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沟水库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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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沟水库监理细则
蓝田县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陕西盛源鑫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蓝田监理部
二〇一三年二月
目录
一、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二、工程原材料监理实施细则
三、测量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四、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五、土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六、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七、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八、堤(坝)顶路路面硬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九、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一、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本细则的编制依据:
1)蓝田县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设计文件。
2)《蓝田县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规划》。
1.2本细则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蓝田县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的安全施工监理。
2、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
2.1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这是安全管理的高层机构,由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
2.2在监理机构内部监理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专职、兼职监理工程师参加的二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机制。
二、工程原材料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本细则的编制依据
1)蓝田县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设计文件。
2)《蓝田县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规划》。
3)SD105-8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4)DL/T5100-1999《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
5)GB50164-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6)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8)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9)JGJ53-9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1.2本细则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蓝田县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的原材料监理。
若本细则与上述规定有矛盾之处,以上述依据为准。
a、承建单位检测实验室的设置与检测试验
(1)监理单位应检查承建单位检测实验室是否具备与所承建的工程相适应,并满足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检测手段和资质。
它可以是承建单位自身的试验室,也可以是承建单位委托并报监理部认可的具有相应工程检测手段和资质的专业机构。
承建单位要配备有较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业检测工程师。
(2)所有检测人员均需通过培训和考核上岗,同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3)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建单位在接到承建合同项目开工通知后42天内,将其检测实验室建立与设置规划一式四份报送审批,其内容应包括:
检测试验室设置计划、资质文件、检测试验人员情况、仪器设备情况、各类试验表格、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承建单位主要检测任务包括:
进场原材料的检验、施工准备阶段的试验、施工过程中的检测试验、检测资料记录和整理,以及配合和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对照检测、试验和抽检工作,并尽可能为监理工程师的检测工作提供方便。
b、水泥检验
(1)用于本工程的水泥,其品种、标号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不同品种、编号水泥进场后,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质保书,承建单位应在有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抽检。
(3)承建单位须将其出厂合格证或质保书以及有关试验资料报送监理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4)水泥常规试验项目包括安定性、强度、凝结时间,当工程对水泥有特殊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试验项目。
(5)技术要求。
1)安定性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2)强度:
各标号水泥的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附表中数值。
3)凝结时间:
普通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终凝时间不得迟于10h。
(6)检验规则。
1)取样规则。
①散装水泥:
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一批总重量不超过500t,随机从不少于三个车罐中抽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
②袋装水泥:
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厂编号为一批,且一批总重量不超过100t,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数不得少于12kg。
2)检验结果。
水泥安定性、凝结时间不合格,水泥为废品。
强度不合格,水泥为不合格品。
对废品或不合格品水泥,应坚决杜绝使用。
c、砂检验
(1)每批砂进场以后,承建单位应在有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组织抽检。
(2)承建单位应在取样试验后,将有关试验资料报送监理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中。
(3)砂的有关试验项目包括细度模数、含泥量、颗粒级配。
当对砂有特殊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试验项目。
(4)技术要求。
1)砂的细度模数必须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粗砂:
