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宜居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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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宜居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英德市宜居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市城市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工作,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宜居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清远市宜居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清府办[2012]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市社区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社区44个,其中英城街道办事处6个;东华镇4个;英红镇6个;望埠镇、镇、大湾镇各3个;连江口镇、横石塘镇各2个;波罗镇未设社区;其余15个镇各1个。
自2010年启动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以来,我市结合“广东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加强对社区居住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基础配套服务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丰富社区文化生活、完善社区安全体系。
使得全市社区面貌、居民素质、社区服务水平等得到改善和提高。
目前我市共有2个社区被评为“广东省宜居社区”,共有2个社区被评为“清远市宜居社区”。
目前我市宜居社区占全市社区比例偏低,部分社区环境卫生有待改善,公共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发展不够均衡,消防、治安等社区安全服务和社区组织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社区居民文明意识还有待提高。
针对我市部分社区存在的问题,有必要采取多方举措,加大力度建设宜居社区。
使宜居社区的建设成为我市打造现代工业强市、山水宜居名城、旅游休闲胜地、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英德的重要途径。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实施“桥头堡”战略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社会建设和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结合城市扩容提质工作,以建设“四镇合一”中心的城区和“两个副中心城市”为目标,以提升人民幸福感为核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稳步推进为思路,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健全服务体系、保障人居安全、丰富文化生活为内容,突出主体功能区建设,打造英德地方特色,全面提高全市社区的宜居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
发挥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和公共政策功能,保障宜居社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为核心进行宜居社区的打造建设,促进居民和社区建设的和谐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居民参与。
政府加强主导,多方宣传,形成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突出重点、注重特色。
明确建设重点,充分挖掘社区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生态、旅游、商业、民居风貌等方面的特点,建设有英德特色的宜居社区。
—坚持自主创新。
发挥区位优势,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坚持环境保护。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集约,推进社区低碳建设。
—坚持统筹协调、协调联动。
整体上统筹安排,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相关单位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总体任务和阶段任务
(一)总体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和《清远市宜居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十二五”期间共需建设5个宜居社区,占全市社区数12%。
分解到各镇(街)的任务数分别为:
英城街道办事处1个,英红镇1个,东华镇1个,望埠镇1个,大湾镇1个。
力争到2020年,在“十二五”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宜居社区的建设,全市所有社区基本达到宜居标准。
(二)阶段任务。
1.调研选点阶段。
2012年7月到9月,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日常事务由市住建局承担)根据《广东省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推荐选取有建设基础、有经济实力、有群众积极性、有持续发展能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推广性的英城街道办事处城中社区作为省宜居社区试点,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编制《城中社区宜居社区建设行动计划》,并于2012年9月30日前报清远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备案,全市确定1个省级宜居示范社区、2个清远市级宜居示范社区、3个市级宜居示范社区的创建示范点。
