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的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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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的技术要求
测绘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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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务实/廉洁/高效
谈判邀请函
受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委托,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市委党校东孚分校厨具设备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
2010-WS270A。
2.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
见项目一览表。
★3.项目交付使用期:
合同签订后35天后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谈判文件购买时间:
即日起(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查阅和购买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前台。
5.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若有图纸,费用另计,需邮寄的企业另加50元人民币EMS邮寄费。
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6.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应于2010年月日上午9:
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我司前台并在签到表上签到,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谈判时间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相同,谈判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室。
7.谈判响应供应商对本次谈判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提供的样式(也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前台领取)以书面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厦门市政府采购网(http:
//)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各谈判响应供应商在谈判截止前随时留意以上网站关于本谈判项目的有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邮编:
361004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李俊华5822905 电子信箱:
开户行:
详见谈判文件封底
第二章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
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中的条款是与《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中的条款相对应的。
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序号
编列内容
1
★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与资格证明文件:
1、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和按时进行年检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厦门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
3、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部分主要报价产品(指炉灶、蒸柜、洗碗机、冰箱(冰柜)、海鲜池压缩机及其它设备)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证书复印件,具有可追溯性(响应供应商为报价设备制造商的除外)。
4、谈判代表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函原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
2
谈判响应有效期:
谈判响应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
3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前台(厦门市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见第一章谈判邀请。
4
谈判响应保证金:
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谈判响应供应商须提交金额为捌仟元整(¥8000.00元)的谈判响应保证金,可以采用金额、期限足够的有效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提交;或自行办妥、缴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保证金账号:
1293656,开户行:
兴业银行厦禾支行,银行现金解款应在“款项来源”标明谈判响应供应商全称和采购项目编号),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提供银行转账受理回执或现金解款单等。
项目名称
谈判响应保证金
厨具设备
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5
谈判流程及规则:
1、招标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
2、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我国政府采购法所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满足采购人所提出的特定条件。
3、谈判响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在平等的条件下参加谈判。
4、按递交响应文件的签到顺序以随机方式抽取谈判顺序。
5、谈判小组审阅谈判文件及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性不符合的,谈判小组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6、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提出重点的谈判内容。
7、按照确定的谈判顺序,谈判小组依次与谈判响应供应商进行“一对一”谈判。
8、根据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组织谈判小组与已递送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各谈判响应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
9、每轮谈判结束前由谈判小组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下一轮谈判,如需要进行下一轮谈判,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谈判响应供应商下一轮谈判的时间。
10、在谈判过程中,如果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响应供应商,以便使每个谈判响应供应商都有同等机会根据修改后的谈判条件提出新的或修改了的报价。
11、谈判响应供应商结合谈判小组的要求,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正、承诺等,进行二次报价。
12、谈判响应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正、承诺、最终报价函应予密封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前台,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齐全部谈判响应供应商材料后,统一送达谈判小组,在谈判小组的监督下当众开封、宣读。
