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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案例分析
第一章案例分析
2006年下半年
1、西洋有限公司王经理任职期间经营业绩不理想,眼看任职期满难以完成利润考核指标,王经理找到唐主管会计,授意唐主管会计改善经营业绩。
唐心想:
王经理上任后对自己委以重任,应该帮他渡过这一关。
为此,唐主管会计将明年销售合同提早“发货”,提早开具销售发票,并确认收入。
有了这笔“提早收入”的支撑,便超额完成了利润考核指标。
根据会计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西洋有限公司唐主管会计提早确认收入的做法是否正确?
为什么?
答:
不正确。
根据规定,各单位必须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唐主管提早确认收入的做法违反了这项规定,属于伪造会计凭证、做假账的行为
(2)西洋有限公司唐主管会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应由哪个部门执法?
答:
唐主管会计应受到行政处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对其处以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西洋有限公司王经理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应由哪个部门执法?
答:
王经理授意会计人员造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对其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单位或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2007年上半年
1、富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门有一位出纳、一位会计、一位会计机构负责人,要完成以下9项工作:
①填制记账凭证;②登记债权、债务明细分类账和其他明细分类账;③办理银行结算;④收付现金;⑤检查银行对账单、审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会计报表;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⑦登记总账;⑧编制会计报表;⑨审核会计凭证。
根据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要求,将上述9项工作分配给3位财务人员,其中会计机构负责人承担2项工作。
答:
1、出纳员:
③办理银行结算;(1分)④收付现金;(1分)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1分)
2.会计机构负责人:
⑤检查银行对账单、审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会计报表;(2分)⑨审核会计凭证。
(1分)
3.会计
①填制记账凭证;(1分)②登记债权、债务明细分类账和其他明细分类账;(1分)⑦登记总账;(1分)⑧编制会计报表。
(1分)
2007年上半年
1、广州海岭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
2006年12月,公司董事长针对公司效益下滑、面临亏损、无法完成年度盈利计划的情况,指示公司总会计师把利润做高些,总会计师尽管有所顾虑,但最终还是按董事长的意图,虚构了若干笔无交易的销售收入,使公司利润大幅增加,财务报表由亏变盈。
报表经恒信威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意见。
2007年4月,在《会计法》执法情况检查中,当地财政部门发现了该公司存在的重大会计作假行为,拟对该公司董事长、总会计师等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但公司相关人员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均要求举行听证会,并在听证会上指出,公司相关人员无须承担责任,因为公司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财务报表存在问题,应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责任。
请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案例资料表明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由哪些方面组成?
(3分)
(2)董事长、总会计师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7分)
答:
(1)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由三个方面构成: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分)
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体的政府会计监督;(1分)
以注册社会师为主体的社会会计监督。
(1分)
(2)董事长和总会计师需要承担责任。
(1分),理由是:
董事长违背了《会计法》第28条第1款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2分)
总会计师违背了《会计法》第28条第2款的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分)
根据《会计法》第45条的规定,董事长授意总会计师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1分)
根据《会计法》第43条的规定,总会计师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1分)
2008年上半年
1、2008年5月,财政部门在对鸿飞公司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项:
(1)出纳小王是总经理的侄女,深受总经理的器重,除了负责出纳工作外,还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会计小张,考上本地重点大学的研究生,申请调离单位。
由于入学时间紧迫,小张请示领导先去报到上学,等入学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回单位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单位领导同意了小张的申请。
(3)2007年初,公司正式调入一名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黄某担任会计部副经理。
黄某原工作单位在湖南,目前仍持有湖南省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会计从业资格业务档案尚保存在湖南省财政部门。
(4)公司实行了会计电算化,对总账和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打印,会计账簿连续编号,并装订成册,由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签名(盖章)。
(5)有一张购货发票,存在涂改痕迹。
能够隐约看出,原登记金额为50万元,更正后的金额为500万元,但更正处没有发票出具单位的盖章。
公司解释说是销货单位开具发票时金额填写错误,销货单位直接在发票上进行了更正,但没有盖章,更正后的金额正确无误。
要求:
请分析上述事项是否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
答:
(1)小王担任出纳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指出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小王仅仅是出纳,没有违反回避制度的规定。
(1分)出纳不得兼任收入、费用的账目登记工作,二者属于不相容职务。
小王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违反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关于“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规定。
(1分)
(2)《会计法》第41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1分)小张在未办理会计工作移交手续离开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
(1分)
(3)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在不同会计从业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天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1分)黄某1月调入公司工作已经1年多,尚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不符合上述规定。
应及时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的调转手续。
(1分)
(4)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定期打印。
但发生收、付款业务时,在输入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1分)公司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打印的做法,违反了规定。
(1分)
(5)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
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负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重新开具的原始凭证,也应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负责。
(1分)公司收到的原始凭证有更正痕迹,缺乏出具单位的盖章,违反了这一规定,应要求凭证出具单位按规定重新开具(或加盖印章)。
(1分)
2008年下半年
1.广州红日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7年度发生了如下事项:
(1)2月5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将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麦克认为,公司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
(2)公司平时采用美元记账,期末使用人民币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由于董事长麦克居住在美国,为提高信息披露效率,12月8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科长王某签字、盖章后报出,不再由董事长麦克签字、盖章。
(4)12月1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公司的经办人员廖某发现发票上记载的日期错误,于是廖某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改,并加盖了廖某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
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麦克认为公司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约束的观点是否正确?
