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提升城乡全面融合水平路径及对策建议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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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提升城乡全面融合水平路径及对策建议解析

着力破解城乡统筹发展瓶颈制约

提升城乡全面融合水平路径及对策建议

课题组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先后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基本方略,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作出了实施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战略决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按新体系测算与新阶段划分,当前我市正处于即将迈入城乡全面融合发展的新阶段,以城乡发展一体化解决“三农”问题仍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机遇新挑战。

本课题着眼于破解城乡统筹发展瓶颈制约,寻求建设更高水平城乡全面融合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找准发展路径,提出对策思路。

一、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融合的实践

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统筹城乡发展理念,探索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不断拓展“三农”工作领域,创新“三农”发展举措。

2003年提出以“加减乘除”法破解“三农”难题,启动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掀起了我市村庄整治建设的热潮;2005年制定《宁波市统筹城乡发展纲要》,提出推进“六大统筹”,实施“六大工程”。

2008年,出台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夯实一个基础、突出两个重点、实施三个突破、落实四个保障”总体思路;2009年在试点基础上,组织推动农房“两改”,农村集聚发展进入新阶段;2011年部署实施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提出按照“四美、三宜、两园”的目标要求,建设一批全国一流、省内领先的幸福美丽新家园,并把加快推进相对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作为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经过近十年统筹城乡发展的恢弘实践,全市农村发生了历史性巨变,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改善,民生水平不断提升,农民的幸福指数持续提高,2010年农村全面小康实现度达到90.9%,2011年城乡统筹发展综合得分达到89.07分,两项综合性指标均列全省第一,主要成效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以“两区”建设为龙头,基本构建了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为重点的农业产业布局,建成和在建的农业产业基地和科技示范园区分别达到105个和21个,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416个。

农业产业化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拥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6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710家。

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新型业态成为农业农村经济一大亮点。

二是人居环境日益改善。

积极实施“百千工程”,全市村庄整治实现全覆盖,共创建全面小康村484个,启动实施中心村培育100个。

全面实施农房“两改”,3年来共投入资金303.42亿元,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13.85万户,累计改造建设农村住房1869万平方米,实现了省定四年目标任务三年超额完成。

三是民生水平不断提升。

城乡教育、卫生、文化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

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从无到有、待遇从低到高、趋势逐步融合,市六区基础养老金已达到140元,119.6万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享受人数76.3万。

全市近50万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2012年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565元,率先在全省实现低保“城乡一体、标准一致”。

四是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深入实施“百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农民创业就业能力不断提升,累计培训各类农村劳动力175.28万人次,转移就业率达78.8%。

2011年我市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6518元,连续8年实现两位数增长,且增幅大于城市居民收入增幅。

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06:

1,农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已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7.8%。

五是农村改革深入推进。

围绕集聚集约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施城乡土地增减挂钩制度,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制,稳步推进林权、海域使用权、股权、专利权等抵(质)押贷款,成立了全国首家“农村保险互助社”。

全市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548个,社员按股分配总额达到13.2亿元,股东人均分红1982元。

总的来说,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城乡融合发展的短板仍在农业农村。

一是城乡发展理念不协调。

在各级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存在着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片面认识,长期来形成的城市偏向没有根本改变,对农业、农村基础地位认识还不深刻、不到位,对作为最大民生工程的统筹城乡融合发展还抓得很不够。

二是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

北三县、南三县、市辖区无论从发展理念、经济实力、财政收入,还是发展路径等方面差距依然较大,区域之间不平衡客观存在,尤其是南北差距较为明显。

从区域上看,我市仍有“16+3”相对欠发达区域,涉及398个村,15.3万户,44.6万农村户籍人口。

从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来看,截止2011年底,全市还有261个村年集体经济收入不足10万元,绝大部分集中在南三县,这些都影响城乡融合进程。