13、谈判小组对各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评议和比较。
14、谈判小组根据成交规则推荐预谈判成交供应商。
15、招标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响应供应商。
16、在谈判中,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谈判响应供应商要严格遵循保密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谈判响应供应商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6
谈判内容:
1、技术方案、技术要求的响应、优化程度、工期进度;
2、商务响应情况,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承诺等;
3、谈判初始报价及谈判最后报价;
4、其他谈判文件要求的因素。
7
评审具体方法和标准:
一、对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首先,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无效响应界定),审核各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和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均不进入评分程序。
二、通过以上审核,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响应供应商作为谈判成交供应商。
若质量和服务不相等,则按下列技术和商务两因素评分,得分80分(含80分)以上的按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价格相同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根据以上顺序排列推荐谈判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候选顺序),即80分以上且价格最低的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价格次低的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1、技术因素分F1(满分60分,占总分的权重60%)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满分
分值
优
良
一般
差
1-1
所响应的厨具设备产品性能参数以及品牌、档次的总体情况
7
6-5
4-2
1-0
7
1-2
所响应的厨具设备样品的外观、色泽、工艺、造型、整体质感情况
7
6-5
4-2
1-0
7
1-3
所响应的各主要钢板、基材、面板材料产地、规格档次情况
7
6-5
4-2
1-0
7
1-4
所提供的响应产品尺寸图、剖析图和效果图的符合性和详细程度
7
6-5
4-2
1-0
7
1-5
反映产品生产工艺和质量档次的制造商生产设备情况
8-7
6-5
4-2
1-0
8
1-6
设备技术符合性(主要考虑设备制造标准、安装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的齐套性、完整性和符合情况等)
8-7
6-5
4-2
1-0
8
1-7
提供主要产品的检验报告,从检测机构、检测标准、检测内容、特别是绿色环保指标方面等综合考虑
8-7
6-5
4-2
1-0
8
1-8
施工组织方案(人员安排、生产组织、材料监督、半成品监督等)及交付使用期
8-7
6-5
4-2
1-0
8
2、商务因素分F2(满分40分,占总分的权重40%)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满分
分值
优
良
一般
差
2-1
响应供应商的资信、技术水平、市场评价等,是否取得ISO9000国际认证证书(1分),是否取得ISO14000国际认证证书(1分),是否为厦门市环保产业协会会员(1分),是否具有厦门市政园林局推荐的本市区域内适配证书(1分),是否厦门市燃气分会会员单位(1分),市工商局重合同守信用单位(1分),省部级颁发的金牌老字号称号(1分),安装及维修甲级资质(1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若为联合体谈判响应,则本栏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
8-6
5-4
3
2-1
8
2-2
响应供应商注册资金≥200万元得5分,低于200万元得0分。
若为联合体谈判响应,则以注册资金最低的为准进行评审。
5
/
/
0
5
2-3
响应供应商信用等级,AAA得3分、AA得2分、A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若为联合体谈判响应,则以注册资金最低的一方银行信用等级为准评审。
3
2
1
0
3
2-4
售后服务情况的综合考评(涉及服务人员、维修机构网点、维修方式、保障措施等),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
2
1
0
3
2-5
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保修期的长短及保修范围、保修内容、提供免费配件等情况。
二年得1分,三年得2分,四年得3分,五年得4分。
4
3
2
1-0
4
2-6
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期过后的维保费用或其它优费措施承诺。
4-3
2
1
0
4
2-7
响应供应商2007年以来在机关或事业单位60万以上的同类业绩,有1个得1分,每多一个加1分,最多得5分,以验收报告为准。
若为联合体谈判响应,则以注册资金最低的一方业绩为准评审。
5-4
3
2
1-0
5
2-8
谈判响应供应商2007至今在厦门的80万以上的同类业绩,以检验报告复印件为准。
有1个得3分,每多一个加1分,最多得5分,没有得0分。
若为联合体谈判响应,则以注册资金最低的一方业绩为准评审。
5
4
3
0
5
2-9
对谈判文件规定条款响应完整且满足要求的程度、提供资料详细程度。
3
2
1
0
3
8
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谈判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总金额为基数)具体为:
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1.32%计取;500万元<基数部分,按0.96%计取,分段累进计算。
谈判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以转帐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账户开户详见谈判文件封底。
9
重要提示:
交通拥堵,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敬请谅解。
三、谈判要求
1、本项目为整体采购的交钥匙项目。
本项目有最高控制价,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响应。
2、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报价货物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设备及其元件、配件必须原厂原装、未经拆封,不能是自行拆装。
所响应的产品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明确报价货物和项目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
★3、清单中所出现的品牌均为参考品牌,并非限制;响应供应商可以响应参考品牌产品,也可以响应比参考品牌性能档次相当或更佳的其它品牌产品,但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参数指标及性能档次对照表。
4、清单中出现的厂制品产品须为响应供应商自己生产的产品,采购人在产品未交货之前有权利到成交供应商生产场所对产品进行初验,如对进口SUS304#2B不锈钢板材要采取“304识别剂”和‘游标卡尺“检测。
初验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才能将产品送到安装现场,并得到采购人进行检验合格确认后再进行安装。
产品检测视情聘请厦门地区以外的专家参与。
5、谈判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报价货物的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和功能介绍,同时还应提供各主要部件的生产厂家及型号;提供报价货物的生产制造流程和先进工艺特点。
6、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主要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特别是体现绿色环保的指标,应重点注明。
7、谈判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各响应产品的效果图或剖视图、尺寸图;提供设备制造商主要生产设备的名称、型号、性能特点;提供响应设备的技术标准(列出主要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