μf=3.7~3.1
中砂:
μf=3.0~2.3
细砂:
μf=2.2~1.6
2)砂中含泥量。
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含泥量应≤3.0%。
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含泥量应≤5.0%。
3)砂的颗粒级配。
砂按0.63m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分成三个级配,配制混凝土宜优先选用Ⅱ区砂。
即0.63mm筛的累计筛余量为41%~70%
(5)检验规则。
1)取样规则。
在正常情况下,以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规定数量者也以一批计。
砂的取样,一般是在料堆上取,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时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8份组成一组样品。
对不合设计要求,或不合格的砂应杜绝使用。
d、石子
(1)每批石子进场以后,承建单位应在取样试验后,将有关试验资料报送监理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中。
(2)石子的有关试验项目包括含泥量、针片状含量、筛分析,当有特殊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试验项目。
(3)技术要求。
1)含泥量。
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含泥量≤1.0%。
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含泥量≤2.0%。
2)针片状含量。
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针片状含量≤15%。
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针片状含量≤25%。
(4)检验规则。
石子的检验规则和方法等同于砂。
e、钢筋检验
(1)每批钢筋进场后,承建单位应在有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组织抽检。
(2)承建单位应在取样试验后,将有关试验资料报送监理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中。
(3)钢筋有关试验项目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
当对钢筋有特殊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试验项目。
(4)技术要求。
钢筋的技术要求见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5)检验规则。
1)取样规则。
钢筋一般以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为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从每批中任选四根钢筋距端头大于500mm处切取拉伸试样两个,弯曲试样两个。
2)检验结果。
拉伸和弯曲试验中若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检结果如还有不合格,则该批为不合格品。
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合格的钢筋应杜绝使用。
f、焊接钢筋检验
(1)钢筋焊接的种类以及工艺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钢筋焊接接头的常规试验为:
拉伸试验、弯曲试验。
(3)检验规则。
1)取样。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
由同一班内、同一焊工、同一焊接参数完成的200个同类性接头为一批。
一周内连续焊接累计不足200个接头亦作为一批。
每批从成品中切取三个拉伸试件,三个弯曲试件。
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
在一般构筑物中从同钢筋级别、同钢筋直径的同类型接头300个为一批。
从每批成品中切取三个拉伸试件。
钢筋电弧焊接头:
以同钢筋级别、同接头型式的同类型接头300个为一批。
每批成品中切取三个拉伸试件。
2)检验结果。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
①三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低于该级别钢筋的规定强度值。
②至少有两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呈塑性断裂。
当检验结果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值低于规定指标,或有两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离焊缝长度按0.75d计算)脆断应取双倍样复验。
复检后,如还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指标,或有三个试件呈脆性断裂,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试件弯至90°时,接头外侧不得出现宽度大于0.15mm的横向裂纹。
如有两个试件未达到要求,双倍取样复检。
复检后如还有三个试件不合格,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
三个试件的拉伸试验结果均不得低于该钢筋规定的强度值,如有一个试件达不到,双倍取样复检。
复检结果如还有一个试件不合格,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钢筋电弧焊接头:
结果评定与闪光对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评定相同。
当检验结果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值低于规定指标,或有两个试件脆断,双倍取样复检,复检后,如还有一个试件抗拉强度低于指标,或三个试件呈脆断,该批接头为不合格。
三.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为有利于本工程施工测量的实施和规范测量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等制定本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工程测量工作的实施和监理工作。
3、职责
(1)测量监理工程师是本工程测量专业监理技术责任人,对测量的方案和现场实施进行控制,对测量的成果(报告及现场标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测量方法和成果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作等。
4、测量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1)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测量前的准备。
1)人员准备。
施工单位的测量人员必须具有测绘工作的技术资质和相关工程的测量经验。
施测前必须将有关人员的资质、职称、本专业工作的简历列表报监理审查。
2)测量设备。
施工单位必须备好适应本工程的测量设备。
施测前必须把测量设备配置情况列表报监理审查(主要包括名称、数量、性能、精度、检校情况等),监理应到现场实地核验。
3)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及现场查勘资料,确认工程所应用的平面、高程控制网和控制导线、基准点(桩)的位置和状况,拟定施测方案,作出设计(含方案图)。
在施测前应将有关情况编入工程测量技术说明书(包括控制网、施测方案、施测要点、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等)。
(2)施工单位在准备施测前7d,应将包括4.l条所列各项内容及开工申请报告报监理部。
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报告材料,并到现场核实实际准备情况,在3d内回复审签。
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及“修改后重新报送”3种。