三是城乡制度设计不一体。

当前,我市统筹城乡发展面临最大的问题依然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现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统筹城乡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实践需要,城乡基础公益设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上“城高乡低”,质量上“城优乡劣”,制度上“城乡二元”等问题还相当普遍。

由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协同不够,部门之间城乡发展存在政策的碎片化现象,政策效应递减。

四是城乡融合发展进程不同步。

据省发改委、省统计局按新体系发布的《浙江省2011年城乡统筹发展水平评价报告》显示,我市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人民生活和生态环境四大领域指标测算中总体保持领先,2011年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得分为89.07分。

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制度设计欠缺,财力支持不足等多方面原因,反映我市统筹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相关指标值实现度仅为78.5%,失分多达5.6分。

对照具体的三十三项二级指标,我市在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比重、城乡客运一体化率、农村数字电视入户率、环境质量综合评分、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建制镇污水处理率等6项指标值在全省各市中位列8名之后,其中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2项指标值列全省倒数第一、第二。

同时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速与GDP增速比值、城乡居民集中式供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比值、农村居民每百户(固定)互联网使用量、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差异度等指标比较先进地区尚有一定差距。

五是城乡要素资源配置机制不健全。

农村各类要素资源的市场发育受法律政策的制约,导致农村土地、集体资产、农房等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产权不清,市场化流转不畅,农民的用益物权和财产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同时城乡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财政支持农业覆盖农村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从根本上改变农业发展基础薄弱、农村发展相对落后的局面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苏州等地统筹城乡发展创新做法及经验启示

近年来,各地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方向,结合各自实际创新举措办法,探索出了很多好的经验与做法,值得学习借鉴。

苏州市近年来大力开展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确立了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在江苏乃至全国的品牌地位。

积极推进“三个集中”,至今全市89%的工业企业进入工业园,86.8%的承包耕地实现规模经营,46%的农户实现集中居住。

持续深化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大合作”,持股农户比例超过96%,2011年村集体平均收入超50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中财产投资性收入比重已提高到37.6%,走上了“家家有物业、户户有资本、人人有股份”的共同富裕之路。

深入实施集体资产所有权置换股份合作社股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保障、宅基地及农村住房置换城镇住房“三个置换”,以推进农民身份转换作为城乡改革联动的突破口,探索农民变市民途径。

不断完善农村低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三大保障”,2011年起城乡低保实现并轨,2012年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并轨,2013年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并轨。

实质性建立生态经济补偿机制,按不同标准强化对基本农田、水源地、重要生态湿地的补助力度。

成都市以获批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以城乡一体化为核心,以经济市场化、管理民主化、社会公平化为改革取向,从关系民生最为迫切的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几大领域开始“破冰”。

自2008年起,先后启动了以“还权赋能”为核心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全国首个农村产权综合交易所。

出台了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确立农民是一种职业而不再是一种身份,城乡居民依附在户籍上的公共服务和福利差别不复存在。

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对基本农田按每亩年300元、400元实行经济补偿。

杭州市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加强城乡区域统筹,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工农差距、区域差距,让农民也能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

出台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区县协作”战略,将政治任务和市场需求融会贯通,落实11个城区与五县市对口协作机制,动员更多企事业单位参与“联乡结村”共建活动。

以村庄整治、农居优化、土地整理为切入点,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创建“风情小镇”、加快中心村培育建设。

积极构建以支农资金为核心、统筹资金为基础、协作资金为重点、农村公益金为支撑、帮扶资金为补充的“五位一体”惠农支农体系,每年新增城乡区域统筹专项基金达10亿元。

温州市抓住申报国家试验区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项目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以要素市场化、“三分三改”(政经分开、资地分开、户产分开,股改、地改、户改)为核心,农房改造集聚建设为切入点的统筹城乡综合改革。

成立了统筹城乡综合改革指导组,并以市委一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快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制度及流转制度、农村住房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城乡一体户籍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公共服务等12个配套文件。

