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对我国的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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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对我国的影响
外商投资对我国的影响
税收优惠是国家在确定了宏观税率和税负分配的基础上,根据一定时期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目标要求,对某些特定的课税对象、纳税人或经济行为或地区给予的一种照顾和鼓励,从而鼓励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业务的发展,或者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
它是以主动放弃一部分税收收入,减轻某些特定纳税人或经济行为的纳税义务来贯彻政府的某些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
税收优惠形式一般主要包括减税免税、税收扣除、优惠税率、税收抵免、税收递延、亏损结转、优惠退税、免税期、加速折旧等。
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也就是政府额外给予外商投资企业补贴的另一种形式。
当今世界,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吸引外商投资尤其是外商直接投资(FDI)已成为政策重点,各国政府逐渐重视利用税收优惠来吸引投资,而且以此达到本国某些宏观目标。
一、对外商投资实施税收优惠的理论依据
(一)矫正市场不完全性
在市场不完全的情况下,税收政策的作用比较明显。
通常认为如果存在着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失业、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等现象,边际投资的社会收益率可能比私人收益率高。
倘若私人部门掌握主动权,资源配置就会因为这些条件的限制而不能趋于合理。
早在20世纪20年代,庇古在阐述其福利经济学时指出,生产厂商的边际私人净收益和边际社会净收益的不一致现象就是外部性。
不论是外部正效应还是外部负效应都不可能通过市场价格表现出来,因而也就不能通过市场机制的自我力量来得到纠正,而必须借助政府的力量来解决。
外部正效应意味着边际私人净收益低于边际社会净收益。
正的外部性(即外溢性)是由于下列因素导致的:
规模经济、新知识的广泛传播、技能提高的工人流动等。
特别是外国直接投资,它给东道国带来的不仅是资本的流量,更重要的是给东道国带来了新技术、成熟的管理经验、先进的工艺流程以及其他无形资产。
有证据表明,技术扩散的利益是巨大的。
由于产生外溢性的生产者得不到这种外部性的利益,因此,在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之间出现了一个楔子。
所以,要使净社会收益总额达到最大化,就必须为私人投资者提供优惠,使优惠的程度等于这个楔子的数量。
使用税收和津贴有助于解决外部性问题。
无论是何种情况,只要政府采取措施使得私人成本和私人收益与相应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相等,则资源配置便可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在某种意义上,税收优惠可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
(二)双缺口模型
双缺口模型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H·钱纳里和A·斯特劳特创立。
双缺口模型基本上可以由下列的关系式简单地表示:
Y=C+I+(X-M)
I=Y-C-(X-M)
I=S+(M-X)
(1)
以上是国民收入恒等式的变换。
其中,Y=国内生产总值,C=最终消费,I=投资,x=出口,M=进口,S=储蓄。
式
(1)表示,国内投资受到S与(M-X)的限制,前者是储蓄限制,后者是进口大于出口所形成的贸易限制或外汇限制。
为了进一步考察外资进入的影响,可以引入经常账户盈余CA。
CA=(X-M)+NFI+NTIS
其中,NFI=收益项目盈余(这包括外国直接投资收益汇出),NTRA=经常转移项目盈余。
为了问题讨论的方便,我们忽略上式中的后两项,即忽略收益项目盈余与经常转移项目盈余。
这一处理,不会影响基本结论。
于是有
CA=X-M
(2)
我们再引人资本账户(中国称资本与金融账户)KA。
显然有:
CA+KA=△FR(3)
其中,AFR=外汇储备变动。
根据
(1)、
(2)、(3),我们得到
I-S=KA-AFR(4)
(4)式表示,储蓄缺口(I-S)可以由资本流入(KA-AFR)来弥补。