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在收到审签意见单后即可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部将根据施工单位实际准备工作情况,认为已具备开工条件后,将在接到申请3d内签发开工许可证。
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5、测量过程监理控制
(1)施工平面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1)平面控制测量系统应尽量布设成闭合导线,通视条件不好、难以形成闭合环的,可布设成复测支导线。
导线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测量规范中二级导线的精度。
2)导线点应设在通视良好、地基稳固、易于保存的地方,最好是埋置混凝土桩,并有点位中心标志和科学编号。
3)导线点间距以200~300m为宜。
当施工单位不拥有测距仪或全站仪时,导线点间距不应大于l00m。
4)一般情况下,导线闭合差可通过简易平差处理。
(2)施工高程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1)施工高程控制点,应按四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以直接水准测量方法测定。
2)水准测量线路应布设成闭合环,或进行往返观测。
3)水准点位应设在地基牢固和易于保存的地方。
能利用导线点同时作为水准点的,应尽量利用导线点,以方便使用。
4)高程闭合差可采用简易平差方法处理。
(3)施工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测量成果,必须报监理部审查,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使用。
施工单位应保护好所有测量控制点。
如发现控制点遭受破坏,应立即书面向监理部报告,并根据施工需要,按测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方案局部恢复或整体重建。
恢复或重建的控制测量成果同样须报监理批准。
(4)施工放样测量。
1)工程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必须以监理批准的导线点、水准点为基准。
凡不是以监理批准的控制点为基准所进行的测量工作及其成果资料,均视为无效。
2)施工单位任何测量数据都必须通过校核条件(如正倒镜读数、变动仪器高读数、移动尺子读数、复测、验算、对算等)进行自我校核。
凡未经自我校核的测量、计算数据均视为无效。
3)施工放样测量精度要求:
①本工程基线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平面位置允许误差土30~±50mm,高程允许误差±30mm。
②本断面放样、立模、填筑轮廓,宜根据不同堤型相隔一定距离设立样架,其测点相对设计的限值误差,平面为±50mm,高程为±30mm,堤轴线点为±30mm。
高程负值不得连续出现,并不得超过总测点的30%。
4)每个单元工程的放样测量数据,必须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
(5)工程计量测量。
1)挖、填方类的工程测量控制断面应根据工程性质及地形特点,选择设计图纸有明确标识的点、线、面作为基本控制,在此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加密)控制断面,并按测量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确定方案。
2)各种工程量的测量报告必须包括原始状态图和施工后的状态图。
施工前后的测量必须是相同的控制网站和相同的控制断面。
3)上报的测量结果必须包括必要的、明确的计算式和结果。
要图、式对应。
4)各种计量测量的结果必须与“工程量核算与支付申请”同时上报监理部,监理部将在认真核实后才能予以签批。
(6)工程竣工测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立即进行工程测量,测定竣工结构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
对于水下抛石工程,则须进行水下抛石区域的地形测量或横断面测量。
2)工程竣工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工程施工放样测量的精度。
3)对于在施工图中平面位置以坐标表示的结构物,如浆砌石脚槽、浆砌石封顶、防渗墙等,在竣工图中其折点、端点位置必须以坐标表示(不能单纯以长度表示)。
4)工程竣工测量图纸、资料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
6、测量质量控制
(1)施工测量工作必须实行测量工作申报制度,做到正式测量过程公开。
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应进行监理检测,并做好监理检测记录。
(2)测量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检查现场确定的测量基点(点或桩)的状态,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设置保护标志并要求施工单位复测。
(3)施工单位的基准线复核测量资料、施工控制测量成果资料、水下测量资料及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应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和监理部审核或认证。
(4)工程放样测量资料和日常施工检测资料应报测量监理工程师认证。
四、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本细则的编制依据:
1)蓝田县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设计文件。
2)《蓝田县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规划》
3)国家有关的技术规程、规范。
1.2本细则适用范围:
本细则用于蓝田县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土方开挖。
2、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1、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及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评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前,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挖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五、土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本细则的编制依据:
1)蓝田县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设计文件。
2)《蓝田县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规划》
3)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4)国家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
1.2本细则使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蓝田县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土方填筑。
2、开工申请控制
2.1施工技术参数的报批。
土方填筑施工之前,承包人应按蓝田县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现场生产性碾压试验及土料土力学试验。
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模拟实际施工条件,通过碾压试验调整优化和确定主要填筑区的碾压参数和碾压施工工艺。
试验结束后,承包人应将碾压试验成果及碾压设备的详细资料报送监理部审批。
2.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2.2.1土方填筑工程开始施工前,承包人应将土方填筑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报送监理审批。
