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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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编号:
X政采招X号
政府采购效劳工程
招
标
文
件
范
本
︵
试
行
稿
︶
中国·四川〔X〕
X〔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印制
X年X月
第—章投标邀请…………………………………………………………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7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6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7
第六章招标工程效劳、商务及其他要求………………………………29
第七章评标方法…………………………………………………………31
第八章合约主要条款……………………………………………………39
第—章投标邀请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托付,拟对工程进行国内X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给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X。
二、招标工程:
X。
三、资金X:
X。
四、招标工程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X章〕。
五、供给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约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依据采购工程提出的特别条件〔不能具有倾向性和排斥性〕。
六、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X:
X-X:
X〔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地址〕购置。
招标文件售价:
X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给商购置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介绍函〞。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X年X月X日X:
X〔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可以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地点:
。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公布。
十、联系方法
采购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
传真:
电子邮件:
X年X月X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价格标底
1、本工程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X〔分包的,应当逐包予以明确〕。
2、本工程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X限价:
X〔分包的,应当逐包予以明确〕。
3、本工程报价不能低于采购人设定的X限价:
X〔分包的,应当逐包予以明确〕。
4、本工程报价不能超过或者低于采购人设定的价格幅度:
X〔分包的,应当逐包予以明确〕。
上述价格标底可选,一般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如果招标文件不予明确的,应当由采购人监督人员在本工程开标时当场宣布。
否则价格标底不能作为认定投标人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采购活动无法依法进行或者给政府采购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当法律责任。
2
采购方法
公开招标〔〕
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X评分法〔〕性价比法〔〕
4
投标保证金
金额:
X元〔投标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工程预算金额的1%。
在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供给商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书面说明必须在开标的前一天提交,并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盖章确认〕。
交款方法:
X。
收款单位:
X。
开户行:
X。
银行号码:
X。
交款截止时间:
X〔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5
履约保证金
合约总金额的X%。
交款方法:
X。
收款单位:
X。
开户行:
X。
银行号码:
X。
交款时间:
合约签订前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工程。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据采购人的托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简称“招标人〞〕。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购置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效劳的供给商。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X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置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当。
5、充分、公平竞争保证措施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给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参与采购工程前期咨询论证的供给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是供给商打算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
招标文件用以说明招标工程所需的资质、技术、效劳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考前须知以及合约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工程效劳、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方法;
〔八〕合约主要条款。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全部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标准要求。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全部购置了招标文件的供给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更正公告。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
7.3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法,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购置了招标文件的供给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变更公告。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依据采购工程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
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购置了招标文件的供给商。
8.2供给商考察现园地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给商自己承当。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言语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全部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但不能成心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纳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均以X报价。
12.联合体投标
12.1两个以上供给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款规定的条件。
采购人依据采购工程的特别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当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工程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工程投标。
12.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当投标及履约中应承当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约,就采购合约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当连带责任。
12.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可选〕。
13.知识产权
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工程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效劳〔包含局部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X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当全部相关责任。
13.2采购人享有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投标人如欲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采纳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X使用权。
13.4如采纳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合法猎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局部:
14.1报价局部。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工程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达,包含投标人完本钱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同意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约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效劳局部。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工程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投标人的技术应容许包含以下内容:
〔1〕效劳方案、工程实施方案;
〔2〕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汇报、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效劳和产品〔如涉及〕工作环境条件;
〔4〕效劳应答表;
〔5〕工程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商务局部。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
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你的证件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7〕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银行资信状况证明;
〔8〕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9〕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售后效劳相关材料。
如:
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效劳机构网点清单、效劳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X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效劳承诺和保证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方法等。
〔11〕商务应答表;
〔1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含采购工程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
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效劳以躲避招标文件的约束。
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其他局部。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除明确同意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法填写相关内容。
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X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局部。
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3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约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6.5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约;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X天。
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特别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工程后续采购活动。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当打算投标文件正本X份、副本X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X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假设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纳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纳光盘或U盘制作。
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18.5投标文件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工程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投标文件正本、全部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工程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3全部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打算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
未按此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可以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治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非必须〕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
22.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或申请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全部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
如实在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
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发言,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依据“供给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给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考前须知。
〔3〕〔公证人员〕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
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工程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
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
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汇报主持人,经公证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马上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致公证词。
唱标结束后,主持人请公证人员当众致公证词。
〔6〕宣布开标会结束。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全部投标人代表应马上退场。
24.中标通知书
24.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约的依据,是合约的有效组成局部。
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约和验收
25.签订合约
25.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约。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约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约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约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约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约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约,以此类推。
25.4中标人在合约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约〔一式四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
26.合约分包
26.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法履行合约。
这种要求应当在合约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给商履行的分包工程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6.2采购合约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工程和分包工程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给商就分包工程承当责任。
27.采购人增加合约标的权利
采购合约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约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效劳的,在不改变合约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给商协商签订补充合约,但全部补充合约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约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履约保证金
28.1中标人应在合约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8.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约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9.履行合约
29.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约后,合约双方应严格执行合约条款,履行合约规定的义务,保证合约的顺利完成。
29.2在合约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约纠纷,合约双方应按照《合约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厅《关于强化政府采购工程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2〕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31.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以下情形:
〔1〕提供虚伪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X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伪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支付货款
32.申请支付
32.1采购工程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采购人的自有资金,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2.2财政部门依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约进行审核后,直接将集中支付货款支付给中标人。
九、质疑和投诉
33.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给商投诉处理方法》、《财政部关于强化政府采购供给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