2.实施建设阶段(2012年—2020年)。
(1)试点建设阶段。
2012年10月到2013年6月,各镇(街)根据前期已编制完成的宜居社区试点建设行动计划,组织落实宜居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并于2013年7月前将试点建设完成情况报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联席会议。
(2)全面铺开阶段。
从2013年6月开始,各镇(街)在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宜居社区建设工作。
至2014年12月前,各镇(街)完成本镇(街)“十二五”任务数的90%。
从2015年开始,各镇(街)对前期完成建设的宜居社区进行查漏补缺,并完成“十二五”任务总数剩余的10%。
(3)2016年—2020年,创建宜居社区成功的社区持续完善社区建设,保持宜居社区复查通过率达100%。
同时不断加大对综合条件较差社区的投入和建设,争取到2020年底,我市社区基本达到宜居标准。
四、具体措施
(一)优化社区空间。
新建社区要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充分考虑各种区域的不同功能需要,做到合理布局,动静分离。
1.改善社区居住条件。
结合广东气候特点,以防震抗灾、建筑密度、容积率为硬性标准,从满足“通风-隔热-遮阳-防潮”以及安全、舒适、卫生等要求进行规划,创造舒适的居住环境。
2.加强社区内配套设施建设。
从方便居民居住和生活出发,加强社区内教育、医疗、文体、金融邮电、肉菜市场、商业服务、社区服务、公用管线、垃圾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3.完善社区交通体系。
完善社区公交停靠站服务设施,修复社区内破损道路,完善社区内交通指示标志,重视社区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和建设。
(二)改善社区环境。
1.提升社区绿化景观。
完善社区绿地建设,在城市更新项目中增加有功能分区的绿地公共空间。
社区要充分挖掘潜力增加绿地面积,绿地率达到25%以上(其中新建社区要达30%以上)。
有条件的社区要通过立体绿化等方式提高社区绿化覆盖率。
2.整治社区卫生环境。
社区内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社区内污水全部进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或社区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社区内无污水漫溢、漫流现象。
社区有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省、清远市级需达到二类)、垃圾分类回收桶等小型环卫设施,配备足够的卫生清洁人员,定期打扫和清洗道路、公共场地,实现垃圾及时清运。
培养居民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垃圾袋装化,不乱丢乱扔垃圾。
3.重视社区环境保护。
在社区大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鼓励居民利用太阳能等清洁优质能源产品,节约能源,减少排放。
加强对社区空气、污水和噪音等排放物的监管,加强环保宣传,动员居民配合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增强居民环保意识。
4.加强社区低碳建设。
通过宣传栏、讲座和结合产品推介活动等方式对居民进行低碳生活教育。
倡导居民节约资源,绿色消费,使用环保袋,不用塑料餐盒,少用一次性用品。
(三)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出发点,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的内容,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居民自助互助服务、社区商业服务。
1.实行一站式政务服务。
社区要从方便居民办理各项业务出发,实行政府部门基层办事机构“一站式”服务,为居民提供户籍登记、计生、劳动就业等政务服务。
2.建设社区服务中心。
按照人口规模,参照地域面积、服务对象、服务需求和功能定位等因素建设社区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咨询、法律援助、劳动保障、青少年帮扶、心理辅导、老幼照料等多元化的综合服务。
3.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服务。
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普及计划生育和优生优孕知识。
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检查技术服务,落实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实现社区漏洞人口与户籍人口服务均等化,做好模范居民的优待和奖励工作。
4.推进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积极推动小区业委会的成立和自治建设,积极引导小区业主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引入有竞争力的物业服务。
落实好业委会、社区办公用房和长效管理机制,引导物业管理公司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和延伸服务。
使新建社区物业覆盖率达100%,旧社区物业覆盖率达60%以上。
5.积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鼓励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成立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展社区服务组织网络。
鼓励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和授权社会组织承担社区服务事务,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
重视社区志愿组织建设,健全志愿者服务网络,壮大志愿者队伍。
(四)健全社区安全防范体系。
1.建立安全防范体系。
结合人防、物防和技防,加强社区安全防范。