如果一国经济存在不利于本国的缺口,引进外资就绝对必要。
外资流入的作用首先就是弥合双缺口。
外资的进人事实上有两种方式:
一种体现为进口的增加,另一种是资金的流入。
在第一种方式下,进口的增加直接体现为国外储蓄来源的增长,毋需动员当期的国内储蓄。
在第二种情况下,外国资金引入后将对国内市场的产品和服务产生需求,这有可能通过价格变化及一些其他因素对国内储蓄产生影响。
但是,由于影响国内储蓄的价格、利率、工资等多方面因素客观上能够相互抵消,外资流入对国内储蓄的负作用是较小的,总体上会使总储蓄增加。
引进外资对发展中国家来讲十分重要,目前已成为发达国家的许多国家,在其经济发展的初期均依靠外国资本的流入使经济持续增长。
因此特殊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在各国引资工作中的作用不可忽视。
(三)邓宁(Dunning)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主要强调所有权优势(ownershipadvantages)、区位优势(10cationadvantages)和内部化优势(internalizationadvantages),所以又称为优势理论。
在OLI模型中,邓宁把区位优势看成是国际投资在何处发生的关键因素。
在《国际生产的决定》一文中,邓宁把区位因素归为四类:
(1)市场因素,包括市场规模、市场增长、同顾客密切联系的程度、现有市场布局;
(2)贸易壁垒,包括贸易壁垒程度(关税高低)、当地顾客喜爱本国产品的程度;(3)成本因素,包括接近供应来源、劳动力成本、原料成本、运输成本;(4)投资环境,包括对外国投资的政策法规和政局稳定程度。
随后,邓宁把区位特征变量进一步归纳为:
自然和人造资源禀赋及市场的空间分布;劳动力、能源、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等投入的价格、质量和生产率;国际交通和通信成本;投资刺激和投资障碍;对货物贸易的人为障碍,如进口控制等;商业、法律、教育、交通和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心理距离,如语言、文化、习惯等的差异;RD、生产和销售的集中化经济;经济体制、政府政策以及资源配置的制度框架。
政府的政策作用在邓宁的折衷理论的区位优势中得到体现。
邓宁在区位优势分析中,将区位优势分解为自然禀赋优势和投资环境优势。
前者就是自然赋予的区位资源,邓宁把它称做李嘉图禀赋;后者是人为创造的资源,包括文化、法律、政治及制度环境、市场结构、政府法规和政府政策。
自然禀赋常常是长期积累、不易改变的一个静态因素,即硬环境;政策、法律、政治和制度等因素则有易于改变,并可能在短期内变化的动态特征,称为软环境。
邓宁的阐述揭示了政府在改变区位资源中的潜在作用,直接投资政策是区位因素中的一个特殊因素。
政策因素包括如贸易壁垒、外国所有权开放度、财政制度和投资优惠等。
也可以把优惠的理论依据放置在增长与发展的动态背景下进行分析,即矫正市场失灵,以反映出随着时间的推移来自单位成本递减和边干边学的利益。
这是保护幼稚产业的古典论点。
随着投资的增加和单位成本因产量增加而递减,一国就能从这种正在发展的产业中取得比较利益。
的确,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的产业政策实践表明,政府通过强化企业家精神、提高管理和技术能力,帮助国内企业提高效率和竞争力,从而获得了动态利益。
还有一种理论认为,优惠措施是对投资者因政府其他干预所造成收益损失的补偿。
在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FDI,本来应当从根本上治理那些投资障碍,但是,由于这些国家的政府面临着各种政策目标和约束,这种最优解不可行。
因此吸引FDI的次优解就是提供各种刺激优惠措施。
二、国外关于税收优惠对外商投资影响的研究
(一)税收优惠对区位选择的影响
早在1955年,美国经济学家巴洛和万德(BarlowandWender)就开始着手研究影响跨国公司投资决策的决定因素。
他们通过对美国247位外国投资者的调查发现:
只有l项的投资者把税收优惠作为影响投资决策的首要条件,而对投资决策起决定作用因素的顺序是:
货币的可兑换性(57%)、政治的稳定性(39%)、市场容量和资源的可得性(26%)。
另一项由罗宾逊主持的研究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205家跨国公司的投资者认为,政治的稳定、政府对私人企业的态度、经济和金融的稳定是最为重要的因素。
早期大量的经验调查表明,优惠在影响FDI的区位选择决策中的作用很有限。
30国集团的一个研究小组于1984年对52家跨国公司的调查表明,在影响FDI流动的19个因素中,东道国提供的优惠性措施,在发展中国家排序为第七位,在发达国家的次序为第八位。
在另一项对20家跨国公司的分布在四个行业(汽车、计算机、食品加工、石油化工)的74个投资项目所做的调查研究表明,很多公司甚至不考虑优惠情况,只是把它作为锦上添花的因素。