为什么?
(2)该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
(3)该公司董事长做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
(4)经办人员廖某更改原始凭证日期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
答:
(1)中外合资企业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其会计工作应该接受我国《会计法》规范,中外合资企业无权拒绝财政部门对其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1分)。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1分)。
(2)该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做法符合有关法律规定(1分)。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收支业务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2分)。
(3)公司董事长做出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1分)。
根据《会计法》第21条的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1分)。
(4)公司经办人员廖某更改原始凭证日期的做法不符合规定(1分)。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日期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
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负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2分)。
2009年上半年(已讲授)
1.信立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2008年发生以下情况:
(1)2008年3月,人事部门在当地招聘了一名具有初级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人员李某。
2008年5月,信立公司任命李某为会计主管人员。
调入信立公司前,李某从事了两年的会计工作。
(2)2008年6月,该厂销售部门职工张某持餐饮票到会计部门报销,该餐票没有领导和经办人的签章。
会计人员赵某因与张某个人关系,处理了该项业务。
(3)2008年8月,会计人员王某离职,由其同事孙某接替他的工作。
两人未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要求】针对以上情况,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下列问题:
(1)信立公司任命李某为会计主管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为什么?
答:
不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而李某只有初级会计师资格且从事会计工作只有两年,所以不符合规定。
(2)会计人员赵某处理业务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请说明理由。
你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
不符合规定。
显然餐饮票是属于一种单位自制原始凭证,该餐饮票没有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签章,就予以报销了,这违反了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要求。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会计人员的原则性不强造成的。
(3)会计人员王某离职未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请说明理由。
答:
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2009年下半年
1.2008年,甲上市公司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较大,经营业绩下降幅度较大。
为了获得配股资格,甲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张某便要求公司财务总监李某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以保证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符合配股条件。
李某迫于无奈,便组织公司会计人员王某以虚记营业额、隐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方法调整了公司财务数据。
甲公司根据调整后的财务资料,于2009年8月申请配股并获批准发行。
(本题10分)
根据上述资料,试分折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哪些当事人存有何种违法行为?
哪些当事人违反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2)哪些单位或部门可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何种处理?
并说明理由。
2.徐某是一家公司的出纳人员,2008年12日,销售部的业务员李某交来一张发票,经审核发出发票大小写金额不一致。
由于张某是公司的王牌销售员,又是公司老总的亲戚,徐某出于不想得罪人的目的,也就没有追查下去;同一天,公司采购部的张某交来一张购货发票,经审查,张某提供的购买周转材料的发票是伪造的发票,由于金额较小,再加上徐某和张某平日关系不错,也同样没有追查下去。
(本题8分)
要求:
(1)对不合法,不真实,或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如何做出处理?
