等技术指导机构的指导下进行;

⑥将确定的结果填入表格中,表格样式参见规程A7。

(4)编制分等因素图并读取分等因素指标分值

根据分等因素实际状态值的区域分布,编制农用地分等因素图。

根据分等因素图及记分规则表,获等各分等单元各指定作物的农用地自然质量分。

(5)计算各分等单元的农用地自然质量分(CLij)

采用几何平均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各分等评价单元各指定作物的农用地自然质量分。

①几何平均法的计算公式为:

CLij=[(∏fijk)1/m]/100

(i=1,2,…,p;j=1,2,…,n;k=1,2,…,m)

(1)

式中:

CLij为分等单元农用地自然质量分,为无量纲数;

i——为分等单元编号;

j——为指定作物编号;

k——为分等因素编号;

p——为分等单元的数目;

n——为指定作物的数目;

m——为分等因素的数目;∏为连乘运算符;

fijk——第i个分等单元内第j种指定作物第k个分等因素的指标分值,取值为0—100。

②加权平均法的计算公式为:

CLij=[∑wk•fijk]/100

(i=1,2,…,p;j=1,2,…,n;k=1,2,…,m)

(2)

其中:

wk为分等因素的权重;

其它符号的含义同几何平均法的计算公式。

将计算的结果填入表格中,表格样式参见规程A.5。

2.样地法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分(CLij)

(1)确定分等因素样地适用区

采用样地法计算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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