跨国公司投资决策主要依据的是有关投人、生产成本和市场等长期经济战略。
但是,从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开始却有更多的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1985年,世界银行的经济学家对10个国家74个外国直接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查研究,其中有50个项目(67%)的投资者认为,他们对投资国的选择完全取决于该国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这些国家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他们极有可能投资于其他国家或通过出口供应当地市场。
GrubertandMutti、HeandGuisinger、Hines等人的研究都发现税收激励政策在吸引FDI和跨国公司在进行投资区位选择时具有重要作用。
他们运用相似的税率变量(都是平均的实际税率)、不同形式的估计等式,但得到的代表性的数据都表明了税率对美国跨国公司投资区位的选择产生了很大影响,并且通过弹性的比较也说明了投资区位选择对税率的变动更敏感。
Hines认为,如果其他条件不变,外商投资者肯定会倾向于避税而不是交税,因此就必定存在一些税收变动显著影响外商投资的情况,也证明了税收对外资总量和区位选择具有虽不大却很重要、显著的影响。
而且提出正因为几乎所有的研究都证明反映弹性很大,那么同样由于税收政策误导而产生的成本也可能很大。
MichaelWasylenko分析了在美国的外国直接投资地区分布对税收的弹性,其中在6项研究中有2个得到的结果是,美国的州在利用世界统一的概念确定外国投资者的利润时,公司所得税对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落户具有负影响,另外有2项研究得到外国直接投资分布对州公司所得税的弹性为一O.6。
这些都表明税收是影响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因素。
(二)税收优惠对融资来源的影响
就流入到美国的外国直接投资而言,20世纪80年代的研究发现(Hartman,Young)税收变化对这两种资金来源的影响极为不同:
通过资金转移融资的FDI对美国税率提高的反应是负的,但以保留收益融资的投资与税率变化尚未发现显著关系。
哈特曼在其分析中提出新的观点:
在以保留收益融资的外国直接投资的情况下,居住国的税制无关紧要。
他将***-*****年流入美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分为以保留收益为融资来源和资金转移为融资来源的两类FDI,构造计量模型:
ln(K/Y)=α1ln[r(1一t)]+α2ln[r′(1一t)]+α3ln[r(1一t′)/(1一t)]
哈特曼得到的结论:
这两种资金来源对税收变化的反应极为不同。
尽管以保留收益为投资融资的FDI税率弹性并不显著,然而以资金转移为投资融资的FDI税率弹性却很显著。
这之后有许多学者在哈特曼研究的基础上做出拓展,得出的结论也大体一致,所用的方法也没有偏离哈特曼的研究方法。
对包括哈特曼在内前人的研究做出改善的代表就是Selmrod。
首先,他认为以前基于哈特曼特例基础上的研究并不能得到证实,因为它缺乏完美的模型,基于这种情况的分析能得到不同的具体结论;其次,对哈特曼FDI数据也表示怀疑,为了纠正这个错误,在他的分析中引人虚拟变量区分基准年度和其他年度;再次,在他的分析中包括了其他控制变量;最后,以边际有效税率取代前人的一般税率。
Selmrod通过对哈特曼模型做了上述四点修改后,在其所分析的***-*****年的数据中,并没有清楚地说明来自税收免除国家的投资者比来自税收抵免国家的投资者对税收的变化更加敏感。
这一证据表明:
居住国税收体系的不同不足以影响其外国直接投资,或者,税率的时间序列变化不能充分确定目前存在的税收影响。
(三)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对税收政策的反应不同
Guisinger的研究表明,税收政策对面向出口的公司的影响大于对面向东道国国内市场的公司的影响。
对这些公司经理的调研证明,面向出口的公司的经理们把税收政策放在影响外国直接投资因素的前几位。
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出口企业处于高度竞争的国际市场,而且出口企业比面向东道国国内市场的企业更加具有流动性质,更容易对投资抵免进行选择。
Rolfe等的研究主要针对不同初创阶段的跨国投资公司。
结论表明,由于更多地考虑分支机构的初始成本,新公司在考虑对外投资的时候比那些存在很久的公司更在乎税收政策。
同时,制造业跨国公司更在乎和资产折旧相关的税收优惠。
Coyne的研究指出税收政策对不同规模的公司的影响是不同的。
小的跨国公司的投资行为对税收政策比较敏感。
这是因为大公司在进行复杂的跨国避税战略时具有资产和人力的优势,并且大公司更容易和东道国达成税收优惠的协定。