(2)请问徐某的做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给出正确的做法。
2009年上半年(四川省)
1.某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公司接受上级有关单位审核,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是正确的,更改处盖有出具单位的相关印章。
公司以该发票为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并入账。
(2)公司一供货商多次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负责人同意,会计主管张某让出纳员一张25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
供货商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该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25万元为由予以退票。
(3)公司对外报送2008年年度会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公司财务总监签字、盖章后报出。
(4)因机构高速需要,公司财务部门搬入到新的办公室,财务人员将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全部销毁。
在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保管期满但尚在使用的一台机器的原始凭证。
(5)该公司原出纳张某在出纳工作期间的有些资料存在一些问题,而接替者刘某在交接时并未发现。
检查人员在了解情况时,原出纳张某说:
“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责任由接替者刘某承担。
”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下列问题:
(1)该公司对购买计算机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该公司签发25万元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
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3)董事会作出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张某的理由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
(1)该公司对购买计算机发票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该公司对购买计算机发票的金额栏数字进行更改更改不符合法律规定。
(2)该公司签发25万元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签发空头支票的违法行为;根据规定:
签发空头支票和与其预留签名或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对其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同时,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支付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该违法行为,银行应对其处以12500元的罚款,同时供货商鬆要求其支付5000元的赔偿金。
(3)董事会作出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
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该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仅由公司财务总监签字、盖章后报出不符合法规定。
(4)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如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等),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该公司将保管期满但尚在使用的一台机器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法律规定。
(5)张某的理由不正确。
根据规定: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张某应对其在出纳工作期间的有些资料存在一些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2009年下半年(四川省)
2009年10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国有钢铁厂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获释如下情况:
⑴2008年2月,厂长张某上任后,将其朋友的女儿小王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监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小王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⑵同月,厂长张某将其朋友杨某调入该厂担任会计科科长,杨某于2003年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
⑶2008年5月,经厂长张某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借出了该企业2005年度的有关会计档案,并办理登记手续,相关档案1个月后如数归还。
⑷2008年12月,该厂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对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照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含一张购买固定资产的凭证,该固定资产仍在使用中。
⑸2009年1月,会计部门在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原材料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的现象,经查阅有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出具单位在发票的“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下列问题:
⑴该厂对小王的任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答:
该厂对小王的任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
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该厂任命小王为出纳,同时监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
⑵该厂对杨某的任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答:
该厂对杨某的任命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杨某于2003年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任命其为会计科科长符合规定。
(注,该题容易答到回避制度当中去,杨某与厂长张某是朋友关系,并非直系亲属)
⑶该厂向业务往来单位借出会计档案的操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答:
该厂向业务往来单位借出会计档案的操作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该厂将2005年度的有关会计档案原件借出不符合规定。
⑷该厂在会计档案销毁中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答:
该厂在会计档案销毁中违反了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如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等),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该厂将保管期满但尚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法律规定。
⑸该厂对购买原材料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
答:
该公司对购买原材料发票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该公司对购买原材料发票的金额栏数字进行更改更改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章案例分析
06年下半年
3.昂纳有限公司财务部在2006年7月8日晚上被盗,次日会计人员清点财物时,发现现金、财务印章之外,还有2张空白支票和已开具的5张票据(现金支票1张、转账支票2张、商业汇票1张,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1张)被盗。
根据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昂纳有限公司票据被盗后,哪些票据可以挂失止付?
请说明理由。
答:
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商业汇票可以挂失止付,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得挂失止付。
因为只有确定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才可以挂失止付,具体包括支票、商业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
(2)昂纳有限公司采取挂失止付后,还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答:
昂纳有限公司采取挂失上付后,还可以采取公示催告、普通诉讼的措施补救。
(3)昂纳有限公司能否不经挂失止付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请说明理由。
答:
昂纳有限公司可以不经挂失止付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催告。
因为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采取的必经措施,而只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最终仍要通过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
07年下半年
2、广州南方公司因采购钢材,向东方公司开具了由该公司开户银行签发的150万元的银行汇票一张,由于钢材价格上升,实际结算金额为180万元。
该汇票的签章为南方公司公章,出票日期为“3月20日”。
东方公司接受汇票后,到付款银行提示承兑,付款银行拒绝了此笔承兑。
于是,东方公司与南方公司协商,将实际结算金额更改为150万元,剩余款项日后支付。
当东方公司将更改后的票据提交付款银行承兑时,付款银行仍然拒绝了东方公司的承兑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上述汇票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并说明理由。
(6分)
(2)付款银行两次拒绝承兑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4分)
答:
(1)票据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有:
签章不符合要求。
(1分)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1分),上述票据的填写遗漏了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1分)?
?
(银行汇票应由银行签章)
出票日期的填写不符合要求。
(1分)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1分)即出票日期“3月20日”的规范写法是“叁月零贰拾日”。
(1分)
(2)银行两次拒绝承兑的行为正确。
(2分)理由是:
第一次是因为该票据的出票金额150万元小于实际结算金额180万元,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1分)
第二次是因为更改了实际结算金额。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故付款银行拒绝。
(1分)
08年上半年
2、广州强力公司在2007年发生了下列事项:
(1)因董事长出差在外,公司对外报出的2007年年度财务报告经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签名、盖章后对外报出。
(2)公司因资金借贷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发生矛盾。
公司通过疏通关系,与中国银行的某下属分理处达成协议,从该分理处贷款500万元。
为了进一步巩固与该分理处的关系,公司领导吩咐会计部,在该分理处另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加强与该分理处的业务往来。
(3)公司因向A公司购货,将收到的一张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A公司。
(4)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30000元的转账支票给B公司,而B公司提示付款时,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仅为20000元。
开户银行对强力公司处以1000元的罚款,而B公司也要求强力公司支付1000元的赔偿金。
(5)公司将已经保存五年的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进行销毁,销毁后,随即向税务机关进行了汇报。
要求:
请分析强力公司的上述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
(1)对外报出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只由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签字报出的做法不正确。
(1分)根据《会计法》第21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强力公司没有单位负责人董事长的签字、盖章就将财务报告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