8、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附上谈判主要产品原厂商印制的技术说明书(中文版,若无中文版,应同时提供中文的翻译材料并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且谈判响应供应商报价货物的技术参数应在其制造厂商的网站上公布。
若谈判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技术说明书,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规格与技术说明书或制造厂商网站上所载技术规格不符的,谈判小组将可能做出对该谈判响应供应商不利的评审。
9、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
厦门地区以外的谈判供应商,在厦门应有能够提供售后服务的分公司或合作伙伴且合作伙伴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注册时间一年以上,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谈判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属分公司的,应在谈判文件中提供在厦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属合作伙伴的,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
(1)与合作伙伴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原件(加盖合作双方的公章);
(2)合作伙伴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合作伙伴的公章)。
11、谈判供应商应当详细提供项目详细的原材料采购、供货的增值税发票及购销合同。
12、成交供应商在项目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垃圾全部清除,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13、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附产品设备的款式、颜色仅供谈判供应商做报价参考,采购人可以对家具的颜色、款式等作出细微调整,谈判供应商的报价不得改变。
如对货物数量进行增减,最终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其单价按照合同签订时的单价计算。
14、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对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做出明确的书面应答。
15、谈判代表在谈判过程中所做出的承诺是谈判响应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谈判响应供应商负有履行责任。
★16、样品要求:
(1)提供燃气双头双尾炒炉(厂制品)1台、水龙头1个、四层存放架1座、单星盆台连隔渣兜成品1个。
(2)提供1.2mm、1.0mm进口SUS304#2B不锈钢样板各一块,每块面积约为16cm*12cm。
提供木案板工作台松木板1块,面积约16cm*12cm。
(3)提供38×1.2MM、51×1.0MM、51*1.2MM进口SUS304#2B不锈钢管各1块,长度约为15cm;角铁1块,长度约为16cm。
(4)循环水制冷式玻璃三层十六格海鲜池的压缩机(2匹制冷机组1套——谷轮牌、太康牌、美优乐牌,三款选一),制作海鲜池用的兰色抗冻磁砖2块。
样品接收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天竺山西路71号——中共厦门市委党校,样品接收联系人:
王老师,联系电话:
。
上述样品用于评审及验收,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完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17、谈判代表所做的承诺与谈判响应文件有不一致的,以谈判代表最后的书面承诺为准。
18、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以任何形式将成交项目转让或承包给他人,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要求若需要提供证明文件、材料的,均应在提交的材料上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采购人不涉及进口有关手续。
★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为货物(软硬件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实施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完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包括货物设计费(3000元,在合同签订前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人指定的设计单位)、制造、运输、采购保管、保险、售后服务(含保修期内的上门服务)、资料图册提供及伴随服务等费用。
所有设备、安装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谈判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
3、谈判响应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谈判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4、谈判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五、验收条件及标准
(一)安装及验收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提供设备的技术规范、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验收标准等有关资料,本次谈判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2、质量要求:
2.1响应供应商所响应设备产品要有产地、品牌、型号标志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性能保证。
2.2响应供应商所响应设备产品必须是原厂商、正规渠道的设备,必须保证提供原产、正宗品牌设备,不得用伪劣设备替代;如出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退货;如造成损失的,买方可要求成交供应商给予赔偿。
2.3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设备产品在运行噪音、废气排放等方面符合中国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2.4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投入该项目的管理工作班子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含主要安装施工方案、安装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组织等)。
2.5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成交后提供设备产品制造厂商的出厂性能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相关技术资料(如使用保养说明书、电气原理接线图、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以及系统各主要设备的鉴定合格证书)等。
★2.6响应供应商应承诺确保系统的安装调试,直至通过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
2.7本次采购设备的安全设施、制造、测试、安装及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的标准规定。
2.8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随机的确易损件、配件清单,该部分费用应包含在响应报价相应项目中。
2.9成交供应商进行管道及设备安装时,必须服从装修施工总包方进行计划管理。
提供配合装修施工总包方进行所有其它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和验收方案。
2.10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的安装、系统的起动调试及验收。
系统调试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中的要求及相关技术规定和规范,组织采购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则退货或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责任。