以乡镇撤并为突破口,构建1650网络型组团式的城镇发展体系。

综观苏州等地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方面的实践与探索,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大旗下,都确立了党委政府在推进中的主导地位,都注重顶层制度设计及实施办法配套,都精心设计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载体和抓手,从而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力、反映区域特征的城乡统筹发展模式。

三、提升城乡全面融合水平的路径探索及对策建议

(一)总体思路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实现“两个基本”、建成“四好示范区”的总体要求,立足我市已进入工业化、城市化的中后期和在全省率先处于整体协调向全面融合晋级提升阶段的实际,以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以“四化”同步发展为引领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源泉,更加注重农业农村集约集聚发展,更加注重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发展,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力度,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精心打造美丽乡村、着力造就幸福农民,努力建设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相适应,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契合的城乡新形态,打造富于江南水乡韵味、浙东民居特色的幸福美丽新家园,构筑形成城乡一体、区域均衡发展的先行区和城乡全面融合水平更高的示范区。

(二)基本目标

到2016年,我市城乡全面融合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是:

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更为健全,要素流转更为顺畅,农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现代农业提质增效,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多功能有效发挥;幸福美丽新家园打造成效显著,中心村、特色村、全面小康村、精品村梯次推进,魅力彰显,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配置更加完善,集中居住区集聚效应凸显,农村新社区建设管理规范有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供给提速,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对接并轨到位,农村基层组织管理运行保障不断加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0:

1以内,农村恩格儿系数在40%以内,相对欠发达地区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短板”有效拉长,反映全市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农民生活水平等方面指标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三)重点突破口

1、以做大做强中心镇中心村为切入点,着力构建新型城市化带动机制,促进城乡互促并进协调发展。

围绕将县城建设成为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将城镇特别是卫星城、中心镇培育成为县域经济的增长极,将中心村打造成为农村空间重组和功能整合的重要节点,我市初步构建了以副中心城市、卫星城(中心镇)、中心村为重点的梯度城镇体系。

实践证明,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节点布局和功能发挥,对于有效配置公共基础设施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下步要继续把优先发展卫星城(中心镇)、培育中心村提高到事关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全面融合的战略高度来看待,以推进卫星城(中心镇)、中心村设施功能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做强中心镇做大中心村,发挥其在城乡连接中的节点载体和区域统筹中的集聚辐射作用,吸引更多的农村人口向小城镇、中心村集聚,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

2、以持续推进农房“两改”为着力点,加快“人、房、地、产”联动,为构建人房集聚、农地流转、社保跟进“三位一体”格局创造条件。

200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2009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实施农房集中改建,农村住房统一规划、集中改建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村落形态,极大地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

实践证明,农房“两改”尤其是以国有划拨或出让形式供地的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较好地解决了房在哪里建、人往哪里去、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筹等关系农村长远发展的基础性问题,是顺应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变化趋势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的最佳途径,搭建了农民拥有住房完整产权的通道。

下步要一以贯之、持之以恒地以推进农房“两改”为着力点,把它作为扩投资拉内需的重要载体,作为提升城镇体系中卫星城、中心镇、中心村节点作用的重要抓手。

制度设计上要注重以人口向城镇和农村集中居住区集聚为农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创造条件,同时要为解决流转退出土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打下基础,从而构建新型农村社区与打造现代农业园区及农民养老保障同步跟进“三位一体”相得益彰的新格局。

3、以深化拓展农村合作经济为立足点,着力构建农民在“四化同步”中的利益分享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市在农业领域引导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组织与产业协会,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等,有效提高了农业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实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现了村级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社员的收益分红。

经验表明,目前我市农村合作经济总体上还存在着组织体系不够健全,功能不够完善,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等问题,农民在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参与资本投资经营、争取农业产业化链条中利益维护等方面仍处于弱势地位。