Swenson把FDI流入分为18个行业加以研究,对不同行业的FDI取对数值再和平均税率做回归。
其研究考虑了***-*****年间美国工业领域外国直接投资的税收决定因素。
发现那些美国通过1986税改方案后资本税后成本提高的工业正是1986年以前外国直接投资者外国直接投资比较集中的工业。
这一现象和来自税收抵免国家的投资者获得的税收激励是相符合的,因为这类投资者最不易受到美国税收条款的影响。
当然,这一现象也可能是由于某一个非税条件引起了这些投资者对这些工业的投资比较集中。
邓宁在提出区位优势对外商直接投资选址的影响之后,进一步指出不同类型的外商直接投资对区位优势的倚重不尽相同,因此,不同类型的直接投资对投资政策的反应也是不同的。
效率寻求型直接投资与市场寻求型和资源寻求型直接投资相比,政府的税收或其他政策措施也对这类效率寻求型直接投资有所作用,政府对这类投资的激励政策可认为是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制胜的关键因素。
(四)税收优惠对外商投资形式的影响
ScholesandWolfson认为税收规则会影响投资决策和投资组织形式。
SamuelTungandStellaCho的研究选取中国数据,发现特定税率和优惠是中国吸引FDI到特定税收优惠区域的有效手段。
与ScholesandWolfson结论相同的是,研究也表明特许税率由于提高了投资的税后收益率,因此增加了特税区的FDI流入。
而且他们也发现中国1991年关于FDI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动影响了外商投资的组织形式(合资、合作、独资)。
Swenson还将投资于美国的46个国家的FDl分成六个不同的部分:
新设公司、公司扩张、公司并购、合资企业、产权投资增加以及其他FDI,以检验它们的税率弹性是否显著。
结果表明,对大多数投资国家而言,新设公司、公司扩张类的FDI的税率弹性显著为负;而公司并购的FDI税率弹性显著为正,又由于公司并购的FDI在FDI的总量中占有较大份额,这就使得税收对FDI总量的影响并不一定显著为负。
三、国内关于税收优惠对外商投资影响的研究
(一)税收优惠对外商投资的显著影响
张文春认为当基本的决定因素对于一项盈利性投资具有充分的吸引力且不同的FDI地点条件比较接近时,优惠显然对投资者产生影响。
这表明,在其他政策和政策性条件接近的情况下,从边际角度来看,优惠的作用很重要,尤其对那些成本较大和流动性较强的项目更是如此。
国内一些学者用经验分析方法研究外商直接投资在国内各地区的分布,并将税收政策作为影响外资流向的一个重要变量。
鲁明泓使用***-*****年我国29个省份的有关数据检验外商直接投资在各省市的分布情况,结果发现是否享有税收优惠政策成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显著因素。
孙俊研究发现政策优惠、产业结构、开放水平和市场化程度等对FDI的地区选择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而各个因素的作用是随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化而变化的,这些因素在地区间的差距成为造成外资地区分布不平衡的重要原因。
孙海鸣、赵晓雷将FDI区域差异归因于环境因素、政策优惠、开放水平、教育水平、市场化程度和外商投资地区倾向等。
还有一些学者是通过对外商投资企业问卷调查,对其投资动机进行分析以及考察投资行为的差异,研究发现税收优惠措施对外商投资区位具有影响性。
国家计委投资研究所1998年对欧盟在华投资企业进行了一次大型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影响欧盟在华投资企业区位选择的主要因素,首先是产品市场(占47%),然后依次是政府政策(16%)、原料市场和劳动力素质(各占13%),最后才是基础设施(9%)和政府办事效率(2%)。
关于外商投资动机的研究最具代表性的属魏后凯、贺灿飞的分析。
他们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秦皇岛市135个外商投资企业来华投资的动机及其在秦皇岛市投资所考虑的区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
其中,外商在华投资的15个动机排序中,利用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居第5位,外商在秦皇岛投资动机排序中,税收优惠居第4位。
通过方差分析和T检验表明,外商投资的15个动机(包括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不因企业开业时间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但投资规模和外资来源的差异可能会导致投资动机的不同。
投资产业、经济类型以及企业是否出口则更可能导致其投资动机不同,而且利用优惠政策及出口动机在制造业之间存在显著差别。