重视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积极构筑以社区民警为主导,社区治保会和物业保安为依托,居民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体系,实现治安刑事案件逐年减少。
2.落实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工作。
不断完善社区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规划、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水源、消防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区安全防范体系。
建立社区(专)兼职消防队伍,配备扑救初起火灾的器材装备,实现“小火不出社区”。
明确社区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组织居民开展消防逃生演练,提高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3.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机构和制度。
并与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相结合,及时排查、调解和处理社区矛盾纠纷。
及时了解居民的意愿,重视解决居民的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矛盾纠纷发生率逐步降低,矛盾纠纷化解率不断提高。
(五)丰富社区文化体育生活。
1.完善社区文体设施。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大力建设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文化设施。
推动学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的文体设施向社会开放。
2.丰富居民文体生活。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鼓励社区组建业余文化队伍并举办讲座、歌咏会、小型文艺晚会等有意义活动,不断满足居民的文体生活需求。
开展社区文化节活动,加强社区之间的活动交流。
3.促进邻里关系融洽。
积极开展建设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活动,为居民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
开展社区邻里节活动,弘扬邻里互助、扶贫济困等优良传统,构建融洽和谐的邻里关系。
(六)创新社区管理机制。
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理顺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发展社区自治组织,构建新型社区管理模式。
1.加强社区党建工作。
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积极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推动社区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建立党群沟通的固定渠道,使党代表与社区建立固定联系,定期到社区开展工作。
2.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
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实现每个责任网格与各区(新区)、街道、社区综治信访维稳三级平台及其他部门实现信息联网、实时对接,形成立体化、信息化的网格服务管理格局。
每个责任网格内实行精细化、标准化的服务管理。
3.发展社区自治组织。
强化居委会“枢纽、议事、监督、服务”职能,完善居民自治制度,推行居委会与业委会委员交叉任职制度,充分发挥各类社区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制定社区事务议事规则,健全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民主评议会、居民论坛、听证会等多种监督形式,积极拓展政府与居民的互动功能。
五、落实宜居社区建设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在英德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由市社工委、住建、规划、发改、经信、交通、教育、公安、民政、财政、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环保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宜居社区建设专责组,专责组负责对全市宜居社区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考核,专责组日常工作由市住建局承担,并根据工作需要从专责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开展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确保宜居社区建设按计划进行。
1.建立“市、镇(街道)”二级财政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共同承担宜居社区建设资金。
(1)市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创建宜居社区成功的社区进行补助,对创建省级宜居社区成功的每个社区奖励3万元,对创建清远市级宜居社区成功的每个社区奖励2万元,对创建英德市级宜居社区成功的每个社区奖励1万元。
对本方案出台前已经获得省、清远市级宜居社区称号的,如在复检中通过,同样享受奖励。
(2)市财政负责承担本地宜居示范社区的行动计划编制全部费用和宜居社区建设费用的70%。
(3)镇(街)政府负责承担本地宜居社区建设费用的30%。
(4)宜居示范社区建设资金由镇(街)根据行动计划向市政府提出拔款申请,市建设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按照建设进度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由财政专项资金拔出。
2.各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宜居社区建设标准,根据自身职责,整合资源,把相关政策和资金向宜居社区建设倾斜。
3.专责组加强资金投入的监督,专责组要把宜居社区建设和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情况列入宜居社区考核评选中。