施工组织计划包括以下内
六、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本细则的编制依据:
1)蓝田县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设计文件。
2)《蓝田县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规划》
3)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4)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
1.2本细则使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蓝田县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浆砌石、干砌石工程。
1.3监理控制重点:
砌石工程施工监理应以现场控制为重点。
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2、浆砌石工程
2.1建基面验收
在浆砌石砌筑前,上道工序垫层和墙类砌体的基槽面应已经过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浆砌石砌筑施工。
2.2原材料质量控制
(1)块石料。
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缝且大致方正的岩石。
石料抗水性、抗冻性、抗压强度等均应符合合同技术条款要求的规定。
用于砌体表面的石料必须有一个用作砌体表面的平整面。
石料场选定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石料场进行考察。
对选定石料场的块石均应进行进场前的材质检验;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或进行监理抽检。
未经监理工程师审签批准的块石不得进场使用。
(2)水泥。
所选水泥品种及其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批进场水泥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单。
每批次进场水泥都必须取样送检,若同一批次进量较大时每200吨水泥送检一组,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水泥检验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或进行监理抽检。
每批进场水泥使用前,承包人应向监理报送进场水泥报验单,待监理工程师审签后,才能用于工程。
(3)水。
必须满足JGJ-63《混凝土拌合物用水标准》的规定,
(4)砂。
应符合水工混凝土用砂的规定。
2.3砂浆质量控制
(1)砂浆的配合比应在工程开工前经试验确定,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
在拌合场,配合比要有明显的标牌,便于执行和检查。
在现场应备磅秤,便于对使用的容器进行率定。
(2)砂浆一般规定用砂浆搅拌机搅拌,搅拌时间不少于2分钟。
砂浆数量很少时,才允许人工拌合。
砂浆应拌合均匀,一次拌料应在其初凝之前使用完毕。
(3)砂浆强度试件取样。
承包人每工作班应至少取一组试件,试件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
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抽样检测,其数量以不超过承建单位取样的10%控制。
2.4浆砌石砌筑
(1)砌筑前,应在坡面上设置纵向和横向砌体坡面线,以保证砌体的厚度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2)浆砌石必须采用铺浆法砌筑。
砌筑时,应先铺砂浆后砌筑,石块应分层卧砌,上、下错峰,内外搭砌,砌立稳定。
相邻工作段的砌筑高差应不大于1.2米,每层应大体找平分段位置应尽量设在沉降缝或伸缩缝处。
(3)在铺筑砂浆前,石料应洒水湿润,使其表面充分吸水,但不得有残留积水。
砌体基础的第一层石块应将大面向下。
砌体的第一层及其转角交叉与洞穴、孔口等处,均应选用较大的平整毛石。
(4)所有的石块均放在新拌的砂浆上,砂浆缝必须饱满、无缝隙,石缝间不得直接紧靠,不得先摆石块后塞砂浆或干填碎石不允许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方法砌石。
灰缝厚度一般为20-35cm,较大的空隙应用碎石填塞,但不得在底座上或石块的下面用高于砂浆层的小石块填塞。
(5)砌缝应做到饱满,勾缝自然,无裂缝、脱皮现象,匀称美观,块石形态突出,表面平整。
砌体外露面溅染的砂浆应清除干净。
(6)砌体的结构尺寸、位置、外观和表面平整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7)砌体外露面应砌筑后12小时左右,安排专人及时洒水养护,养护时间14天,并经常保持外露面的湿润,温度过高时,增加养护次数。
2.5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
检验内容包括:
砂浆配合比、强度及拌制方法,面石用料、砌筑方法,砂浆饱满度、勾缝质量、养护情况;砌体的结构尺寸、表面平整度、坡面的坡度、坡面整体平顺情况等。
其中在每个浆砌石湖泊分项工程中,砌石厚度和坡面平整度质量检测的数量为:
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浆砌石工程不得进行计量支付。
(2)在砌石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承包人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
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包人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返工的部位,都要拆除,待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证后,才可重新砌筑。
对于返工整改通知下达后,承包人不认真执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项目法人批准签发停工整改令。
3、干砌石工程
3.1建基面验收
在干砌石砌筑前,上到工序垫层和墙类砌体的基槽面应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干砌石砌筑施工。
3.2石料质量控制
1)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缝且大致方正的岩石,不允许使用薄片状石料,石料最小边长应不小于20cm,单块重量应不小于25kg,石料抗水性、抗冻性、抗压强度等均应符合合同技术要求的规定。
用于砌体表面的石料必须有一个用作砌体表面的平整面,以保证砌体表面平整。
2)石料场选定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石料场考察,对选定石料场的石料进行进场前材质检验,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或进行监理抽检。
未经监理工程师审签批准的石料不得进场使用。
3.3干砌石砌筑
1)砌筑前,应在坡面上设置纵向和横向砌体坡面线,以保证砌体的厚度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2)表面砌筑禁止使用小石料,不得有通缝,对缝、浮石、空洞。
无缝宽在1.5cm以上,长度在50cm的连续缝。
3)砌筑石料应经敲打修整使之与砌石料面基本吻合才能使用。
石料砌体的缝口应挤靠紧密,上、下错峰,底部应垫稳填实,严禁架空。
4)不得使用一边厚一边薄而未经修整的石料。
5)宜采用立砌法,不得叠砌和浮砌,石料最小边厚度不应小于20㎝.
6)砌体的石块间较大的孔隙应用合适的石块镶嵌实,不得随便倒入碎石或者留着空洞不予处理。
7)墙类砌体的基础第一层石块应选大石块,并将大面朝下,有基础扩大部位时,应做好阶梯型,上级阶梯的石块应至少压砌下阶梯石块的1/2,相邻阶梯石块应相互错峰搭砌。
8)墙体型构筑物不得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
3.4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对砌石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
检验内容包括:
面石用料、腹石砌筑和面石砌筑质量;砌石面的缝宽、高程、厚度、表面平整度、坡面坡度,整体平顺情况等。
其中在每个砌石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