在上述实证研究中,大多数研究采用横截面数据或时间序列数据,在统计方法上主要运用最小二乘法、主成分分析方法等计量经济学方法。
李宗卉、鲁明泓认为其分析大多是将不同种类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个虚拟变量处理,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分析,这样的简单处理难以反映不同的税收优惠措施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上的有效性及差异。
因此,基于Leamer的方法,构建FDI=F(HV,CV)包括待检验变量和控制变量矩阵的模型,采用经验分析方法,对68个城市的时间序列与横截面数据进行分析,进一步验证了各税收优惠变量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上的有效性。
(二)税收优惠对外商投资的非显著影响
当然国内学者也有分析表明税收优惠对FDI的影响并不显著。
从魏后凯回归分析的结果看,尽管从东中西部三大地带的区际差异来看,中西部较高的工业平均税负水平影响了外商制造业投资,但是税收对欧美日韩在华制造业投资的区位选择并没有显著的影响。
由于TAX反映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企业的平均税负情况,因此,至少从省级地域单元来看,目前还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表明地区总体税负水平的降低能够导致外商在华制造业投资的增加。
从统计上并没有发现高税负将是阻碍外商制造业投资的有力证据。
魏后凯的分析实际上并不矛盾,得出两种结论与选取数据的区域有一定关系。
张道认为税收优惠对吸引外来投资区位选择起主要作用的观点是片面的,认为没有考虑到影响国际投资的其他因素。
税收优惠是影响获利大小的因素之一,有远见的投资者决不会仅以税收优惠的有无或大小而决定投资地点。
在具有良好投资环境的国家或地区,即使没有什么税收优惠,外商照样会来投资。
另外税收优惠落实需要税收饶让的配合。
即我国对于外国投资者的优惠待遇,外国投资者不一定完全享受到,从而影响了税收优惠的作用。
(三)关于产业导向税收优惠的论述
樊丽明回顾和总结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政策经历了一个从重视规模到重视质量,从以区域性税收优惠为主逐步到行业性税收优惠和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从鼓励一般生产性投资向鼓励急需发展的产业、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项目转移的演变过程。
通过对外商投资企业行业分布情况的统计分析,提出产业税收优惠政策需进一步调整,增强其导向性。
李宗卉、鲁明泓在验证了各税收优惠变量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上有效性的情况下,建议逐步取消对生产性行业的普遍优惠,针对不同经营领域与行业制定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提高利用外资的成效,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大多数学者提出应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按产业发展序列,把产业部门分为三类,即鼓励性产业、中性产业和限制性产业。
对投向不同产业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而且产业优惠政策、技术优惠政策和区域优惠政策应结合起来考虑。
四、结语
关于税收优惠对外商投资的影响,由于各研究者选取数据及采用方法的差异导致研究结论不一。
但几乎所有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都运用税收优惠吸引外资尤其是FDI。
对外商投资的税收优惠在实践上似乎比理论上的分析更容易被各国接受。
通过上述国外、国内的文献回顾,我们发现与我国的研究相比,国外关于税收对外商投资的影响的研究内容更丰富,研究领域更广泛。
其中既有总量分析,也有结构分析(包括区位选择、融资来源结构、投资类型结构、组织形式等)。
我国税收对外商投资影响的分析主要是将税收作为吸引外商投资的区位因素加以分析的,大多数得出在引导外资流向特定地区方面税收优惠政策是实现了其政策目标的,即基于区域导向政策的分析。
这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地区导向型有很大关系,但这也导致研究领域比较单一。
因此需要进一步借鉴国外分析方法拓宽研究领域,而不应局限于区域倾斜角度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