下步要以深化拓展、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为基本立足点,以实施农村土地合作、农业产销合作、农村资金互助合作、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等为主要内容,重构农村合作经济市场微观主体。

完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与农民在农业产业链中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通过强化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制,进一步增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活力。

4、以实现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对接并轨为融合点,着力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衡供给,完善农村基层管理运行保障机制。

近些年来,我市加快推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相继出台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低保一体化等政策,城乡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差距呈现不断缩小的良性发展态势。

实践证明,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城乡全面融合发展的基本标志,着力缩小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城乡差异,搞好社会保障接轨对接是破解城乡二元分治、有效提升农村民生的关键环节。

下步要加大公共财政、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配置力度,以实现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对接并轨为融合点,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统筹管理、多层次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及救助体系。

依据城镇体系的功能定位和服务等级标准,合理配置公共基础设施与服务供给。

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强化对农村基层社会管理运行的倾斜保障力度。

5、以明晰土地权益促进流转置换交易为攻坚点,着力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构建资源要素、人口劳力相互流动机制。

农村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资源资本,当前,自上而下正在实施的农村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农户宅基地等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以及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都是依法确认和保障村级集体及其成员权益的基础性工作,有效确立了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权属关系。

实践表明,无论是以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或参股发展物业经济,还是以农民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农用地流转获取合理收益,等等,这些农村发展建设改革中多项重大举措的提出与推进,都与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紧密相联,都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下步要以加快推动资源要素、人口劳力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迁移流动为导向,以明晰农村土地权益促进流转置换交易为攻坚点,通过还权赋能、基本权益保障、搭建交易平台, 建立健全公正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

以土地权属质押为主要形式,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拓宽农村金融资金回流渠道。

在制度上确认并保障农民享有完整的农村各项权益,通过流转置换交易方式解决农村人口进城入镇权益享受等后顾之忧,联动推进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

(四)对策建议

1、实施新型城市化带动,积极构建新型城乡区域形态。

牢牢把握率先实现城乡全面融合新要求,抓住城市化加速推进的契机,加快建设梯度推进的网络化城镇体系,构建具有宁波区域特色的新型农村城镇化框架。

一是优化城乡功能布局。

完善空间规划,进一步调整完善县域空间布局和发展导向,科学确定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庄分布、基础设施、生态涵养等空间配置,按照“三集中”的基本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举措加大对自然村、空心村、小型村撤并力度,以推进农房集聚、人口集中为抓手,促进县域内生活、生产、生态及公共配套设施的优化配置与建设。

突出节点建设,以8个卫星城和14个中心镇为重点区域,加快推进卫星城、中心镇、小城镇建设,建成一批联结城乡、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小城市,使之成为都市功能的拓展区和城乡区域统筹连接的集聚辐射区。

充分发挥城镇规划体系、村镇空间管制和集聚促进作用,突出村庄在城乡空间布点中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明确哪些村是集聚发展的、哪些村是规划保留的、哪些村是搬迁撤并的、哪些村是保护开发的,积极探索以中心村培育建设和特色村保护开发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新机制。

二是体现分区分类指导。

综合考虑各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发展可能,以县域内城乡全面融合为基本目标,针对郊区、平原、山区不同区域,分类构建新农村特色形态、分层打造城乡新社区建设主题,探索创新分区分类的村庄改造管理模式。

对城中村、园中村和重点工程需要整体搬迁的村,实行“整体拆迁、集中建设、统一安置”,建成一批都市型、城镇型农村新社区;对规划的中心村及规模较大、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实行“撤并自然村,改造旧村落”,建成一批集聚居住型、整治改造型新农村;对山区、海岛和经济基础较差的村,实行迁村移民和环境整治型改造,建成一批生态自然型、古村保护型新农村。

三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遵循城乡统筹的普遍规律,依据不同区位地理条件、资源禀赋特点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创新城乡融合的多样形态与实现路径。