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并在7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系统使用移交文件。
(二)验收条件及标准
1、验收标准:
本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承诺、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标准。
2、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产品在安装前,可视情况抽取1-2件产品拆卸检验;设备产品安装过程中,采购人按照清单及要求对设备产品的品牌、外观、配件及安装后使用性能等进行验收,供应商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设备产品到货验收时成交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并提供设备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进口产品还应提供合法完整的进口手续凭证。
4、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所需检测费用等)由谈判成交供应商承担。
5、为验证响应产品技术指标的真实、准确性、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响应产品进行测试,若响应产品的技术指标与测试结果偏差较大,或存在虚假投报现象,采购人可决定否决该响应产品,并取消其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该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本验证方式和采购人的否决同样适用于公布成交结果后。
六、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一)售后服务要求
1、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
★2、自货物交付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2年,长期维护。
质保期内,属产品质量问题(人为破坏除外),成交供应商必须免费保修(即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谈判报价中)。
3、谈判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提供免费送货、安装、调试服务。
4、谈判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系统产品相关的配套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中文版)及维修保养手册等。
5、若成交产品发生故障,谈判成交供应商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在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质保期内谈判成交供应商要免费更换新产品或提供不低于原产品标准的代用产品,其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顺延两年;在维护期要按照行业常规做法免费或优惠提供代用设备以及采取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6、谈判响应供应商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其他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7、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二)培训要求
谈判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为采购人提供成交设备系统的操作、使用及维护的技术培训服务。
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计入总价。
七、知识产权
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及其软件应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否则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取,并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
谈判响应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
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包括解决纠纷的一切费用,如诉讼费、仲裁费、交通费、律师费等)完全由谈判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合同签订
谈判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谈判文件、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谈判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补充条款或重新承诺书均视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成交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税务发票,发票收款单位必须与成交供应商一致。
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反悔,应按时签订合同,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或承包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谈判成交供应商应将合同副本(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九、付款方式
1、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金额为合同总价20%的有效银行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至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经验收合格之日)和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收据后三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
2、项目验收合格后,返还成交供应商的银行履约保函。
3、按照法规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采购人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95%(含预付款)。
4、余款5%在2周年后,若货物无质量问题,向供应商无息付清。
十、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提交给采购人,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至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时止,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时无息退还。
2、成交供应商如有以下行为之一,当视违约,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可取得不高于合同总金额20%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收,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购单位将通过法律手段取得补偿,已经交货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拒付合同款:
(1)成交供应商不遵守合同要求;
(2)成交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中的承诺及义务;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所用的材料等与合同规定(或谈判文件规定)不符;
(4)成交供应商有欺诈行为;
(5)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履约(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6)成交供应商事先未提出申请延缓,或提出延缓申请但未被采购人接受所造成的违约行为;
(7)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