(三)制定方案、分工合作。
1.各镇(街)负责具体实施宜居社区建设工作。
要根据本方案的年度建设计划,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宜居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社区基本情况、具体改造建设措施、资金筹措方式、组织保障措施等,于2012年8月底前报送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备案。
2.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分工对各镇(街)宜居社区建设具体项目予以跟踪、指导和协助,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2年8月底前报送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备案。
(1)市财政局要牵头落实好宜居社区建设长效的奖补机制。
(2)市规划城综局负责新建社区和旧有社区改造中的规划工作,同时牵头做好落实业委会、社区办公用房和长效管理机制,负责宜居社区建设中环卫、绿化、修复破损道路、完善交通指示标志等相关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3)市社工委、市民政局牵头落实社会自治组织的构建机制和明确宜居社区建设中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项目。
(4)市文广新局负责宜居社区建设中文体设施建设工作。
(5)市环保局负责宜居社区建设中环境治理和保护等工作。
(6)市公安局负责宜居社区建设中治安、消防等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工作。
3.各镇(街)政府、社区(居委会)负责做好第一线调研工作,并按照市制定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计划进行具体落实。
(四)强化考核。
1.根据《考核标准》采取政绩考核和跟踪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宜居社区建设考核。
将各镇(街)宜居社区建设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并通过宜居社区建设工作平台对宜居社区改造和建设项目进行跟踪。
考核日常工作由宜居社区建设专责组承担,专责组负责把考核结果报市政府。
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分工,针对具体项目建设制定具体考核办法于2012年8月前报专责组,由专责组负责汇总形成全市宜居社区建设考核办法,报市政府审核印发。
2.各镇(街)政府根据本辖区制定的实施方案,制定考核办法,对各镇(街)建设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居民和社会各界了解宜居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宜居社区人人共建、个个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
一.《英德市2012-2015年建设宜居社区年度计划》;
二.《英德市2012—2015年宜居社区建设任务分解表》;
三.《广东省宜居社区考核标准》。
附件一:
英德市2012-2015年建设宜居社区年度计划
年度
全市建成总数占任务数比重
全市建成总数
(个)
英城街道办事处(个)
英红镇(个)
东华镇(个)
望埠镇(个)
大湾镇(个)
2012年
25%
1
1
0
2013年
70%
2
1
1
2014年
90%
1
0
1
0
2015年
100%
1
0
0
0
1
附件二:
英德市2012—2015年宜居社区建设任务分解表
任务内容
牵头责任单位
1.组织实施宜居社区建设
成立宜居社区建设专责组。
市住建局
牵头制定宜居社区建设考核方案
市住建局
跟踪检查宜居社区改造和建设项目
市住建局
2.优化社区空间
(1)改善社区居住条件
对新建社区进行合理规划,创造舒适的居住环境。
市规划城综局
(2)加强社区教育、医疗配套设施
社区建设相应的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和社区学校。
市教育局
完善社康中心建设,加大对社康中心基本医疗设施的投入。
市卫生局
(3)完善社区交通体系
配置和完善社区的公交停靠站服务设施。
市规划城综局
修复社区内破损道路。
市规划城综局
完善社区内交通指示标志。
市规划城综局
加强社区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和建设。
在出入口、主要节点处设置公共停车场、公交站点等,完善换乘系统,实现慢行系统与公共交通网络保持衔接。
市规划城综局
3.改善社区环境
(1)提升社区绿化景观
新社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旧社区绿地率达到25%以上,绿地率达不到以上标准的社区要通过立体绿化等方式提高绿化覆盖率。
市规划城综局
及时修复破损花池,补栽绿化植物,做好社区绿化养护。
市规划城综局
(2)整治社区卫生环境
社区内垃圾定点存放,日产日清,无垃圾暴露现象。
市环卫处
社区内污水通过收集管网或社区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社区内无污水漫溢、漫流现象。
市水务局
社区内无露天市场和违法搭建,无流动摊亭和乱张贴现象。
市规划城综局
社区合理配置垃圾转运站、垃圾分类回收箱等小型环卫设施,至少有一个二类公共厕所。
市环卫处
在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居民按照要求分类投放垃圾。
市环卫处
(3)重视社区环境保护
社区建立环境管理协调机制,居民对社区内环境问题的纠纷、投诉100%得到解决。
市环保局
社区内商店、餐饮、娱乐等场所的污水处理、固态废弃物处理处置、烟气排放和噪声等符合环保要求。
市环保局
制定“四害”消杀用药标准,避免消杀带来二次污染。
市爱卫办
定期组织专业消杀队伍进社区消杀“四害”。
市爱卫办
(4)加强社区低碳建设
建立一支或几支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绿色志愿者”队伍,并积极开展活动。
团市委
结合社区实际以环保课堂、参与活动、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居民进行环保教育。
市环保局
倡导绿色消费,选用无磷洗涤剂、环保电池、绿色建材、环保包装等,使用环保袋,不用塑料餐盒,少用一次性用品;自觉节约资源(节水、节电、节材、节粮、节油、节气等)。
市经信局
4.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1)实行一站式政务服务