市辖区的近郊农村要以全域都市化为目标,坚持新型城市化覆盖带动,按照加快融入城市化要求,将城乡作为一个整体来设计,一张图纸绘城乡,一张网络统城乡,一样制度全覆盖;经济较为发达的北三县要以更高水平的城乡全面融合为目标,促进就近就地城镇化,加快设施共享、服务延伸和制度对接,推进城乡互联互通、互促共进;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南三县要以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以农业产业化为依托,突出农村生态美丽宁静古朴特质,注重城乡互为条件,发展各得其所、优势各扬其长,使乡村让城市更向往。

以相对欠发达地区“16+3”区域为重点,推进人口内聚外迁,加大村庄梳理式整治改造力度,有计划、有部署地实施村庄整治建设专项行动,对确定扶持项目给予普惠基础上的特惠制补助,通过建立对口协作帮扶机制与依靠自身努力相结合,从根本上改变相对欠发达地区村庄落后面貌,实现跨越式提升,缩小与发达地区差距。

2、落实“四化同步”战略,加快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按照“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战略要求,顺应城乡经济社会不断融合和三次产业联动推进的趋势,以工业化理念方式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发展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作为主攻方向,加快现代农业向生产、生活、生态等多功能转型。

一是全面实施农业“两区”建设。

以打造都市农业圈,水产养殖产业带、林特生态产业带“一圈、两带、四区块”农业产业布局为契机,以“两区”建设为主战场,充分发挥政策驱动导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工商资本、外资以多种形式参与,推动农业生产要素向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集聚。

通过完善配套设施,强化科技支撑,创新经营机制,不断增强园区辐射带动能力,使之成为全市农业主导产业集聚的功能区、先进科技转化的核心区、生态循环农业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以此提升粮食、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

以农业“两区”建设为重点,以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设施为抓手,着力提高农业产业基地、示范园区等农田水利设施配套。

二是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抓住农房“两改”、项目整村拆迁、下山移民等城镇化人口集聚转移契机,鼓励已迁移的农民长期稳定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将流转退出土地的农民视为失地农民,研究出台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政策举措,以解决后顾之忧。

在转换一批农民的同时,注重通过大力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逐步培植一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和职业化农民,使更少农民经营更多土地,获取更多收益。

按照“园区化、农场化、合作化”要求,以促进农地使用权流转为抓手,以土地股份合作制为主要方式,积极探索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入股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经营,提高农户参股入社比例。

建立健全“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体系,支持更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联基地带农户,着力增强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带动力和农民联合闯市场的能力,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拓展服务功能和辐射面。

三是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水平。

以农业科技进步为根本动力,立足都市型现代农业高端化,开展农业科技重大项目攻关,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

加大农林畜渔良种的引进、繁育、示范和推广,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培育发展现代种业企业。

建立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和快速转化机制,加强农技推广等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培育经营性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强化基层农技推广和服务功能。

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方式,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流通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投资效益。

四是培育发展农业新型业态。

按照开发农业生产生态生活多功能的发展要求,把休闲观光农业、循环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现代物流业等作为现代农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来培育,拉长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提高农产品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依托农村特有的自然生态、田园景观、民俗风情和农业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等乡村旅游业,使之成为源于农业、建在农村、惠及农民、接二连三、生态富民的新型产业业态和消费业态。

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为重点推进循环农业发展,实现农林牧渔各产业间“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多元循环。

依托现代农业园区,着力打造智慧农业示范推广基地。

创新农产品流通业态,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产地直供直销,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农产品现代物流业。

3、推进农村集聚建设,着力打造幸福美丽新家园。

积极实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战略,把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作为新一轮推进村庄整治建设的总目标、总抓手,加强项目整合,引导集聚发展,创新社区管理,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农村。

一是着力打造“三村一线”。

积极实施“33150”创建计划,合理布点“三村一线”,以村庄为支点,以景观带为轴线,抓好公路边、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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