为居民提供户籍登记、计生、劳动就业等政务“一站式”服务。
市民政局
(2)建设社区服务中心
配置社区服务中心。
市民政局
(3)计生服务
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服务。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4)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采取专业式、菜单式、守护岗式等多种模式引入物业管理,推进社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市住建局
(5)保障社区“有址办公”
落实业委会和社区办公用房和长效管理机制
市规划城综局
(6)积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发展社区服务组织网络,鼓励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和授权社会组织承担社区服务事务,重视社区志愿组织建设。
市社工委
5.健全社区安全防范体系
(1)建立安全防范体系
以社区为单元,围绕“人、屋、车、路、网、场”等基本要素,对社区进行视频围合。
社区建立治安防控群防群治队伍。
市公安局
(2)落实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工作
完善社区消防设施配置,建立消防队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市公安局
(3)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机构和制度。
市信访局
6.丰富社区文化体育生活
(1)完善社区文体设施
在社区内建设书报屋(书报角、亭),方便居民读书看报。
按照社区总户数配套每户1.5平方米的体育设施面积,以解决居民健身需求。
通过新建改建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文体广场或社区公园。
在社区内配套建设体育锻炼、健身器材或设施。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大力建设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文化设施。
市文广新局
(2)丰富居民文体生活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鼓励社区组建业余文化队伍并举办讲座、歌咏会、小型文艺晚会。
市委宣传部
(3)促进邻里关系融洽
开展社区邻里节活动。
市民政局
7.创新社区管理机制
(1)加强社区党建工作
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市委组织部
(2)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
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
市社工委
(3)发展社区自治组织。
强化居委会“枢纽、议事、监督、服务”职能,完善居民自治制度,推行居委会与业委会委员交叉任职制度,制定社区事务议事规则,健全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民主评议会、居民论坛、听证会等多种监督形式。
市民政局
注:
以上建设任务实施主体为各县(市、市辖区、自治县)人民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新建社区由市城乡规划局按照《广东省宜居社区考核标准》牵头编制规划,再根据规划内容由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建设项目进行落实。
附件三:
广东省宜居社区考核标准
一社区空间
1.居住条件
(1)结合广东气候特点,满足“通风-隔热-遮阳-防潮”,满足安全、舒适、卫生等要求,住宅各房间具自然通风、天然采光,厨、厕设有通风(烟道)换气装置≥95%。
(2)在防雷、抗台风、消防、抗震等方面满足规范要求达到100%。
(3)建筑密度、容积率应满足当地城市规划相关标准。
(4)住宅成套率达到100%。
(5)社区内设有明晰的人车导向图(或标识),建筑及配套设施方位指引(示意)图。
(6)社区内设有规范、通达的无障碍设施。
(7)新建建筑必须做节能设计,充分利用洁净、可再生能源,节约资源。
2.配套设施
(1)教育、医疗、文体、金融邮电、肉菜市场、商业服务、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及行政管理等公建设施齐全。
(2)公用管线及设施如:
水、电、气、通讯(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及安全监控(可视、对讲、呼叫)等齐全。
(3)社区内设有垃圾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防止无序倾倒和二次污染。
达标率100%。
(4)社区内至少有1个二类以上公共厕所。
3.交通体系
(1)社区交通网络完善。
(2)社区内设有符合规范并满足当地城市规划要求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库(场),车辆停放整齐。
(3)社区内机动车(含消防车)道符合规范要求。
(4)社区内设有可供自行车及行人专用的绿道网,有步行绿荫道。
(5)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互不干扰即人车分流,车行道顺畅,步行道宁静。
二社区环境
1.绿化环境
(1)社区内有1个社区中心公园或多个社区公园等公共绿地。
(2)新社区和老社区绿地率分别达到30%和25%或以上。
(3)社区内各类型绿地形成完整体系,布局合理,且具备可达性和实用性,满足社区居民户外活动、休闲的需要。
考虑各类人群的需要,提供儿童活动区、老年活动区等绿地功能分区。
(4)社区内公共绿地种植主要选用多样化乡土树种,无种植有害人体的植物。
(5)社区无侵占绿地,无损毁树木花草等现象。
(6)社区主要的人行街道路面采用雨水渗透技术,采用具有透气、透水性能的地面铺装材料,鼓励其他室外地面采用该类材料。
2.卫生环境
(1)社区内河涌环境干净整洁,河水无垃圾,无污水排放,无异味。
(2)社区内城市排水管网完善,排水通畅。
暴雨或大雨后,无发生“水浸街”现象。
(3)社区容貌整齐,管线规范,无严重破、损、残建筑物和违章搭建,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现象。
(4)社区垃圾实行分类回收,开展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和教育培训。
(5)社区内垃圾回收站的布置和选点要符合规定,无卫生死角,无暴露的垃圾